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其在大洋国这两个产业都是闪金族人控制的代表。

    顾鲲要确保兰方不被这种恶传染,不能光治标,必须治本,要从刑法层面就封杀,不能靠几条媒体企业管理条例。

    “所以,我说我们兰方的律法,一定要从根子上把篱笆扎牢了,不给那些大洋国邪恶风气进来的机会。

    其实吧,自杀这种行径,本来就是故意杀人罪,这没什么好洗的。条文写得明明白白,凶手自己就不算‘人’么?往常司法实践不管,一来是因为刑法只管活人,实施者死了也就撤案了。而没死成的话,罪恶并不大,加上觉得受伤也是一种惩戒,这事儿就糊弄过去了。

    但是,将来这种事情有可能跟网络炒作和传媒带节奏苟合,我们就绝对不能姑息。死成功的,那也就罢了,我们依然按照法治精神撤案。但是,撤案之余消毒的工作还是要做,要确保没有人能因此牟利出名、包括得到额外的媒体曝光利益。哪些新闻机构要是报道这些东西,要依法依行业管理条例触发,这样也能防止更多的人被这里面的利益所引诱。”

    华夏方面严禁媒体报道这方面的死者,其实还是后世富士康连环跳之后的事儿了,都大约08年了。顾鲲现在提出来,绝对是先进和超前的。

    富士康里很多行尸走肉一样机械盲目打工的人,其实也不是肉体被虐待或者高压,钱也还行,就是觉得生命不刺激,只是简单的、一眼看得到头。

    然后媒体一起哄,反而激发了那些人“我们也能创造历史、成为历史的一部分”的幻想。

    “有道理,确实应该提前对我们兰方未来的媒体全部打招呼,不给人留下炒作套利空间。”朱猷栋深以为然地点点头,然后追问,“那对于那些未遂的呢?”

    顾鲲:“对于没成功的,我们要分情况。一种是没有造成社会影响就收手了的,那个叫‘犯罪中止’嘛,而且是没有造成社会危害的中止。我们也要讲人性,这种人就算了,完全不处罚。

    但是,如果这个中止犯其实另有图谋,比如是以假装跳来博取社会关注,甚至是要挟交换某些条件,那就必须严惩,而且是在普法教育的时候就丑话说在前头,把这个规定灌到兰方国民脑子里,以儆效尤。扰乱了社会秩序的,就算不追究刑责,还是要该拘留拘留该罚款罚款,按照危害治安管理的行政处罚来处。

    至于已经动手了、但是没死成,或者受了伤的,那没得说,那就是故意杀人罪的未遂嘛。故意杀人罪未遂该怎么判就怎么判,不要给任何人博眼球求炒作的幻想空间。

    甚至于,那些一开始就是故意公开想死的、换取流量动机很明确的人。一旦他真的当众动手了、动机很明确现行犯无疑,那还可以让现场警务人员根据‘紧急避险’的原则,将犯人击毙嘛。

    你要这么想,让他借自己之手杀成功了,那就是故意杀人罪既遂,也是可以枪毙的。那样那个凶手不但死了,还额外损害了另一项法益,那就是扰乱了公共秩序,浪费了人民的注意力流量。

    警方把这些动机明确的现行犯击毙,那就只是死了一个本来就会死的人,但公共秩序却被保护了下来,这完全符合‘紧急避险’的法理定义: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的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反正无论怎么选那个人都会死的情况下,前者少损害一项社会公共秩序,这当然属于“不得已损害较小合法权益。”

    顾鲲的总原则,就是不给任何人用非法手段套取流量红利的操作空间。

    全面互联网传媒的时代很快就要来了。

    一切旧人类的法则,都会经受“点击就是硬道理,被喷也创造gd”的新自然法则的考验。

    顾鲲必须帮助兰方做好准备,杀绝一切还未出现的震惊部。

    这还只是一场漫长对抗的开始。

    第124章 兰方舰队

    或许有人会觉得顾鲲的路数有些过于铁腕,但实际上真正有治理眼光的人,都知道这么做的好处,远不止表面上看起来那么一点。

    因为法律也是有教化的价值的。

    学过法理学的都知道,法律从来不完全指望“被执行”这种单一模式来生效,而更多是向社会传达一种是非对错的价值判断。

    把一件本来大家模糊、不关注的事情,明确为非法后,人心中的羞耻感和是非观,自然而然就会起作用,就会劝善很多人。

    所以,即使兰方出台了针对那些恶意炒作者的司法解释,也不是说真要搞多少人来震慑。只要解释之后,普法教育跟上,把人们的是非观提升到足以应对互联网震惊部,就已经是大善了。

