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国出过不少英勇善战的将军,而骁勇将军胡不归,却是武国最后一位将军。
这位将军原是文武状元,亦是历史上一位惊才绝艳的人物,不过由于武国与邻国常年征战,胡不归心系国家,请愿出征,这才成了赫赫有名的骁勇将军。
网上说,胡不归一生英勇善战,直到二十八岁那一年,他遭小人暗算死在战场上,从此武国沦陷,消失在历史的河流里。
他成名后的一生写得详尽,但他成为文武状元之前却着墨不多。野史上隐约提过,胡不归出生在一个不出名的世家,母亲身为外族妾室,又早早因病去世,再加上头上还有几个嫡亲的兄弟姐妹,胡不归在家中地位可想而知。
后来一年,胡家上下染了一种怪病,不到半年的时间全府上下几乎死绝,最后只留下了胡不归这一个生命力顽强的庶子。为求出路,胡不归习武学文,所幸他的天赋极高,弱冠之年便被封为文武状元,才有了之后的骁勇将军。
奉欢搜寻了很久,还有许多乱七八糟的流传,也不知道真假。不过搜索到武国时,她发现武国的旧址换到现在的地方,是叫做永华市……正是她所在的这一个城市。
难不成,胡不归正因如此才穿到这儿来的?
※※※※※※※※※※※※※※※※※※※※
这篇不会坑的啦,相信我的人品(正直脸)
修改一下更新时间,以后更新都改到凌晨一点左右,小伙伴早上起来就能看到了噜_(:3」∠)_下一次更新在30号凌晨
第3章 反穿将军(3)
看完下来,让奉欢想象不到的是,胡不归居然还是个会武功的状元,他那模样斯斯文文的,连背她走段路都会气喘吁吁……毕竟他跟她一样借居在别人的身体里,没了原本的身体素质,再凶也凶不起来。
查了许久,却没查出个所以然来,奉欢终于觉得累了。夏夜微热的空气早已将头发醺干,但额头上的伤口因碰了水而一直隐隐刺痛。
她合上了眼,有微风吹过窗帘,拂来一阵清凉。或许是白日接收记忆的后遗症,又或许是那一顿揍人让原主的身体吃不消,一卷困意很快漫了上来。
警惕使然,奉欢的睡意不深。只觉得一片黑蒙蒙的梦境里,有一束炽热的目光在紧紧盯着她看,像一只撒网的蜘蛛死盯着自己的猎物。
奉欢醒了过来。
她未乱动,细一察觉,又好像是她的错觉,寂静的屋子里只有她一个人的呼吸声。
……错觉?
让月光蒙上一层灰色的卧室里,奉欢无声无息地睁开一双清亮的眼睛。她看向窗台,那边并无阳台,怎么可能有人站在那里偷看她?
为了看个仔细,奉欢悄悄走下床,来到窗前时,她一边拉住书桌前的椅子以应付,一边到窗户边打量。
没人,窗户外直接是一楼的空地,窗台上也干干净净,毫无有人踩过的痕迹。
原主的印象里没有过这种事。
大概是错觉吧……
奉欢轻啧了一声,不知道为什么,她隐隐地感觉到这个任务有些麻烦。
次日天明。
休息一晚后,接收记忆后的头疼缓和了不少,反倒是浑身的肌肉开始泛起了酸痛。奉欢揉着举一举也发酸的手臂一边走出卧室,却发现胡不归正在厨房站着。
昨晚的短袖短裤换成了一件长袖白衬衣和长裤子,扣子使得不太熟练,却仍旧努力扣好了,衣着整洁而干净。他在琢磨着调味瓶,一边又想着这年头的灶火该怎么点。
他忽然感觉到什么,一转头,便看见靠在门边的奉欢正哈欠连连。他露出了一抹浅浅的笑容,温声唤道:“奉姑娘……”未待话说完,他的视线就瞥见对方光着的小脚上。
他不由皱了皱眉,大步走出厨房,来到玄关选了一双合适的鞋子,这才来到奉欢面前蹲下身。他一边示意她伸出脚,一边解释道:“会着凉。”
着凉?
大热天的怎么着凉?
奉欢一挑眉,她刚伸脚想自己穿上,不想胡不归一把握住她的脚,轻轻为她穿上了鞋。
不是说古人都很在乎男女有别吗?
