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歌本来还有些涩意,听到韩凛这样说,顿时心疼得不行,往前屈身,给韩凛捏腿。

    朝歌常说他喜欢韩凛的手,因为韩凛的手修长有力,其实他自己的手也不逞多让。

    从小学画画,让他对自己手指与手腕的控制能力极高,不大的手掌揉捏起来,酸爽极了。

    “要是以后我们俩失业了,还可以去开个按摩店。”韩凛说,“我就坐在门口收钱,你在里面给别人按摩,你这技术太强。”

    朝歌用力锤他小腿,送了他一根国际手指。

    “怎么,还不高兴吗?”韩凛笑,“你舍得我去给别人按摩吗。”

    [那你就舍得让我给别人按摩?]朝歌白了韩凛一眼。

    韩凛点头:“我这叫发挥余热。”

    朝歌气鼓鼓地在韩凛怀里翻了个身,扒拉着韩凛的手臂,埋头在韩凛锁.骨上用力咬了一口。

    “嘶——今天怎么这么主动。”韩凛单手搂住朝歌下臀,把人往上抬了抬,“你是小狗崽吗。”

    朝歌抬头,湿漉漉的大眼睛瞪着韩凛,像只不服输的小精灵。

    韩凛心里软得不行,垂头吻上这对让他魂牵梦萦的眼睛。

    然后是鼻子。

    脸颊。

    耳垂。

    最后叼住那张肉嘟嘟的小嘴。

    朝歌喜欢和韩凛接吻。

    韩凛吻他的时候,总是温柔的,循序渐进,像一阵微风缓缓吹过,把他送进柔软的云里,绕着四肢百骸都软绵绵的,怎么也逃不出去。

    朝歌在韩凛的亲吻中,渐渐软了身子,被带着和韩凛调换了个姿势。

    他睁开眼,看着伏.在自己身.上的韩凛,和韩凛身后晕黄的小灯。

    迷迷糊糊间,朝歌忽然想到,他当初会选择这盏灯,和韩凛也有关系。

    韩凛喜欢在浴室开始,也喜欢在浴室结束。

    可在他们交往的第一年,那时候他们还没有同居,所以想做只能去酒店。

    每家酒店浴室的灯,总是不尽相同,有的是温柔的黄,有的则是刺目的白。

    当那盏灯是白炽灯时,朝歌躺在韩凛身.下,总是会因为太过刺眼,而无法睁开眼睛,有时候刻意地睁开眼,等做完时他再看向别的地方,眼前就会出现五颜六色的光晕圈。

    朝歌那段时间,可恨死白灯了。

    所以在搬新家时,他特意给浴室选了一个亮度低,刚刚好能看清的小暖光灯。

    温温柔柔,就像他身前的韩凛一样。

    ……

    第14章 好好吃饭

    翌日,三人难得统一了起床时间,都在六点半过就陆陆续续洗漱完,坐到饭厅吃早餐。

    朝歌早上做得是三明治。

    黄油香煎的培根鸡蛋,搭配清爽的生菜番茄,与朝歌自制的奶香玉米粒,一口咬下去满嘴留香。

    韩小君悄没声地,一个人吃了三块。

    最后狠狠地打了个嗝,尴尬却不失“霸气”地回屋背书包。

    七点,三个人一起出门。

    从家出发到市附二中,正好途径医院,韩凛坐副驾驶,交代韩小君放学之后直接回家:“别再来我们这边了,我们明天要出差,你就算来了,也没人照顾你。”

    韩小君闷闷地声音从车后座传来:“哦。”

    朝歌从后视镜看了眼韩小君,发现韩小君正单手撑下巴,脸臭臭地望向窗外。

    不知道在想什么。

    几分钟后,他们到达医院,医院门口车流量大,不好停车,朝歌没有开进去。

    韩凛侧头亲了亲朝歌才下车,走前不放心地又交代了句:“记得回家,你妈晚上等你吃饭。”

    朝歌又飞快地瞥了眼韩小君,原以为韩小君会不高兴,结果韩小君却懒懒地挥手应答,颇有种了无生趣的意思。

    这是放弃挣扎了吗。

    朝歌感到好笑,载着韩小君去市附二中。

    上学期间,学校门口有交通管制,快到门口的时候,朝歌开进“家长通道”,顺着指引缓速前进。

    开车送学生上学的家长很多,步行的也不少。

    中途他们停在人行横道的时候,朝歌的车窗突然被人敲了敲。

    “小歌,你怎么在这儿?”窗外的人是杨羽凡,朝歌的好朋友,也是方适男朋友。

    朝歌比划道:[我来送弟弟上学。]

    “弟弟?”杨羽凡探头往里看了眼,“诶,怎么和韩大哥长得那么像。”

    [就是韩凛的三弟,他昨天在我们家睡。]朝歌比划,[你怎么来这里了?]

