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久,好久没有这样平静的时候了。

    暮色四合,正是傍晚。

    陆卓英回家淘米做饭,顾曼卿就在外面的桌子上练毛笔字。

    她甚至抬头和蔼地和他打了声招呼:“小卓,来。”

    陆卓英眼前一片潮湿。

    他太久没有感受到母亲的温柔。

    他什么都没有!

    一个人穷到何种地步,才会在感受到久违的温暖时觉得烫呢。

    陆卓英回家就要做饭洗碗,收拾房间,给顾曼卿擦洗,喂她吃饭、吃药,搬她去上厕所,在顾曼卿歇斯底里的时候跑出去找她,陪她在大街上发疯大闹……

    他没有一刻得闲,终日忙得要死,累得要死。而他没有同伴,没有亲人,他孤独地做着这一切,没有人知道。

    顾曼卿温柔地呼唤他:“来,到我这里来。”

    陆卓英像个小孩,泪如泉涌,跑到母亲身边:“妈。”

    他和她相依为命,即便她不算得是个人。

    顾曼卿年轻时亦是非常漂亮,是红极一时的明星。只是积年下来,她早已经面目全非了。

    她颤颤巍巍地拿着毛笔,交到陆卓英手里,握着他的手。

    “小卓,你爸爸最喜欢写字好的人了,来我们写好这几个字好不好?”

    陆卓英泪眼模糊,被他母亲搂在怀里,亲手教他写着那几个字。

    那几个字也写得歪七扭八的。

    顾曼卿怔怔看着,这两个字她为什么偏偏就写不好呢?

    陆先生最看不上她的就是不入流不学好,她偏偏就是不要好。

    在他抛弃她之前,他也曾死马当活马医,握着她的手在桌前一遍遍教她写字。

    陆先生附庸风雅,爱好书画,她也就爱书画;陆先生爱收藏,她也就满屋子都是书画典籍,四处飞扬着废纸;陆先生喜欢读英文小说,她买了个录音机,每天早上读英文 !

    desty,命运的。

    她做尽了一切努力,可就是拍马也追不上他。

    如果她是王小姐就好了,她是王小姐,她就会写毛笔字,会画画,会钢琴,会读英文诗!

    如果她是王小姐,十几岁出道也不会在那些大佬手里挣命赚钱,苟延残喘!

    如果她是王小姐,她就有文化了!

    她有时间有钱读书,哪里还会是如今这般光景?

    她这一辈子算完了,而她的孩子呢?

    她死死地攥住陆卓英的手:“小卓,一定要学好知道吗?死也不能往下沉,一旦堕落,就什么都完了!”

    陆卓英看她又疯疯癫癫的了,连忙抽出手来哄着她:“好好,我知道了。你先去休息一下。”

    顾曼卿若有所思地放开他的手,痴痴地趴在那霞光照着的地方。

    “小卓,几点了?”

    “七点吧。”

    有一片霞光,对着桌子和妈妈吃饭,已经是陆卓英感觉最幸福的事了。

    今天顾曼卿显然没有疯起来,还帮他挽了挽袖子。那双遍布伤痕的手,抚摸在他脸上,帮他拭去一点汗迹。

    干干净净的。

    陆卓英被她温柔地触碰着,心里从来没有这么敞亮,这么高兴,甚至连在陆家遭受的屈辱都不计较了。

    “妈,你是不是好了?”

    他天真地笑道。

    顾曼卿望着窗外那抹逝去的霞光。

    “嗯,好像是做了一场梦。”

    “妈,等你好了我们就去海港湾玩吧?”

    他有些别扭的性子,不想明说,但就是很渴望有人陪他出去玩一玩。他长这么大还没有去过游乐场呢!

    每次看到陆雪羽和那个人从游乐场回来,他都会嫉妒羡慕得要死。

    他不贪心,就在外面逛一逛就好了。

    只要有人陪他在外面逛一逛。

    顾曼卿微微笑着:“好啊。”

    陆卓英差点没有蹦起来!

    这一天就在他满怀期待的美梦中度过了,晚上躺在床上,他还晕晕乎乎的,感觉特不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