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帐内一闹,外面立即忽啦啦涌入一群膀大腰圆的刀斧手,凶光熠熠盯住马悍与周仓,做势欲击。

    “出去!都给我滚出去!惊扰贵客,我剥了你们的皮!”苏仆延把案几拍得震山响,那群刀斧手慌忙垂下手中刀斧,弯着腰后退而出。

    训斥了儿子,喝退刀斧手,苏仆延这才转首向马悍连连道歉,却发现这两位贵客正对案上的食物展开品评。

    “这肉不错,鲜嫩可口,肉中带血丝,最多只有五分熟,上好的羊扒啊。”

    “是不错,就是膻味大了点……呃,城守,什么叫‘羊扒’?”

    “哦,那是极西之人的一种美食。”

    “极西?是大秦么?我来之前,听那马家小娘吹嘘,说她马家就有极西之国的大秦人的后裔军兵。”

    “嗯,她说的是罗马……嗯,似乎后世流传一种说法,马家军里有罗马人后裔,莫非这是真的……”

    “城守说什么,这里太吵了,我没听清。”

    “啊,没事,是吵了点……”

    在王帐上演一出刀斧手戏码的同时,马悍与周仓的话题已经从美食,到地理,到历史,无论深度还是广度,都是可圈可点地海侃了一回。一直到王帐又安静下来后,马悍才对苏仆延歉然道:“方才与麾下讨论甚悦,有失礼之处,请峭王勿怪。”

    苏仆延噎然无语,良久,才发出一阵爆笑,声音在近百平米的王帐里嗡嗡作响:“哈哈哈哈!是本王失礼了。马惊龙何许人也,千军万马临头都视若等闲,岂会将区区刀斧手放在眼里。这位周军侯也很不错,果然都是真英雄。”

    苏仆延眼见既不能诱使白狼骑兵进入其围帐,又无法以刀斧震慑马悍,对这种软硬不吃的家伙,打开天窗说亮话是最好的选择。

    “兔子逃不过老鹰的眼睛,羊群躲不过猎狗的鼻子,牧马人眼睛揉不得沙子,马君此行,可是为那甄氏送嫁财物而来?”

    马悍直言不讳:“为人,也为妆奁而来。”

    答头发出得意地大笑:“你来晚了,抢亲就是谁下手快就是谁的。”

    “抢亲?”马悍怔了一下,不是说劫掠么,怎么变成了抢亲?

    “没错,就是抢亲。”答头眼中得意之色愈浓,“马君曾在白檀山下、濡水之滨建帐立寨,也算是半个草原人,想必不会不知这个草原旧俗吧?”

    周仓听得一头雾水,连咀嚼都忘了,但马悍却听明白了,这抢亲他还真知道,在还没有成为半个草原人的现代,他就知道了。这还得归功于那位大名鼎鼎的成吉思汗。

    只要稍为了解这位草原天骄的早年经历,就很容易知道,铁木真他妈诃额仑就是其父从蔑儿乞惕部送嫁途中抢来的。同样,铁木真的元配孛儿帖后来也被蔑里乞抢了去,等夺回来时,肚子都大了。因此有种说法,铁木真长子术赤并非其亲生。

    抢婚制曾经在蒙古族大行其道,这当然不是蒙古族特有的,而是有着久远的历史,这种制度的产生,与漠北草原地域天然相关。主要由于蒙古游牧地区辽阔,而蒙古族又实行族外婚制,男子求婚往往要到几百里甚至上千里外的氏族去寻找,非常不易,故而若在游牧过程中发现适龄女性,往往本着“宁杀错勿放过”的原则,直接动手抢,他们将这种行为冠以一个温情脉脉的名称——“抢亲”。

    既然这种行为是由地域性而非民族性所产生的,那就足以说明,但凡生存在这片草原上的民族,都不可避免有这种行为,只是这些民族都先后消失了,所以其婚俗多不为后世所知。

    乌丸人也好,鲜卑人也罢,都不同程度存在抢亲的风俗。乌丸人还好一点,自内附大汉后,迁徙入幽州各郡,各部族间相距近了许多,通婚也容易得多,抢亲这风俗也慢慢淡了——这就是典型的需求决定需要。只有鲜卑人还在一望无际的大草原里厮混,他们的抢亲要严重得多。

    马悍在建立汉戈寨时,听到汉奴提过这风俗,他族中就有不少女奴也曾是这种行为的受害者,想不到今天让他见识到了一回。

    当然,马悍不会真认为答头需要什么抢亲,人家抢亲那是实实在在满足传宗接代的需要,身为峭王之子的答头要什么女人没有,还用得着去抢?不用说,这必然是用来掩饰招惹祸事的烟幕弹。还别说,这个理由还真让公孙度有气没处撒,除非他真想为此事与苏仆延交恶,但想想可能性不大,估计最后会借坡下驴,接受苏仆延的道歉。

    可这样一来,甄氏怎么办?这个中山大族的脸往哪搁?尤其是当事人,事件的受害者甄沁,背负这样一个屈辱名声,她到辽东还能有个好?

