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谢晓珍并没有去秦家。

    说好了吃过晚饭就去秦家的谢晓珍放秦裳鸽子了。

    谢晓珍正拿着赵欢欢给的五块钱一个人在房间里乐开花。

    五块诶!她一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钱!

    作为家里的次女,父母把宠爱都给了弟弟和大姐,弟弟是男孩子自然占尽宠爱,姐姐聪明漂亮学习好,又会来事,母亲把姐姐谢晓雪视为心腹,她这个次女无论是物质条件还是精神层面都是被父母忽略的。

    所以谢晓雪没有去读中专,而是去广东打工,谢晓珍可在心里偷着乐呢!

    对于谢晓珍来说,能吃饱穿暖就不错了,至于零花钱想都不要想。

    然而赵欢欢却一下子给了她五块,所以谢晓珍顿时就忘记秦裳是哪根葱了。

    秦裳说过会请她吃好吃的,买自动笔,但是谁知道她是不是撒谎呢?

    小学同班五年,她对秦裳可没有什么好印象。

    还是手里这五块钱的票纸来得实在。

    秦裳杀上门来的时候,谢晓珍让弟弟谢庆去传话:“我二姐吃完晚饭就出门去了,到现在还没回来呢!”

    秦裳有些傻眼,难道她冤枉了谢晓珍?

    而谢晓珍在楼上窗户旁边看着秦裳走远的背影,心里想着明天要是遇到秦裳,就跟她撒个谎说自己去秦家的路上被狗咬了,这样秦裳总不能怪她了吧?

    谢晓珍又转念一想:秦裳是在城关中学就读,她们俩碰面的机遇等于0。

    秦裳为什么这么急切地想要谢晓珍帮她去作证呢?

    因为有秦勉的阻挠,秦晖根本不相信赵欢欢打了她,至于早恋什么的,秦晖更觉得是无稽之谈。

    如果是别人家的父母,女儿随便告个状也就相信了,自己这是倒的什么八辈子霉运哦!

    秦裳越想越恼火,回家就找秦勉吵架,结果又被自己亲妈教训了一顿。

    秦裳妈——秦太太高云美。

    高云美毕竟是个传统女性,再疼女儿,内心里还是重男轻女。

    秦勉秦裳兄妹俩要是一起掉河里,不用怀疑,救一个的话高云美救秦勉。

    “你以后别跟欢欢过不去,欢欢以前不还是你最好的朋友吗?你怎么才上初中没两天,就忘了人家?”高云美皱眉训道。

    秦裳郁闷:“妈,怎么连你也……”

    “你是我亲生的,别人不知道你,我还能不知道你?”高云美女士一脸无奈。

    女儿是个心术不正的,也可是自己的亲女儿啊,能怎么办呢?不能胳膊肘往外拐啊!

    但是关起门来,还是要教育一下的,这才是正确的亲妈。

    “你知道我,你知道我什么?”

    “知道你任性刁蛮,知道你自私自利,欢欢挺好一孩子,之前你跟人家好得穿一条裤子,现在就在背后说人家坏话,你这样不对!尤其,你不该拉上你哥!”

    “妈你知不知道哥他和欢欢……哥他给欢欢写情书!”

    秦裳话音刚落,高云美女士就在她屁股上拍了一下。

    “你爸爸教训你的话你又没记住了,你哥给欢欢写情书,情书呢?”

    情书已经被秦勉抢去了,秦裳好窝火啊!

    她就不该先拿着情书去威胁秦勉,她应该直接把秦勉那里偷来的情书交给秦晖。

    “算了算了,就算情书给你你也看不懂,怪不得爸越来越看不上你!”秦裳说着也嫌恶地看了她妈一眼。

    越亲的人越知道你的软肋,恶毒起来直戳人的心窝子。

    高云美女士板起脸来,说道:“你是我亲女儿,怎么也和你爸一样没良心?”

    秦晖在镇政府上班,迎来送往,见的人多了,眼界宽了,故事也就多了。

    男人的故事总是离不开女人,否则故事开展不起来。

    秦晖外yu还只是上上chuang,并未影xiang家庭,所以高云美作为传统女性的代表,也就完全可以忍受。

    甚至被女儿指出来时,还不是恼恨秦晖,而是恼恨秦裳。

    “我爸他……”

    秦裳还想辩解一二,高云美已经打断了她:“我们大人的事不要你一个小孩子操心,你管好你自己,以后少给你哥惹麻烦,也不要去招惹欢欢!”

