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欢绕了三条街道,随便的走进了一个大楼,根本就没有任何的规律。
警察们不敢距离自己太近,而随便一岔开,便会失去踪迹。
想来这样的街道特征,也很方便他们随时逃离的吧。
沈欢快速的走下楼梯,就在楼梯间便开始了自己的伪装,等到他从另一个门离开这个大厦时,已经完全变成了一个满是胡子的中年男人。
在家里的时候,沈欢便已经查到了金发小妞讲的那个地址。
他此时都不用等金发小妞的信息,决定先过去看看那栋楼的形势,四处转悠一下。
太极国城到处都是人,哪怕是偏僻的巷子里都会有人出没。
沈欢顺着人潮往既定的目的地走,手里还拿着一瓶太极国的清酒,一边喝一边大声唱着太极国的歌谣。
昨天沈欢便看到了,像是这样醉酒边走边唱歌的男子,在太极国城比比皆是。
本身太极国人就有酗酒的习惯,沈欢这样做就不容易引起人们的注意。
至于说韩语,那就更简单了。
之前沈欢在缅甸公盘的时候便从好爷手里“买”了几种外语,其中便有韩语。
随便用韩语唱唱歌说说话,绝对是毫无问题。
沈欢很快便到了金发小妞说的那个街区,这里的人是少了一些,不过沈欢是直接走侧面穿了过去,一路踉跄的样子,十足的像是醉鬼。
可沈欢也很聪明,他没有碰到别人的身上。
因为他的酒瓶里面装的是清水,被人闻到身上没有酒味,那可就有点不好。
倒不是沈欢矫情,装扮都不装扮得像样一些。
而是如果沈欢喝得满身酒气,待会儿潜进公寓楼救人的时候,被歹徒们远远的闻到了酒味,你说是多么吓人的事情?
沈欢自己的安危倒是不用担心,但大公主肯定就会马上陷入危险的境地。
所以做事情一定要考虑周全,千万不能贸贸然就去做,这样很容易给自己和别人都带来很大的麻烦!
第1228章 果然狠毐!
沈欢在这栋楼转了一圈,便直接往前走了。
他不可能连续在这边转圈,那叫做打草惊蛇。
正在此时,他放在裤兜里的手机震动了一下。
少年跌跌撞撞的向前走着,顺手拿出手机背着光一看,是一条短信。
短信一开头是ok,但是后面却还有一段。
“千万不要走楼顶,楼顶有三个摄像头。他们的监控非常严密,只有从靠西面的四楼第二间房子的窗户进去,才是最适合的。”
好嘛。
沈欢一猜就知道,今天白天金发小妞就隐藏在周围了,就是为了查看这栋楼的各种监控状况。
对于她的判断,沈欢很放心。
金发小妞也不是白混的。
人家是敢一个人去偷休斯顿美术馆和克利夫兰博物馆的大盗贼,怎么会对这些监控不了解?
第二次要不是出了意外,有人打电话过来,她也一样的顺利逃跑。
所以沈欢立刻有了决定。
就按照她说的做。
不然时间浪费掉了,大公主有危险那才叫糟糕。
正巧沈欢转过弯就是西边儿,他三两步走了过去。
此时周边也没有人,灯光也比较昏暗,他便伸手拍上了墙壁,像是一条壁虎一样,仅仅花了十秒钟不到的时间,就到了四楼第二间房子窗户面前,用隔山打牛震断了窗户的拉锁,轻飘飘的跳了进去。
斜对面一栋大楼的黑暗处,一位拿着望远镜看着这个方向的金发女孩子,见状又是惊讶又是恼怒。
这个混蛋大叔!
果然是有不少的伪装……
今天他就没有肚子!
我说呢,那么一个身手灵活的人,怎么可能是个有肚子的胖子?
但任凭金发小妞怎么判断沈欢的实力,都无法想象,沈欢三五秒就能在空无一物的墙壁攀爬到了4楼。
换做任何一个人,好像都不能如此行云流水的完成。
有了这样的实力,大叔应该能顺利的把钱给偷出来吧?
