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勤回头望了眼,接着再跑第二圈,但这圈他加快速度了,大步甩开,几乎是在用全力奔跑!
后面的人,扶角兵全部跟上,另外有几十名壮汉,也都跟得紧,但不少汉子却越落越远了,尤其是羌人,他们大多数是罗圈腿,擅长的是骑马,骑在马上甚至可以睡觉,但要是下马奔跑,就差一些了。
李勤冲围观的贾诩挥了挥手,贾诩会意,他开始记数了,记下能跑的,及名次如何。
待到跑第三圈时,这已经是六里朝上了,后面的汉子跑是能跑的,可跑得快就不好做到了。
汗水顺着李勤的额头往下淌,他也开始呼哧起来了,他自己估计着,也坚持不了多久了!
第三圈跑完,后面的扶角兵仍旧全跟着,可能跟得紧的壮汉,却只有十几个了,毕竟这年代的人很少有这么跑的,要是练练,估计比李勤能跑的人多的是,可头一回,大家却都有些不习惯,没法调整好。
第四圈时,李勤的速度明显慢了下来,他知道自己这就差不多了,就算这辈子的体格儿超好,可十二多里地一口气跑完,也就行了,总不能一次就把自己和壮汉们全跑废,以后慢慢提高便是。
待到第四圈跑完,他就停了下来,回头看去,扶角兵还都紧跟着,他平常没白练他们,可壮汉们,能紧紧跟着的,却只剩下不足十个了!
但就是这不足十个人,却人人都没有显出疲态,行家一出脚,便知有没有,显然这些壮汉都是擅跑之人,是汉末持久型的飞毛腿!
第七十三章 最能跑的
这年代很少有人没事跑着玩,除非有要紧的急事。没事就跑,那一是当贼的,不跑不行,二就是抓贼的,不跑也不行,三是有特殊原因的,四就是吃饱了撑的,都是穷汉,吃饱都难,偶尔一顿饱的,还指望着能多挺几天呢,谁没事撑得乱跑玩!
别看跑步是最简单的运动,可冷丁一口气跑十多里,也就差不多了,再跑人就容易出毛病了,毕竟这年代老百姓没有训练过跑步,有很多人能一口气走几十里,但不见得能一口气跑十来里,总不能跑一次,把人跑废了,休息好几天,那就不值当了。
李勤看着跟得紧的那几个壮汉,喘了几口气,大声道:“弟兄们加把劲儿,谁跑得圈最多,跑得最快,今天谁第一个下筷子,挑肉吃!”
这话一说出来,后面那些壮丁立即加速,他们刚才是不敢超越李勤,可不是真跑不过他。扶角兵中,只有乌蛋子一个人继续跑,别人都围在了李勤的身边,慢慢活动手脚,并不在跑了。
后面呼呼啦啦又跟上来一大群的壮丁,但大多数也都喘气,只有二十来个跟了上去,接着跑!
这时,贾诩走了过来,站在李勤的身边,而其余百姓,一边干着活,一边笑着说着,看那最后不足三十个人在跑,都说他们想吃驼峰,想过把大官们的瘾头!
待到第五圈时,又下来七八个,而且就算是在奔跑中的人,距离也大大地拉开了,最前面仍是那不足十个的壮汉,乌蛋子跑在第一,但却没把同和第一阵营中的壮汉们甩开,尤其一个高瘦的年轻后生,一直紧紧地跟在他后面,连三步都没有甩开,紧紧跟着。
第六圈时,又下来四五个;第七圈是又下来三四个;待到第八圈时,除了第一阵营外,其余的壮丁们都下来了,不能再跑了。但这也很不错了,二十多里地一口气跑完,怎么着说都是相当厉害了。
第一阵营中,谁也没有落下,而且距离仍未拉开!
乌蛋子无论如何也没法甩开他身后那个年轻后生,哪怕多甩开一步都不能!
第九圈,第十圈,距离拉开了,分成了三个阵营。第三个阵营的随时会退下来,第二阵营的也快够呛了,而第一阵营中只有两人,就是乌蛋子和那个年轻的后生!
李勤问道:“那个小伙子叫什么,是哪的人,你们谁认得他?”
众人纷纷摇头,谁也不认得这个年轻后生,看样子不是富平本地人,也不是羌人或氐人!
第十一圈,第十二圈,第三阵营没人了。第二阵营与第一阵营的距离更远了!
第十四圈,第十五圈,第十六圈……第二阵营也没有人了,只剩下第一阵营的两个人仍在奔跑!