    杨羽凡说:“我来送妹妹上学呀。”

    朝歌这才发现杨羽凡身边站着一个小女孩,正冲他挥手,朝歌也对她挥手。

    他们又闲聊了几句。

    韩小君坐在后面,若有所思。

    这个人,长得有点帅,和朝歌关系也好像很不错的样子,而且和朝歌年纪应该也相仿。

    好像是个给他哥绿帽的绝佳人选。

    他们道别后,朝歌继续把车往前开。

    车后座揣着一脑壳鬼主意的韩小君说话了。

    “刚刚那个人是谁?”韩小君问。

    朝歌回头看了他一眼,有点着急,他在开车,没办法回应韩小君。

    韩小君也才想起来朝歌不能说话,又问:“你朋友?”

    朝歌点头。

    韩小君“哦”了一声。

    朝歌把车停下,他们到了。

    韩小君把车门打开,回头对朝歌笑:“再见。”

    朝歌惊喜于韩小君会对他笑,开心地对韩小君挥手告别。

    送完韩小君,朝歌开车回头,碰到要离开的杨羽凡,他干脆拉着杨羽凡上车,把人送学校去。

    杨羽凡现在还在念大三,学校正在医科大大学城这片,都不远。

    “韩大哥的弟弟怎么住你们哪儿?”杨羽凡问。

    朝歌耸耸肩,表示这是一件很难以形容的事情。

    “你们周末来玩吗?”杨羽凡问,“我们打算给新来那哥们儿,办个欢迎派对。”

    朝歌翻了个白眼。

    杨羽凡笑:“好,我不说话了。”

    朝歌最头疼有人在他开车的时候,和他聊天,因为他没办法回答。朝歌是个“安静”的人,但不代表他没有一颗话痨的心。

    一腔话想说说不出来的时候,朝歌就会很着急。

    好在杨羽凡的学校很快就到了。

    朝歌终于解封:[周六还是周日?]

    “星期天,周六我和哥哥都得去学校,我和哥哥最近都忙得要命。”杨羽凡说,“哥哥这几天天天十点过才回来,难受。”

    [星期天的话,我得问问韩凛,他太忙了。]朝歌比划说,[不过哪怕他不能来,我也会来的。]

    “那行,给你留个坑。”杨羽凡说,“我得走了,周末见。”

    朝歌挥手。

    告别杨羽凡之后,朝歌开车去超市买菜。

    买菜就是规划一周伙食的开始,朝歌每次买菜都很认真。

    这周朝歌打算做点能在路上吃的东西,因为他们有两天要去邻市,韩凛这周要到那里出差开会。

    朝歌是自由职业,只要带上工具,哪儿工作都无所谓。所以只要韩凛那边方便,朝歌一般都会选择和韩凛一起过去。

    朝歌没有和韩凛说过,但自从他习惯和韩凛一起睡觉后,就不再喜欢自己一个人睡觉。

    有时候韩凛值夜班,朝歌都会熬到很晚才会睡觉。

    自己一个人睡不着。

    买完菜回家,朝歌决定大扫除。

    昨天扫了一半,被临时叫出去,没有打扫完。

    昨天洗了被套和脏衣服,今天.朝歌打算把窗帘和懒人沙发的套.子,给拆下来洗一洗。

    窗帘比较高,朝歌一个人取有些艰难,他搬了两根板凳,踩在上面一点点把窗帘从钩子上取下。

    小垃圾跳到板凳上,蹲坐在朝歌两脚之间,细软的毛发,骚得朝歌脸上笑意加重。

    他好不容易摘完左侧的窗帘后,才终于找到时机蹲下身,抱起小垃圾一通揉捏。

    小垃圾是只蓝眼白猫,当初捡到他的时候,还是只小奶猫,在垃圾桶边上虚弱地低叫。

    朝歌耳朵好,听见了他的声音,拉着韩凛一起把小垃圾捡回家,给他洗澡,送他去宠物医院检查。

    最后自然而然地成为一家人。

    朝歌最喜欢的就是一家人和和乐乐。

    撸过猫,朝歌继续摘右侧的窗帘。

    他们这次选的窗帘很厚重,拉上之后,哪怕是白天,也会昏沉如黑夜。

    好是好用,就是太重了,朝歌站在椅子上一手抱窗帘,一手拆钩子,整个人颤颤巍巍,生怕翻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