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人和匈奴,都是草原部落土生土长的戎狄,游牧民族,对于骑术和打法,自然都非常清楚,因此即使面对强敌,也要摆开阵势做反击,否则,完全没有抵抗还击之力。
不过,眼前人数差距太大了,三千人对战三万骑兵,可想而知,胜算在哪一方。
匈奴兰氏骑士们,都是王庭的亲卫军,忠诚度非常高,要不然,面对绝境,早就一哄而散了。
不过即便留下了,但是每个骑士脸色都流露出坚毅赴死,生还绝望的神色,也知道冲上去,必死无疑了。
车厢内的兰歆雅,芳容失色,近乎惨白了,原本以为幸福即将来到,远嫁燕国,成为燕王妃,将与自己深爱的男人长相厮守,却想不到,转眼之间,厄运到来,野蛮的东胡人,前来截亲,一旦被劫持,那下场可想而知。
屈辱、污秽、痛苦、蹂躏、奴役……许多种可能,让兰歆雅都不敢深想了。
不知不觉中,兰歆雅从褥下摸出一把小弯刀,紧紧握在玉手中,一旦要被俘,不甘受辱,只有一死保持清白之身了,也算对心爱的人一种忠贞的表达,捍卫神圣的爱情。
本来草原上,对于女子失贞看得一点也不重,甚至弟娶兄嫂,继过后母,抢夺别子当自己的女人,屡见不鲜,没有什么伦理道德约束,但是兰歆雅自从学习许多中原风俗后,对中原文化很向往,也明白对于所爱之人来说,丢命是小,丢贞洁是大,因此保持自己在爱人心中的地位,只有自刎了。
“公主,你要干什么,千万不要想不开?大不了,大不了,我们改嫁东胡……”侍女一见兰歆雅握着宝刀,满脸的决然,暗叫不妙。
兰歆雅摇头苦笑:“除了燕王,这辈子,我谁也不嫁,更不能让其它男人染指我的身子!”
侍女听到后很愕然,有些不理解公主的言论,与草原习俗不吻合啊。
游牧部落有抢亲一说,就是新娘子出嫁的时候,被其它部落的人截住,击杀了新郎,那么新娘就要跟着截杀者走,无论新娘有多么爱着新郎,都会成为那仇人的妻子。
震天的声响仿佛要将她的心都振出来,望着远方乌云、沙尘、战马与人混杂成天地一色,苍凉中带着无比的震撼。
远处的人头黑线越来越近,拉开极长的弧度,凶猛地冲击过来,眼看距离百步、八十步、六十步……
“用我们地鲜血,保卫公主,杀啊——”博尔术愤怒的咆哮,挥舞着手中的长刀,以整齐划一、凄厉如歌地刀声,作为他们最好地回答。
“吼——”
东胡与匈奴两股骑兵,如一大一小两股洪流,在草地狂涌,大地瞬间地动山摇。
片刻之间,两股奔驰的洪流,便激烈地碰撞在一起,疾驰、刹那的凝止,血肉横飞。
“哗——”刺耳地刀声响成一片,伴随着战马地嘶鸣、将士地凄嚎,人仰马翻,蓬蓬血雾,像是瞬间绽开的花朵,染红了草原。
这是一场不对称地战斗,兰族勇士面对十倍于己地胡人,生存已不是需要考虑地问题,每砍杀一人,那都是赚地,在这抱了必死之心地绝境之中,所有勇士瞬间爆发出了巨大的能量,以一敌五,勇猛如虎,鲜血淋漓中,身躯一个个倒下去,躺在他们身边的,也有不少胡人。
“可恶的东胡人!”血光蒙蔽了双眼,仇恨覆盖草原,遍地都是鲜血。
兰歆雅看着护卫队越来越少,倒在血泊之中,被挑落马下,剁成肉泥,仍在阻挡着胡人的前进,泪流双颊,难道今日注定要消香玉损在这里吗?
