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在240毫米舰炮的基础上,就算能够开发出射程在60公里以上的炮弹,其威力也将大幅度降低。而实战中,保持240毫米炮弹的威力是必须的,也是必要的。

    针对这一问题,陆战队最终才决定采购更大口径的舰炮。

    当时,可供选择的就两种,在排除了400毫米舰炮之后,就只剩下了300毫米舰炮。

    按照军工厂工程师的估算,300毫米舰炮在采用了火箭增程弹的情况下,射程能够达到75公里,且威力能够达到240毫米炮弹的八成左右。

    显然,这个结果能够让陆战队接受。

    最重要的是,配备300毫米舰炮的火力支援舰的建造成本能够控制在大型巡洋舰的水平之下,这也是陆战队必须考虑的因素。而随着海军为“海外领地”级大型巡洋舰选择了300毫米舰炮,改型舰炮开始大批量生产,研制经费被平摊到了更多的舰炮上,其采购价格也降低了许多。

    在这个时候,陆战队选择300毫米舰炮为火力支援舰的主炮,也是相对合理的。

    由此可见,陆战队在七十四年(42年)下半年启动“英雄”级火力支援舰的研制工作是水到渠成的事情,当时几乎所有配套的设备与装备都不存在技术上的难题,需要做的,只是资金上的投入。

    下达了采购订单之后,陆战队决定用历史上曾经获得过帝国皇室荣誉勋章,而且在战斗中英勇殉国的陆战队官兵的名字来为其命名,所以该级火力支援舰被称为“英雄”级。

    其主要性能为:

    标准排水量:28550吨,满载排水量:36850吨;总长:2197米,水线长度:2081米,型宽:31米,吃水:94米;定员:1742人。

    锅炉:4座七十二年型燃油锅炉,主机:2台七十二年型蒸汽轮机,功率:105000轴马力,推进:2轴2浆;航速:24节,续航力:7500海里14节。

    主炮:12门七十五年型300毫米l58型舰炮(4x3),副炮:24门七十四年型175毫米l55型舰炮(6x4)。

    很明显,“英雄”级是“樟宜”级的放大型号。

    除了采用了更大口径的主炮,以及随着排水量增加,换装了“省”级战列舰的动力系统,使其最大航速提高到了24节之外,“英雄”级的其他性能与“樟宜”级很接近,连主炮与副炮的配制方式也完全一样。

    当然,两者的内在区别是还很大的。

    最初的时候,海军陆战队只采购了四艘“英雄”级。

    按照陆战队的想法,“英雄”级不但要承担远程火力支援任务,还将负责指挥其他火力支援舰作战。

    也就是说,这四艘“英雄”级是按照火力支援舰舰队旗舰的标准建造的。

    后来,陆战队又增加了八艘的订单,因为没有必要组建太多的火力支援舰队,毕竟陆战队最多只能在两个地点同时发动登陆战役,而每个登陆场最多只需要2支火力支援舰队,拥有四艘旗舰就足够了,所以后面八艘“英雄”级都没有配备旗舰的设备,其建造价格下降了不少。

    实战中,“英雄”级一般与“樟宜”级配合行动。

    一般情况下,“樟宜”级上的240毫米舰炮负责中等距离上的炮火支援任务,而“英雄”级上的300毫米舰炮则负责远距离上的炮火支援任务。

    实战证明,这种高低配制是比较合理的。

    可问题也很突出,即“英雄”级的远程火力密度并不高,如果陆战队的炮兵没有跟上,仅凭几艘“英雄”级,很难为向纵深挺进的地面部队提供足够强大的火力支援。

    也正是如此,在登陆澳洲大陆之后,陆战队就着手研制新一代火力支援舰了。

    整齐划一——上将级火力支援舰

    岑驷国号,余宗芳号,章俊勇号,施伯恩号,谢振廷号,曾誉祖号,马步钧号,纪宗南号。

    ……

    因为该级火力支援舰都用帝国海军陆战队历史上的上将司令官的名字命名,所以被称为“上将”级。

    “上将”级的研制工作应该始于新喀里多尼亚战役之后。

    在登陆新喀里多尼亚的战斗中,虽然陆战队的众多火力支援舰都发挥出了应有的作用,但是在战役后期,特别是在扫荡内陆地区的美军残余部队时,当时参加战斗的二艘“英雄”级火力支援舰的主炮火力不足的问题暴露得非常明显。

    在这种情况下,陆战队决定建造一种全部装备300毫米舰炮的火力支援舰。

    因为300毫米舰炮将装备“海军上将”级大型巡洋舰,所以其制造数量将再次增加,采购费用也将再次降低。在此情况下,陆战队不需要为采购费用而担心了。另外,300毫米炮弹的生产线也增加了数条,弹药采购价格随之降低了许多。陆战队也没有必要为拿不到足够多的弹药而担心。

    当然,降低建造成本还是关键问题。

    当时,陆战队的军费是由海军统一申报的,而陆战队的物资消耗远远超过了海军,陆战队还得采购大批登陆舰与运输船,能够用来采购火力支援舰的经费并不多。不然,“英雄”级也不会分两批建造。

    在此情况下,陆战队只能采用“英雄”级的舰体。

    虽然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上将”级的性能,但是火力支援舰对除了火力与持续作战能力之外的性能要求并不是很高,所以适当降低部分其他性能,对火力支援舰的战斗力并不没有多大的影响。

    最关键的是,这能保证陆战队尽快得到“上将”级火力支援舰。

    其主要性能为:

    标准排水量:31850吨,满载排水量:39450吨;总长:2197米,水线长度:2114米,型宽:31米,吃水:98米;定员:1784人。

    锅炉:4座七十二年型燃油锅炉,主机:2台七十二年型蒸汽轮机,功率:105000轴马力,推进:2轴2浆;航速:22节,续航力:7000海里14节。

    舰炮:21门七十五年型300毫米l58型舰炮(7x3)。

    与“英雄”级相比,“上将”级的最大变化就是将三组两两配制的四联装175毫米炮塔更换成了三座三联装300毫米炮塔,并且对舰体内的弹药库做了修改,从而导致排水量增加了3000多吨,速度降低到了22节,续航力也有所降低。

    速度与续航力的损失,是陆战队完全能够接受的。

    由此带来的好处,更是陆战队所需要的。

    21门300毫米舰炮的弹药投掷能力远远超过了“英雄”级,在执行远程火力支援任务的情况下,其战斗力更是“英雄”级所不能匹敌的。

    实战中,“上将”级的主要任务就是执行远程火力支援。

    当然,“上将”级的造价也比“英雄”级(第二批)高了大概百分之三十。主要就是300毫米舰炮的采购价格远远高于175毫米舰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