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觉人听了这话,都啊了声,心中都想:“果然不是要找什么向导,是要我们去杀人放火的,那只管吃管喝可就不行了,一个人的脑袋,怎么着也得值一头羊吧,要是再少了,我们可就不干了!”

    草原上的人命不值钱,在这些突觉人的心中,砍一个脑袋,能给一头羊的报酬,已经算是可以了,当然如果两头羊那就更好,但如果再少,他们就会犹豫了,比如说半只羊,那他们可能就不会去杀成年的男子,而是只杀些女人和小孩子了!

    这时候,常成功带人拉了辆大车出来了,杨泽叫他打开车上的袋子,笑道:“你们给我办事,我用大方的铜钱支付,你们去抓那个部落的人,死的我要脑袋,一个脑袋一贯钱,活的更好,一个活人三贯钱,另外酒饭管饱,咱们头次见面,我先每人送一把利刀,然后再送你们一贯铜钱,就算是见面礼了,你们好好为我办事,以后的好处更多!”

    突觉人的眼睛瞬间就闪亮起来,对他们来讲,铜钱实在是很难得的东西,有了铜钱,他们就可以向中原的商人买很多好东西,比如说调料,那种涂抹在羊肉上,可以让羊肉变得很好吃的调料,还有咸鸭蛋什么的,咸鸭蛋实在是好东西,有滋有味,而且蛋黄还能出黄乎乎的油,吃起来真是香极了,怎么吃都吃不够,还有布匹,还有酒,这些东西他们平常都是很难能得到的,除了靠抢,可凡事也不能都靠抢的啊!

    几乎是同时,这些突觉人全都点头,他们谁都愿意接受这个价码,甚至有的人觉得一贯钱买一个脑袋,价码有点儿高了,其实就算是活人三贯钱一个,也算是高了!

    可有的突觉人点过头之后,却问身边的人,道:“一贯钱是多少,三贯又是多少,和羊比起来,是羊贵还是一贯钱贵?”

    有见多识广的突觉人,低声道:“那可是大方的铜钱,用来买羊的话,一贯钱能买好几只,还是肚子里带着羊羔子的母羊,三贯钱就更多了,嗯,我没见过成贯的钱,但论个的见过几十!”

    一贯铜钱能买好几只怀着羊羔的母羊,听了这个,那些不知一贯钱是多少的突觉人,都感到不可思议,如果他们杀十个人,那岂不是就能换回几十只母羊了,那他们岂不是就能有自己的家了,抢个女人回来生孩子,再也不用到处流浪了!

    杨泽叫士兵取下铜钱,道:“先给大家发见面礼,一人一贯,再加一把好刀。你们领了钱和刀之后,再请你们吃喝,吃饱喝足了,就去忙乎吧,谁要是能明天早晨就送了脑袋过来,那我还有重赏,最先送来的十个脑袋,按活人的价钱支付!”

    说完,他把手一挥,冲着突觉人摆了摆,然后便回营了,右神武军的兵将抬出来大饼和羊肉,还有酒水,放在地上,也都回营去了,并不陪着这些突觉人。

    一开始突觉人还算是拘谨,他们拿着发给自己的刀和钱,仍旧站在自己的马前,可看了大饼和羊肉,还有难得的酒,这便再也忍耐不住了,一起冲了过去,大吃大喝起来,反正就算有危险,也要先吃饱喝足了再说!

    一通大吃之后,这些突觉人倒也不浪费时间,把嘴擦干净了,便翻身上马,向远处的那个小部落跑去,反正杀人放火这种事他们常干,才不在乎对方是谁呢,他们都是烂命一条,死在哪里不是个死,可要是能在死前捞些好处,那死得也值了。

    草原深处,大河之旁,有一个小部落。

    昨天,校尉在山口那里登高远望,看到的大河,实际上就是眼前这个小部落的领地,草原上的牧民以放牧为生,水源是非常重要的,所以几乎所有的部落,在领地内都有河,否则就没法生存,这个部落虽小,却也有条河。

    部落正中央的大帐篷前,立着一杆大旗,大旗上面画了一只双头黑狼,狼是突觉人的图腾之一,而且还是王族的图腾,这代表着这个小部落的首领,是一位王族成员,和突觉可汗是有亲戚关系的。

    大帐篷里,围着火堆,坐着一圈的突觉汉子,为首的一个大概四十多岁,长着满脸的大胡子,身材高大,足足有二百来斤重,完全可以用彪形大汉来形容,穿着一身半新不旧的蓝色布袍,而他身边的人全是穿皮袍子的,也都是彪形大汉。