胡人的攻击如潮水,没有一刻停止,成千上万的胡人骑士前仆后继,如泰山压卵,崩塌而下,他们要用强大的战力,压垮车队前的护卫队。
就在这危机的时刻,忽然天空中穿破一阵急促的破空之声。
嗖嗖嗖——
无数的弩箭如蝗虫一般遮天蔽日,呼啸地笼罩过来,倾泻而下,射到了东胡骑兵队伍的后半部分,伴随着一阵惨叫声,战马嘶叫声。
紧接着,沉沉的牛角号传开,马蹄声如春雷,竟然瞬间加剧,似有雷霆万钧,蓝色战甲的燕军,如洪水般从侧方冲杀了过来。
“那是什么?”
“是燕国骑兵——”
“燕国终于来援救了。”
数万燕山军区的骑兵,早已得到东胡人南下的消息,秦开在百里内放出了斥候探马,四处巡查、探寻东胡骑兵队伍的下落,终于捕捉踪迹后,立即带兵赶来,这是燕国一年来打造了骑兵,足足三万人,日夜训练,就是为了有朝一日对东胡开战。
“不好,快拦住燕兵!”一位东胡部落的统领古铁木儿,高声厉喝,组织人马到右方抗敌。
战马呼啸,腥风血雨中,燕国的精锐,与胡人的精锐,终于迎来了一场最惨烈地正面交锋。
在燕军后方,几名骁将簇拥着一位大将军,正是秦开,只见他手中令旗一摆,号角手立即发出军令,原本冲锋在前排的骑士们,顿时变换了阵型,以偃月楔形阵,插向东胡零散的阵型中。
第0732章 破胡骑兵
三万燕军结成阵势,训练有素,这是秦开在东胡待了八年,研究草原游牧的民风还有冲锋作战时候的特点,有针对性地排列骑兵,对于游散奔腾的东胡铁骑,有很大的破坏作用。
游牧部落的勇士,都是牧民,老少妇孺皆能马背上作战,因为他们与生俱来就是与牲畜和马匹打交道,没有人不会骑马,而且草原人食肉,整日马背上颠簸,如同江水边上的人会游泳一样,都是长期训练出来的,不是旱鸭子能比的。
东胡人久居苦寒之地,身体彪悍,冷血嗜杀,骨子里有贪婪和野性,毕竟在战国时期,草原民族的意识形态还处在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逐渐过渡时期,没有中原那些礼俗和文明。
每个游牧勇士都很凶悍,聚则成兵,散则为民,机动性灵活,但是也有一个致命缺点,就是草原将士百分之八十,都不是正规常备军,平时都在放牧,不会聚在一起训练军阵等,打仗时候,完全凭借着一股狠劲,借助骑兵的优势,狠狠滴冲锋过去,压垮敌人的气势和阵脚。
秦开针对这样的弱点,特意制定了几种野战阵法,骑兵排列成偃月状,如刀锋一般,一层接连一层,不像东胡骑兵那样散落,各跑各的,完全没有配合。
“锵锵——”
两股铁甲洪流撞击在一起,犹如潮水拍打在岩石上,顿时掀起浪花无数。
只见燕军骑士与东胡骑兵先锋撞击在一起,根本来不及出招,直接战马冲撞,人仰马翻,双方先锋阵脚都开始出现紊乱,毕竟前面倒地一片,影响后面骑兵的速度。
由于东胡骑兵没有什么阵型,都是靠着个人的勇武在向前冲,口中呼喝着骂声、叫嚣声,各自为战,这样一来,如此密集庞大的人群,如果不指挥有度,调配得当,很容易自乱阵脚。
燕军一手抓着马鬃,双腿紧紧箍住马鞍,手持一杆血红长缨枪,高品质铁打造的三棱枪刃上,血槽宛然在目,闪着狰狞的幽光,有利于马背冲杀。
