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悍招呼太史慈与向导及一个小个子鲜卑人一块登上山坳高处,听向导介绍:“前方三十里就是平冈城,这里在前汉(即西汉)时是右北平郡的郡治所在,所以城池很大,足有三个白狼城大小。不过后来郡治南移,此城交给乌丸人镇守之后,这些胡奴只知享用,不知维护,几十年下来,那城墙早就残破不堪,到处是窟窿眼,豁口能挤进一个大活人……乌延的王帐就在城南,他不习惯住土屋,在城里照样搭帐子,真是个老蛮夷……”

    马悍点点头:“城里有多少控弦之士?”

    “回城守的话,不过二千人马,还有差不多一千人马分散在周围百里的各部帐中,如果趁夜突袭的话,乌延根本来不及全部召集起来。”

    马悍微笑:“也就是说,我们面对的敌人,大约就只有二千,很好。乌延部总共有多少人口与牲畜?”

    “回城守的话,平冈一带的乌延部有五百帐落,人口两万多,牲畜不下数十万……”

    “哈哈哈,不错,鲜卑人给的消息,还是真全面啊。”

    在马悍与那向导问答时,太史慈一直盯住那小个子鲜卑人。此人相貌平平,黑而瘦小,身上没有兵器,但左手前臂套着一牛皮护手,腰间挂着一个不知装着什么的皮囊,鼓鼓囊囊的。这人很沉默,除了对马悍极为恭敬之外,基本上不与旁人交流。太史慈只是感到奇怪,马悍为什么叫上这个人?

    突然,太史慈看到鲜卑人动了,他从衣襟里摸出一个黑色的小哨,扬起脸,眼睛亮起一道精光,那张平平无奇的脸竟生动起来。

    哔——

    一声尖鸣,如锋镝破空。

    太史慈一惊,一抬手抓住肩后的短戟,但就在这时,一只有力的手掌按住他的肩膀。太史慈侧首,但见马悍微笑摇头,顿时明白了什么,点点头,放松握戟的手。

    远天蓦然传来一声长长的鹰唳,一个黑点越来越近,以马悍与太史慈的惊人目力,这黑点还没移动到一半,就已看清,这是一只苍鹰。而当这只苍鹰在天空盘旋一圈,收翅而降,稳稳落在那鲜卑人手臂上时,太史慈恍然大悟,这竟是一只信鹰,而这鲜卑人则是一个鹰奴。

    以信鹰传递消息,这是鲜卑人与乌丸人的一种高级通讯手段,而鹰奴则是训鹰人。无论是信鹰还是鹰奴,一般的小部落还真用不起,能用得起的部帐屈指可数。倒不是有多昂贵,主要是信鹰也传递不了多远,顶多百十里,虽然比骑马传递快,但效率也差不了多少,而驿递更简单可靠,所以一般部族是不会养这费力不实在的玩意。不过若是在战斗的时候,需要通过敌军地盘给后方传递消息,而又不想惊动敌人,这信鹰就比驿递可靠多了。

    太史慈惊讶地看了马悍一眼:“想不到白狼城还能豢养鹰奴。”

    马悍笑笑:“这鹰奴可不是我豢养的,我哪养得起,这是素利派来的联络使。”

    “素利?辽西鲜卑大人素利!”太史慈的眼睛瞪大了。

    这时鹰奴已从鹰腿上取下两块小木片,恭恭敬敬呈给马悍,然后从鼓囊囊的皮囊里取出一小块鲜羊肉抛给信鹰,不断抚摸鹰首。

    两块木片上只写了八个汉隶:“诸事皆备,只待君令。”

    马悍扭头对太史慈笑道:“素利的一千鲜卑精骑已借道柳城,从北面压向平冈,加上我们的兵力,总计有一千三百精锐骑兵,而平冈城内只有两千乌丸控弦之士。这些人中,真正的精锐,也就是王帐护卫不过五百,其余皆为没有太多训练的牧民战士。敌我战斗力几乎是一比一,又是有心算无备,而平冈城内还有鲜卑人的内应。这一仗还没打,乌延就已经败了。”

    太史慈兀自难以置信:“鲜卑人要攻击平冈,身为三郡乌丸盟主的蹋顿不派兵拦截就怪了,怎会借道?”

    马悍向北边指了指,淡淡道:“素利打出的旗号是与步度根联合进击轲比能,鲜卑人内讧,蹋顿高兴还来不及,借个道算什么,甚至还想出兵分肉呢。”

    太史慈这下明白了,后面的话不用说,他也大致能猜到。素利当然不是发扬什么邻里友爱精神,帮白狼城收拾乌延,实际上辽西之地,乌丸势力占绝对优势,素利与另一个鲜卑首领弥加,一直被打压,他们东部鲜卑三大部落:素利、弥加、厥机,其部众全部加起来,还比不上全盛时期的一个轲比能。

    原本三部鲜卑中,东部鲜卑就是实力最弱的,更何况一分为三,那更是弱得没边了。尤其辽西的素利与弥加,被蹋顿压得死死的,部族发展,日见窘迫。他们早就瞄上了平冈,这里的水草才叫肥美,哪象辽西,除了山就是海,这让牧民们怎么活。

    以往是忌惮乌延的实力,但眼下乌延连续挫败,部族实力大损,又有人挑头,只要跟着干,就能分肉吃,何乐而不为?