奉欢扬了扬眉,先不说一介古代将军看上去斯斯文文的,现如今连她的脚也敢摸。
奉欢垂眼看着蹲在她面前的人一副低眉顺眼的模样,细心而又温柔地帮她穿上了另一只鞋,随后才抬起眼,望着她柔柔一笑:“现下便好了。”
脚上还有着他手里的温度。奉欢懒洋洋笑了笑,看着胡不归起身又走向煤气灶,她稍稍退出一步,歪头靠着门框问:“你在做什么?”
“昨日起滴水未进,腹中饥饿。”又打量了一会儿,发现自己真的弄不懂这个时代的东西后,胡不归略显无奈地笑了一笑,“原想让姑娘尝尝在下的手艺,不想在下如今连火也不会点。”
他要是会用这些东西就怪了。
奉欢又打了个哈欠,一边慢悠悠地捋睡衣袖子,一边来到冰箱边看看里面有什么吃的。她漫不经心地问:“吃面吗?”
胡不归原想帮忙,可想起自己什么也不会,便顿了一顿,笑道:“劳烦姑娘了。”
要说起来,关了七年牢,脱离社会有七年的奉欢对于现在的东西也不太了解。好在还有原主的记忆,一开始的生涩后倒也熟练了起来。
冰箱里食物不多,奉欢用剩下的食材煮了两碗面。当她想端面出去时,身后的人却在她之前端起了那两碗冒着热气的汤碗。胡不归浅浅地扬起一抹笑容:“我来吧。”
他们两人一齐在客厅安静地吃着早餐,奉欢一边吃着,心中思绪好一番回转。正吃着,茶几上的一只手机突然震动了起来。
是奉琛的手机。有电话。
奉欢搁下筷子,来到茶几边拿起手机一看,发现上面有来自公司的近十几个未接电话,自昨晚奉琛应该加班,到现在早上八点该去上班的时候。
奉欢这才恍然大悟地想起,胡不归的身份是个上班族,自个儿还是个学生来。
还得上班上学啊……
奉欢看了一眼正认真吃着面的胡不归,现在的奉琛啊,连出门都是个问题,还提什么上班……在奉琛回来之前,他还是现在家里老老实实呆着吧。
这位将军原是文武状元,亦是历史上一位惊才绝艳的人物,不过由于武国与邻国常年征战,胡不归心系国家,请愿出征,这才成了赫赫有名的骁勇将军。
网上说,胡不归一生英勇善战,直到二十八岁那一年,他遭小人暗算死在战场上,从此武国沦陷,消失在历史的河流里。
他成名后的一生写得详尽,但他成为文武状元之前却着墨不多。野史上隐约提过,胡不归出生在一个不出名的世家,母亲身为外族妾室,又早早因病去世,再加上头上还有几个嫡亲的兄弟姐妹,胡不归在家中地位可想而知。
后来一年,胡家上下染了一种怪病,不到半年的时间全府上下几乎死绝,最后只留下了胡不归这一个生命力顽强的庶子。为求出路,胡不归习武学文,所幸他的天赋极高,弱冠之年便被封为文武状元,才有了之后的骁勇将军。
奉欢搜寻了很久,还有许多乱七八糟的流传,也不知道真假。不过搜索到武国时,她发现武国的旧址换到现在的地方,是叫做永华市……正是她所在的这一个城市。
难不成,胡不归正因如此才穿到这儿来的?
※※※※※※※※※※※※※※※※※※※※
这篇不会坑的啦,相信我的人品(正直脸)
修改一下更新时间,以后更新都改到凌晨一点左右,小伙伴早上起来就能看到了噜_(:3」∠)_下一次更新在30号凌晨
第3章 反穿将军(3)
看完下来,让奉欢想象不到的是,胡不归居然还是个会武功的状元,他那模样斯斯文文的,连背她走段路都会气喘吁吁……毕竟他跟她一样借居在别人的身体里,没了原本的身体素质,再凶也凶不起来。
查了许久,却没查出个所以然来,奉欢终于觉得累了。夏夜微热的空气早已将头发醺干,但额头上的伤口因碰了水而一直隐隐刺痛。
她合上了眼,有微风吹过窗帘,拂来一阵清凉。或许是白日接收记忆的后遗症,又或许是那一顿揍人让原主的身体吃不消,一卷困意很快漫了上来。
警惕使然,奉欢的睡意不深。只觉得一片黑蒙蒙的梦境里,有一束炽热的目光在紧紧盯着她看,像一只撒网的蜘蛛死盯着自己的猎物。
奉欢醒了过来。
她未乱动,细一察觉,又好像是她的错觉,寂静的屋子里只有她一个人的呼吸声。
……错觉?
