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世记载的历史,也许根本不是历史。它能给穿越者带来先知的经验,也能是一个陷阱让穿越者坑死在里面。——这就是赢子婴通过自身的经验而得出的教训。

    而胡亥没杀死赢子婴的原因呢?也很简单,赢子婴与胡亥很熟,熟得比他老子扶苏还熟。而子婴从小就体弱多病,有神医断言子婴活不过二十岁!再加上扶苏的朋党都差不多被胡亥清除干净了,胡亥也懒得去杀子婴了,反正看样子都是要死的人了,无权无势的也没什么威胁。

    所以那个名叫赵高的老东西才会杀了赢子婴十几个叔叔姑姑过后,放过他。

    当然,活下来并非没有代价的。代价就是出不了咸阳城,就在咸阳晃荡两圈,估计就有人跑去向赵高告密。于是不是宅男的张子英穿越过后便成了一个宅男赢子婴。

    现在你们明白了为什么……一个现代人能手不释卷的看书了吧?

    没有娱乐也就没有生活,没有生活除了看书还能干嘛?

    而且他现在身体也慢慢康复了,没有以往那么多的痛楚。人活着,终究是为了干点什么。虽然赢子婴现在什么也干不了,但并不妨碍他手不释卷的看书。

    书上的东西,可能有用,终究比坐着发呆强。命运这玩意也不是那么好改变的,作为穿越者,赢子婴比谁都想改变自己的命运。

    但现状他是无能为力了,只能坐等天变!

    天变之时,才是他崭露头角,书写历史的时候。

    大风起兮云飞扬,叹天下一时多少豪杰,生能与同时,自当与之共写天下!

    注:我国先秦和西汉时期的宦官并非全是阉人;自东汉开始,才全部用阉人。太监这种生物直到辽代才出现。宦官全部切鸡鸡是东汉以后的事情了,太监也不一定是阉人,它是古代一种官职。本书中韩谈是宦官,但他没切鸡鸡。

    第二章 杀人剑

    九月的咸阳已经颇有些冷意,宫殿上的琉璃瓦堆积了一层从树上掉下的垃圾,弯曲的树桠上残悬着几片还不肯接受宿命的败叶。点点露珠还留恋在枯枝残叶之间,等西边吹来一阵冷风将它们化为残碎的水点。

    天上笼罩着一层去之不掉的阴霾,灰色的云层如同覆盖在乞丐衣服上的油腻,看着恶心想吐,但又舍不得弃去。因为掉了色的衣物还能御寒,没了衣物的乞丐就只能在寒天里等死。

    大秦帝国在这个萧瑟的秋天也只能像没衣的乞丐那般默默等死,天下分崩离析,贼寇叩关在即。朝廷上坐停棺材一枚,望夷宫等来蚁鼠一窝。

    赢子婴如今已经习惯了关中颇为寒冷的秋天,他前世是正宗的四川人,说的一口正宗的四川话,跟人交流的时候经常脱口而出:你个瓜娃子。

    在那个时代,普通话已经成为了一种学生必学的语言,他大学毕业后,普通话也没进步多少,两种口音让他交汇成了洋不洋土不土的川普。

    秦朝的口音跟现代完全不同,说话也有点憋里憋气,简而言之就是不直白。赢子婴开始的时候很不习惯,如今入乡随俗,也只好跟着一起憋吧!

    他如今每天扳着指拇过日子,脑子里整天都想着,秦二世什么时候死,赵高何时要谋反。

    这样枯燥的日子太无趣,赢子婴有时候想哪怕是拼了性命嘛也要活的精彩一点。可惜的是他历史学得实在是不好,连秦始皇统一六国的时间都不晓得,又哪知道赵高什么时候杀二世?

    他如今被囚困在咸阳城里,每天跟呆在深闺里的黄花闺女似的。想得到消息也难上加难,更何况二世皇帝登基后,下令民众不准议论国事,不然就砍脑袋。这咸阳城里,又有谁敢议论政事呢?

    宅在家中大半年,赢子婴唯一知道的情况多一点的人就是赵高。赵高为人很嚣张,整个城里无人不怕他。他有个女婿叫阎乐,仗着岳父是丞相也很飞扬跋扈。

    至于赵高为什么会有女婿,他对这个也很好奇。最后在韩则那旁敲得来的信息中知道,在秦朝宦官不等于阉臣,都长有小鸡鸡,切了小鸡鸡的宦官很少。就比如说韩谈,韩谈也是宦官,但他还有儿子,名叫韩则。

    于是赢子婴很无语的知道自己被电视剧给坑了,电视里面的赵高都是阴阳怪气的老太监。

    在整个咸阳,信息流传得最广的就是这个没有切鸡鸡的宦官赵高。赵高很有才气,写得一手好字,还会做赋!如今当了丞相,害死了以前的丞相李斯、右丞相冯劫和将军冯去疾,朝中无人不惧怕他。他曾牵着一头鹿前去觐见二世,当着诸位大臣的面指着说这是马,殿中那么多大臣,竟然每一个敢出来否认。赵高的淫威可见一般!