    这胡子名叫阿史那达可,是突觉可汗的远房侄子,他为人有点儿太粗鲁,换句话说就是没脑子,只知道使用暴力,如果他是一个普通牧民,那这种性格也算是还好,至少不会受人欺负,可他是王族成员,这种性格就有些让人讨厌了,不适合在突觉可汗身边待着了,因为他不受汗太子的待见,太子可是一个很文雅的人,相对文雅。

    阿史那达可手里拿着一串铜钱,上下抛动,笑道:“那支大方的军队,看来不是来打咱们的,那就好,不是来祸害咱们领地的就行。不过,他们还真是有钱啊!”

    第四百五十五章 马贼们的偷袭

    火堆旁边的围着的人,都是这个小部落里的勇士,他们听了阿史那达可的话,都笑了起来,有个年轻的勇士道:“常听人说,中原人是最懦弱的,他们什么本事都没有,却有非常多的好东西,个个都是肥羊,今天见了,果然传言是真的,咱们只管他们要三十贯,他们竟然送来了整整一车的东西,我都算不出来值多少钱了!”

    别的勇士也都点头,他们对于那一大车的东西,也没有一个明确的概念,毕竟他们平日里都是以物易物,并不常花钱,三十贯是他们能理解的范围,可要是再多,就不知道这帐怎么算了。

    阿史那达可想了想,道:“估计得翻个十倍,那些好东西怎么着也得值三百贯吧,尤其是那些好酒,在咱们草原上,真是有羊有牛也买不到的啊!”

    其实,他虽然在突觉可汗那里待过,可却也对钱怎么个算法不太了解,要不然他也不能派人抓来三个国子监的学生,只会开价三十贯,一个人十贯的价格就答应谭正文赎回去,要是换了鸠摩多罗那样的人物,那开价不开成每人上千贯,那是绝对不会罢手的,说不定上千贯还只是第一笔呢,抓着学生在手里,还怕杨泽不送钱来,那真是算杨泽胆子大了!

    火堆旁的人又说了一会儿话,话题都是围绕着那支有钱的中原军队。

    终于,有一个勇士忍耐不住了,道:“达可汗,要不然咱们再抓几个中原人来吧,那些穿着白色袍子的人特别好抓,咱们的人一过去,就吓得他们逃走,只要一放箭,还没射到他们身上呢,他们就往地上掉,这样好抓的肥羊,又还是那么多,咱们要是不趁机会多抓几个,那等他们走了,咱们想再发大财,也没机会了啊!”

    阿史那达可听了,有些犹豫,道:“听打探消息的孩子们说,他们可有一万多人呢,而且都有铁甲,都是骑兵,咱们全部落的人加在一起,都没有他们的人多,如果真的激怒了那个领兵的大将军,怕是咱们整个部落都要受到损失!”

    做为最高首领,阿史那达可和杨泽想的事情,几乎是一模一样的,杨泽知道要灭了这个小部落,至少得死上千的士兵,这个损失太大,所以他不想冒险,而阿史那达可也怕损失部众,毕竟他知道真要动起手来,他的这个小部落是无论如何也打不起那支中原军队的,小打小闹的威胁还成,要是真的展开战斗,那是万万不行的。

    可他的勇士们却不是这样想,又有一个勇士道:“达可汗,这里河边的青草都被羊啃光了,反正咱们过几天也要离开这里,换个草场放牧了,那不如早走几天,让咱们的女人还有老人孩子先离开,然后咱们再去偷袭一下那支军队,能抢到些东西那是最好,如果抢不到,那也没什么,反正他们也追不上咱们,没法报复!”

    阿史那达可想了想,道:“这个,倒是可以一试,那咱们明天一早,就让部众离开吧,这次发财的机会确实不应该错过,要不然用他们中原人的话来讲,还真是过了这个村,就没有这个店了!”

    他性子粗鲁,不是一个擅长思考的人,听了手下勇士的挑唆,便觉得应该抢一把,反正按着草原上的规矩,谁的马快,谁的刀子利,那谁就天经地义地应该过好日子!

    他们这些人谁也没有想过,要是真的激怒了这支往东北方向行进的军队,会有什么样的后果,只想着能捞到什么样的好处了。

    可部落里总归还是有些老成的人,一个上了岁数的老汉说道:“可要是他们改变行军路线,非要和咱们缠斗,那该怎么办?咱们的人少,可是打不过他们的啊!”

