崽崽:“考不过我们就不考啊——”

    沈初:儿砸你说的很有道理!但是在这架空的古代背景里,不科考是没有前途哒,以后你都娶不到大家闺秀当老婆哒。如果不科考入仕,他们母子三人永远在沈家面前都抬不起头来,而且还没有安全保障。

    当初刚从沈家被赶出来时,即使沈初身怀毛团给他开的挂,可那些东西也没店家愿意买,后来有好心的店老板给他透露,是宁远侯府里发了话,他们也不敢得罪宁远侯府。后来运气好,云王愿意和他做生意,才解决了他的经济危机问题。

    没办法,用古代人思维来说,只有读书科举入仕,才能给自己一份保障,不仅是经济问题、还有安全感以及诸如给小孩看亲家这种实实在在的问题,参加科考就能一劳永逸。

    可是这些问题都太复杂,说了小家伙也不会懂,而且每个大人都不想把大人的烦恼带给孩子。

    沈初:“考不过的话崽崽以后就只能天天跟着爹爹去相国寺摆摊了哦——”

    崽崽立马兴高采烈道:“崽崽愿意!我们还能买好多猫熊、狗狗、猫猫、鸟、鱼回来!”

    沈初头疼地抚额,又不想骗小孩,该怎么说服小家伙,“如果考不过的话,爹爹就不能给崽崽娶个娘亲回来了哦,好的姑娘不愿嫁给考不中科举的男人呢——”

    小胖娃脸色顿时黯淡下来,将胖乎乎的小脸蛋埋到自己爹爹怀里,闷闷道,“可是崽崽只想要自己的娘亲,不想要别的。”

    沈初心里紧了一下,堵得难受得很,一直不让崽崽和李狄相认,对崽崽来说也不公平,在他人生里始终有所缺憾。可是让自己胖儿砸和大反派相认,虽然现在五皇子看起来蛮正常,可是按照原文里的描写,那简直一个心狠手辣,他完全不信原文里那样的大反派会对自己的儿砸有多好,肯定还要把儿砸想回去。

    想想那画面就要多残酷有多残酷,沈初立马扼制了这个危险的念头。

    沈初有节奏地摸着崽崽的背当作安抚,又亲了亲他的额头和胖脸蛋,安慰道,“不会有别的娘亲,就只有爹爹和崽崽好不好?”

    小家伙高兴地点了点头,糯糯的声音开心道,“还要有奶奶、叔叔、滚滚,还有大黑、小白、大黄、阿绿、阿花——”

    大黑、小白是崽崽的狗,大黄是崽崽的一只肥胖爱吃不爱运动的橘猫,在滚滚来之前,是崽崽的第一爱宠,滚滚现在每天享受到的□□,都是以前大黄的待遇。阿绿是崽崽的鹦鹉、阿花是崽崽的一条过度肥胖的锦鲤。

    嗯,崽崽的宠物充分体现了物肖主人形,都长得肥噜噜的。

    沈初心里又暖又胀,觉得自家儿砸怎么就这么乖这么可爱——

    崽崽在沈初怀里数着数着就睡着了,沈初还得悲催地爬起来熬夜苦战。

    这大冬天的,又没暖气,手在外面很快就冻僵了,想想有胖儿砸的温暖被窝,还有胖儿砸牌暖手炉,简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啊,得多大意志力才能克服暖被窝的诱惑!

    长叹了一口气,沈初认命地认真整理起四书的注解起来。说到范雍囊中羞涩,也没充分的银钱买足够多的书籍,再说市面上的书籍含金量也不够,像很多大儒世家,他们对四书五经的见解都是不外传的,只会传授给子孙和学生,并逐渐形成自己的学派。

    所以沈初想尽快整理出一份注解笔记来送给范雍,顺便也送一份给苏瞻好了。虽然他觉得苏瞻可能用不上,人家本身就是天才,家里也是世家,但是朋友嘛,都得有一份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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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狄:娘子睡觉有暖手炉,孤一个人睡觉好不凄凉——

    崽崽:父亲,我给你当暖手炉好不好?——

    李狄:(嫌弃脸jg)不行,你是小电灯泡

    第15章 太学9

    这段时间,沈初几乎每天晚上都在整理要送给范雍和苏瞻的四书笔记、注解。他在商城里选了现代认可度比较高的朱子撰上海古籍出版社的版本,而且朱子所处的时代和原文里架空的时代比较像,几相权衡,这个版本对他来说是最好的选择了。