即使前面的两排先锋倒地,但是后面的队伍,仍陆续跟进,前仆后继,保持着队形,刚一交锋,燕军就从东胡队伍的撕破一个豁口,然后也不顾停留厮杀,而是继续保持着阵型向前挺进,很快,偃月阵镶嵌进了胡人的队伍中,犹如一把镰刀割进了麦草地中,所向披靡。
“噗噗——”
“咔嚓——”声不绝于耳,那是长枪贯入马屁人体的血肉之躯时,发出的声音和被巨力折断的声音,马上的骑士在惨叫,落地的骑士,转眼被铁蹄踩成肉泥。
不过,眼前人数差距太大了,三千人对战三万骑兵,可想而知,胜算在哪一方。
匈奴兰氏骑士们,都是王庭的亲卫军,忠诚度非常高,要不然,面对绝境,早就一哄而散了。
不过即便留下了,但是每个骑士脸色都流露出坚毅赴死,生还绝望的神色,也知道冲上去,必死无疑了。
车厢内的兰歆雅,芳容失色,近乎惨白了,原本以为幸福即将来到,远嫁燕国,成为燕王妃,将与自己深爱的男人长相厮守,却想不到,转眼之间,厄运到来,野蛮的东胡人,前来截亲,一旦被劫持,那下场可想而知。
屈辱、污秽、痛苦、蹂躏、奴役……许多种可能,让兰歆雅都不敢深想了。
不知不觉中,兰歆雅从褥下摸出一把小弯刀,紧紧握在玉手中,一旦要被俘,不甘受辱,只有一死保持清白之身了,也算对心爱的人一种忠贞的表达,捍卫神圣的爱情。
本来草原上,对于女子失贞看得一点也不重,甚至弟娶兄嫂,继过后母,抢夺别子当自己的女人,屡见不鲜,没有什么伦理道德约束,但是兰歆雅自从学习许多中原风俗后,对中原文化很向往,也明白对于所爱之人来说,丢命是小,丢贞洁是大,因此保持自己在爱人心中的地位,只有自刎了。
“公主,你要干什么,千万不要想不开?大不了,大不了,我们改嫁东胡……”侍女一见兰歆雅握着宝刀,满脸的决然,暗叫不妙。
兰歆雅摇头苦笑:“除了燕王,这辈子,我谁也不嫁,更不能让其它男人染指我的身子!”
侍女听到后很愕然,有些不理解公主的言论,与草原习俗不吻合啊。
游牧部落有抢亲一说,就是新娘子出嫁的时候,被其它部落的人截住,击杀了新郎,那么新娘就要跟着截杀者走,无论新娘有多么爱着新郎,都会成为那仇人的妻子。
震天的声响仿佛要将她的心都振出来,望着远方乌云、沙尘、战马与人混杂成天地一色,苍凉中带着无比的震撼。
远处的人头黑线越来越近,拉开极长的弧度,凶猛地冲击过来,眼看距离百步、八十步、六十步……
“用我们地鲜血,保卫公主,杀啊——”博尔术愤怒的咆哮,挥舞着手中的长刀,以整齐划一、凄厉如歌地刀声,作为他们最好地回答。
“吼——”
东胡与匈奴两股骑兵,如一大一小两股洪流,在草地狂涌,大地瞬间地动山摇。
片刻之间,两股奔驰的洪流,便激烈地碰撞在一起,疾驰、刹那的凝止,血肉横飞。
“哗——”刺耳地刀声响成一片,伴随着战马地嘶鸣、将士地凄嚎,人仰马翻,蓬蓬血雾,像是瞬间绽开的花朵,染红了草原。
这是一场不对称地战斗,兰族勇士面对十倍于己地胡人,生存已不是需要考虑地问题,每砍杀一人,那都是赚地,在这抱了必死之心地绝境之中,所有勇士瞬间爆发出了巨大的能量,以一敌五,勇猛如虎,鲜血淋漓中,身躯一个个倒下去,躺在他们身边的,也有不少胡人。
“可恶的东胡人!”血光蒙蔽了双眼,仇恨覆盖草原,遍地都是鲜血。
兰歆雅看着护卫队越来越少,倒在血泊之中,被挑落马下,剁成肉泥,仍在阻挡着胡人的前进,泪流双颊,难道今日注定要消香玉损在这里吗?
