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帧仲端起书房里一杯温热的碧螺春绿茶,听到父亲的话只是哼了一声,随后朝嘴里送茶水。

    于帧仲是于世亭唯一的儿子,于世亭早年间跑海据说受寒伤了肾气,直到二十九岁才在名医调理下,生了于帧仲,后来又生了两个女儿,加上于世亭对女色并不贪恋,家中只有一妻一妾,所以人丁并不算兴旺。

    于帧仲今年三十一岁,一张瘦脸狭长,并不讨喜,而且可能是像母亲更多些,整个人立在那里略显阴柔,而且也很少出面替于世亭打理全局生意,只有偶尔才会陪于世亭一起出面见见商场上的叔伯,更多时候在香港都不见人,全世界到处旅游玩乐,所以在外人眼中,于帧仲更像是个依靠父辈的二世祖。

    可是此时书房内没有外人,于帧仲一双眼眸灵动异常,那张不讨喜的瘦脸,此时配上这双眼睛,让他看起来就像是个精明人物。

    等茶水入了喉,于帧仲才看向自己的父亲:“留过学就不能骂脏话,蒋中正气到急时不一样讲粗口?”

    “就冲你张狂到自比蒋中正,五年内也不用想接家里的生意。”于世亭把手边的收音机关掉,站起身敲敲后背:“查到了?”

    “曾春盛能藏的干净?”于帧仲提起这个名字,刚刚缓和的脸色又难看起来:“就是他做的,这个白痴,天下人如果都像他那样做生意,早就饿死了,自以为聪明,断别人财路,财如流水,靠断是行不通的,他是怎么混到现在地步的?”

    于世亭转过头,望着自己脸色阴郁的儿子,嘿嘿笑了一下:“靠蠢啊,时无英雄,竖子成名,只要有人不断的给机会,不要说曾春盛一个人,就算是一条狗,也能成名。”

    “现在怎么搞,我已经收到消息,徐平盛这次有些不高兴,是不是我同那个叫雷疍仔的……”

    “你?”于世亭摇摇头:“你是什么身份呀?够资格插手这件事吗?”

    于帧仲话语一顿,叹了口气:“又忍?曾春盛个瘪三上蹿下跳,见钱眼开,不收拾掉早晚逼得香港那些本地人对我们开战,到时怎么和气生财?”

    “你知道曾春盛要搞事?不知道吧,我也不知道,等徐平盛找上门同我讲我才知道。”于世亭用不争气的眼神看看自己儿子:“你还差的远,和气生财,财如流水,这些都是我教你的,你只懂三分,就不要想着做十分,做好你的三分,香港没有你什么事,最近不如你去欧洲旅旅游,看看有没有合适的船能入手,这边的事不需要你。”

    于帧仲耸耸肩:“那我过两日去欧洲。”

    “顺便带着你老婆孩子去度个假,每次自己去满世界飞,丢下老婆孩子,我跑船一世,你娘在家的日子很难熬,现在于家没那么苦,你也不要老让老婆孩子独守空房,不要一心急着做生意,做大事,先做人,做小事,老婆孩子都照顾不好,成就也不会大。”于世亭接过于帧仲手里的茶杯:“去吧。”

    于帧仲低头思索了片刻,抬头向自己父亲露出个笑脸:“知道了,我多订两张机票就是了,那我先去见我老婆,和她说下周一起去欧洲度个假。”

    “去吧。”于世亭笑眯眯的看着于帧仲离开书房,等房门关闭,于世亭端起茶盏喝了一口,闭着眼睛品着滋味,几十秒后,睁开双眼,把茶盏重重的摔在地上!瓷屑四溅。

    “帧仲没有骂错,曾春盛个小巴辣子,脑子就是电话听筒……我册你娘个赖三!”

    ……

    莦箕湾老广街,康立修站在街道上,看着满街广式骑楼有些发晕,这里不是富人区,也不是贫民区那种穷人聚集地,这里的人就是最典型的香港土著,饿不死,但也不会大富大贵,满街都响着清脆的木屐声,不时有梳着黑长油亮的发辫,赤足穿着秘笈的年轻女孩好奇的与康立修擦肩而过,甚至走过之后,还要回头打量康立修身上那套笔挺西装。

    这里的人,无论男女老少,穿的还都是中式传统服装,汗衫,唐裙,小褂,甚至是小孩子的肚兜,沿街靠海的铺子也是竹楼搭建,而且茶楼居多,上面的人喝着茶,从窗口探出头来打量着街上风景,与同伴闲聊,六七家竹楼茶室,让这条并不宽阔的街道弥漫着淡淡茶香,有些卖艺乞讨的人,还在茶楼里或者街边咿咿呀呀的唱着粤曲,吸引行人停步。

    整条街,纯然一派海港民俗风景。

    一个衣着朴素,不过十五六岁的小女孩提着一篮泡着水的兰花,大着胆子走到康立修的面前:“先生,买支花吧?”

