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史慈听了,没有拒绝,当即收拾了一番,便与陈登一起离开了秣陵,先前往祖郎占据的泾县,再往焦已所在的歙县。最后才去吴郡找严白虎。

    陈登和太史慈都各自骑着一匹战马,都着一身劲装,只有他们两个人,并肩前往泾县。

    而且,在这一路上,太史慈都必须听从陈登的指示。

    陈登、太史慈走了以后,薛礼便带着刘繇的命令,前来拜见张彦。

    刘繇同意了由张彦的将领训练军队的建议,如今派遣薛礼前来,就是为了督促完成此事。

    于是。张彦带着周泰、蒋钦二将,跟随薛礼一起前往校场。

    校场上。刘繇帐下的大将张英、陈横已经将兵马全部聚集了起来,乍一看,军容甚是整齐,但如果细看的话,就不难发现,军队里的将士们高矮胖瘦都参差不齐,队列站的也歪三扭四的,而且许多将士都没精打采的站在那里。

    这样的一支军队,难怪会总是输给孙策!

    张彦看后,觉得军队需要调整的地方多不胜数,并且对训练这些士兵,也是信心百倍。

    这时,薛礼叫来了张英、陈横,在薛礼的监督之下,和张彦办理了交接这支军队的事情。

    刘繇现有两万八千名将士,站在校场上接受张彦训练的,只有八千名,其余两万名仍旧在张英、陈横的统领之下,分别驻守在秣陵城的东、西二门。

    张彦在薛礼的陪同下,登上了点将台,环视了一下点将台下面的八千名将士,便朗声喊道:“从现在起,我将负责训练你们。我先将丑话说在前面,在你们接受集训的这段时间内,无论何时何地,我的话,就是命令,谁要是胆敢违抗,立斩不赦。除此之外,你们不得听从他人的命令,包括你们的主公。也就是说,在集训的这段时间内,你们只能听从我一个人的命令。都明白了吗?”

    “明白了……”

    点将台下面,传来了一阵有气无力的声音。

    张彦听后,非常的不顺耳,当即怒道:“你们一个二个都没有吃饱饭吗?怎么声音那么的小?给我大声点!”

    “明白了!”

    “再大声点!”

    “明白了!”

    张彦听后,还是觉得声音有些小,八千人同时呐喊,居然没有一点震耳欲聋的感觉,不禁骂道:“他娘的,你们是不是男人,一个二个都五大三粗的,怎么喊起来的话一点都没有震撼力?就‘明白了’这三个字,你们都要使出吃奶的劲,连续喊上一百遍!如果一百遍里面还没有让我满意的呐喊声,那就喊道我满意为止!”

    这些人都被孙策打怕了,所以士气低落,心存畏惧。但张彦一来,孙策便闻讯而逃,所以这些士兵认为张彦肯定比孙策厉害,出于畏惧,只能大声呼喊。

    一时间,明白了,一遍接一遍的在空气中回荡,但在张彦听来,却觉得没有一点力气,不停地喊道:“再大声点喊!喊到我满意为止!”

    将士们连续喊了五十多遍,终于在最后喊出了让张彦满意的声音。于是,张彦便让人停止大喊,见那些将士们嗓子干疼,有些连嗓子都喊哑了,脸上才露出一抹淡淡的笑容:“这才对嘛!”

    接着,张彦介绍周泰、蒋钦给将士们认识,将八千人一分为二,周泰、蒋钦各率领四千人,分成红军和蓝军,正式开始进行他们的集训。

    第166章 马拉松跑

    集训的目的在于提高刘繇军队的纪律以及士兵的个人作战能力,张彦为此制定了一些列训练的科目。

    训练首先从军队的纪律开始,如果一支军队没有严明的纪律,那么就会如同一盘散沙。

    纪律,必须要有严格的军规来约束,一旦有人违反,就必须受到严惩。

    中国历朝历代的更替交接中,朝代一直变,但军队的军规却是代代传承,张彦结合实际,又和军师张纮进行了一番筛选,这才制定出了十七条军规,并且准备把这些军规推广到全军,不单单是刘繇的军队,连自己的军队也要按照这些军规执行。

    于是,军规由张纮起草,写成书面文字,然后张彦找来军中将校,让其背诵这十七条军规。等到这些将校都背诵的滚瓜烂熟的时候,这才放他们离去,然后推广到全军,让每名士兵都能熟悉的知道军规。

    军规制定好了,但对于这些五大三粗的士兵来说,背诵这些较为绕口的军规,却极其不易。

    聪明的,一个时刻便背诵了下来,但愚钝的,背诵一整天也未必能够记住。

    张纮毕竟是一名文士,所书写的军规也偏向书面用的文言文,张彦在结合实际后,又将这十七条军规翻译成大家口头上说的语言,帮助军中将士理解和背诵。

    经过张彦的一番努力,军队里的将士们,大多都是先通过理解,才渐渐的把这十七条军规给背诵下来的。

    两天的时间里。接受张彦训练的八千名将士。以及张彦的军队。都在绞尽脑汁的背诵这十七条军规。

    刘繇早有所耳闻,便让薛礼取来了张贴军规的榜文,打开后,十七条军规历历在目。

    其一:闻鼓不进,闻金不止,旗举不起,旗按不伏,此谓悖军。犯者斩之。

    其二:呼名不应,点时不到,违期不至,动改师律,此谓慢军,犯者斩之。

    其三:夜传刁斗,怠而不报,更筹违慢,声号不明,此谓懈军。犯者斩之。

    其四:多出怨言,怒其主将。不听约束,更教难制,此谓构军,犯者斩之。

    其五:扬声笑语,蔑视禁约,驰突军门,此谓轻军,犯者斩之。

    其六:所用兵器,弓弩绝弦,箭无羽镞,剑戟不利,旗帜凋弊,此谓欺军,犯者斩之。

    其七:谣言诡语,捏造鬼神,假托梦寐,大肆邪说,蛊惑军士,此谓淫军,犯者斩之。

    其八:好舌利齿,妄为是非,调拨军士,令其不和,此谓谤军,犯者斩之。

    其九:所到之地,凌虐其民,如有逼淫妇女,此谓奸军,犯者斩之。

    其十:窃人财物,以为己利,夺人首级,以为己功,此谓盗军,犯者斩之。

    其十一:军民聚众议事,私进帐下,探听军机,此谓探军,犯者斩之。

    其十二:或闻所谋,及闻号令,漏泄于外,使敌人知之,此谓背军,犯者斩之。

    其十三:调用之际,结舌不应,低眉俯首,面有难色,此谓狠军,犯者斩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