    马悍心念电转,已有计较,缓缓站起,道:“抢亲是吧?很好,不介意我也参加一份吧?据说是见者有份的。”

    答头冷笑道:“你要代替那位公孙公子夺亲么?可以,先到襄平取得公孙家同意再来吧。”

    “谁说我要代替公孙恭?”马悍冷冷道,“我只代表自己,不就是争夺交配权么?谁的爪牙更利,谁就更有资格。玩文明老子奉陪,玩野蛮,老子也奉陪。这个亲,我马悍抢定了!”

    第114章 抢亲(下)

    自有抢亲以来,哪个不是抢了便跑,躲躲藏藏的?如马悍这般直接打上门去,横刀夺人的抢亲,前所未有,苏仆延父子别说没见过,听都没听过。更令父子三人怒不可遏的是,这还是在他们的地盘上,这是不把辽东属国的乌丸人放在眼里啊!

    尽管不愿与白狼城为敌,尽管不想惹马悍,但人家放下狠话,苏仆延也不能不接着,阴森森道:“看来,马君是执意要与我族为敌啊!”

    “不,是你们要与我为敌。”马悍毫不在意帐外来回奔行的沉重脚步,以及兵刃碰击响声,慷慨陈辞,“我是什么人?辽东骑都尉!辽东公孙太守就是我的直属上司,上司受辱,我岂能熟视无睹?而中山甄氏更是我白狼城商贸盟友,盟友蒙难,我岂能不出头?此事可大可小,大可演变为一场战争,小可以夺亲比试一笑而泯。想要战争还是朋友,相信峭王会有正确选择。”

    马悍这番话,有理有节,既给了苏仆延选择,同时也暗藏机锋。所谓战争,当然不是指辽东,辽东不会因为一个女人而兴刀兵,但白狼城会!公孙度不敢惹公孙瓒,但马悍敢!以白狼城的地理位置,公孙瓒只要不是政治白痴,就绝不会因为这狗屁倒灶的事而动他。

    苏仆延也慢慢冷静下来,意识到以夺亲比试来结束这件事,的确是最好的选择。不过,计划稍稍改动一下,要真比而不是假比。这里是他堂堂峭王的地盘,岂容人欺上门来,甩一记耳光,然后拿走属于他们的东西?

    苏仆延与儿子目光一触,阴阴点头。

    就在马悍让周仓回驻地取兵器马匹的时候,苏仆延也正在帐子里与儿子密语。

    “这是一个难得的机会,我们有两个选择,一是名正言顺地杀了他,最起码也要打残他,拔除这个乌丸大敌。二是按常规比试,他若赢了,自然是带走那个甄府的女人及其随从,还有一半财物,我们也可结交这个辽西强梁……”

    “不!孩儿认为应借此机会,除掉这个乌丸公敌。”答头生怕父亲选择第二个,急忙道,“去岁咱们应邀到柳城时,蹋顿曾有言,如果谁能打败这个马惊龙,夺取魔瞳弓,一定会成为乌丸人的大英雄,声望大涨。”

    苏仆延沉吟不语,虽然儿子的话颇令他心动,但身为一族之长,他必须从全族及自身的利益考虑。究竟是杀了马悍还是结交马悍更有利,一时难以委决。若是前者,还有一个先决条件,那就是必须在公平决斗中击杀,如此才能在面对白狼城有可能的报复时,占据道义顶端,从而得到乌丸诸势力帮助。

    想到这里,苏仆延对答头道:“按惯例,最多只能打三场,而且只能是单挑,你有把握么?”

    答头想起一年前那噩梦般地一箭,脸颊横肉不停抽搐,渐渐地,表情化为阴狠,声音从齿缝间透出:“请秘巫,下血蛊!”

    ……

    在等周仓取兵器马匹这段空隙,马悍让乌丸士兵带他去看看即将举行比试的场地。了解战斗环境,是任何一场决战必须的先决条件,身在敌营尤其如此,马悍是不会犯这种低级错误的。

    那几个带路的乌丸士兵,看向马悍的眼神,既敬畏又有少许疑惑。毕竟马悍的形象与传说反差很大,传说中的昆勃图鲁,差不多是一个三头六臂的怪物。看到真人,当然不免失望——这不就是一个长得高壮点的汉家士子么?连代表威猛的胡须都没长,与传说中的剽悍完全不沾边呐。不过胆量不错,竟敢赤手空拳,不带任何兵器前来赴宴。

    马悍没带武器,并非他托大,而是因为他知道,以他的身份与声望,此次拜访,必然会受到苏仆延隆重的接待,王帐接见是必定的。不管他带什么武器,都不能携入帐内,须交给乌丸卫士保管。而不论是魔瞳弓、霸王重枪,还是宝马银箭,马悍都不想交到乌丸人的手上,谁知道这次谈判的结果会怎样?

    当然,他不带武器并不表示他没有武器,乌丸人打死都不会知道,他最厉害的武器,不是魔瞳弓,也不是霸王重枪,而是一条机械臂。

    很快,士兵将马悍带到西北面一片跑马场,这也是乌丸人练习骑射之地,可以看到两侧都有箭靶草人,还有用以练习骑砍的木人桩,其上刀痕斑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