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你去葫县。”

    公子很淡定地吩咐着:“葫县对我非常重要,其重要只在于那条穷尽无数人力物力凿山辟岭修建出来的驿道。不过,葫县如今刚刚改土归流,朝廷和各方势力都在关注着那儿,本公子正是韬光隐晦的时候,不能让人知道我也在打葫县的主意……

    所以,我无法给你任何的帮助,我要你用你自己的办法在葫县站住脚,我不需要你控制那条驿路,只要能做到在我需要的时候,这条驿道随时可以为我所用,就是你的大功一件。”

    “属下遵命!”

    他做到了,他用远超一般车把式的高明驭车本领,成功地引起了葫县几大车马行的注意。

    在常自在、谢传风以及罗大亨等人纷纷不惜重金,欲把他聘为己用的时候,他又冷静地分析了加入哪家车马行最具前途,最终眼光独到地选择了刚刚成立不久的罗李高车马行。

    他的选择没有错,罗李高车马行现在等同于是他的车马行,占据了葫县驿路运输七成份额的罗李高车马行,现如今在整条驿道上也是数一数二的大车马行,在他手底下讨饭吃的车把式、伙计、武师们全加起来不下五千余人。

    这些人全都奉他为大哥,他毫不怀疑,哪怕是他跟东家决裂,另起炉灶,这五千人中大部分也会毫不犹豫地跟着他走。

    几年下来,他几乎都快要忘了自己本来的身份,公子把他丢在葫县后,似乎也把他忘记了,一副任他自生自灭的模样,从不与他取得联系,也没有交付任何任务给他,直到这一次。

    孙伟暄想到这里,不禁苦笑一声,顺手拈起一枚石子,轻轻抛入水中。石子落水,荡起一片涟漪,涟漪摇碎了他的倒影,他的眼睛渐渐瞪大起来,水中的倒影虽然支离破碎,但那分明是两个倒影,一坐,一站!

    孙伟暄霍然回首,立即一个翻身,双膝跪倒在地,毕恭毕敬地道:“见过公子。”

    那黑衣公子轻轻一笑,转身翩然行去,孙伟暄急忙站起,快步跟了上去。

    “公子!”

    孙伟暄跟进灌木丛中,向站稳身形的黑衣公子再施一礼。黑衣公子背负双手,仰望着天空,抹额的系带在脑后微微随风飘动:“叶小天命大,我动用了你那批货里的十具劲弩,还是没能杀得了他。”

    孙伟暄微微一惊。

    黑衣公子又道:“这小子机警的很,已经日夜兼程,向贵州赶回来了。如果不是他腿上有伤,恐怕我都未必抢得在他的前头。”

    黑衣公子慢慢转过身,一双晨星般明亮的眼睛盯着孙伟暄:“叶小天既然没死,再想杀他就更难了。所以,我想改变计划,不妨先剪除他的羽翼。”

    这黑衣公子赫然就是田彬霏。田彬霏自然是恨不得叶小天死掉的,但他更明白叶小天活着对田家具有多么重大的意义,他为什么改变主意突然想干掉叶小天?甚而还要削弱卧牛山的实力?

    孙伟暄深深地垂下头去,一如既往地恭驯:“请公子吩咐!”

    田彬霏道:“这批军需对卧牛山至关重要,如果他们已经知道这批物资被运往展家或曹家,必然会派人前来追劫。叶小天有一个最大的短处……”

    田彬霏的眉梢微微地扬了起来:“他成长太快,但根基太浅,手下有可用无兵,而少可用之将。死一个,他的实力就少一分,等他成了孤家寡人的时候,再要杀他,易如反掌!”

    孙伟暄心头一凛,做卧底是一件最痛苦的事,尤其是他在葫县做了多年的卧底。人孰无情,虽然他始终忠于他的公子,可这并不代表他对罗李高车马行,对罗大亨没有感情。

    罗大亨是罗李高车马行的东家,又是叶小天的兄弟,如果知道了这笔物资的下落,他会不去追赶?而听公子的意思,他是要利用这批物资为诱饵,把叶小天的得手臂助一一剪除啊!