这时候,不光是壮汉们在围观,就连在修城堡的老人和女人们,也都停了下来,站到了堡墙上,看着那最后的两个人在跑!
小马超挤了过来,叫道:“李叔,小超有跑完一圈!”
李勤拉过他,笑道:“小超真厉害,李叔在你这么大时,可没有你能跑,等会吃饭时,坐在李叔的身边!”
小马超受了夸奖,非常欢喜,扯着李勤的袖子,道:“那个和猿叔叔一起跑的人,小超以前见过他,他是猎户,会驯鹰呢,鹰在天上飞,他在地上跑!”
众人听了,同时哦了出来,可沈乙却道:“就算是猎户也没这么能跑的啊,不是咱们富平人吧?他叫什么名字?”
小马超摇头道:“不知从哪来的,小超只见过几次,不知他叫啥。”
再跑完这圈,就已经是第二十圈了,今天一口气跑出了六十里,以前可从来没有跑过这么远,还是一口气跑下来的!乌蛋子只感全身酸软,脚下没有力气,他现在只想着一下子扑到在地,什么都不管了,只要能躺下就好!
可是,后面的年轻后生,仍旧紧紧地跟着他,呼吸之声清清楚楚地传入耳中,后生没有停下来的意思,而乌蛋子也不敢停,他是公认扶角兵里最能跑的,而且自认为不管是谁,都跑不过他,可身后的年轻后生,极有可能比他还能跑,这让他实在接受不了!
乌蛋子心想:“我以前是当贼的,能跑是天经地义的,可他是干嘛的?也是当贼的,还是抓贼的?”
汗水把眼睛糊住了,年轻后生没有力气去擦,他也不行了,他也从没有一口气跑出过六十多里地,但他必须要赢,他要让那些从来都看不起他的人看看,他赵正是顶天立地的好男儿!
第二十一圈,第二十二圈,第二十三圈!
原本欢声笑语的百姓们都沉默了下来,从来没有见过这么能跑的,乌蛋子也就罢了,是李郎的得力部下,又是出了名的盗贼,虽然以前从不知道他这么能跑,可今天总算是见识了,但这个年轻后生是谁,怎么也这么能跑?
第二十四圈,乌蛋子终于坚持不住了,他就算是天生擅跑,可也从来没有这么跑过,就算是有人追他,可也没说能追出七十多里地的,这得多大仇恨啊,就算换匹马来,一般的马跑这么远,也是很痛苦的事啊!
第二十五圈,乌蛋子停了下来,全身犹如被水浇过一般,他慢慢软倒,躺到地上,任由后面的年轻后生,超过了他!乌蛋子吃力地抬起身,指向年轻后生的后背,他这时已经说不出话来了,心里只是想:“够狠,有种,你比我还爷儿们!”
李勤带着人跑了过来,他忙给乌蛋子做检查,可别把这得力手下给跑废了,那可损失大了。虽然乌蛋子没跑出个马拉松的距离来,可那是因为没有训练过的原因,要是多训练一下,说不定能跑出来的。
大家都看向那仍在奔跑的年轻后生,见他也慢了下来,由跑变走,最后停止不动,只比乌蛋子多跑出不过十几丈,但他赢了,而且这年轻后生,说什么也不肯倒下,顽强地站着,慢慢转过身,看向李勤!
李勤站起身,举起两只手,同时挑起大拇指,叫道:“好汉!大家为好汉欢呼!”
百姓们一起欢呼起来,放声大叫,好汉,好汉,好汉……
赵正抬起手,擦了把脸上的汗,这时已经分不出他擦的是汗水,还是泪水,想起自己悲惨的童年,无人疼无人爱,长大后受尽白眼,只因自己是没有父亲的娼妇之子……然而,一切的痛苦回忆在此刻都烟消云散了,他终于得到了尊敬,无数的人在向他叫着好汉!
“你叫什么名字,你成亲没呢?本副堡主有个女儿,貌美如……可好看呢,成亲后你就能见着她了!”忽然有人叫了起来。就见刘胜被人抬着,坐在胡床之上,心急火燎地往这边跑,边跑边叫,似乎眼前有个好女婿,不能被别人抢走一样!
众人哈哈大笑,都取笑起刘胜来,这般想当老丈人么,连人家叫啥都不知道,就要招女婿了!
沈乙道:“为啥成亲之后才能看?是不是长得跟他似的……啊,明白了,这是要遵守礼法呀!”他总不好说刘胜的闺女长得砢碜,怕刘胜揍他。
吴小三笑道:“现在知道礼法的好处了吧,礼法是很有用处地!”