胡人的攻击如潮水,没有一刻停止,成千上万的胡人骑士前仆后继,如泰山压卵,崩塌而下,他们要用强大的战力,压垮车队前的护卫队。
就在这危机的时刻,忽然天空中穿破一阵急促的破空之声。
嗖嗖嗖——
无数的弩箭如蝗虫一般遮天蔽日,呼啸地笼罩过来,倾泻而下,射到了东胡骑兵队伍的后半部分,伴随着一阵惨叫声,战马嘶叫声。
紧接着,沉沉的牛角号传开,马蹄声如春雷,竟然瞬间加剧,似有雷霆万钧,蓝色战甲的燕军,如洪水般从侧方冲杀了过来。
“那是什么?”
“是燕国骑兵——”
“燕国终于来援救了。”
数万燕山军区的骑兵,早已得到东胡人南下的消息,秦开在百里内放出了斥候探马,四处巡查、探寻东胡骑兵队伍的下落,终于捕捉踪迹后,立即带兵赶来,这是燕国一年来打造了骑兵,足足三万人,日夜训练,就是为了有朝一日对东胡开战。
“不好,快拦住燕兵!”一位东胡部落的统领古铁木儿,高声厉喝,组织人马到右方抗敌。
战马呼啸,腥风血雨中,燕国的精锐,与胡人的精锐,终于迎来了一场最惨烈地正面交锋。
在燕军后方,几名骁将簇拥着一位大将军,正是秦开,只见他手中令旗一摆,号角手立即发出军令,原本冲锋在前排的骑士们,顿时变换了阵型,以偃月楔形阵,插向东胡零散的阵型中。
第0732章 破胡骑兵
三万燕军结成阵势,训练有素,这是秦开在东胡待了八年,研究草原游牧的民风还有冲锋作战时候的特点,有针对性地排列骑兵,对于游散奔腾的东胡铁骑,有很大的破坏作用。
游牧部落的勇士,都是牧民,老少妇孺皆能马背上作战,因为他们与生俱来就是与牲畜和马匹打交道,没有人不会骑马,而且草原人食肉,整日马背上颠簸,如同江水边上的人会游泳一样,都是长期训练出来的,不是旱鸭子能比的。
东胡人久居苦寒之地,身体彪悍,冷血嗜杀,骨子里有贪婪和野性,毕竟在战国时期,草原民族的意识形态还处在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逐渐过渡时期,没有中原那些礼俗和文明。
每个游牧勇士都很凶悍,聚则成兵,散则为民,机动性灵活,但是也有一个致命缺点,就是草原将士百分之八十,都不是正规常备军,平时都在放牧,不会聚在一起训练军阵等,打仗时候,完全凭借着一股狠劲,借助骑兵的优势,狠狠滴冲锋过去,压垮敌人的气势和阵脚。
秦开针对这样的弱点,特意制定了几种野战阵法,骑兵排列成偃月状,如刀锋一般,一层接连一层,不像东胡骑兵那样散落,各跑各的,完全没有配合。
“锵锵——”
两股铁甲洪流撞击在一起,犹如潮水拍打在岩石上,顿时掀起浪花无数。
只见燕军骑士与东胡骑兵先锋撞击在一起,根本来不及出招,直接战马冲撞,人仰马翻,双方先锋阵脚都开始出现紊乱,毕竟前面倒地一片,影响后面骑兵的速度。
由于东胡骑兵没有什么阵型,都是靠着个人的勇武在向前冲,口中呼喝着骂声、叫嚣声,各自为战,这样一来,如此密集庞大的人群,如果不指挥有度,调配得当,很容易自乱阵脚。
燕军一手抓着马鬃,双腿紧紧箍住马鞍,手持一杆血红长缨枪,高品质铁打造的三棱枪刃上,血槽宛然在目,闪着狰狞的幽光,有利于马背冲杀。
即使前面的两排先锋倒地,但是后面的队伍,仍陆续跟进,前仆后继,保持着队形,刚一交锋,燕军就从东胡队伍的撕破一个豁口,然后也不顾停留厮杀,而是继续保持着阵型向前挺进,很快,偃月阵镶嵌进了胡人的队伍中,犹如一把镰刀割进了麦草地中,所向披靡。
“噗噗——”
“咔嚓——”声不绝于耳,那是长枪贯入马屁人体的血肉之躯时,发出的声音和被巨力折断的声音,马上的骑士在惨叫,落地的骑士,转眼被铁蹄踩成肉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