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重站在院子里,愣愣的出神。

    好半晌,他似是想通了什么,转身就出了院子,大踏步的往外走去。

    没过两天,就有消息传出来——沈解元要去隔壁省的翰轩书院读书。

    翰轩书院算不得顶级书院,却是有名的苦修书院,在那里不问出身,不管身份,唯成绩论。

    全程寄宿制,不许带下人,生活自理。

    翰轩书院建校初期,是为了收拢、调教那些纨绔子弟。

    因为纪律严明、校风严谨,教学也还算不错,还真出了几位纨绔进士。

    一时间,名声大噪!

    发展到后来,很多非纨绔的读书人也选择了翰轩书院。

    因为翰轩书院地处偏僻,远离繁华、不见喧嚣,是个能让人静下心来,好好苦读的地方。

    对于沈重要去翰轩书院读书的决定,杨枫就很赞许。

    沈重年仅二十岁就考中了解元,正是年少得意、意气风发的时候。

    春风得意之下,难免会飘,会膨胀。

    杨瑟已经进了沈家的门,不管杨家认不认这门姻亲,跟沈家也算是有了关系。

    杨枫自是希望沈重能一路顺遂,顺利通过三年后的会试。

    其实,最近一段时间,杨枫就觉得沈家的风头太过,担心沈重被迷花了眼,正准备把人叫来好生敲打敲打。

    没想到,还不等他出手,沈重就自己想通了。

    很好,他果然没有看错人!

    “去翰轩书院也好,静静心,打磨打磨性子,好好钻研学问,三年后也好去京城!”

    杨枫语重心长的跟沈重说着。

    有了杨枫的这番话,杨瑟再不舍,也不敢拦阻。

    她只能挺着还未显怀的肚子,亲自将沈重送出了府城。

    沈重出门求学,将家里的事都托付了牛氏。

    他倒是想让“安氏”来管家,可“安氏”比他跑得还快。

    在听闻他要外出求学的消息后,这个女人,麻利的打包了行李和闺女,直接搬去了元溪先生所在的小山村。

    对此,“安氏”也有解释:雄儿还小,虽然有先生照顾,可到底不如父母长辈在身边方便。

    且元溪先生也有了春秋,他指点沈雄功课已经够费神了,又岂敢劳烦他照顾沈雄的饮食起居?

    所以,还是由她这个做母亲的过去照顾最妥当。

    外人听闻了安妮的打算,也都众口一词的夸她“慈爱”。

    唉,一个继母,为了继子的学业,放弃府城富贵、安逸的日子,却跑去一个小山村。若非真心疼爱继子,若非真的善良大度,一般人真做不出来!

    “安氏”俨然就是好继母的代言人,若是本朝修烈女传,兴许她的事例还能被收录进去呢……

    第1377章 恶毒继母上线(四十六)

    外人都觉得安妮跑去小山村是在吃苦,其实并不然。

    安妮提前命人在元家不远处修建了一栋宅子,宅院背山靠水,环境很是宜人。

    安妮又买了几亩地,招了几户佃农帮忙耕种。

    每日里,都有佃农送来新鲜果蔬、肉蛋,院子里又有下人干活,安妮根本无需忙碌什么。

    她还是那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少奶奶,只是住的地方变成了更为宽敞的山居。

    安妮每天盯着厨娘做了饭食,然后提着食盒,一天三顿的去元家送饭。

    每次过去,安妮都会带着沈宁。

    元溪先生是真正的大儒,他不会迂腐的认为“女子无才便是德”,看到沈宁乖巧,又怜惜她幼年丧母却还要照顾幼弟,虽然没有收她入门,但每次看到她,都会指点她功课。

    知道沈宁每日都在练大字,元溪先生还把自己写的一些字帖送给沈宁。

    元溪先生学识渊博、见多识广,谈吐间,哪怕是寻常闲话,也都透着真知灼见。

    不说沈雄这个亲传弟子受益颇多,就是沈宁,每天借着给弟弟送饭的当儿,跟元溪先生说上几句话,也学到了很多道理。

    安妮又高薪请了一位家世败落的世家女给沈宁做先生。

    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沈宁彻底褪去了曾经的怯懦、畏缩以及小家子气。

    她变得越来越自信,举手抬足,也透着大家闺秀的气质。

    最最重要的是,她不再是啥都不懂的黄毛丫头,而是成为言之有物的小才女,她的大脑被各种知识、奇闻充盈。

    在她的身上,隐约有了“腹有诗书气自华”的味道。

    沈雄亲眼看到了姐姐的蜕变,他欣喜又心酸。

    而姐姐为何能有这般改变,沈雄更是心知肚明。

    这一切,都是继母带来的!