让月光蒙上一层灰色的卧室里,奉欢无声无息地睁开一双清亮的眼睛。她看向窗台,那边并无阳台,怎么可能有人站在那里偷看她?
为了看个仔细,奉欢悄悄走下床,来到窗前时,她一边拉住书桌前的椅子以应付,一边到窗户边打量。
没人,窗户外直接是一楼的空地,窗台上也干干净净,毫无有人踩过的痕迹。
原主的印象里没有过这种事。
大概是错觉吧……
奉欢轻啧了一声,不知道为什么,她隐隐地感觉到这个任务有些麻烦。
次日天明。
休息一晚后,接收记忆后的头疼缓和了不少,反倒是浑身的肌肉开始泛起了酸痛。奉欢揉着举一举也发酸的手臂一边走出卧室,却发现胡不归正在厨房站着。
昨晚的短袖短裤换成了一件长袖白衬衣和长裤子,扣子使得不太熟练,却仍旧努力扣好了,衣着整洁而干净。他在琢磨着调味瓶,一边又想着这年头的灶火该怎么点。
他忽然感觉到什么,一转头,便看见靠在门边的奉欢正哈欠连连。他露出了一抹浅浅的笑容,温声唤道:“奉姑娘……”未待话说完,他的视线就瞥见对方光着的小脚上。
他不由皱了皱眉,大步走出厨房,来到玄关选了一双合适的鞋子,这才来到奉欢面前蹲下身。他一边示意她伸出脚,一边解释道:“会着凉。”
着凉?
大热天的怎么着凉?
奉欢一挑眉,她刚伸脚想自己穿上,不想胡不归一把握住她的脚,轻轻为她穿上了鞋。
不是说古人都很在乎男女有别吗?
奉欢扬了扬眉,先不说一介古代将军看上去斯斯文文的,现如今连她的脚也敢摸。
奉欢垂眼看着蹲在她面前的人一副低眉顺眼的模样,细心而又温柔地帮她穿上了另一只鞋,随后才抬起眼,望着她柔柔一笑:“现下便好了。”
脚上还有着他手里的温度。奉欢懒洋洋笑了笑,看着胡不归起身又走向煤气灶,她稍稍退出一步,歪头靠着门框问:“你在做什么?”
“昨日起滴水未进,腹中饥饿。”又打量了一会儿,发现自己真的弄不懂这个时代的东西后,胡不归略显无奈地笑了一笑,“原想让姑娘尝尝在下的手艺,不想在下如今连火也不会点。”
他要是会用这些东西就怪了。
奉欢又打了个哈欠,一边慢悠悠地捋睡衣袖子,一边来到冰箱边看看里面有什么吃的。她漫不经心地问:“吃面吗?”
胡不归原想帮忙,可想起自己什么也不会,便顿了一顿,笑道:“劳烦姑娘了。”
要说起来,关了七年牢,脱离社会有七年的奉欢对于现在的东西也不太了解。好在还有原主的记忆,一开始的生涩后倒也熟练了起来。
冰箱里食物不多,奉欢用剩下的食材煮了两碗面。当她想端面出去时,身后的人却在她之前端起了那两碗冒着热气的汤碗。胡不归浅浅地扬起一抹笑容:“我来吧。”
他们两人一齐在客厅安静地吃着早餐,奉欢一边吃着,心中思绪好一番回转。正吃着,茶几上的一只手机突然震动了起来。
是奉琛的手机。有电话。
奉欢搁下筷子,来到茶几边拿起手机一看,发现上面有来自公司的近十几个未接电话,自昨晚奉琛应该加班,到现在早上八点该去上班的时候。
奉欢这才恍然大悟地想起,胡不归的身份是个上班族,自个儿还是个学生来。
还得上班上学啊……
奉欢看了一眼正认真吃着面的胡不归,现在的奉琛啊,连出门都是个问题,还提什么上班……在奉琛回来之前,他还是现在家里老老实实呆着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