    马悍长鞭一指:“我用平冈这块肥肉,引出素利联合出兵,再加上弥加助田国让夺取文成,这笔买卖还合算吧?”

    太史慈挑了挑大拇指:“慷他人之慨,再合算不过了。”

    二人相视大笑。马悍一振魔瞳弓,对太史慈道:“走,咱们去扫净外围,比一比,看谁干掉得多。”

    第68章 千骑卷平冈(下)

    乌延觉得近来真是诸事不顺,被一个小小的逃奴部落连续击败,连儿子都丢了性命,还是在自己眼皮子底下,这是几十年都不曾有过的奇耻大辱!按他的暴戾脾性,当日失败逃回平冈后,就要召集全族三千战士,再杀回濡水,踏平汉戈寨。但是,当轲比能部惨败的消息传来,乌延顿时消停了。

    一个人独战四千鲜卑、乌丸联合骑兵,杀死数百,重创轲比能;夺取传说中只有昆勃图鲁才能使用的魔瞳弓,火焚轲比能牙帐,一家伙干掉了二万多鲜卑精锐,一下打掉了轲比能近半的实力。

    这家伙,就是个煞星啊!

    乌延听到这一个个令人心惊肉跳的消息时,脸上横肉一个劲地抽,末了,才牙疼似地说了一句:“究竟是鲜卑人太弱了,还是这个马悍太强了……”

    前几日,巫祝为他杀牛占卜,得到的结果是近日大凶。乌延郁闷不已,有什么大凶呢?白狼城么,他们总计才八百人马,守城都守不过来,难不成还敢找自己的麻烦?而且有能臣兀替自己监视着,白狼城一旦有个风吹草动,消息就会传过来。退一万步说,那个马悍真敢来,老子就让能臣兀抄后路把白狼城端掉,让你小子连个窝都没有……老子还真不信了,你还真能以一敌千!

    可如果不是白狼城,那这个大凶又从何而来呢?

    乌延只觉得一阵阵头疼,失去儿子的悲痛,加上部众损失,接连失败,在部族中的威信遭到严重削弱,已经有好几个部族对自己的指令阳奉阴违了……这令他心情很不好,这几日一直灌酒。

    正薰薰然之际,蓦闻帐外一阵大乱,乌延一瞪眼,正要怒骂,帐外突然传来骑卫首领赤鲁的急促声音:“汗王,城内起火,好像、好像是草料场……”

    乌延的酒意消得一干二净,冷汗都下来了。草料场!那里可是堆放着足够整个部族过冬的干草料,要是都烧了,这个冬天牲畜可怎么活?没有足够的牲畜,乌延部不完也完了。

    “快滚去救火!”乌延一腿踹飞酒案,狼嚎声全城皆闻,“谁放的火?谁守的夜?抓回来,我要活扒了他们的皮!”

    话音未落,一个乌丸巡兵连滚带爬跌起王帐,声音凄厉:“汗王!鲜卑人、鲜卑人偷袭!已经攻到了北门!”

    乌延身体晃了晃,一屁股墩坐在地上,嘴里喃喃道:“这大凶,竟然是指鲜卑奴……”

    ……

    平冈城东南方向五里处,一片高高低低的山冈下,静静峙立着一支骑兵队伍,望着远处冲天火光,以及随风传来的隐隐喊杀声,禁不住互相拍肩击掌,难掩兴奋之色。

    马悍已经骑上了战斗马银箭,全身披挂,赤盔赤甲,魔弓如血,霸王枪高高竖起。灰冷冷的夜色下,给人一种赤煞夜魔行将噬血的冷酷感。

    太史慈看着红透半边天的熊熊火光,心头也滚烫起来。杀胡奴啊,自己浪迹辽东近两载,也没少与胡奴有冲突,但率领几百骑兵……呃,是与几百精锐骑兵冲击胡骑,这样的激昂感觉,还从来没有过。

    太史慈看了身旁的马悍一眼,那长得惊人的霸王枪令他心头啧了一下,低声道:“乌丸人乱了,此时出击,正是良机。”

    马悍嘿嘿一笑:“还没到时候,鲜卑人与乌丸人还没死磕够。素利一定气得吐血了,不过,谁让他运气不好……嗯,是本事不行,先让乌丸人发现了。子义你信不信,鲜卑人也一定想让我们打头阵来着,这样就可以跟在后面捡便宜。嘿嘿,素利想跟我玩这一手,还欠了点火候。”

    其实严格的说,不是素利不够火候,而是他没有马悍那样一条牛逼的机械臂。

    乌延在草原混了几十年了,更有“草原兀鹰”之称,眼下又是非常时期,游哨都放出十几里外,有个风吹草动早就有人禀报了,哪会让人杀到城门才醒觉。但他真是流年不利、霉星高照,碰上了马悍与太史慈这两大煞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