    孙伟暄苦涩地道:“公子,属下不明白,卧牛山势力,对公子重振田氏至关重要,何以还要……还要……”

    田彬霏冷冷地瞪了他一眼,孙伟暄还没说完的话登时憋在了喉咙里。

    田彬霏一向只需下达命令,哪有需要向部下解释的时候,不过考虑到孙伟暄这枚棋子在其中的重要作用,田彬霏还是耐住了性子,缓缓说道:“因为,韧针已经是卧牛岭的女主人,而且她已经有能力控制卧牛岭,叶小天活着已远不如他死掉对我的帮助更大!”

    孙伟暄不希望罗大亨死掉,硬着头皮继续说道:“这样的话,再找机会杀掉叶小天就是了,何必……何必削弱卧牛岭的力量呢,叶小天一死,那可都是能为公子所用的力量呀!”

    田彬霏冷冷一笑,道:“可惜,其中有些人是不会为我所用的!这些人死掉,再杀了叶小天,韧针才能真正的掌握卧牛岭!人才,我有!我缺的是兵,所以,叶小天要死,不能为我所用的人,也要死!”

    田彬霏这句话说完,已经站到孙伟暄面前,一句一语双关的话,听得孙伟暄不寒而栗。在田彬霏的威压之下,孙伟暄不觉低下了头颅,根本不敢迎视田彬霏闪烁着寒芒的眼睛。

    “谁?”

    田彬霏的目光突然箭一般越过孙伟暄的肩膀,盯向灌木丛后。

    第50章 成魔

    灌木丛后站着一个人,一脸的惊怒与不敢置信,正是边峰。如此庞大的一笔物资出了岔子,边峰知道孙大哥心中的压力有多大,这几天的往来奔波,孙大哥水米难进,他都看在眼里,他跟到河边来是想开解开解孙伟暄。

    这一天天的奔波,很多艰险难行的山路是无法骑马的,全靠两只脚板量路,饶是他身体强壮,也累得不成了。所以他脱了鞋子,光脚走过来。赤着双脚踩在砂石的地面或柔软的草地上都能缓解疲劳。

    却也因此,他一路走来无声无息,竟连机警的田彬霏,也是在他听闻机密,惊怒中发出些微动静,这才注意到他的存在。

    “孙大哥……”边峰悲愤地看着孙伟暄,颤抖地道:“孙大哥,你告诉我,这不是真的,出卖车马行、出卖兄弟的人不是你,你告诉我!”

    “小边……”

    孙伟暄又惊又怕,慌忙迎上去:“小边,你听我说,我……”

    “你不要过来!”边峰如见蛇蝎,步步后退。

    田彬霏负着双手,用有趣的目光看着他们,突然道:“杀了他!”

    孙伟暄一惊,惶然看向田彬霏,用乞求的目光看着他:“公子,他……他只是一个苦哈哈的车马行伙计,公子开恩。”

    田彬霏笑吟吟地看着他,眼神渐渐变得凌厉起来。孙伟暄是他从小培养的死士心腹之一,对于这些亲手培养出来的死士,他向来言出法随,何曾向人解释过、何曾被人迟疑过。可今天,他已经破了一回例,向孙伟暄解释过一回,他不想再破第二个例。

    孙伟暄满眼乞求,田彬霏的目光却似在朔风吹拂下的水面,渐渐凝结成冰。

    边峰怒吼道:“你背叛东家、背叛兄弟们,你不配当我大哥!”

    边峰返身狂奔而去,他必须马上把这个秘密告诉兄弟们。孙伟暄望着边峰狂奔的背影,本能告诉他,应该立刻阻止,但感情却控制着他的双脚,让他寸步难行。数年好兄弟,他难以抉择。

    田彬霏眼看着边峰逃去,甚至已大声呼喊起来,依旧好整以暇地站在那儿,只是悠然说了一句:“身为死士,你应该明白,背叛的下场!”

    孙伟暄的身子猛地一震,他不是一个人,他还有父母高堂,他还有一个弟弟和一个小妹,拒绝执行家主的命令,惩罚的将不是他一个人,而是他的全家,这也正是死士们之所以从不抗命的重要原因之一。

    人生在世,总有你割舍不下的东西,只要掌握了它,就能控制你的命门,叫你惟命是从。想到那个比他小了五岁的亲兄弟,想到那个才十二岁就知道给他缝制衣衫的亲妹子,想到老父亲鬓边花白的头发,孙伟暄如同受伤的孤狼,惨烈地嚎叫了一声,红着双眼掷出了他腰间的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