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载排水量:18850吨,满载排水量:31480吨;总长:2177米,型宽:278米,空载吃水:72米,满载吃水:88米;定员:538人。
锅炉:4台六十六年型燃油锅炉,主机:2台六十六年型蒸汽轮机,功率:86000轴马力,推进:2轴2浆;航速:245节,续航力:120000海里16节。
满载时货物分配:弹药8000吨,淡水2000吨,食物1500吨,零备件:850吨,其他280吨。
七十一年(39年)五月份,八艘节气级陆续交舰。随后,海军决定再采购一批,只是其补给能力必须在第一批的基础上得到大幅度提高。为此,帝国海军还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一艘节气级携带的物资应该满足一支舰队的需求。
而所谓的“一支舰队”里至少应该包括:2艘战列舰,4艘巡洋舰与8艘驱逐舰。
如此一来,节气级的载货能力至少要提高百分之五十,而且要对所载货物进行重新分配,所以货舱的设置也要做调整。
按照这一要求,南通造船厂的工程师开始了改进设计。
七十一年(39年)年底,在第一批最后四艘交付之前,南通造船厂完成了改进设计,并且得到了海军的认可。
此时,快速战斗支援舰在战场上的作用已经显现了出来。
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快速战斗支援舰是舰队战斗力的“倍增器”。
当年年底,第二批节气级的建造工作就全面展开了,而且是一次性建造十二艘!
其主要性能为:
空载排水量:20540吨,满载排水量:39850吨;总长:2317米,型宽:292米,空载吃水:74米,满载吃水:92米;定员:612人。
锅炉:4台七十一年型燃油锅炉,主机:2台七十一年型蒸汽轮机,功率:105000轴马力,推进:2轴2浆;航速:24节,续航力:140000海里16节。
满载时货物分配:弹药10500吨,淡水4500吨,食物2000吨,零备件:1850吨,其他460吨。
当时,帝国海军并没有将两批节气级分开,而是统称为节气级。
实际上,两批节气级的差别非常大,所以一般又被称为“小节气”级与“大节气”级。当然,这两批二十四艘节气级的名字刚好相反,前十二艘用的是大节气命名,而后十二艘用的是小节气命名。
虽然不是战斗舰艇,但是节气级在战场上的贡献有多大,几乎不需要特别描述。
战争期间,只要舰队需要弹药,指挥官就会问:“我们的节气级在哪!?”
由此可见,节气级在舰队作战中的重要性。
另外,帝国海军在战争期间将辅助舰艇,特别是快速补给支援舰放到了与主力舰、大型巡洋舰同等重要的位置,也足以证明以节气级为代表的快速战斗支援舰有多么的重要。
当然,节气级只是开头,远远算不上结尾!
海上蛟龙——海龙级大型巡洋舰
海龙号,海虎号,海狮号,海豹号。
……
大型巡洋舰的诞生绝非偶然,而是战争需要的必然产物。
早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各主要交战国都暴露出了海上打击力量,即破交作战能力不足的问题。
可以说,在面对得到了护航战舰保护的船队时,袭击舰与单独行动的破交舰都难以发挥作用。而组建破交舰队不但代价高昂,而且效率低下,指挥方面也存在着很大的问题。如此一来,随着世界各国纷纷加强护航力量,海上破交战的“交换比”变得越来越不能让各国海军接受。
可以说,当时世界各主要强国都有现成的,而且理想的破交舰——战列巡洋舰。
只是,在大战期间,各国都严重缺乏主力舰,为了保证在主要战场上拥有优势力量,没有任何一个国家让战列巡洋舰去执行破交作战任务,而是将其编入了主力舰队,充当主力舰使用。
结果是显而易见的,在主要战场上,战列巡洋舰显得不堪一击。
战争结束后,帝国海军就一度打算建造专门用来破交的战舰。只是,不管是时机,还是技术,乃至国内情况都不成熟,这一设想也仅仅只是设想。
从时机上看,和平时期,破交舰是没有生存空间的。另外,《华盛顿海军军备条约》将排水量一万吨以上的战舰都定为主力舰。而按照破交作战进行设计的破交舰的排水量肯定将超过一万吨,因此用主力舰的配额去建造破交舰,这更不会被海军接受。
从技术上讲,当时很多先进设备还没有诞生,很多重要技术都不成熟,因此以一战后的情况来看,即便将排水量增加到三万吨,也很难建造出能够完全满足海军要求的破交舰,更难以建造出强大的破交舰。
