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把麻薯倒入奶锅中,和刚才的蛋奶液混合在一起,形成固体态。加入黄油,一起揉搓。

    沈兰拿起一次性手套,就开始用手疯狂抓、揉、按、搓,这功力,不练鹰抓功可惜了。

    等到表面光滑之后,撒上黑芝麻,再团成团状。掰开,滚圆,洒上点水。调好温度,放入烤炉。

    沈兰很爱吃麻薯,以前做过几次,每次做出来,都跟石头蛋似的,摔都摔不烂,一直都跟成功他母亲亲切会晤。

    这麻薯粉也不便宜,她也舍不得这么浪费,直到看到一位博主,被种草做法,一次即圆满。

    要想把麻薯做成功,烤炉温度绝对是至关重要的一环。看她先前步骤,其实与寻常和面,没什么区别。所以,关键就在于,温度操控。

    沈兰关上烤炉,去外面转一圈,看见白至秦百无聊赖地在桌上画什么。

    凑近一看,原来是灵乐城中最繁华街道,也即他们所在街道,示意图。

    “少爷,又摸鱼?”

    白至秦急忙缩回手去,义正言辞道:“我哪里是在摸鱼,分明是在偷懒!不对,我是利用一切时间,为兰姐排忧解难!”

    沈兰笑着挤兑他:“可有什么收获?”

    小蕙凑过来,“小姐……少爷画得,好像还挺逼真的。”

    “嗯……不过说是‘画’倒是委屈他了,分明是在以笔代墨。这分布,倒也详尽。”

    白至秦听沈兰夸他,便又灿烂起来,摸下巴道:“我心中已有揣测,诸君不必多言。”

    “哦,那你多言好了。我们都不说话,听你说。”沈兰捧场。

    “嗯……我认为,郭杰之所以要去永丰酒楼。有两个原因,其一是为掩人耳目,其二便是祸水东引。”

    小蕙认真道:“还有呢?”

    “这些还不够?”白至秦痛苦道。“这动机分析,已然十分不易。其余,从长计议。”

    “得了吧,”沈兰毫不留情地拆穿道,“你若是没想法,做什么画图,难不成工部找你这么个纨绔要图?”

    白至秦睁眼说瞎话:“非也,兰姐,此是为味香园长远发展之计。知彼知己,方能百战百胜。只有探清对手虚实,方能研制制敌之策。”

    “哦,依你所言,咱们跟这裁缝店,还成竞争对手了?”

    沈兰手指纸上‘裁缝店’三字,“那咱们对头也忒多,恐怕还没能把‘彼’了解完,自己先累垮了。”

    小蕙偷笑。白至秦甚为委屈,“看破不说破,方为经营交友之道。”

    沈兰揶揄道,“那少爷可是这世上顶顶会经营交友之人——你都没得看破之物,何来说破。”

    白至秦以手掩面,作头疼状。

    待到暮色四合,客人渐渐散去,沈兰便把麻薯从烤箱中拿出。萧宁听见重物之声,便隔着帘子问要帮忙否。

    沈兰摆手:“不必。我又做了新东西,拿来给你们试试。方才又惹少爷生气,第一个便先给了他吃罢。”

    萧宁包装不停,也笑:“兰姐,我瞧你与少爷交情甚好,叫人好生羡煞,不知是于何时认识?”

    沈兰试了试麻薯的软硬度,撕下一块,软糯适中,有嚼劲,看来是可以跟成功他妈说再见了。

    她道:“这话说的,你是羡慕他还是羡慕我?认识时间嘛——比你早两天罢。”

    萧宁大惊失色:“兰姐不曾骗我?”

    沈兰递给他一块麻薯,“罢了,近水楼台,先给你吃——自然不曾。难不成要我告诉你,其实他原叫沈少秦,是我失散已久的亲弟弟,才合你心意?”

    “这倒也不必,”萧宁道,“你二人长得并不像。”

    他说着便咬了一口,这麻薯,刚入嘴时有些硬,但很快,便变得酥脆软嫩起来,在口腔中荡漾出一种甜而不腻、极富弹性的可口味道,别有一种无法言说的风味。

    萧宁再次大惊失色:“这是什么东西,为何有此欲罢不能之感?”

    沈兰一一回答:“麻薯;你嘴馋。”

    “……唔,少爷肯定爱不释手。”沈兰放在篮子里,正要端出去,萧宁眼疾手快,又顺走一个,美滋滋地跑到大堂区。

    沈兰先拿了个与少爷吃。

    白至秦从小虽染上不少纨绔气息,但好在为人大度、天性朴实,早就把沈兰对他的“挖苦”抛之脑后,只记得眼前这个卖相不太理想的麻薯面包。

    萧宁巴巴地给小蕙送过去,直勾勾地盯着小蕙——手中的麻薯面包。

    沈兰看了一眼,颇为无奈,便又递给萧宁一块。拿走两块,分给裴昭一块,两人坐在一起。

    果不其然,小蕙和白至秦吃了一口后,眼睛都发直,几人便都大快朵颐起来。

    她转回头,腿伸得很长,盯着自己绣鞋尖,问裴昭:“有何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