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父亲一语道破心事,苦夏却并不遮遮掩掩,而是落落大方地转过身面对王翦,规规矩矩地行了个晚辈礼:“女儿的确有自己的私心,不敢隐瞒父亲……女儿一生之所愿,便是嫁给王上。”

    王翦心中一阵莫名的感慨与动容,他叹了口气,轻托起苦夏的手臂:“就算你不说,我这个做父亲的也知晓你对王上的心意,否则就凭我们的家世和你的容貌才情,若非你执意不肯嫁与旁人,怎会一直守在闺中到现在?只是你坚守了那么多年,那么王上呢?他是否知晓你的一片真心?”

    苦夏轻轻摇了摇头,因想到嬴政,眸光中满是缱绻深情:“女儿不在乎王上是怎么想的,女儿只求能长伴君侧,便心满意足。”

    帝王将相,世间英豪,唯“情”这一字,最难驾驭和征服。

    “好……父亲答应你,定会竭尽所能去相助王上,也必会成全你的心愿。”思及此,王翦无可奈何却也只能作出承诺。

    女儿长大了,自然有权利决定自己的人生。

    其实关于这一点,他这个当父亲的比一般人想得开。孩子们选择的路由他们自己走,至于此后是福是祸是何般情形何种结局,便看孩子们自个儿的造化了。

    半个月后,吕不韦过生辰。

    今时不同往日,尽管吕府上上下下精心准备了寿宴,然而吕不韦自己却并无意大操大办,于是除了儿女家眷之外,也只小范围内邀请了几个亲信幕僚。

    虽然寿宴并不隆重,但规矩还是免不了的,吉利话免不了,生辰礼更是如此。

    能做吕不韦幕僚者想必都是八面玲珑之辈,深知金银俗物入不得对方的眼,于是更加挖空心思搜罗世间奇珍异宝:有形状恰似龟鹤的山石、有触及升温、可供养身安神之用的暖玉、还有叫声宛转悦耳、羽毛多彩斑斓的画眉鸟……如此种种,皆珍贵罕见。

    送礼之人固然有心,却未曾用心好好想想吕不韦大富豪大商人出身,天底下什么稀罕玩意儿没见过?

    而实际上,吕不韦自己不喜这般铺张奢靡,不过今日乃是他的寿宴,人家也是一片好意,何况送都送了,再拂了他人好意也不太像话。

    眼看筵席就快要开始,一向最守时的李斯却不知为何一直未出现,几位幕僚之间忍不住私下议论怎么通古还没来……

    正说着,李斯来了,后面还跟着几个杂役将一件老大的物事小心翼翼地抬进了府邸的大堂内。

    只见那东西从上到下都罩着红绸,看样子应该是他送的寿礼。

    “下官来迟,还请吕相恕罪!”李斯抱拳作揖。

    吕不韦淡淡一笑:“无妨。”

    “通古想必是为吕相预备寿礼花了不少心思,所以才迟到了。吕相自然不会怪罪,就是不知通古送的是什么奇珍异宝?”其余几个幕僚对李斯送的礼很是好奇。

    在他们看来,李斯出身贫寒,家境也是最差的,哪能买得起什么珍贵之物?!

    “在下准备的寿礼远不及在座各位同僚的珍奇稀罕,但在下送的确实称得上是当世的无价之宝。”李斯话音刚落,其余的幕僚纷纷嚷着让他把红绸揭下,好让大家一睹为快,就连吕不韦的家人们亦稀奇地盯着那被红绸盖住的物件。

    李斯挥挥手,杂役们立刻将红绸一掀……

    众人定睛一看,只见面前摆着一尊巨大的编钟。

    吕府的家眷们当场懵了,连吕不韦也一脸茫然又困惑地看着眼前这所谓的“寿礼”。

    其中一个幕僚最先反应过来,当即起身,指着李斯鼻子大骂:“李斯你好大的胆子!”

    第72章 寿辰大礼

    自平王东迁, 周天子势微,已四百载。

    大争之世礼崩乐坏,唯有逐鹿天下放手一搏方能赢得一线生机。

    周礼是不被看好了, 可并不代表礼乐就此退出了人们的视野, 因此每逢王公贵族宴请之时, 丝竹管弦、编钟雅乐都是少不了的。

    当然, 话又说回来,编钟这样的乐器虽有风雅之名, 且价值不菲,但几乎没人拿它当作礼物相赠,只因“送钟”音同“送终”,送礼收礼谁不愿图个吉利?

    可想而知,李斯在吕不韦的寿宴上当众送了编钟, 这该引起多么大的波澜!

    果然,相国府那几位幕僚纷纷站起, 把他从头到尾喷了个遍,连连质问他是何居心。李斯任他们骂,并未出言为自己辩解。

    正当幕僚们打算把人轰出去时,吕不韦抬手制止了他们:“且慢。”

    说罢, 他站起身, 不疾不徐地走到李斯面前,随手敲了一下那编钟。

    伴随着轻灵幽远的余韵,吕不韦开口道:“你送编钟给本相,想必是有深意的吧。”

    李斯微微点头:“钟, 分为警钟和丧钟。如果吕相能够听得进下官的提议, 那么下官送的只是警钟;若吕相继续置若罔闻,那么这就是您的丧钟。”

    吕不韦知他话里有话, 于是挥退堂屋里的一干人等,只剩下自己和李斯。

    “这里已无旁人,先生有何想法不妨直言。”吕不韦号称门客三千,其相国府光是幕僚就有几十众,手底下可谓是人才济济,然而,他却鲜少称自己的幕僚或门客为“先生”。

    而当初将李斯收入自己的相国府,看中的也不过是对方的才思与谋略,至于对方的品行,吕不韦其实是相当不屑的。

    李斯是个小人,且是个利欲熏心、毫无底线原则的小人。

    一个人太过追逐功利,迟早会被功利所迷,因此吕不韦用李斯,却不可能重用。

    而李斯选择在吕不韦的寿宴上送钟,此举无疑是一种冒险,但他正因为明白险中求胜的道理,故而寄希望于以这种极端的方式点醒吕不韦,亦是令对方重新认识自己,认识到他李斯之才绝对压过那三千门客、数十幕僚,认识到他李斯才是真正可堪重用的人才。

    想到这里,他便直言不讳:“如今朝堂上的形势相信不用下官多说,吕相自己心中早已有数。您与王上已然势同水火,而王上亲政在即,若等到您交出所有权力的那一日,试问王上会让您安安稳稳地退出朝局吗?请恕斯说句大不敬的话,此番若您还能保全性命,就已经是大大的造化了。要知道,这些年来不仅仅是您权倾朝野,客卿一派在朝堂上亦是势头过盛,不光王上容不下您,恐怕那些与您政见不合的朝臣们也巴巴等着看着您惨淡收场。”

    “分析得甚是有道理,看来先生已有良策。”

    李斯的人品固然入不得吕不韦的眼,但有一点还算值得一提,那就是坦率。一个敢说真话的人,交流起来总不会太费劲。

    李斯退后三步,双手交于面前,躬身行了个礼:“愿吕相效仿田氏代齐,取而代之。”

    吕不韦双目眯起,眸光深深地审视着面前这个朝自己俯首行礼的书生:“先生可知,光是说这句话的人就足够被夷三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