后面的人,扶角兵全部跟上,另外有几十名壮汉,也都跟得紧,但不少汉子却越落越远了,尤其是羌人,他们大多数是罗圈腿,擅长的是骑马,骑在马上甚至可以睡觉,但要是下马奔跑,就差一些了。
李勤冲围观的贾诩挥了挥手,贾诩会意,他开始记数了,记下能跑的,及名次如何。
待到跑第三圈时,这已经是六里朝上了,后面的汉子跑是能跑的,可跑得快就不好做到了。
汗水顺着李勤的额头往下淌,他也开始呼哧起来了,他自己估计着,也坚持不了多久了!
第三圈跑完,后面的扶角兵仍旧全跟着,可能跟得紧的壮汉,却只有十几个了,毕竟这年代的人很少有这么跑的,要是练练,估计比李勤能跑的人多的是,可头一回,大家却都有些不习惯,没法调整好。
第四圈时,李勤的速度明显慢了下来,他知道自己这就差不多了,就算这辈子的体格儿超好,可十二多里地一口气跑完,也就行了,总不能一次就把自己和壮汉们全跑废,以后慢慢提高便是。
待到第四圈跑完,他就停了下来,回头看去,扶角兵还都紧跟着,他平常没白练他们,可壮汉们,能紧紧跟着的,却只剩下不足十个了!
但就是这不足十个人,却人人都没有显出疲态,行家一出脚,便知有没有,显然这些壮汉都是擅跑之人,是汉末持久型的飞毛腿!
第七十三章 最能跑的
这年代很少有人没事跑着玩,除非有要紧的急事。没事就跑,那一是当贼的,不跑不行,二就是抓贼的,不跑也不行,三是有特殊原因的,四就是吃饱了撑的,都是穷汉,吃饱都难,偶尔一顿饱的,还指望着能多挺几天呢,谁没事撑得乱跑玩!
别看跑步是最简单的运动,可冷丁一口气跑十多里,也就差不多了,再跑人就容易出毛病了,毕竟这年代老百姓没有训练过跑步,有很多人能一口气走几十里,但不见得能一口气跑十来里,总不能跑一次,把人跑废了,休息好几天,那就不值当了。
李勤看着跟得紧的那几个壮汉,喘了几口气,大声道:“弟兄们加把劲儿,谁跑得圈最多,跑得最快,今天谁第一个下筷子,挑肉吃!”
这话一说出来,后面那些壮丁立即加速,他们刚才是不敢超越李勤,可不是真跑不过他。扶角兵中,只有乌蛋子一个人继续跑,别人都围在了李勤的身边,慢慢活动手脚,并不在跑了。
后面呼呼啦啦又跟上来一大群的壮丁,但大多数也都喘气,只有二十来个跟了上去,接着跑!
这时,贾诩走了过来,站在李勤的身边,而其余百姓,一边干着活,一边笑着说着,看那最后不足三十个人在跑,都说他们想吃驼峰,想过把大官们的瘾头!
待到第五圈时,又下来七八个,而且就算是在奔跑中的人,距离也大大地拉开了,最前面仍是那不足十个的壮汉,乌蛋子跑在第一,但却没把同和第一阵营中的壮汉们甩开,尤其一个高瘦的年轻后生,一直紧紧地跟在他后面,连三步都没有甩开,紧紧跟着。
第六圈时,又下来四五个;第七圈是又下来三四个;待到第八圈时,除了第一阵营外,其余的壮丁们都下来了,不能再跑了。但这也很不错了,二十多里地一口气跑完,怎么着说都是相当厉害了。
第一阵营中,谁也没有落下,而且距离仍未拉开!
乌蛋子无论如何也没法甩开他身后那个年轻后生,哪怕多甩开一步都不能!
第九圈,第十圈,距离拉开了,分成了三个阵营。第三个阵营的随时会退下来,第二阵营的也快够呛了,而第一阵营中只有两人,就是乌蛋子和那个年轻的后生!
李勤问道:“那个小伙子叫什么,是哪的人,你们谁认得他?”
众人纷纷摇头,谁也不认得这个年轻后生,看样子不是富平本地人,也不是羌人或氐人!
第十一圈,第十二圈,第三阵营没人了。第二阵营与第一阵营的距离更远了!
第十四圈,第十五圈,第十六圈……第二阵营也没有人了,只剩下第一阵营的两个人仍在奔跑!