……
莎拉的琢磨,沈欢并不晓得。
警察们不敢距离自己太近,而随便一岔开,便会失去踪迹。
想来这样的街道特征,也很方便他们随时逃离的吧。
沈欢快速的走下楼梯,就在楼梯间便开始了自己的伪装,等到他从另一个门离开这个大厦时,已经完全变成了一个满是胡子的中年男人。
在家里的时候,沈欢便已经查到了金发小妞讲的那个地址。
他此时都不用等金发小妞的信息,决定先过去看看那栋楼的形势,四处转悠一下。
太极国城到处都是人,哪怕是偏僻的巷子里都会有人出没。
沈欢顺着人潮往既定的目的地走,手里还拿着一瓶太极国的清酒,一边喝一边大声唱着太极国的歌谣。
昨天沈欢便看到了,像是这样醉酒边走边唱歌的男子,在太极国城比比皆是。
本身太极国人就有酗酒的习惯,沈欢这样做就不容易引起人们的注意。
至于说韩语,那就更简单了。
之前沈欢在缅甸公盘的时候便从好爷手里“买”了几种外语,其中便有韩语。
随便用韩语唱唱歌说说话,绝对是毫无问题。
沈欢很快便到了金发小妞说的那个街区,这里的人是少了一些,不过沈欢是直接走侧面穿了过去,一路踉跄的样子,十足的像是醉鬼。
可沈欢也很聪明,他没有碰到别人的身上。
因为他的酒瓶里面装的是清水,被人闻到身上没有酒味,那可就有点不好。
倒不是沈欢矫情,装扮都不装扮得像样一些。
而是如果沈欢喝得满身酒气,待会儿潜进公寓楼救人的时候,被歹徒们远远的闻到了酒味,你说是多么吓人的事情?
沈欢自己的安危倒是不用担心,但大公主肯定就会马上陷入危险的境地。
所以做事情一定要考虑周全,千万不能贸贸然就去做,这样很容易给自己和别人都带来很大的麻烦!
第1228章 果然狠毐!
沈欢在这栋楼转了一圈,便直接往前走了。
他不可能连续在这边转圈,那叫做打草惊蛇。
正在此时,他放在裤兜里的手机震动了一下。
少年跌跌撞撞的向前走着,顺手拿出手机背着光一看,是一条短信。
短信一开头是ok,但是后面却还有一段。
“千万不要走楼顶,楼顶有三个摄像头。他们的监控非常严密,只有从靠西面的四楼第二间房子的窗户进去,才是最适合的。”
好嘛。
沈欢一猜就知道,今天白天金发小妞就隐藏在周围了,就是为了查看这栋楼的各种监控状况。
对于她的判断,沈欢很放心。
金发小妞也不是白混的。
人家是敢一个人去偷休斯顿美术馆和克利夫兰博物馆的大盗贼,怎么会对这些监控不了解?
第二次要不是出了意外,有人打电话过来,她也一样的顺利逃跑。
所以沈欢立刻有了决定。
就按照她说的做。
不然时间浪费掉了,大公主有危险那才叫糟糕。
正巧沈欢转过弯就是西边儿,他三两步走了过去。
此时周边也没有人,灯光也比较昏暗,他便伸手拍上了墙壁,像是一条壁虎一样,仅仅花了十秒钟不到的时间,就到了四楼第二间房子窗户面前,用隔山打牛震断了窗户的拉锁,轻飘飘的跳了进去。
斜对面一栋大楼的黑暗处,一位拿着望远镜看着这个方向的金发女孩子,见状又是惊讶又是恼怒。
这个混蛋大叔!
果然是有不少的伪装……
今天他就没有肚子!
我说呢,那么一个身手灵活的人,怎么可能是个有肚子的胖子?
但任凭金发小妞怎么判断沈欢的实力,都无法想象,沈欢三五秒就能在空无一物的墙壁攀爬到了4楼。
换做任何一个人,好像都不能如此行云流水的完成。
有了这样的实力,大叔应该能顺利的把钱给偷出来吧?
……
莎拉的琢磨,沈欢并不晓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