从国内情况上讲,随着经济危机爆发,海军经费被削减了大部分,海军也无力承担其一种排水量数万吨的破交舰的建造工作,甚至难以承担起相关的设计与基础技术开发工作。不说别的,很多关键技术上的投入就超过了当时海军每年投入的科研经费。
如此一来,建造破交舰的提议也就不了了之了。
直到六十八年(36年),即《华盛顿海军军备条约》失效之后,随着世界大战的阴云再次升起,建造“专业”破交舰的设想才再次浮上了水面。
当时,帝国海军还面临着另外一种威胁,即敌人的破交舰对帝国船队的威胁。
如此一来,在提出战术要求的时候,海军就明确要求新式战舰必须具有护航作战的能力,即在战斗中能够指挥其他护航战舰。因此,新式战列舰必须要安装舰队旗舰的指挥设备。虽然这会使其造价增加不到(当时电子设备的价格相当高昂),但是却在无意中让新式战舰打下了更好的基础,为其在后来成为破交舰队的旗舰奠定了基础。
为了争夺海军的订单,江南造船厂,大连造船厂,广州造船厂与高雄造船厂都加入了竞争。只是,四家造船厂提出的设计方案都让海军有点“囊中羞涩”的感觉,因为按照四家造船厂的报价,这种战舰的建造费用相当于当时海军采购皇帝级战列舰的百分之七十。这么昂贵的战舰,还不如直接采购皇帝级战列舰去执行护航与破交任务。
也正是如此,当时青岛造船厂提出了在重巡洋舰的基础上进行改进的设计方案。
只不过,这个设计方案所能达到的性能指标远远达不到海军的战术要求。
不说别的,一万吨的排水量就能不使其续航力超过了一万五千海里。
另外,重巡洋舰是“条约产物”,在《华盛顿海军军备条约》失效之后,重巡洋舰几乎没有存在的价值。还有,帝国海军本来就不太“喜欢”重巡洋舰,而是认为轻巡洋舰更有战术价值。如此一来,在重巡洋舰的基础上设计大型巡洋舰,显然不合海军的胃口。
最终,还是江南造船厂承担起了重任。
其实,早在条约失效之前,江南造船厂就向帝国海军提交了一种重巡洋舰的设计方案,即被海军放弃了的“平远”级重巡洋舰。
从严格的意义上讲,“平远”级重巡洋舰已经不是“条约型重巡洋舰”了。
锅炉:4台六十六年型燃油锅炉,主机:2台六十六年型蒸汽轮机,功率:86000轴马力,推进:2轴2浆;航速:245节,续航力:120000海里16节。
满载时货物分配:弹药8000吨,淡水2000吨,食物1500吨,零备件:850吨,其他280吨。
七十一年(39年)五月份,八艘节气级陆续交舰。随后,海军决定再采购一批,只是其补给能力必须在第一批的基础上得到大幅度提高。为此,帝国海军还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一艘节气级携带的物资应该满足一支舰队的需求。
而所谓的“一支舰队”里至少应该包括:2艘战列舰,4艘巡洋舰与8艘驱逐舰。
如此一来,节气级的载货能力至少要提高百分之五十,而且要对所载货物进行重新分配,所以货舱的设置也要做调整。
按照这一要求,南通造船厂的工程师开始了改进设计。
七十一年(39年)年底,在第一批最后四艘交付之前,南通造船厂完成了改进设计,并且得到了海军的认可。
此时,快速战斗支援舰在战场上的作用已经显现了出来。
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快速战斗支援舰是舰队战斗力的“倍增器”。
当年年底,第二批节气级的建造工作就全面展开了,而且是一次性建造十二艘!
其主要性能为:
空载排水量:20540吨,满载排水量:39850吨;总长:2317米,型宽:292米,空载吃水:74米,满载吃水:92米;定员:612人。
锅炉:4台七十一年型燃油锅炉,主机:2台七十一年型蒸汽轮机,功率:105000轴马力,推进:2轴2浆;航速:24节,续航力:140000海里16节。
满载时货物分配:弹药10500吨,淡水4500吨,食物2000吨,零备件:1850吨,其他460吨。
当时,帝国海军并没有将两批节气级分开,而是统称为节气级。
实际上,两批节气级的差别非常大,所以一般又被称为“小节气”级与“大节气”级。当然,这两批二十四艘节气级的名字刚好相反,前十二艘用的是大节气命名,而后十二艘用的是小节气命名。
虽然不是战斗舰艇,但是节气级在战场上的贡献有多大,几乎不需要特别描述。
战争期间,只要舰队需要弹药,指挥官就会问:“我们的节气级在哪!?”