    阿史那达可笑道:“我是可汗的侄子,如果他们敢和咱们部落作战,那就是和整个突觉作战,我叔父不会不管咱们的,就算是太子,遇到中原人攻打咱们突觉人的事,他也不会不管的,再怎么说也不能让中原人欺负了咱们突觉自己人啊!”

    他这么一说,那个老汉便闭嘴了,只要有靠山,那应该就不会有问题了,实在不行,只要抬出突觉可汗的名头来,只要那支军队进攻的目标不是突觉人,那么应该就不会把事端扩大,反正他们只是去抢财物,又不是去杀光兵将的,只要中原军队受的损失不太大,那应该会选择息事宁人的,他们中原人以前不是经常这样干吗,忍气吞声是他们的常态,积极进攻才是非常态。

    做好了打算,勇士们便都回了自己的帐篷,只等明天天亮,就让部众先走,他们则去追上中原军队,好好地抢一把,发发大财。

    三更时分,乌云遮月,这是一个阴暗的夜晚,达可部的牧民们都睡熟了,外围也没有人站岗放哨,在他们自己的地盘上,从来没有危险,他们也想不到会有敌人来偷袭。

    一小队突觉人摸进了部落的营地,这一小队的突觉人便是杨泽刚刚收买的马贼,都是草原上的人,这些马贼当然知道达可部的习惯,夜晚熟睡之际,只要不弄出大声响来,是不会有人起来的,他们远远的便下了马,摸进了营地。

    不敢往营地的中心走,他们只在外围的帐篷周围打转,找好了一小片的帐篷,这应该是一个家族的居住地,应该是一个祖父,带着几个儿子,又有十来个孙子,集中住在一起,那么算上里面的女人,至少得有三十到四十个人,虽然不够一百多个马贼分的,但第一波抓人,还是应该选择这样的居住地才好。

    马贼们分头行事,一部份人去放哨,一部份人去牵马,而另一部份人则摸进帐篷里去杀人。

    一百多人去杀几十个人,又是半夜偷袭,成功的几率那实在是太大了,只不过两刻钟的时间,那些杀人的马贼便从帐篷里出来了,非常顺利,他们把睡熟的这一大家子达可部众给一锅端了,一个没剩,全都砍下了脑袋。

    事情太过顺利,马贼们兴奋起来,几十贯到手了,还得了那么许多的马匹和牛羊,要是放在平常,他们早就心满意足了,可现在却感到不够分的。

    马贼们碰了下头,决定再按刚才的样子干一次,再去袭击另一处居住地,再杀一大家子。

    对于人少的马贼去偷袭一个部落,那是要讲究战术的,虽然马贼们谁也没有受过这方面的教育,可在实战中却能得出结论,那就是不能深入部落中心,那样他们极有可能进得去,出不来,所以扫荡外围这才是最好的办法,只要部众在临死前不发出嚎叫,不惊动别的人,那么他们这一百来人,一晚上砍上几百个脑袋,祸害几十座帐篷,那是半点儿问题都没有的,只要别弄出动静来就成。

    可马贼们想得是挺好,但实际操作起来却很有难度了,草原上部落的居住地往往都很大,几千人的部落就可以占有方圆几里的营地,以每个家族为单位,形成一个个的小居住点,然后众多的居住点,再形成一个大的营地,每个居住点还都有关牛羊的栅栏,要想挨个偷袭外围,理论上是没有问题的。

    可这次他们来的人实在是多了些,上百个马贼,不要认为他们真的能安静下来,当有的马贼抢到了牛羊,忍耐不住就发出了欢呼,虽然声音不算很大,但夜深人静的,还是会引起部众的注意,要在往常,只要他们能及时地安静下来,那也没什么,毕竟每个居住点的距离都不算太近。

    但是,今天晚上不行,因为阿史那达可做出了明天就迁移部众的决定,所以不少头领便连夜派人去通知自己的部众,让部众做好准备,明天一早就离开。

    当马贼们刚刚洗了第二个居住点时,还没等他们决定是去偷袭第三个居住点,还是就此罢手,明晚再来时,就被一个突觉兵给发现了,这个突觉兵正是来给部众送信儿的。

    这突觉兵猛地发现一大群的人,正在一个居住点出出进进时,他立即就知道有敌人来偷袭了,草原战士的警觉那可不是一般的敏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