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云笙:“在哪儿买的?”

    “曹将军府上抢来的。”

    “哈哈哈哈哈。”

    胡云笙解决掉三颗,剩下两颗大方地给了秦牧,“请你吃。”

    秦牧抱拳作揖,“谢谢胡少爷赏赐。”

    “一会儿吃过午饭,我们就走吧,要不要回去叫上戈沙?”胡云笙敲打桌面,他们两个人的行李不多,简单收拾一下就能走,快马加鞭赶回去找戈沙,最多也就浪费一日。

    秦牧摇头,“戈沙要照顾三个孩子,我们把他叫走了,谁来照顾燕城他们?”

    胡云笙:“也对哦。”

    “不带他,我们两个去就好,”秦牧摸摸胡云笙的头发,“放心吧,我给戈沙写了一封信,由曹将军的信鸽送过去了。他们现在住在客栈,安全隐患太多,我让他投奔曹老将军。曹将军有一支部队,是负责沿海安全的,不参与和大雁的争斗,那里最安全。”

    “嗯。”胡云笙舒舒服服地伸了个懒腰,“你安排就行,我听你的。”

    秦牧:“赤云山那边如何了?”

    胡云笙:“老样子,狼爹爹知道我们要去蜀地后,已经安排小雀先从赤云山出发了。小雀脚程可比马儿快多了,等我们到的时候,他一定已经等在竹林边了。”

    他们出来这半年,有胡云笙在,和赤云山的联系从来都没有断过,妖力凝聚而成的“信鸽”比普通信鸽快且安全。只是只能联络大妖和半妖,普通人看不到妖力更看不到信件内容。

    秦牧垂目,他尽力安排戈沙去了一个相对安全的地方,却没能挡住小雀前往蜀地,曾经发生过的一切,会重演吗?

    “大将军?我的将军?您老人家在想什么呢?”

    胡云笙久等不到秦牧回答,抬头一看,这人居然走神了,叫他都没反应。

    只差一步,若是秦牧再不回神,胡云笙作恶的手就要冲上去捏他脸了。

    秦牧:“小雀从来没有离开过赤云山,我有些担心……”

    “大可不必,”胡云笙按住话头,“狼爹爹来信说,小雀妖力突飞猛进,已经有化人的趋势了,这半年不见,个头蹿高不少,狼三叔已经打不过他了。”

    “况且,他一路上都从山间小道和树林间行走,野兽打不过他,也碰不到什么有组织的人,他那么聪明,不会有事的。”

    “万一……”

    “不会有万一,”胡云笙捂住秦牧的嘴巴,眨眨眼,试图诱拐秦牧转移注意力,“你有这个精力,怎么不多关心关心我呢?”

    秦牧呼吸一窒,喉结滚动,双臂伸展,抱紧胡云笙,“三颗糖葫芦够吃吗?”

    刚才在胡云笙的监督下,秦牧吃掉了剩下的两颗糖葫芦。

    他们在出海之前,糖葫芦曾经一度是胡云笙最爱吃的零食,一次必须要吃掉两根甚至更多。

    如今两个多月没沾,只是三颗,怎么够吃?

    胡云笙勾手抬起秦牧的下巴,左右打量,似乎是在欣赏什么美食。片刻后终于满意地点点头,“吃什么糖葫芦,你不好吃吗?”

    秦牧笑:“这倒也是。”

    ……

    亲密粘腻的一吻结束,秦牧点了许多胡云笙爱吃的菜,两人笑闹着吃完午饭。

    期间,曹绮安排人送来了两匹千里良驹和两包干粮。

    短暂地休息过后,两人出发。

    一路快马,很快来到沧河岸边。

    好巧不巧的,曹绮和副将正在此处巡逻。

    于是前脚刚打过招呼道过别,这会儿有撞见了,场面似乎有一些尴尬。

    曹绮大笑,“这是又要告别一次?我可没有多余的千里良驹送你们了。”

    “够了够了,”胡云笙摆手,“曹将军辛苦,这会儿天气正热,小心中暑。”

    秦牧的话则就言简意赅多了,“我和他意思一样。”

    这如果是记笔记,可能就会只剩下两个字——“同上”了吧。

    或许是当兵的人问候方式总是如此特别,曹绮没再多言,抱拳已示听见了,然后就走了。

    秦牧道:“道别道了两次了,我们也该走了。”

    胡云笙点头,“嗯,船小,先让马儿走。看看这两千里良驹到底听不听话。”

    “哈哈哈哈哈,那听你的就是。”秦牧大笑。

    阿笙总是有奇妙的想法,他愿意这样做 ,那就随他,纵使最后马儿不听话跑了,秦牧也有自信能够把马追回来。

    只要阿笙高兴就好了。

    胡云笙很兴奋,催促河中央的船家快点靠岸,迫不及待地想要开始这个试验。

    沧河弯弯曲曲的一长条,几乎就要用自然的方式,把沧南地区从大雁分立出去,距离京城较近的河段是对峙最为严重的地区,距离远了,河两岸的士兵就都是心有灵犀地装样子了。

    甚至偶尔还会有比懒大赛,你方三天不巡逻,我方就巡逻时间睡大觉,仿佛是在隔空放话,谁先认真谁就输了。

    京城附近沿线对峙严重,部分商队、两岸百姓,能绕道的纷纷绕道。一时间,河上的船夫忙都忙不过来,岸边排起了等待渡河的长队。

    时间一长,曹绮发现这中间的商机,安排一小队部队扮做船夫,美名其曰缓解两岸往来渡船压力。实际上,赚渡河钱赚到睡梦中能笑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