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还想继续聊下去的舒沅,被这突如其来的温情酸得抖出一手臂鸡皮疙瘩。

    ——她就是这样的脾气,谈到了喜欢的话题会很健谈,好像路遇知己,但一到对方真要表露好感的时候,又莫名下意识排斥。

    大概也就是因为这样,所以在爱丁堡期间,虽然也一直有几个外国男生对她格外亲近(大概率是觉得她做饭香),但受挫多了,后面慢慢地也就不再来往。

    联想起来,她只得无奈笑笑,有些失望,默默把任方也跟他们归类一类人。

    出于礼貌,虽不好怎么回答,她还是复了个表情,才放下手机。

    之后,又在电脑前坐了半小时。

    这次灵感依旧断续不定,但好说歹说,她还是折腾出了第二版卷首语,这次勉勉强强能看过去。

    舒沅撑着下巴。

    不知为何,却又忍不住再瞄了眼手机,巧的是,任方竟然也恰好在这时回复。对方没继续关于爱丁堡的话题,只回她一句:“晚安,做个好梦。”

    后面跟了个兔子敬礼的表情。

    ——这人真的够直男,表情包一看就全是官方表情库里下的。要不是孙阿姨千万个保证,说他真的是什么xx高管,阅历丰厚,喜欢他的人前仆后继,舒沅真的忍不住怀疑,他是不是个没谈过恋爱的毛头小子。

    呃,虽然她自己也没好到哪去就是了。

    如果和蒋成的恋爱勉强算“恋爱”的话。

    她忽而有些忍俊不禁。

    叹息着笑起,盖上电脑前,又最后看向屏幕上,未竟的文字段落——

    【我们的人生因何而壮丽,可以,却不一定关于爱情。

    但如果可以能选择它到来的时机,我希望那时候的我,一定先学会从容且温柔地爱着自己。】

    三年前,英国,爱丁堡。

    蒋成其实并不是第一次来到这个中世纪氛围浓郁的城市。

    只是大多数时候,他更习惯将“英格兰”和“苏格兰”两个概念严格区分开来,从生意人的角度理性分析,比起继承了豪放勇莽品格、直来直往的苏格兰人,他也显然更喜欢和摆脱不了旧日贵族气——换句话说,更喜欢在表面排场上下大手笔的英格兰人打交道,实现虚伪奉承基础上的互利双赢。

    因此,此前百分之九十来到英国的期间内,他实际极少在爱丁堡这座历史悠久的城市停留,这习惯一直持续了许多年。

    哪怕直到后来,他一度常常游离于工作之外,长期因私待在爱丁堡,但他也宁可隔空指挥伦敦的地产项目,而不曾在爱丁堡投过丁点重资。

    事实证明,他的选择是对的。

    就在那一年,依靠和伦敦那两个没落贵族打交道的经验,他将华人街的核心街区和平纳入囊中,同时依托客源引流,就近开发大型商场,又利用华人的普遍聚集性打出“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的新兴概念,兴建旗下三期高级住宅区,很快大获成功。

    正如财经周刊多次点评所说的:从金融学或心理学,任何角度而言,他都是个商业嗅觉极其敏感的天才。

    谁又能想到,这样的天才,当时却是在离婚的极度焦虑中,在距离前妻住的爱丁堡大学旧校区宿舍不过一个街区的单身公寓里,完成了这次商业生涯中不可忽视、载入人生履历的重要一笔?

    ——是的。

    其实,完全背离舒沅的预想,他找到她的速度,远超她幼稚的想象。

    试想以他的经济能力和社交广度,如果真的想要找到她,难道还不简单?

    无非是列出dr古的人脉所及,一一排查比对,很快,他就联系上ucl的布莱恩教授,继续往下摸查,又排除了数所名校,“最危险也最安全”的爱丁堡大学随即成为了不二之选。

    因此,与她记忆里的那段“惊险逃亡”不同,实际早在她入学的第一周,他就已经找到了她。

    在人群中,他装作无意,而强忍复杂心情,远远看向她。

    大概是因为语言上还存在沟通不畅的问题。

    那时舒沅经常呆在爱大图书馆外的大草坪,试图融入大家的课余活动来提高口语——那曾是她在港大的时候努力了千百万次也不敢迈出那一步,当时蒋成就说过,“如果你不想就别做”,反正他会不就够了?所以她只是笑笑,就选择放弃。

    但那一天,舒沅却竟鼓足所有勇气,他眼瞧着她深呼吸又深呼吸,最后提起熟悉的笑脸,参与到小组读书会中去。

    在那里,她收获了来到爱丁堡的第一个朋友,同样来自中国的林柿。

    就像突然的离婚那样,她突然的改变也出乎蒋成的预料。

    于是到后来,她越是在读书会上结结巴巴却大方开朗地介绍自己,他的心里越是怒火沸腾,无处宣泄。

    他甚至试图从她脸上找出哪怕一丝背弃家庭、放弃那个孩子的后悔和踌躇,但是一点也没有。

    她的脸上只有交到新朋友的快乐,那种受宠若惊,或者说恍然大悟,“原来交朋友是这样的”、“原来同学是这样相处”的表情,他轻易就能读懂。

    说一点心疼也没有是不可能的,但他还是不能理解她的选择。

    难道爱他和“找到自己”之间有不可弥合的矛盾吗?他从没说过不愿意让她独立,让她完整自己的人生,只是她从来不主动提起,他也就以为不重要罢了。

    他不是她,怎么可能什么都不说就心有灵犀?

    一边郁闷着,他还是继续观察着她。

    看她就像什么都好奇的小孩似的,之后频频出没于社团的迎新会,参加了很多社团,譬如戏剧社,譬如合唱社,甚至“恐怖小说爱好者”社,然后吓得抹着眼泪和同学一起跑出门尖叫,两个人蹦蹦跳跳,最后四目相对,捧腹大笑。

    也看她红着脸第一次出演话剧,出乎意料完成的很好,谢幕时毫无芥蒂和所有人拥抱,在合照时扬起灿烂笑脸。

    ——那全是他已经很多年都没看到的表情,却在异国他乡,轻易分享给了他人。

    凭什么啊。

    凭什么他傻子一样亦步亦趋,她却能和别人相处的这么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