    《大学》只有两千来字,《中庸》只有三千来字,都属于言简意赅、充满哲理的类型,沈初便选择了手抄,这样还能顺便练字。但是要附上朱子的注解,还有一些或重要或晦涩或争议的字句解释,字数就比较多了。

    沈初自然不敢加上自己的看法,作为一个现代人,他和文里的其他人观念有着千年的代沟,而且在现代他对国学也不是很了解,如果误人子弟那才是罪过了,顶多在对抄写的内容有所选择,不重要的或是冗杂的去掉,好的章句多抄点解释和注解,不那么有道理比如被后世引申为性别歧视的、愚忠愚孝的就都直接跳过了。

    即使如此,抄完一本书,还要一式三份,那也是不小的工程量,尤其像《论语》和《孟子》都是好几万字,再抄书就不现实了,只能买原文版,然后再抄注解。肯定也是没法一起抄完送的,少不得得慢慢来,抄完一本送一本。

    《大学》字数最少,只有两千来字,花上六七天左右就能抄个三份出来。

    沈初边抄边忍不住吐槽,觉得这毛笔字已经很难写了,更别说这还要用毛笔写繁体字,简直不人道啊!难怪十之□□的读书人,性子都一等一的有耐心,之乎者也、磨磨唧唧的不行,像苏瞻这样跳脱的还是少数。

    嗯,原文是不会注意到这样的细节的,应该是穿到这个世界后,世界自动补足的细节。

    这大冬天的,气温日可见地走低,都快到了破冰磨砚的程度,往怀里塞好几个汤婆子,都治标不治本。蜡烛的光线也昏昏弱弱,沈初觉得这古时候的书生真心不容易,家境好点的还能来个暖炉、红袖添香之类的,这家境一般的,就只能靠自己的毅力坚持了。

    沈初在商城里面兑换了一柄侍女捧莲花灯盏,只不过里面放的不是蜡烛,而是台灯,而且是高效率太阳能电池供电。为了避免引人怀疑,这灯盏的光线和蜡烛光线看起来一样,只是更为明亮,而且不会摇晃。

    嗯,这样至少不那么费眼睛了——

    “汤之《盘铭》曰: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沈初边抄写边碎碎念,这盘竟然指的是沐浴的澡器,朱子注曰汤以人之洗濯其心以去恶,如沐浴其身以去垢······

    “《诗》曰:周虽旧邦,其命惟新。”

    “是故君子无所不用其极。”

    沈初又在自己的那份上,用朱砂笔写上自己的想法。

    这么一来,沈初大概花了十天誊抄了三份注解版《大学》,比预计的速度要慢,人都瘦了一圈,眼睛下面的青黑也很明显。

    就连崽崽都知道心疼自己爹爹,后来每天睡前自己乖乖躺到床上,双手拉着被子眼巴巴看着他道,“爹爹,崽崽长大了,不用爹爹陪着睡了,爹爹早点背完书早点睡觉。”

    沈初那心里真是暖暖胀胀的,觉得自家儿砸怎么这么乖、这么懂事!不过还是继续每天都陪崽崽入睡,这是他们父子俩难得的互动时间了。

    他也没有继续丧心病狂地用背四书代替讲故事,但是崽崽每晚听完一个故事,就趴在爹爹怀里安静地睡觉,懂事得不得了,也不用花很多时间。

    沈初觉得,崽崽是他在这个世界得到的最好的礼物,他一定要让他们父子俩在这个世界能好好活下去。

    这天晚上,在家里用过晚饭后,沈初带着崽崽将终于抄完的《大学》注解本给范雍送去。

    范雍就住在他们旁边,租的院子和沈初家格局差不多,都是两进院子,但房间是单独租出去的。这不算大的院子,大概住了七八个人,都是太学学生,位置好的房间要贵些,有些家境窘迫的,也有合住一间的。

    范雍租的房间在东南角,不大不小,一个人住刚刚合适。

    沈初带着崽崽从角门进去,刚好看到一位姓陆的书生正在门口煮粥,瞧见他热情地和他打招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