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值得,闪闪发光的程锋喜欢。

    脚下草地简直烫脚,头顶的夕阳也像是要灼烧掉人的皮肤,原晓再也忍受不了这种人间地狱,他转身就要往远处跑。

    但他才有了一个动势,就被程锋抓住手,直接拖到了眼前。

    转身的瞬间,原晓眼睛里的泪水已经流下了,混合着脸上忙了一天的灰尘和汗,看上去狼狈不堪。

    狼狈不堪……更不要提和程锋心中那个笑起来最可爱的人相提并论了。

    往外挣脱自己的手腕,原晓想让程锋放他走,但是这个动作,却只能激起程锋更强势的拉扯。

    紧紧地拉住原晓的手腕,程锋强迫他和自己的贴在一起,空着的那只手抬起来,他凶狠地为原晓擦了擦他脸上的泪水。

    程锋开口,语气温柔又强势。

    他说:“你懂了个屁。”

    下一刻,原晓的嘴唇被一个滚烫而柔软的东西贴住。

    程锋的气息侵略性地贴合上来,毫不怜惜地在他嘴唇上嗜血地一咬,原晓痛得低呼,这一开口的动作,却方便了程锋将舌头挤进去。

    原晓的眼睛骤然睁大,刚才还在挣扎的手腕不动了,程锋冷淡的眼眸张开一瞥,从齿缝中挤出一句话:“闭上眼睛。”

    下一刻,原晓感觉自己的后脑勺被护住,两个人直接倒入了蓬起来的野草里面。

    夕阳时草丛中的露水带着明显的夏日气息,直接将原晓的脊背润湿,他却无暇去顾忌。

    天边的太阳沉下,漫天繁星替代白日,程锋才终于放开了原晓的嘴唇,气喘吁吁地曲起腿来,居高看着原晓。

    “懂了吗?现在?”程锋问。

    “我……所以说……”

    “所以说,我喜欢的人是你。”程锋语气有点凶,“我和你在哪里认识的?!a国么?”

    ·

    程锋喜欢自己?程锋,喜欢自己吗?!

    原晓的胸膛像是炸开了烟花,刹那间,过去的种种都被他串起来了。

    当然是喜欢的,不喜欢,为什么在机场护着他走过人流。

    不喜欢,为什么和他一起回家。

    不喜欢的话,为什么会一直两个人在一起,从来没有分开过。

    “我也是,喜欢你的。”原晓回过头,看着程锋,认真地说。

    “废话。”

    盯着原晓看了一会儿,程锋展开自自己的双臂,对着原晓做了一个邀请的动作。

    原晓会意,直接扑向了程锋的怀里,紧紧地环住他的腰和背。

    “我快被气死了。”程锋说到,“告白这么严肃的事情,就在……就在这么一个小破地方进行的……”

    “不破。”

    还不破,穷乡僻壤的,晚上连人影都没有一个。

    但是你看,只有这里,能看到这么漂亮的星河。

    璀璨的银河高悬在头顶,稻田里一片蛙声,古朴而隔绝人世的好山好水,这是城市里无论哪里都找不到的风景。

    “谢谢你程锋。”

    原晓转过身去,贴住了程锋的嘴唇。

    “我也最喜欢你的……”

    作者有话要说:  (^-^)v

    第69章

    野草丛和星河叠加加在一起就好像有一种魔力, 让人永远都不想起来。

    原晓安静地躺在程锋身边,很希望他们可以什么都别干, 这样躺下去。

    “如果不是你们, 是谁牵着我的手往前进……”

    一片静谧里, 原晓的手机忽然响了起来,从裤子口袋里面艰难地摸出手机, 上面显示来电人:“江盼雪”

    原晓接通电话。

    “喂,盼雪吗?怎么了?”

    “你们到底回不回来吃饭啊!不吃的话就不下你们的面了, 我们自己吃!”江盼雪活力十足的声音那电话那头响起。

    “对不起对不起,忘了跟你说一声了。”原晓连忙道歉, “我们马上……”

    “我们不回来吃饭了, 你们吃吧。”从原晓手中拿过电话,程锋冷静地对着里面说。

    原晓不知道接下来江盼雪说了什么,只听程锋嗯了两声, 挂断电话, 将手机还给了自己。

    原晓接过手机, 交接之间偶然一撇,他看见了程锋上衣口袋有点鼓鼓的。

    “对了。”原晓问道, “你究竟刚才想跟我说什么事情啊?还有……那个本子?”

    这个本子前几天他就见到程锋紧张地扔进行李箱里,不知道是不是不能给自己看的东西。

    原晓马上说:“如果是秘密,就当我没问。”

    程锋摇了摇头:“不是秘密。”

    “本来就是给你的。”程锋一边说, 一边从口袋里面掏出了本子。

    他拉过原晓的手,把皮质的本子放在他掌心。

    程锋:“打开看看?”

