“陛下就没问你,这些银子怎么个来路?”王之心不信。他知道自己应该是内廷首富,但王承恩这样的大太监也绝不会少到哪里去。人心都是肉长的,他们是在潜邸时就跟着崇祯的,十几二十年下来,看着年轻的皇帝三十不到就熬白了头,难道就没一丝愧疚?

    然而崇祯几次劝募,王之心只敢捐出两万两,正是因为他明白一个根本道理:自己的一切都是皇帝给的,如果失去了皇帝的宠信,自己就什么都没了。而拿出一大笔来历说不清的银子,这完全是招惹皇帝的猜疑。给银子,自己会完蛋;不给银子,大明又不见得真是只缺这几万两?两害相权,自然是不给银子的好。

    “现在是千岁爷主事。”王承恩略有落寞道:“不过千岁与万岁不同,却是个胸襟豁达能容人的。他非但没有怪罪我,反而还给了我一张文书。”

    “什么文书?”王之心问道。

    “知道公公要问,特地带来了。”王承恩从袖中取出一个锦囊,扯开袋子,从里取出一张黄绸纸,一眼可知是宫中用来写圣旨的。

    王之心取过这张不是圣旨的圣旨,展开读了一遍,惊诧问道:“殿下还给你利钱!”

    王承恩点了点头。

    王之心不相信,又读了一遍。可上面分明写着:十年期满,可凭此证收取本金十万两白银,并利息两千两。

    十万两银子随便存在哪个钱庄、商行,一年都能有两千两的利息。但这事却不能从银子上着想,要想到这是皇太子以皇帝的名义给的凭据,虽然利钱只是人家的十分之一,但十年后这十万两白银可就是见得了光的干净钱了。

    “我可是将一家一当都卖了,换成银子交给千岁爷。”王承恩收回十万两的收据,小心翼翼收好。

    “你就不怕……”

    “怕?呵呵。”王承恩笑道:“就算让我花十万两买上面那几个字,我也乐意。”

    王之心这才想起来,这凭据前面还有两行字,是夸赞王承恩公忠体国,勇赴国难的。别的不说,光这个评价就注定王承恩能以忠义的形象出现在史书上。

    “老哥啊,”王承恩凑了上去,声音中充满了蛊惑,“闯贼那边说得好啊,三年免征不纳粮,还按人头发五两银子……我倒要问一句,他那钱粮从哪里来?还不是从你我这样的人手里抢的么!你若是留下,这些银子铁定是要改姓的!”

    王之心心头滴血:哪里只是银子的事?还有这地产呢?这豪宅呢?城外的庄田呢……

    “咱们文不能科举入仕,武不能提剑上阵,除了皇爷的恩宠还有什么?”王承恩缓缓说道:“这东西李贼能给你?他能信咱们?就算他也要用太监,肯定也不是咱们这些前朝故老啊。多半最后落个南海子净军的结果。”

    “容我想想……”

    “来不及想了,殿下恐怕拖不住闯贼了。”王承恩道。他见过运送库银的大车,四头骡子才能拉动。王之心一向有首富之名,有个几十万两是理所当然的事。这要运走的话,岂不是又是好几天。

    王之心忍着心痛,环视自己的广厦豪宅,终于下定决心一般:“捐!我全捐了!”

    第195章 吹沙走浪几千里(28)

    王之心一下子捐出了五十万两,果然不愧他内廷首富的美名。在他和王承恩的带动下,宫中大太监纷纷解囊,将手里的银子换成了“国难债”。总共两百万两银子,全部以借债的形式由皇明朱室承担下来,给出凭证,约定十年为期归还本利。

    朱慈烺以十万两为标准,给出百分之零点二的年息。每少一万两,就减百分之零点零五的利息。不过太监们很清楚,自己买这个国难债并不是为了吃利钱,而是买一个既往不咎,携手共退的承诺。

    让朱慈烺诧异的是,他不小心抛出来的小数点概念,竟然被这些太监无师自通,没有解释就被理解了。而且还是按照一百份里一份的十份之一如此标准的逻辑顺序理解的,然后换算成厘、毫这样的传统单位。这不能不从侧面证明,只要涉及到钱的问题,某一类人就能表现出惊人的理解力。

    然而时间已经来不及了。在没有大卡车的情况下,朱慈烺肯定无法将这些贵重金属运走。

    唯一能做的,就是花钱。

    朱慈烺以高价收购了北京城里的骡马牛羊,甚至还买到了少量的骆驼。这些活物更容易运输带走,其中一部分在天津就会被消耗掉,剩下的则用海船运到山东,作为基础建设的主要动力。

    至于剩下的银子,则被堆积在了承天门前,名为“买命钱”。

    “闯王进京之后,总有军纪不好的营伍要烧杀抢掠,这些银子就是皇太子留给闯贼,买百姓平安的。”

    北京城里大街小巷都流传着这样的故事,常能引人一阵唏嘘。城里人并没有受到加派的苦,想想崇祯皇帝多灾多难,却没为难过北京城里百姓,也是颇有同情。

    李自成终于失去了耐心,拼着围城三个月,也得动手结束这场天下归属之战。

    崇祯十七年三月十七日,李自成大军攻打北京城。北京城里听得炮声隆隆,只以为交战激烈,其实全是大顺军的火炮。那几门架在城头的红夷将军炮,一声都没有发。

    ……

    “是道非常道,

    在家已出家。

    相将一片石,

    飘渺白云遐。”

    张缙彦坐在书房里,听着外面的炮声,眼中只看着这首五言绝句。这是他往年参佛所写下的遁世诗,现在看看却还不如当初金榜题名就挂冠而去,或是参佛或是入道,何必惹上这身龌龊。

    “老爷!”家人冲了进来:“听说陛下南幸,好多人家都走了!”

    张缙彦缓缓闭上眼睛,道:“走?能走哪里去?这天下转眼就是大顺的了。”

    “那咱们怎么办啊?老爷!”家人手足无措。

    张缙彦猛地心跳两下,几乎要冲出了胸膛。他猛然站起身,脸上浮出一丝狰狞:“既然你们要走,那我就送你们一程!来福,点齐家人,随我走!”

    “去哪?”

    城门!

    大明兵部尚书张缙彦,开门献城。

    北京城经历了大半夜的炮战,再次归于和平。

    北京城里的百姓在帽子上贴了“顺民”两字,家门口排了香案,上书“大顺永昌皇帝万岁万万岁”,迎接李自成进京。

    李自成身穿蓝衣,头戴毡笠,在一干文臣武将的拥簇之下骑着马从德胜门入城。看着御道两旁跪迎的百姓,李自成无比满足。这个当年的驿站马夫,终于骑着高头大马,仰视着承天门。他想起自己喂马扫粪时的麻木,也想起了丢了驿站差事后的茫然,更想起了率兵横行,最终被打进商洛深山的落魄……而如今,他意气风发地站在这里。他是这里的主人,是这个天下的主宰。

    忽然,李自成开弓引箭,劲簇直中承天门的门匾。他哈哈大笑,在御道上策马奔驰,直往禁中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