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外的两名保安默契的打开了车门,抬手护着车里面人的头部,等着他们出来。

    宋一有些无奈的跟着宋国辉进了酒店,保镖把车开到停车位去了,在那里等他们吃完再出来接待。

    盛光大酒店的风格很齐全,中餐西餐泰餐,各种国家的餐品应有尽有,做的也好吃,毕竟价钱摆在那里。

    跟着服务员来到了一个西餐位,两人一前一后的入座,点了两份奥地利黑椒牛排,和两份香炖鸡肉奶油汤。

    宋一有些不自在的看着服务员在他们腿上盖一层餐巾,在脖子上也围了一层类似于围脖的东西。

    虽然以前和他爸来吃过,但这种服务有时候让人硌得慌。

    优雅的小提琴乐手在一旁拉起了细细的音乐,周遭的人们正用刀叉慢慢的品尝着美味的牛肉和意面。

    这让他想起了那个走路带着优雅的班主任童鑫,他此时肯定会拿着一杯红酒,缓缓的摇晃着酒杯,再抿几口入喉。

    那神态缱眷的模样,让宋一想的直犯恶心。

    宋国辉一直沉默着没说话,眼袋下垂的厉害,就那么一直看着宋一,想把他收入眼底。

    直到服务员端着牛排走了过来,打破了这略带尴尬的气氛。

    这餐饭吃的很安静,两人都没有说什么话,只吃着自己的牛排,桌上也只有刀叉交替发出来声音。

    宋一有些疲倦,不知道他爸为什么要把自己从家里大老远的叫出来,就为了吃那么一顿饭,就算是过生日,也可以在家里吃,也没必要那么大费周章的折腾。

    两人吃完上了车,宋一百无聊赖的拿出手机查岗,翻看着朋友圈。

    林与居然发朋友圈了!

    而且还不是那种一看就让人昏昏欲睡的风景照!

    宋一紧盯着手机里那显眼的六个字。

    家的感觉真好。

    第三十一章 甜蜜蜜

    星期五来的很快。

    这是一个很重要的日子。

    宋一昨晚睡得很香,不知道是不是看了林与的朋友圈的原因,自己的心情也变得好了起来。

    纵然他是个记性差的,但对于今天这个日子,他前几天已经在日历上重重的圈了起来,手机里也用备忘录记了下来。

    北京时间六点整,备忘录的铃声就在耳边徘徊。

    宋一的缺点一大堆,脾气冲的很,打架爱骂人,脑子也不记事,但没有起床气是他为数不多的优点。

    昨晚的睡眠太好,半条腿都露在外面,腰身上的睡衣遮住了若隐若现的精瘦身材,耷拉着眼皮看了一眼,备忘录上写着“林与将成为你的男朋友。”

    宋一看到这句话顿时精神抖擞,觉也不困了,脑袋也不混了,整个人有散发着熠熠光辉。

    尽管现在才六点钟,离去学校还早的很,但宋一还是顽强的从床上爬起来,没有一丝一毫的懈怠。

    随着他的脚步带来了一阵轻风,把窗帘带的飘了起来,微弱的光线洒在了床沿。

    踩着拖鞋走在浴室里面洗漱,看着镜子里面的自己,心情好的可以拿一个蓝牙大音响放一整首《好日子》。

    宋一喜滋滋的刷着牙,嘴里哼着小曲。

    不知道林与现在有没有很激动,毕竟今天约好了去公园,到时候接受他的表白,那就名正言顺的成为自己的男朋友了。

    宋一照着镜子,仔细观察了一下自己的脸,看看有没有什么瑕疵,到时候让林与看见了脸上的痘那该多不好意思啊。

    仔细看了一圈,还是得多亏自己皮肤好,光滑的吹弹可破,脸上还泛起了一层薄薄的红晕,看起来更加生动活泼了一些。

    洗漱完了过后,宋一看着诺大的衣柜开始出神。今天这个日子不一般,到底穿那件要合适一点,这是个问题。

    宋一是个爱臭美的,不管是衣服还是鞋子都喜欢收藏一大堆,但说实话品味也是真的好,并没有随大流一般混乱自己的审美,反而喜欢低调又能让人看出价格不菲的牌子。

    衣柜根据季节分为了四个区域。现在北方的天气已经没有那么冷了,外面的人普遍都穿着一件厚一点的外套。

    宋一扯出了一件粉红色的外套,觉得这件非常适合现在的心情,甜蜜蜜。

    他都快不记得是什么时候买了一件这个颜色的衣服,藏在衣柜里连吊牌都没拆开,也只有现在仔细翻看了一下才把它找出来。

    这也太少女了吧!

    宋一看着眼前的粉红色,有些犹豫到底要不要穿上,毕竟自己的风格和这个衣服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以往总喜欢把自己打扮成一个不好惹的形象,这样能树立他在别人心中的威严,对于他来说,最不能丢的,那就是面子。

    盯着衣服思索了许久,宋一心中一狠,豁出去了,穿就穿,大爷我什么风格的衣服都t驾驭的了。

    套上了那件衣服,对着试衣镜左看看右看看,摩挲着下巴,点了点头。

    好像还挺好看,不愧是我,穿什么颜色的衣服都能衬出它款型的所有优点。

    出了门买了两个大肉包子,边走边吃,淡粉色的衣服在街上显得有些引人注目,不光是衣服的颜色,还有人。

    捏着包子的人满面春风的走在街上,脸上的笑清晰可见。

    “大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