    “妈,到底谁才是你亲女儿?明明是她招惹的我!”

    “你是我亲女儿,我对你还不了解?”高云美的话题又绕了回来,“你知道欢欢对你哥有恩情的吗?是她求了她亲戚的药,才根治了你哥哥从小到大的风湿病,你哥哥现在人健康了,身体不痛了,你不替你哥高兴啊?”

    想当初赵欢欢来送药,秦裳还阻止了的,后来没想到秦勉竟然背着她偷偷用了赵欢欢的药。

    现在还把这一出告诉给高云美,也无怪高云美对赵欢欢感激戴德了。

    秦裳水深火热的时候,赵欢欢正在小筝的异能空间里帮助魏明山父亲制药。

    一曲高难度筝曲结束后,石桌上的小瓶子发出耀眼的金光。

    “恭喜欢欢,制药成功!”小筝的声音在洞府里愉快地响起来。

    赵欢欢将那药瓶子揣进怀里,整个人都虚脱了,刚走了几步路就晕倒在地上。

    赵欢欢做了一个奇异的梦,梦见自己在一个炫丽的舞台上弹奏古筝,观众席上座无虚席。

    不对不对,她不是一个人在舞台上独奏,而是二重奏。

    和她一起演奏的是一个白衣飘飘的男人,只是模糊的一团看不清面孔。

    赵欢欢想要看清那个人的面孔,就被小筝唤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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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七章 年轻后生

    “欢欢看到了什么?”小筝问。

    “好像是一个……帅哥。”赵欢欢讷讷回答。

    还以为她重生回来已经看透了男人,没想到这才多久就开始做春梦了。

    “没想到你这么快就看到他了。”

    小筝喃喃。

    “啥?”赵欢欢奇怪。

    “没什么没什么。”小筝立马岔开话题,“欢欢你只想靠医术赚钱,有没有想过其实弹筝也能帮你赚到钱?”

    “蛤?”赵欢欢没想过,“你是让我开馆收徒?”

    这是小镇,很多孩子连义务教育都不能享受,因为几十块钱的学费可能都要面临辍学,家长怎么可能要花钱让小孩子去学艺术?况且一节古筝课能赚多少钱?太辛苦了,赵欢欢没想过。

    赵欢欢的内心活动,小筝洞悉,她笑着说道:“现在的确还不是时候,健康活着是小镇的人们最现实的愿景,何况欢欢你终有一天要离开小镇的,所以现在你就先好好享受你的初中时光吧,毕竟你才十三岁。”

    我才十三岁,我还小,正是学习的好时光,除了好好学习,还要好好交朋友。

    赵欢欢在洞府里已经睡了一觉,精神也恢复了,就离开空间去找魏明山。

    赵欢欢还没走到魏明山家里,就听见一个女孩的哭声从井台附件传来。

    魏明山家附近有一口水井,魏明山妈妈高金娴常常带着魏明山在井台上洗衣服。

    第一次见到魏明山的人都要被魏明山惊艳:这个女孩好漂亮,好白,皮肤好好!

    此刻,夜已经很深了,附近的居民都已进入梦乡,魏明山一个人坐在井台上呜呜哭着。

    井台上唯一的路灯映照出魏明山小小的孤单的身影,那身影勾起了赵欢欢内心的同情。

    她加快脚步走过去,在魏明山身边坐下来,说道:“是我不好,我没有让你安心,我向你保证,你爸爸的病一定能治好,你不会失去你爸爸,那么好的爸爸应该长命百岁,应该陪着他最爱的女儿长大,应该看着他最爱的女儿出嫁,还要含饴弄孙,享受天伦之乐……”

    魏明山睁着泪雾模糊的双眼不可置信看着赵欢欢。

    “已经好晚了……”

    这么晚,她居然还来找她。

    “我本来想明天把药带到学校给你,但是想到你一定在为你爸爸的病担心而睡不着觉,所以我还是今晚就来找你吧。”

    果然,魏明山果然在担心在哭泣。

    赵欢欢看着哭成泪人的魏明山,心情有些复杂。

    她的预感这么准。

    或许这就是感同身受吧。

    其实感同身受不需要有同样的经历,主要看你愿不愿意设身处地,与她共情,想她所想,急她所急。

    赵欢欢把药瓶递到魏明山面前,说道:“别哭了,药我带来了,你相信我,你爸爸的病一定能治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