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安安静静的躺在那里欣赏。
耳朵边什么都听不到,只有庞广白浅浅的极头规律的呼吸声。
视觉好像慢慢的扩大,能从窗外一直看到光年之外。
听觉也好像慢慢的放大,她起起伏伏的生命的张力都在那里。
眨眨眼睛,突然一腔的感动。
一心的感慨与舒适。
仿若一根巨大的羽毛,吹起来鼓鼓的风,把人生一点点的填满。
胸膛也似鼓鼓的。
缓缓的翻身,感受到床褥的舒适与温暖,他下意识地头找了下枕头,又慢慢的闭上眼睛。
庞广白说,有时候,会突然感谢命运。
有时候,提起命运的时候,总是会忍不住热泪盈眶。
因为我不用忍饥挨饿,因为我不曾四散流离。
所以我以为我会安稳的度过我的一生,如此平凡的一生。
可是有时候,我突然遇到一些人,他们陪伴在我的身边,我的人生似乎变得不太一样了。
我不再孤独,不再寂寞,不再去用平淡的心去看待生活。
所以,我又如此火热的度过我的一生,如此热爱的一生。
一直到最后,我偶然会惶恐余生太短,可只能安慰自己一切皆有宿命。
我开始学会珍惜自己眼前的一切,又开始把所有不开心的东西剔除掉,用宽大博爱的心去容纳整个世界。
所以,我总是渐渐的感恩所有的一切,善待我身边每一个我能善待的人,如此回馈拥抱的一生。
因为一个人,所以即使穿过历史,穿过数不清的岁月来到之后,爱上这个世界。
热爱这个世界。
紧紧的拥抱这个世界。
如此庆幸。
庞京墨翻身,手指滑破月色,掌心贴着她的脸。她讲过的话自己记不得,跟doreen一样,但是庞京墨记忆力比较好,一般都会记得。
他就总是这么喜欢她。
喜欢偶尔碰她的漂亮的小脸蛋。
喜欢她叽叽歪歪的发脾气。
也喜欢她很抠门的混他钱花。
喜欢背着她,一圈一圈的走,然后手腕会有点疼。
极致的爱。
刘妈一辈子拜大佛。
庞广白一辈子茹素。
庞京墨一辈子信了庞七的鬼。
作者有话要说: 后面是番外,走日常风,喜欢谁的可以评论讲,征求大家意见。
第159章 纸短情长
我两辈子也没有明白, 为什么我会来这样一个世界。
我上辈子坠马, 也弄不清楚幕后黑手是谁。
刚来的时候, 我怕极了,刘妈每日里看我看的死死的,管头管尾,我总是不敢脚踏实地的应声。
每日里等着她下午睡了, 午后就是我最快活的时候了, 因为我可以抱着饼干盒吃很多。
晚上的时候,我又爱极了一个人躺在床上吃金子, 卡嚓卡嚓的,我吃的极为的欢快。
我略微麻木并快乐的生存着,后来我找了个高大上的典故形容了一下, 那就是林黛玉进贾府,一步不敢多去, 一句不敢多行。
吃喝用的都是惯有的习惯,被刘妈死死的把控着, 幸而我天性聪慧又心胸宽阔,不然迟早跟林姑娘一样就此去了。
斋饭实在是不好吃。
山上的小和尚倒是有点意思, 我可以放心欺负他。
我使唤他很是顺手,一天下午, 我又爱美病犯了,撺掇他去摘寺庙门口那一片的凤仙花,好拿回来染指甲。
他也是个缺嘴的小和尚,跟我这个缺嘴的一样弱势, 最后我们拎着篮子就去了。
然后——
我就遇上了我的金大腿。
耳朵边什么都听不到,只有庞广白浅浅的极头规律的呼吸声。
视觉好像慢慢的扩大,能从窗外一直看到光年之外。
听觉也好像慢慢的放大,她起起伏伏的生命的张力都在那里。
眨眨眼睛,突然一腔的感动。
一心的感慨与舒适。
仿若一根巨大的羽毛,吹起来鼓鼓的风,把人生一点点的填满。
胸膛也似鼓鼓的。
缓缓的翻身,感受到床褥的舒适与温暖,他下意识地头找了下枕头,又慢慢的闭上眼睛。
庞广白说,有时候,会突然感谢命运。
有时候,提起命运的时候,总是会忍不住热泪盈眶。
因为我不用忍饥挨饿,因为我不曾四散流离。
所以我以为我会安稳的度过我的一生,如此平凡的一生。
可是有时候,我突然遇到一些人,他们陪伴在我的身边,我的人生似乎变得不太一样了。
我不再孤独,不再寂寞,不再去用平淡的心去看待生活。
所以,我又如此火热的度过我的一生,如此热爱的一生。
一直到最后,我偶然会惶恐余生太短,可只能安慰自己一切皆有宿命。
我开始学会珍惜自己眼前的一切,又开始把所有不开心的东西剔除掉,用宽大博爱的心去容纳整个世界。
所以,我总是渐渐的感恩所有的一切,善待我身边每一个我能善待的人,如此回馈拥抱的一生。
因为一个人,所以即使穿过历史,穿过数不清的岁月来到之后,爱上这个世界。
热爱这个世界。
紧紧的拥抱这个世界。
如此庆幸。
庞京墨翻身,手指滑破月色,掌心贴着她的脸。她讲过的话自己记不得,跟doreen一样,但是庞京墨记忆力比较好,一般都会记得。
他就总是这么喜欢她。
喜欢偶尔碰她的漂亮的小脸蛋。
喜欢她叽叽歪歪的发脾气。
也喜欢她很抠门的混他钱花。
喜欢背着她,一圈一圈的走,然后手腕会有点疼。
极致的爱。
刘妈一辈子拜大佛。
庞广白一辈子茹素。
庞京墨一辈子信了庞七的鬼。
作者有话要说: 后面是番外,走日常风,喜欢谁的可以评论讲,征求大家意见。
第159章 纸短情长
我两辈子也没有明白, 为什么我会来这样一个世界。
我上辈子坠马, 也弄不清楚幕后黑手是谁。
刚来的时候, 我怕极了,刘妈每日里看我看的死死的,管头管尾,我总是不敢脚踏实地的应声。
每日里等着她下午睡了, 午后就是我最快活的时候了, 因为我可以抱着饼干盒吃很多。
晚上的时候,我又爱极了一个人躺在床上吃金子, 卡嚓卡嚓的,我吃的极为的欢快。
我略微麻木并快乐的生存着,后来我找了个高大上的典故形容了一下, 那就是林黛玉进贾府,一步不敢多去, 一句不敢多行。
吃喝用的都是惯有的习惯,被刘妈死死的把控着, 幸而我天性聪慧又心胸宽阔,不然迟早跟林姑娘一样就此去了。
斋饭实在是不好吃。
山上的小和尚倒是有点意思, 我可以放心欺负他。
我使唤他很是顺手,一天下午, 我又爱美病犯了,撺掇他去摘寺庙门口那一片的凤仙花,好拿回来染指甲。
他也是个缺嘴的小和尚,跟我这个缺嘴的一样弱势, 最后我们拎着篮子就去了。
然后——
我就遇上了我的金大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