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他要进宫时就像变了一个人,变得更为冷煞肃杀,像一头野心勃勃的黑豹,短暂的蛰伏只是为了更好地捕猎。

    他穿好靴子,斜斜看着出神的傻奴,不由好笑,“看什么呢?”

    傻奴指了指他的足。

    李远山经常让她站在他的脚上,带着她下床如厕,这样她就不用穿鞋了。

    他的脚比她大上好多,就算全放上去也会空出一大块;也更坚硬,踩上去就像踩着一块硬邦邦的石头,却兼具灼人的温度。

    李远山心神微动,声音哑了下去,“靠过来。”

    傻奴爬了过去,他看见她的曲线在一摇一晃,偏她双眼比刚出生的奶狗还纯真……

    他咽了口口水,双指掐上她的脸颊,热气扑在她的鼻息,警告道:“我回来的时候,你必须小解过两次以上,知道了吗?”

    傻奴垂下眼帘,每一根睫毛都在勾动着他的耐心,他在她唇上狠狠擦了一下,压抑着呼吸道:“罢了,等我回来把你。”

    傻奴在房间里坐了一下午,中途管家来过,她鼓足了勇气才问出百合去了哪里,管家很慈祥,像老太太那么慈祥地对她说,百合没事,就是去学规矩了,以后能更好地服侍她,是好事情。

    傻奴放了心。

    她甜滋滋地笑,相公说的没错,这里真的是她的家,她可以尽管打听她在意的人的下落,不会有人斥责她。

    李远山在半夜回来,简单收拾了下行李就要出发了,宅门外许多整装待发的人在等着他,马匹发出不耐的鸣叫,铁蹄在地上踩出一道道焦急的声音。

    他把傻奴叫起来,塞给她一袋子糖,“我要走了,你乖一点,等我回来。”

    这是傻奴第一次看到他穿铠甲的样子,铜色的铠甲把他的脸包住了一半,只露出一双犀利的眼,和挺直的鼻,那些甲片如同有生命一般,随着他的呼吸而一起一落,坚实而富有张力。

    他身上带着晨露的味道,冷冽清淡,傻奴顾不得他指尖的寒意,拽住了他。

    女孩澄澈的眼眸比什么都动人,李远山在她面前败得溃不成军,隔着冰冷的盔甲也要抱住她,扯下面甲,轻吻着她的发顶。

    他从未留恋过什么,傻奴是他此生第一个不想离开的人。

    外头催他的人来了一波又一波,他终于松开了她,“糖,每天一粒,吃完了我就回来。”

    他要走了。

    李远山的眸色一深,像抱婴孩一般把她抱了起来,深深地吻她,他的铠甲是那么坚硬,以至于硌红了她的大腿和手肘。

    “等我。”

    傻奴的脚落了地,急急地说:“带上我……”

    她可以为人挡灾。

    “爷,苏将军在催您了。”管家站在外头,撑着雨伞。

    天公好不作美,偏偏在这个时候下起了雨,爷这一路该有多难行……

    李远山摸了摸傻奴的脸,“你不能去。”

    她是他的正妻,皇帝不可能让正妻跟他一同出征,这是一种不成文的契约。

    傻奴还光着脚,天空一声惊雷,雨下得更大了,她只看见李远山伟岸的背影逐渐被烟雨模糊,最后消失了。

    她心中隐有不安,但又什么都说不出来,只能摸着潮湿的门框,望向阴沉沉的天空。

    轰隆隆——

    狂风吹散垂柳上新发的芽包,落了满地。

    傻奴的房里来了一个新丫鬟,叫红霜。

    管家带着红霜来的时候,傻奴正在喝药,自从李远山走后,她就病倒了,是风寒,连躺了三日都不见好。

    老夫人心疼极了,但她自己也病着,无力照顾傻奴,只能让管家多费心。

    管家左右为难,爷走的时候可是吩咐过的,要让夫人自己学着做事,不能什么都依赖老夫人,否则夫人将永远离不得人。

    “夫人,这是红霜,是我新买来的丫头,人勤快,还会写字。”管家笑眯眯的,“这是爷临行前特地吩咐的,怕您无聊,找个读过书的丫头教您学字,也可以打发点时间了。”

    傻奴被药苦得皱脸,管家的话一个字也没听进去。

    管家没有一点不快,从怀中掏出一封信,递给傻奴,“夫人,爷来信啦!”

    傻奴愣了一下,拆开一看,除了李远山三个字,她什么也不认识。

    管家的笑脸越来越大,“以前爷的家书最多三个月一封,现在真是有空就写……要我给您念念吗?”

    傻奴小脸惨白,但眼睛很亮,点了点头。

    “他说一切安好。”就四个字,且龙飞凤舞,纸张上有着被雨水沾湿的痕迹,可以看出李远山是如何在紧锣密鼓的路程中挤出时间来写信。

    又过了半个多月,李远山的家信又送了过来,这次写了满满一张。

    管家乐开了花,“爷说路上好多士兵都因为淋雨而得了风寒,连一向健康的苏将军都不免小病一场,只有爷没事。爷还问您,有没有……”

    管家顿了顿。

    傻奴被红霜打扮得像个火红的狐狸,一身红衣娇艳如在雪地中打滚玩耍的妖狐,合上嘴唇上的口脂更是美得惊心动魄。

    她着急地看向管家,“问什么?”

    管家笑道:“问您有没有好好如厕……哎哟,您快学写字吧,老奴的脸皮子薄,念不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