    顾鲲追求的,就是把那些输不起的杠杆金融炒狗逼到无声无息。哪怕他们炒输了,要死可以,但要确保那些金融狗死得毫无价值,毫无关注度,毫无社会舆论点,不给他们一丁点扯嗓门呼吁救市的机会。

    雷曼兄弟高盛摩根士丹利那种后世搞砸了就搞死一些人求放水求救市的渣滓,在兰方是绝对不允许其存活的。那种垃圾只配在大洋国和布列塔尼存在。

    “多亏贤婿教我,我们兰方才没有误弃精华、误食糟粕。没想到贤婿对于建设一个金融港的舆论和制度建设,都有那么深刻的见解,真是天以赐我兰方啊。”

    朱猷栋彻底被顾鲲说服后,由衷地感慨了一句,算是全盘接受了顾鲲的观点。

    他决定把兰方经过危机后的修法事宜暂时再缓一缓,多观望个一年,看看华夏那边实施得怎么样。

    如果华夏那边实施得好,而且其他作为同行衬托的国家和地区,在应对互联网舆论带节奏等新问题方面,表现确实不如华夏,那么到时候就除了分则三“破坏社会注意市场经济秩序罪”以外,其他统统抄华夏吧。

    除了刑民之外,公共管理类的行政相关律法,也应该向东方派系靠拢。以应对互联网时代即将出现的节奏狗、防止即将新生的金融监管被节奏狗带偏。

    聊完了治国之道后,朱猷栋换了一个轻松点的话题:“贤婿,那你这次回国,还准备做些什么呢?有没有需要孤配合的。金融危机是过去了,留下的头绪可谓是一地鸡毛,千头万绪。”

    顾鲲其实本来是打算休息一阵的,所以来的时候也没多想。此刻被垂询,临时琢磨了一下,侃侃而谈:

    “倒也没什么太要紧的事儿,最近我有几件扫尾的事情要处理——三个多月之前,为了打掉孔尚忠的马前卒、那条被他豢养赞助的布列塔尼盗贼米切尔·哈彻,我可是接了有关部门的任务,要把‘南洋一号’捞起来,完璧归赵的。

    这不后来菲律宾人抗议关切得比较厉害么,又赶上菲律宾台风季来临,这事儿稍微缓了缓。不过,我已经让人用潜艇把所有详细坐标和海底情况打探清楚了。眼下台风季彻底过去,竞争对手也灭完了,去捞一下交接一下就行。”

    或许有人会奇怪,顾鲲从露西亚买了那艘“海鸥号”的基德级缉私潜艇,怎么除了他本人之外、兰方居然还能找得出会开那船的船长人才?

    这一点都没什么好奇怪的,因为顾鲲是通过华夏某些公司作为中介,向露西亚人采购的嘛。这种小事,中介机构都会帮他解决的。

    顾鲲当初给了钱,从基础艇员到预备艇长,都会给他凑齐的,只要顾鲲给安家费和开工资就行。华夏什么都缺就是不缺人,要雇佣一些有开潜艇经验的无业人员还不容易么。

    甚至招聘的时候都不是按照“转业”走的,而是从“退伍复员”的人里挑的,完全的民间行为,跟行政性的人事划拨没有半毛钱关系。

    (注:“转业”是针对有干部级别的,从部队到地方,保留级别待遇安排进国有企业、机关单位。而“复员”就纯粹只是结束之前的隶属关系,自谋出路。)

    朱猷栋点点头:“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这次建行和华海油中远都帮了我们不少。就算‘南洋一号’你赚不了钱,还个人情也是好的。我们都是几十亿过百亿美元身家的人了,就算‘南洋一号’值五个亿美元,也无所谓的。

    那么,‘南洋一号’的事情了却之后,你觉得我们眼下的当务之急,是什么工作呢?”

    顾鲲:“了断了那事儿之后,我准备花点时间,把之前一直拖着的跟马来人的合作建设项目,再推进一下,去就地视察一圈。

    另外,我们兰方油田发现之后,之前只是将其作为找建行抵押贷款和可转债的工具,在宣传上并没有跟上。如今闲下来,关于‘兰方也是石油富国’这个宣传概念,必须抓紧了。时不我待,互联网一年一个样,我们再不奋起直追,将来‘土豪旅游国’的世界标杆,就要被迪拜人从摩纳哥人手上抢走了。”

    朱猷栋微微有些惊讶:“这种概念还能宣传抢夺?有价值么?是不是低俗了点,会不会被有识之士和高端客户看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