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内普看着他的傻样子,神情温和了许多。

    劳斯太太埋着头,偷偷的暧昧笑了起来。

    ——而蠢乔治只顾着狼吞虎咽,什么都没看见。

    时间很快到了第二天。

    外面铺天盖地都是约翰险死还生的新闻,可他却毫不知情。和斯内普,乔治,劳斯太太一同幻影移形到了他父母的墓地。

    斯内普也是劳累,一连往返三次带人。这坚定了约翰要更努力学魔法的想法。

    四人花费了接近一个小时完成了这个小小的、隐秘的葬礼。

    棺材是由最不惹人注意的斯内普去买的。尸体是由约翰自己一路抱着的。劳斯太太负责哭。悼念词是由乔治说的——虽然他又觉得滑稽又觉得难过。

    ——天知道当约翰抱着自己尸体下楼的那一刻,对乔治造成了多大的心里暴击伤害。那画面的对比效果太刻骨了。

    完成葬礼后,约翰像是终于完成了一件大事。整个人松懈了下来,都不知道该做什么了。

    斯内普这几天会尽量搜寻伏地魔的踪迹。而他则不能光明正大的外出了。

    ……还是待在家里老实写“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的稿子吧。

    他拿起左手边厚厚一叠“混血王子”的稿子,再看看笔下崭新的纸张,忍不住陷入了沉思。

    ……他还记得,上一世刚看混血王子的时候,有一幕气氛十分灰暗压抑。

    下着雨的天气,荒凉的街道,污浊发黑的一栋栋房屋,废水充斥着河道。两个女人躲躲闪闪的来到一间房前。

    那个地方是……蜘蛛尾巷,斯内普的家。

    哦不对。

    “蜘蛛尾巷”原本应该是“spner's end by a river”。

    中文意思是“徘徊到尽头。”

    约翰盯着这串词,慢慢咀嚼着。

    “哈利波特”中的很多东西确实得看原著英文才能感觉出来,罗琳真是一个有意思的人。她给斯内普居住的地方起了这么一个富有深意的名字。

    “徘徊到尽头”几乎可以概括斯内普的一生了。

    斯内普的一生确实都在选择中徘徊。

    他在莉莉与力量之间选择,在伏地魔与邓不利多之间选择,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也在生与死之间选择。

    这些选择中,他有对有错。正是因此,才使他背负着一生的痛苦和责任。才使他变成了那个“阴沉又毒舌,偏心而惹人生厌的老蝙蝠斯内普”。

    约翰沉重的神色突然一变,痴痴的笑了起来。

    ——可现在这个老蝙蝠是他的了,只独属于他一个人。

    想到这里,他干劲十足的唰唰写起了“死亡圣器”。

    该是时候给他家西弗勒斯平冤了!抓紧时间写!

    ……

    “混血王子”这一部,是约翰唯一有改动的书稿。

    罗琳写的很好,他自认自己没功力超越。但是一些细微地方的或缺,他还是可以补足的。

    比如“混血王子”的开头,魔法部部长福吉去拜访英国首相。

    他曾说过:“对了,我还得说一句,你接受这件事的态度比你那位前任强多了。他以为我是他的政敌派来的一个骗子,要把我扔出窗外呢。”

    可是按照年代来算,“混血王子”发生的这一年是1996年,现在的英国首相是约翰·梅杰。

    而他的前任是撒切尔夫人。

    所以福吉应该称呼“她”才对。

    作者有话要说:我加了个作者有话说。

    23333我的报应这是还没完吗?

    今天早上半睡半醒的,寝室的中央空调爆了,一声接一声爆炸着,还在嘶嘶的喷着火花,满寝室糊味。还好有室友已经醒了,眼疾手快的冲过去断了电。

    这可比上周斜对面寝室还可怕,把我们吓得……

    我们都在想要是半夜突然发生的这事,我们都还在熟睡,那可怎么办。

    空调和电源都正在门口,会堵的我们出都出不去,还是六楼,全都得变烤牛排啊。(笑哭脸)

    还好是早上发生的,妈的真是吓死我了(╥﹏╥)

    ☆、第六十二章

    约翰这几天都老实的待在家里写稿子。

    他坐在书桌前,面前摆着一叠死亡圣器的稿子。钢笔在手上拿着,他已经沉吟半天了,还一个字没写。

    说真的……约翰挺郁闷的。

    就像每一个刚踏入恋爱河流里的人,约翰恨不得斯内普能无时无刻都待在他的视线里。

    好吧,斯内普要去寻找伏地魔,这个不可能。

    退而求其次,约翰希望斯内普能再对他态度亲密点,比如拥抱和接吻。就像他死去的那晚上一样。

    可是斯内普只有那晚上失态,现在又恢复了往日的冷淡态度。

    好吧,斯内普本身就是那种不表露出自己情感的人。次数稀少约翰也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