    不知不觉间,沈雄对于继母的感觉也越来越复杂。

    他不止一次的在心底告诫自己,继母是仇人,前世她亲手打死了姐姐,还把自己卖去了草原当马奴。

    可今生的继母,又是他和姐姐的恩人。

    不管出于怎样的目的,继母庇护了他们,给他求得拜师的机会,为姐姐聘请女先生……他们姐弟能有今日,全都是继母的功劳!

    沈雄觉得,他是应该恨继母的,可又不能抹杀继母对他们的恩德!

    唉,真是左右为难啊!

    在沈雄的各种纠结中,两年多的光阴转瞬即逝。

    沈雄已经启蒙完毕,年仅五岁的他,开始读四书五经等经典。

    沈宁则有了小少女的模样,安妮的精心投喂,小姑娘不再瘦瘦弱弱、头发稀疏。

    她还是不胖,脸上却有些许婴儿肥,皮肤白里透红,头发乌黑靓丽,一看就是被人精心教养的娇小姐。

    “母亲,咱们真的要回去啊?”

    沈宁有些不舍,她已经习惯了山村的生活。

    “嗯,前些日子你们的父亲来了信,说他已经从书院回来,不日就会抵达府城。”

    安妮也舍不得山村的安静生活,可现实却不允许他们继续在这里躲清闲。

    沈重回来了。

    这也好理解,再有几个月就是会试了。

    参加会试,就要去京城。

    府城距离京城两千多里地,前去一趟就要花费十天半个月的时间。

    而在彼时,如果家里条件允许的话,很多举子都会提前进京。

    一来是避免路上出了什么意外,而耽搁了会试。

    二来也是早去做准备,提前到了,可以参加参加诗会,结交一些贵人朋友,若是能打听到会试的小道消息,那就更美了。

    沈家出身一般,可他们有严家的资助啊。

    严家也是奸猾,虽然决定“舍沈重而择沈雄”,但沈雄太小了,想要出仕,怎么着也要十几年的时间。

    沈重却成功在即。

    如果这时骤然撤销对沈重的投资,不但会得罪沈解元,还会让自己前期的投资打了水漂。

    严家是合格的奸商,自是不会做这样的赔本买卖。

    顶多,就是严家借着那次流言的事儿,略略削减了一些对沈家的投入。

    一来是省钱;

    二来也是警告一下沈重——不管严氏是不是他沈重的正缘,她都是他的原配,杨氏出身再好,也不能盖过严氏去!

    对此,沈重倒也能理解。

    泥人还有三分土性呢,严家已经够好说话了,要是换个稍微有气性的人家,知道杨氏踩着严氏“正名”,而沈家又纵容,早就跟沈家翻脸了。

    沈重得了解元,跑来投靠的商户很多,倒也不全指望严家的那点银子。

    可严家到底是他的岳家,之前他利用严氏刷足了“情深义重好男人”的名声,倒不好对严家太过凉薄。

    严家削减了投资,沈重理解之下,倒也帮忙牵线搭桥,帮严家促成了几笔大买卖。

    严家见好就收,不但恢复了过去的投入,还偷偷塞给沈重不少红包。

    严家这边没有放弃沈重,对沈雄那边却还继续投入。

    别的不说,安妮能在山村过得那么惬意,能有钱买房置地、请先生,全靠严家买单呢。

    这次,沈重要去京城参加会试,严家第一个跳出来表示:提前进京,一应费用,严家全都负责。

    沈重大方的收了银子,看着杨氏怀里抱着的儿子,白白净净,眼睛明亮,一看就是个聪慧的好孩子。

    唉,可惜占了个“庶”字,明明他的血脉高贵,却硬是被沈雄那个商户女所出的孩子压了一头。

    杨瑟生了孩子,不见憔悴,反而愈发美艳,如同一颗熟透了的桃子,无比诱人。

    她也不跟沈重说什么委屈,就是抱着孩子哀哀的哭,哭得沈重心都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