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娘两眼一黑,完了!

    闺女千挑万选,最后怎么找了这么个身体不济的主儿。算了,瞧他年岁还小,用点心还能调养。

    贞娘把家里这摊交给洛英,自己跑街上买食材,下定决心要把女婿的身子给调养好!

    贞娘走后,李延秀便从屋里出来了。

    “咦,你睡起来啦,怎么不多睡会儿?”

    洛英正忙着往前面店铺端豆腐,交代他:“你要是起来了,就给我搭把手。”

    不料,李延秀恶狠狠丢来两个字:

    “不帮!”

    洛英奇怪的看了他一眼:“为何?”

    印象中,他不是这种游手好闲的人啊,难不成做了两年的游侠儿,这秉性也变了?

    李延秀黑着脸看她,又指了指自己的腰,木无表情:

    “我腰疼。”

    洛英恍然大悟,当即好心道:“放心,我叫阿娘买腰子去了,给你好好补补。家里活也不多,你就待着吧。”

    说罢,利落的搬着豆腐就进了前堂,留下李延秀自己,恨不得先给自己两巴掌,再上前去掐死那个女人。

    他能怎么办?难不成他要亲自去跟李贞解释,自己腰疼是因为昨夜睡的硬板凳,活活给硌出来的?

    真是,男人的脸,都被他给丢尽了!

    第91章 出嫁女儿嫁母,在整个小镇,也是头一……

    洛英的生活一下子变得忙碌起来。

    每天早上卖完豆腐后,就拽着李延秀满大街的游荡。

    今儿扯两尺红布,明儿又扛卷皮子。后天来了兴致,索性坐了牛车跑去离着小镇二三十里外的牧场。看着野草蔓蔓下,穿梭的小牛小羊。偶抱一捧的长草引它们来啃,又因为笑声太大惊的小羊撒丫子就跑。

    如此反复,不亦乐乎。

    小院里还飘着豆子的余香,洛英坐在椅子上,认真的做着手里的针线。阳光斜斜笼在她身上,渡了层金边。柔和了岁月,恬淡了生活。

    李延秀靠在石磨上,嘴角不觉上扬,漂泊的心似乎在这一刻,得到了抚慰。

    只是,这美好画卷,注定不会持续太久。

    “哎哟我滴娘啊!这鸳鸯终于绣好了,眼都要瞎了。”

    她一抖身上红绸,站起身颠颠跑过来,冲着李延秀一扬,眉飞色舞:“怎么样,好看吧!”

    李延秀手一抖,酒壶差点没保住。

    这么说吧,但凡她能绣的往鸭子那边靠靠,李延秀都能违心称赞两句。

    久久得不到表扬的洛英收回大作,自己看了半天,纳闷的很:

    “多好看啊,我听人说,新婚之夜得穿鸳鸯戏水的肚兜,这才费力绣的。不好看吗?”

    李延秀把目光从那貌似两只炸毛鸡的物体上移开,对上洛英拧成两条毛毛虫的眉毛后,逐渐下移,发出真诚的称赞:

    “第一次,绣成这样,很难得了。”

    真的,就此罢手吧。

    因为害怕,连新婚之夜都选择性忽略了。

    洛英深深的看了他一眼,突然手一抖,高兴的扬起笑脸,自鸣得意:

    “我知道,你是在害羞呢。放心,咱们什么关系?我连你身子都看过了,给你看个肚兜又有啥的。”

    李延秀:

    你要是再提看过我身子这回事,这婚咱就不成了啊!

    洛英才不管他啥心情呢,哼着小曲,把佳作迎着阳光仔细端详。美的浑身都要冒泡了,不时还扭过头,冲李延秀弹个舌,活脱脱个女流氓。

    李延秀:

    有点后悔,现在逃走还来得及吗?

    当然——来不及了。

    好像是怕李延秀会临阵脱逃似的,洛英每天耳提面命,说他要是在敢跑,抓回来就打折他的腿,她养他一辈子。

    除了晚上洛英跑去跟贞娘睡一个屋之外,白天里,她都跟拴钥匙似的,每时每刻都得把他挂在身边。

    渐渐地,李延秀也习惯了。

    卖豆腐时,有大爷大娘瞧见李延秀后,总会打趣她:

    “英子,这么俊俏的小伙子,是谁啊?”

    这时,洛英总会得意的回答:“崔大爷,陈大娘,他是我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