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之,平安取得沙漠兰花,两人一狼都很高兴。见面没一会儿,遇上正好路过村口的向导,就一起去向导家,准备休息一晚就回赤云山。

    包括来回路上的时间,他们出门已经一个多月了,路上快一点的话,还能赶得上回山过新年。

    回向导家路上,胡云笙和小雀依旧在玩笑胡闹,追打着玩儿。秦牧不动声色落后两步,走在向导身侧。

    “我和阿笙不在的这段时间,辛苦您照顾小雀了。”秦牧说道。

    向导早年经营过骆驼商队,遇到过一次劫匪,后来就安心待在家,给来沙漠的陌生人们当当向导,赚点日常生活。

    不论是来盗墓的、淘金的、玩耍的,什么稀奇古怪的人都见过,只要钱的够,提什么古怪的要求都尽量满足就是。

    帮忙喂一匹大狼,也不是什么稀罕事。向导摆摆手,“哪里话?您付酬劳,我们出力,没有辛苦一说。”

    秦牧看着前面越跑越远的一人一狼,状似无意换了个话题,“最近有没有什么其他人来过这儿?您忙不忙?”

    向导:“没有没有了,冬天太冷,基本上没有人来,看到你们来的时候我还很意外哈哈哈哈。”

    秦牧点点头,又闲聊了几句。没多久就到了向导家,阿笙和小雀的争斗,以小雀趴在地上休息,胡云笙躺在小雀的毛身体上收尾。

    真是多少次都不会变的结局,秦牧微微一笑,放下行李说道,“我出去转转,看看有没有什么可以带回去的。”

    “嗯嗯,”胡云笙懒洋洋地说道,“看看有没有什么好吃的特产,顺便看看有没有卖骆驼肉的,给爹爹他们带点骆驼肉回去也行。”

    秦牧:“好。”

    这次顺利拿到沙漠兰花,以后不会再回这里了,那么和林辰锐在塔木格里的碰面,也就只有现在这一次机会了。

    装作对什么都感兴趣的冒险旅人,秦牧前后搜寻过村落的每一寸,都没有发现可能会躺在哪个角落等待救助的林辰锐,更没有发现任何林辰锐来过的痕迹。

    应该是不一样了,或许林辰锐还在这里,只是不是重伤,又或许他现在还在京城,并没有出现在这里。

    确定不会在哪个犄角旮旯捡到林辰锐后,秦牧没有忘记阿笙惦记的特产零食。询问各家有没有出售骆驼肉或其它特产。

    一下午的时间,秦牧借机搜寻过全村,查探了全村所有住户,都没有找到林辰锐。

    秦牧稍微安心,等到他再次回到向导家,胡云笙和小雀已经睡着了。

    向导家的客居室,烧的是土炕,小雀和胡云笙都睡在土炕上面。秦牧进屋的动静惊醒了胡云笙,胡云笙眼睛都没睁开,梦呓似的,“好不容易能睡个舒服的安稳觉了,你还有精力跑一下午,快过来睡了。”

    秦牧吊了一下午的心直到此时才终于归位,缓声轻道,“这就来。”

    吾心安处既吾乡,有阿笙在的地方就是心安之所。

    秦牧脱掉外衣,躺在胡云笙身旁。胡云笙大手一伸,毫不吝啬地分享了被子。

    作者有话要说:  阿笙你反思反思,怎么每次记起来的都是这种事情?

    ☆、第14章【修】

    塔木格里的行程意外的顺利,顺利的让秦牧感觉不真实。

    上一世,他们一共来了塔木格里两次,第一次沙漠兰花未到花期,他们迎头撞上了飓风,第二次猝不及防撞上毒蜂,被追赶得异常狼狈。或许是上一世太艰难了,这一次才会在对比之下显得如此轻松。

    没有飓风,也没有毒蜂,连林辰锐都没有遇到,秦牧不禁想,是命运终于开始眷顾我们了吗?

    在来之前,秦牧准备了很多,包括弄清楚林辰锐的真实身份,解开心中的疑惑。

    狼王和阿笙的父母是多年挚友,当年阿笙父母死亡的真相以及阿笙哥哥的身份去向,狼王全都清楚。

    因此,出发塔木格里之前,秦牧曾私下找狼王询问,林辰锐确实就是阿笙失散多年的哥哥。

    果然如此,虽然还是有很多疑问都没有解开,不过知道这一点,有很多事情就可以解释了。

    血脉相连,见到林辰锐这个人,阿笙本能的就会亲近一些。而林辰锐,没有半点顾念兄弟亲情,利用阿笙的信任,达到自己的目的,伤害更多的人。

    这一次没有碰到,或许,并不是他们幸运,而是林辰锐太幸运。

    村里一户人家计划后天宰杀骆驼,所以两人一狼又在村子里住了两天,最后的结果就是买的东西越来越多,他们三个根本带不回去。

    胡云笙一琢磨,要不要再买一只骆驼,让骆驼把东西运回赤云山。

    一听到要养骆驼,小雀立刻来了精神,眼睛亮晶晶地看着胡云笙和向导,就等向导点头,把骆驼卖给胡云笙,那回到赤云山后就有好多骆驼肉可以吃了。现在买的根本不够,最多就是一顿零嘴。

    向导看看自己的骆驼,舍不得,这几头骆驼养了好几年了。又看看客人们堆起来的行李,一拍手就想到一个更妙的主意,“两位客人,我带着我的骆驼给你们送东西,送到了我再回来,二位看行不行?而且我比骆驼便宜多了。”

    这倒也是个主意。

    出门之前,秦牧让他帮忙找过路的商人,当了随身多年的玉佩,换来他们这一路上的盘缠,买特产买骆驼肉也都是秦牧花的钱。

    其实,在老家的仓库里,胡云笙还是有不少银子的。都是这些年路过赤云山的商人们送的,名义上就是拜托胡云笙护送他们过山的护送费。

    一开始,胡云笙并没有要护送他们的意思,只是单纯和山里那群猴子不对付。不过,揍完猴子,商队顺利度过赤云山后,那些扬溢在脸上的庆幸、喜悦的表情,感染了胡云笙,不知不觉间,胡云笙也会感到高兴,慢慢从一次次护送中找到了满足感。

    他似乎理解了当年村民遭难时候,娘亲奋不顾身冲下山的原因,大概是一种使命感吧。

    经年累月,堆在仓库里的银子越来越多,胡云笙很少会用到,这次出门也就忘了还要带这种人类间通用货币。眼看着秦牧的钱袋子越来越轻,胡云笙一时也舍不得再花钱了,于是就同意了向导的意见,由向导运送。

    胡云笙的眼睛到处乱转,把心里想什么全都暴露给了秦牧。

    虽然秦牧看上去没有什么表情,但他眼睛的笑意藏都藏不住。

    不高兴的只有小雀,总感觉到嘴的骆驼肉飞了。

    秦牧付了定金,胡云笙和向导打商量,不用跟着我们,晚出发两三天都可以,只要除夕之前送到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