由此可见,节气级在舰队作战中的重要性。
另外,帝国海军在战争期间将辅助舰艇,特别是快速补给支援舰放到了与主力舰、大型巡洋舰同等重要的位置,也足以证明以节气级为代表的快速战斗支援舰有多么的重要。
当然,节气级只是开头,远远算不上结尾!
海上蛟龙——海龙级大型巡洋舰
海龙号,海虎号,海狮号,海豹号。
……
大型巡洋舰的诞生绝非偶然,而是战争需要的必然产物。
早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各主要交战国都暴露出了海上打击力量,即破交作战能力不足的问题。
可以说,在面对得到了护航战舰保护的船队时,袭击舰与单独行动的破交舰都难以发挥作用。而组建破交舰队不但代价高昂,而且效率低下,指挥方面也存在着很大的问题。如此一来,随着世界各国纷纷加强护航力量,海上破交战的“交换比”变得越来越不能让各国海军接受。
可以说,当时世界各主要强国都有现成的,而且理想的破交舰——战列巡洋舰。
只是,在大战期间,各国都严重缺乏主力舰,为了保证在主要战场上拥有优势力量,没有任何一个国家让战列巡洋舰去执行破交作战任务,而是将其编入了主力舰队,充当主力舰使用。
结果是显而易见的,在主要战场上,战列巡洋舰显得不堪一击。
战争结束后,帝国海军就一度打算建造专门用来破交的战舰。只是,不管是时机,还是技术,乃至国内情况都不成熟,这一设想也仅仅只是设想。
从时机上看,和平时期,破交舰是没有生存空间的。另外,《华盛顿海军军备条约》将排水量一万吨以上的战舰都定为主力舰。而按照破交作战进行设计的破交舰的排水量肯定将超过一万吨,因此用主力舰的配额去建造破交舰,这更不会被海军接受。
从技术上讲,当时很多先进设备还没有诞生,很多重要技术都不成熟,因此以一战后的情况来看,即便将排水量增加到三万吨,也很难建造出能够完全满足海军要求的破交舰,更难以建造出强大的破交舰。
从国内情况上讲,随着经济危机爆发,海军经费被削减了大部分,海军也无力承担其一种排水量数万吨的破交舰的建造工作,甚至难以承担起相关的设计与基础技术开发工作。不说别的,很多关键技术上的投入就超过了当时海军每年投入的科研经费。
如此一来,建造破交舰的提议也就不了了之了。
直到六十八年(36年),即《华盛顿海军军备条约》失效之后,随着世界大战的阴云再次升起,建造“专业”破交舰的设想才再次浮上了水面。
当时,帝国海军还面临着另外一种威胁,即敌人的破交舰对帝国船队的威胁。
如此一来,在提出战术要求的时候,海军就明确要求新式战舰必须具有护航作战的能力,即在战斗中能够指挥其他护航战舰。因此,新式战列舰必须要安装舰队旗舰的指挥设备。虽然这会使其造价增加不到(当时电子设备的价格相当高昂),但是却在无意中让新式战舰打下了更好的基础,为其在后来成为破交舰队的旗舰奠定了基础。
为了争夺海军的订单,江南造船厂,大连造船厂,广州造船厂与高雄造船厂都加入了竞争。只是,四家造船厂提出的设计方案都让海军有点“囊中羞涩”的感觉,因为按照四家造船厂的报价,这种战舰的建造费用相当于当时海军采购皇帝级战列舰的百分之七十。这么昂贵的战舰,还不如直接采购皇帝级战列舰去执行护航与破交任务。
也正是如此,当时青岛造船厂提出了在重巡洋舰的基础上进行改进的设计方案。
只不过,这个设计方案所能达到的性能指标远远达不到海军的战术要求。
不说别的,一万吨的排水量就能不使其续航力超过了一万五千海里。
另外,重巡洋舰是“条约产物”,在《华盛顿海军军备条约》失效之后,重巡洋舰几乎没有存在的价值。还有,帝国海军本来就不太“喜欢”重巡洋舰,而是认为轻巡洋舰更有战术价值。如此一来,在重巡洋舰的基础上设计大型巡洋舰,显然不合海军的胃口。
最终,还是江南造船厂承担起了重任。
其实,早在条约失效之前,江南造船厂就向帝国海军提交了一种重巡洋舰的设计方案,即被海军放弃了的“平远”级重巡洋舰。
从严格的意义上讲,“平远”级重巡洋舰已经不是“条约型重巡洋舰”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