这时候,不光是壮汉们在围观,就连在修城堡的老人和女人们,也都停了下来,站到了堡墙上,看着那最后的两个人在跑!
小马超挤了过来,叫道:“李叔,小超有跑完一圈!”
李勤拉过他,笑道:“小超真厉害,李叔在你这么大时,可没有你能跑,等会吃饭时,坐在李叔的身边!”
小马超受了夸奖,非常欢喜,扯着李勤的袖子,道:“那个和猿叔叔一起跑的人,小超以前见过他,他是猎户,会驯鹰呢,鹰在天上飞,他在地上跑!”
众人听了,同时哦了出来,可沈乙却道:“就算是猎户也没这么能跑的啊,不是咱们富平人吧?他叫什么名字?”
小马超摇头道:“不知从哪来的,小超只见过几次,不知他叫啥。”
再跑完这圈,就已经是第二十圈了,今天一口气跑出了六十里,以前可从来没有跑过这么远,还是一口气跑下来的!乌蛋子只感全身酸软,脚下没有力气,他现在只想着一下子扑到在地,什么都不管了,只要能躺下就好!
可是,后面的年轻后生,仍旧紧紧地跟着他,呼吸之声清清楚楚地传入耳中,后生没有停下来的意思,而乌蛋子也不敢停,他是公认扶角兵里最能跑的,而且自认为不管是谁,都跑不过他,可身后的年轻后生,极有可能比他还能跑,这让他实在接受不了!
乌蛋子心想:“我以前是当贼的,能跑是天经地义的,可他是干嘛的?也是当贼的,还是抓贼的?”
汗水把眼睛糊住了,年轻后生没有力气去擦,他也不行了,他也从没有一口气跑出过六十多里地,但他必须要赢,他要让那些从来都看不起他的人看看,他赵正是顶天立地的好男儿!
第二十一圈,第二十二圈,第二十三圈!
原本欢声笑语的百姓们都沉默了下来,从来没有见过这么能跑的,乌蛋子也就罢了,是李郎的得力部下,又是出了名的盗贼,虽然以前从不知道他这么能跑,可今天总算是见识了,但这个年轻后生是谁,怎么也这么能跑?
第二十四圈,乌蛋子终于坚持不住了,他就算是天生擅跑,可也从来没有这么跑过,就算是有人追他,可也没说能追出七十多里地的,这得多大仇恨啊,就算换匹马来,一般的马跑这么远,也是很痛苦的事啊!
第二十五圈,乌蛋子停了下来,全身犹如被水浇过一般,他慢慢软倒,躺到地上,任由后面的年轻后生,超过了他!乌蛋子吃力地抬起身,指向年轻后生的后背,他这时已经说不出话来了,心里只是想:“够狠,有种,你比我还爷儿们!”
李勤带着人跑了过来,他忙给乌蛋子做检查,可别把这得力手下给跑废了,那可损失大了。虽然乌蛋子没跑出个马拉松的距离来,可那是因为没有训练过的原因,要是多训练一下,说不定能跑出来的。
大家都看向那仍在奔跑的年轻后生,见他也慢了下来,由跑变走,最后停止不动,只比乌蛋子多跑出不过十几丈,但他赢了,而且这年轻后生,说什么也不肯倒下,顽强地站着,慢慢转过身,看向李勤!
李勤站起身,举起两只手,同时挑起大拇指,叫道:“好汉!大家为好汉欢呼!”
百姓们一起欢呼起来,放声大叫,好汉,好汉,好汉……
赵正抬起手,擦了把脸上的汗,这时已经分不出他擦的是汗水,还是泪水,想起自己悲惨的童年,无人疼无人爱,长大后受尽白眼,只因自己是没有父亲的娼妇之子……然而,一切的痛苦回忆在此刻都烟消云散了,他终于得到了尊敬,无数的人在向他叫着好汉!
“你叫什么名字,你成亲没呢?本副堡主有个女儿,貌美如……可好看呢,成亲后你就能见着她了!”忽然有人叫了起来。就见刘胜被人抬着,坐在胡床之上,心急火燎地往这边跑,边跑边叫,似乎眼前有个好女婿,不能被别人抢走一样!
众人哈哈大笑,都取笑起刘胜来,这般想当老丈人么,连人家叫啥都不知道,就要招女婿了!
沈乙道:“为啥成亲之后才能看?是不是长得跟他似的……啊,明白了,这是要遵守礼法呀!”他总不好说刘胜的闺女长得砢碜,怕刘胜揍他。
吴小三笑道:“现在知道礼法的好处了吧,礼法是很有用处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