    赵高害死冯家父子,也害苦赢子婴。因为赢子婴的生母便是这冯家的小姐,冯家没倒台之时,赢子婴多少还是能受点照顾,如今冯家树倒猢狲散,哪又能顾得上赢子婴?听说还有一位冯家的子弟因惧怕赵高而远逃边关,庇护在前将军王离的手下。不过现在长城军团已经灰飞烟灭,王离也被砍了脑袋,那位冯姓的公子是死是活就再也无人知道了。

    他的住所并非紧挨皇城的宫闱殿宇,而是一处颇有些偏僻的中等院子。这院子旁边有一处园林,看似颇为清幽,丞相言此处好养病,于是赢子婴就搬出了以前住的宫闱。这地方住的大多数是些商贩贾旅,没有什么大臣王公住这边。子婴住在这里,皇帝也放心。

    这一日,赢子婴在吃过饭,喝过药后,如往常一样靠在窗户边看书。

    看了两卷《孙膑兵法》过后,就觉得周公欲邀他去下棋了。不忍着如此耗费光阴,他强打着精神,从墙上取下佩剑准备到院子中练剑。

    此时他的病已经好得差不多了,半年的宅居生活使得赢子婴的身体素质下降得非常厉害,如今的他可以用手无缚鸡之力来形容。这样的身体,对于一个荷尔蒙分泌过多,此时又是一枚处男的赢子婴来说,还得好好锻炼!不然以后取了几个老婆就立即阳痿,那岂不是丢光了穿越者的脸?

    清晨的露水未干,天空中还弥漫着淡淡的白雾。

    赢子婴提剑站在院子里,闭着眼睛深吸了一口气,然后拔剑跃地,一剑刺向前方,手腕间长剑极为灵动,一时间使出来也觉得颇为熟练。

    他身材高大,束发戴冠,眉毛极浓,犹如刀刻。脸上看起来也颇为硬朗,不过苍白的皮肤和毫无光泽的嘴唇将他一脸的病容凸显出来。再加上身子羸弱,黑袍下空荡荡的毫无着力感。让他整个人的精神气都大打折扣,明眼人一眼就能看出他身有顽疾。

    赢子婴的剑法不错,至少不是花架子。估计穿前的那个子婴没少练过,所以如今的他,对剑也并不感到陌生。

    剑动人动,赢子婴随剑而舞,可惜不过片刻时间。赢子婴的长剑就坠落在地上,他自己也弯腰喘息个不停。

    身体如此差劲,这半年来真是元气大伤啊。

    赢子婴正感叹间,院门突被推开,屋外走进一个身材高硕束发戴冠的年轻男子,身穿灰白色深衣,腰间配着一柄连鞘长剑,一双浓眉似剑出鞘,双眼炯炯有神,更兼得鼻高唇厚,任人见了都要叹一声好英朗的郎君!

    赢子婴看见来人,苍白的脸上也乏起一丝微笑。这人乃宦侍韩谈之子,名唤韩则。他乃赢子婴的亲属近臣,如今为补贴家用,在朝中某位大臣府内教导其子剑术,此番已经有月余未见,便先开口问道:“韩则,今日怎么有空回来?”

    韩则弯腰拱手答曰:“禀公子,今日城中人人闭户,街道四处更有甲兵穿梭。我生怕有贼兵冲击院子,便告假先回来了。”

    赢子婴一懵,疑惑着问道:“可是城中发生什么大事?”

    韩则摇头自称不知,转头朝院子四处扫视了一般,突然笑道:“不过这院子向来冷清,平日就算是乞丐也懒得进门乞讨,贼人怎么会寻到这里!看来是韩则多虑了!”

    赢子婴杵剑在地,也笑道:“说来也是,此处偏僻,贼人也难寻到。”

    韩则放下心来,此时见到赢子婴持剑在手。知道他身体必然康复了不少,有意要试探赢子婴的剑法,于是朝他说道:“公子适才练剑,韩则也无事。不如我们比试一下剑法吧!”

    赢子婴摇头道:“身体还未痊愈,手臂无力,又怎能与你对剑?”

    赢子婴说的是实话,韩则的剑法他是知道的,作为咸阳城鼎鼎有名的剑师,一身剑术又怎会差?莫说现在,就是他当初没病之前,记忆中的自己都不是韩则的对手。

    韩则见赢子婴推辞,劝道:“公子剑法我是早已经见识过的,如今虽然有病在身,但技艺未曾荒废。我不使力便是,只拿剑技一较高下吧!”

    赢子婴无奈,韩则对自己剑法比较推崇,曾说过论练剑天赋,他不如子婴。如今他一意要和赢子婴比试,赢子婴也没有办法,只得拿剑对着韩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