    原晓点头,一边翻开本子, 借着月光,他能看清楚这是一个横线本——但却不是普通的横线本,是每一组横线一共五根的,五线谱本。

    原晓:“五线谱本……?”

    纸页有些涩意,但能够闻到很舒服的墨香,本子虽然很小,但封皮却是牛皮的,月光下牛皮反光润而好看,绝对价值不菲。

    “你很久没有写歌了。”程锋说。

    “是,我很久没写歌了。”原晓轻声重复。

    自从来到这里之后,原晓从一个歌手摇身一变,变成了非常专业的综艺艺人,每一天面对镜头的时候他都在竭尽全力,想办法做好这一份工作。

    所有人都认为,原晓就是一个与其他艺人一样普通,努力在这个圈内混着的小帅哥,小明星。

    却只有程锋仍然记得,在成为艺人和明星之前,原晓是先成为歌手的。

    程锋:“我很喜欢你写的歌——并且,永远喜欢。”

    记得原晓第一次上作曲课时亮晶晶的眼睛,记得他在拍广告的现场写歌写到废寝忘食,也记得那么多星辰为原晓写出的作品亮起来,汇聚成比他们头顶的夏日星空更为璀璨的银河。

    那些打动过许许多多人的歌曲,闪闪发光的才华,程锋不想,也不允许,就这样被日复一日的平淡生活消磨。

    所以出发前,他就买好了这个笔记本,带在身上,准备在合适的时候给原晓。

    他是记得他的,也是懂他的。原晓心想。

    原晓抚摸着皮质的五线谱封面,自己也品味不出自己内心的味道。

    片刻后,他扑向了程锋,今晚不知道第几次地,非常热情用自己的嘴唇贴住了程锋的嘴唇。

    两个人在星空下激烈地亲吻,不知道过了多久,原晓才松开自己缠绕住程锋的脖颈。

    原晓:“我现在可以用它么?”

    刚才程锋的亲吻太狠,原晓的嘴唇被亲吻得红肿,他喘着气,看着程锋,举起才收到的礼物。

    程锋靠他近了一些,从口袋里掏出一支笔,又拿出手机,打开手电筒,举起来,让光源从原晓的头顶撒下。

    “当然可以。”程锋说,“随时都可以。”

    ·

    这是一幅非常奇特的画面。

    乡野之间的田边,两个少年相互依偎坐在一起,强壮一些的那个高举着一只手电筒,而瘦弱一些的那个,低头在一个本子上奋笔疾书。

    原晓写得很忘我。

    山间的清风,草地的香气,星空与亲吻都是能够变成旋律的要素,这些东西他信手拈来地写进曲子里。

    这段时间的故事被按规律编成和谐的乐谱,最后展现在一张需要一些功底才可以被人看明白的五线谱上。

    原晓也不知道自己写这些东西花了多久,但几乎是一气呵成的。

    原晓写完了音乐,在心中默唱了一遍,合上本子,头往后仰倒,他的后脑勺与程锋举起的手臂轻轻一碰。

    原晓迅速转头。

    原晓这才注意到:“程锋……你从刚才开始……难道就……?”

    “嗯。”程锋把举得僵硬的手放下来,关了手电筒,“没关系。”

    原晓连忙坐起来,伸手过去触碰他的小臂,轻轻地捏了捏,满脸的歉意:“对不起,我刚才写得太忘……”

    原晓的话没有说完,他的左半边脸被程锋的两只手捏住,程锋将他的脸颊轻轻往外一扯。

    “不许说对不起。”程锋说着,起身,将自己的手伸给了原晓。

    两个人的衣服后面都湿了一大片,原晓却无暇顾忌这些,他轻轻地伸出手,手掌刚与程锋的手掌接触的刹那,程锋就紧紧地往内一收,将他的手掌扣住了。

    原晓不好意思地侧过头,另一只手捏住五线谱本,微微渗出汗水。

    夜晚的乡间小路连一个人也没有,安静得让人能够听见自己猛烈的心跳,但这条路却又太短了,好像不超过五分钟就走完,看见了他们的院子。

    温暖的小院灯光也代表着前方有摄像机出没,程锋停下来,在原晓嘴唇上轻轻一啄,这才松开了牵着他的手。

    两个人并肩回到院子里面,匆匆和其他人打了个招呼,便以要吃饭为由,钻进了厨房。

    关门,锁门,再把摄像头盖起来,窗户遮住,这里就变成了一个天然的密室。

    炉灶下头是一直不熄灭保持的小火,原晓添了两把柴火进去,马上就旺了起来。

    程锋烧水,下面,加一个荷包蛋,起锅后把开水和面条一起放进只放了猪油与酱油的碗,然后香气扑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