    康立修从钱包里取出一块钱给了女孩,女孩从篮子里麻利的取出一支兰花交到康立修手里,又去帮康立修找钱,康立修笑了一下,顺手轻轻把兰花别在了正低头找钱,毫无察觉的小女孩的头上。

    在女孩低头翻找零钱时,迈步朝着街中走去。

    等女孩抓着九个硬币抬头时,康立修已经走远,女孩开口:“先生,找给您的……”

    “不要追过来,我这个人很好色嘅,花靓,人也靓,那配在一起就更靓,送你了。”康立修扭头朝女孩挥挥手,转身走远。

    只剩女孩立在原地,下意识摸了一下头发上的兰花。

    康立修自己以为自己很潇洒,既帮助了女孩,又风骚的调戏了一下女孩,而且风流不下流,朝着街道尽头一处小小的士多店走去时。

    背后突然急促脚步声响起,一个女声暴吼:“扑街小白脸,调戏我女儿!男女授受不亲!不拿个三百五百出来!当你岳母不懂管教女婿!”

    第四五一章 伦敦的黄种人

    云霄宫酒店的套房内,四名戴着软呢帽或者女式面纱帽的中年男女,与安吉·佩丽丝站在一起,享受着侍者送来的茶点,看着起居室那扇关闭的房门。

    几分钟后,宋天耀从里面走了出来,站到五人的面前,张开双臂,原地转了一圈。

    安吉·佩丽丝满意的点点头,对立在自己身边,戴着一副长筒白手套的中年女人露出微笑:“这就是我想要的,谢谢您,夫人。”

    一顶折顶弯檐的软呢帽,毫无褶皱,最近才在伦敦风靡起来的黑格西装看,手工领带,衬衣,皮鞋,戒指,皮带,烟盒,腕表,手帕。

    站在他们面前的宋天耀,与走入起居室之前,已经判若两人,除了脸上那温和而又略带玩世不恭的微笑,和他黄色的皮肤,黑色的眼睛。

    “五百英镑的西装,七十五英镑的领带,一百二十五英镑的皮鞋……”宋天耀从西装口袋里取出丝绸手帕:“这条小小的手帕,都价值四十英镑。”

    “这里可不是香港,这里是伦敦,你不能和上次见休·比佛时那样,就穿着香港来的那几件衣服。”安吉·佩丽丝上前帮宋天耀整理了一下领口,伸手摸着宋天耀的脸颊说道:“记不记得,我在香港时,你给我一些钱,让我去换了一身服装,现在也一样,只不过刚好反过来,你在伦敦,就得让你看起来,哪怕是黄皮肤,也是居住在西伦敦的上流人物。”

    安吉·佩丽丝的手从宋天耀的脸上慢慢移动到西装上,黑色的羊毛衣料柔软而又挺括的覆盖着这个男人的胸膛,硬挺的翻领,带有垫衬的双肩。

    宋天耀低头点了一支香烟,然后把面前正检查自己衣服的安吉·佩丽丝搂在怀里,看向对面的四个手工裁缝们:

    “谢谢各位,安吉小姐和我都很满意。”

    “这就是您的衣服,我是说您就该穿这样的衣服,先生,现在的你,既时尚又优雅,您属于伦敦。”那名中年妇人似乎对自己送来的衣物非常骄傲,她甚至稍稍扬起下巴:“我甚至觉得,您是我这个小店的活动广告牌,如果您不是一个黄种人的话。”

    安吉·佩丽丝第一时间隐晦的用手拍拍宋天耀的后背,宋天耀低头看向安吉·佩丽丝,用手摸着对方的手背,示意自己并没有因为面前这个女人不自觉流露出来的歧视而生气。

    在伦敦的这段时间,这种歧视他已经见得多了。

    从最开始的云霄宫酒店侍者,到后来休比佛那种上流人物,他们努力想要演示自己对黄种人,对亚洲,对中国人的歧视,但是他们却又总会不自觉或者故意流露出那么一点点,提醒你,你属于伦敦,但是你是个黄种人。

    等安吉·佩丽丝把那些人带走,再回到宋天耀身边时,发现宋天耀仍然立在窗前,望着外面灰蒙蒙的雾霾出神,似乎真的没有为那些歧视的语言动怒。

    略微翘起的嘴里衔着登喜路香烟,脸色轻松,带着一种让人吃惊的自信。

    这种自信出现在其他任何与宋天耀同龄的年轻人身上,安吉·佩丽丝都不觉得奇怪,可是宋天耀不是那些远没有见到过惊涛骇浪的青年人,安吉·佩丽丝在商场上,总是下意识忽略宋天耀的年纪,当他是个最少也要三十岁以上的中年人,可是中年人,却往往不会再有这种青年人的锐意。

    “前几天,你都在忙些什么?在我和贝斯夫人参加那些无聊或者无趣的聚会时?”安吉·佩丽丝走过来,立在宋天耀的身边,顺着他的目光望向外面:“还是你只是呆呆的立在这里,欣赏着伦敦风景,等我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