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经历道:“马千乘啊!还能放出来吗?难不成,马土舍想做土司?”

    马邦聘吓了一跳,自家事自己知,他凭着资历、辈份和地位,号召马氏族人反抗覃夫人,众人肯拥聚到他的旗下,可要说他想自立为土司,恐怕他马上就得变成覃夫人第二,招致众土舍、头人的讨伐了。

    马邦聘恍然大悟道:“我明白了!我明白了!来人,马上进城,控制各处,不许乱兵冲撞,违者杀无赦!”

    马邦聘说完了,向李经历请教道:“李先生,那接下来呢,我该怎么做?”

    李经历道:“上书重庆府啊!就说覃夫人带人逃了,要投奔播州!”

    马邦聘恍然大悟,道:“有道理!对,就这么干!”

    李经历瞪着他,很是无语,这番道理,在丰都的时候我就说给你听了好么?

    田雌凤和覃夫人登到山顶,进入竹林前又回首看了一眼,恰见马邦聘的人马乱哄哄地向城里拥去,后续赶到的人马也不知是该上山还是进城,整个南城门外乱得仿佛菜市场似的。

    田雌凤微微一笑,道:“他们都想占据石柱城,这是我们的好机会!不过,他们很快应该就会派人来追了,抓紧时机,尽快离开!”

    重庆城里,王士琦刚刚从松坎跋涉归来,一脸风尘。吩咐了下人烧了热水,刚把身子浸进去,就有书吏禀报,石柱府送来消息,覃夫人叛逃播州去了。

    王知府一听,赤条条地就从浴桶里蹦了出来,抓过一条大浴巾裹住身子,就从浴室里冲了出来。书吏赶紧把马邦聘的亲笔书信呈了上去。

    这封书信,依照马邦聘的意思,本来是想让李经历代拟的,不过李向荣看了马经历的字迹之后,觉得还是马邦聘自拟自书更具说服力。

    于是,马邦聘足足用了十六张纸,所写不过三百余字,那些字有的大有的小,有的歪有的正,还有些地方涂涂抹抹,至于通假字、错别字就更不必说了。

    王知府费了好大的劲儿,才读懂了马邦聘这封信,果然大为焦急。李经历也是读书人,所以他的判断是正确的,像马邦聘这样的大老粗写的亲笔信,王知府反而甚少起疑。

    王知府捧着那厚厚一摞潦草混乱的信纸,裹着毛巾在厅中急急踱了四五个来回,断然吩咐道:“马上提马千乘出狱,委任其为石柱土司,命他回石柱主持大局,戴罪立功!”

    书吏提醒道:“大人,委任土司,那是朝廷职责,我们……这是僭越啊!”

    王知府沉声道:“覃氏打着土司的名号,对石柱乃至整个四川,都将大有影响,必须得马上抬出一个合乎法理的土司来与她对抗,才能抵消她的影响。事急从权,顾不得那许多了。

    况且,对于石柱土司,本府本就有建议推举之权,而且本府作为钦差,负责播州之事,如今还未复旨,仍然代表着天子,这么做,也无可厚非!快去!”

    第92章 逃亡路

    大路小路他们不敢冒险走,山林中虽然难走,却无疑是最安全的路。而他们所走的山林,也大多是从无人到过的原始森林。腐叶深的地方足有两尺,脚陷进去每拔一步都很艰难。

    腐叶中还有蛇虫蚁兽,这些未曾见过人类的生物,对于侵入它们地盘的陌生物种并没有畏惧之心,或许这是因为它们连基本的智商都没有,所以大型野兽对于这些侵入者反而不会即时发动攻击,而在它们的隐匿与观察中,这些人已经从他们的领地内穿过去,也就避免了生死相搏,偏偏是那些小型虫蚁长虫,给他们制造了大麻烦。

    藤萝密布,有的斑斓,有的翠绿,谁能辨识出那垂挂的长藤其中有许多竟是剧毒的蛇?脚下明明看着是平坦的土地,谁能想到一脚陷下,便陷入半个身子,而那其中还有受惊的虫蚁乱窜乱咬。

    为了避免无谓的伤害,他们全身几乎都裹得密不透风,就连脸上都缠上了细绸的面巾,如此一来却是弄得汗出如浆,每一个人都狼狈不堪。

    每一次赶到有山泉的地方,对他们来说都如同一次狂欢的节日,因为只有此刻,他们才能重新活回个人样儿。

    一条潺潺的溪流,半途有一块倾斜的布满绿苔的巨大岩石将水流拱开,以这块巨大岩石为限,上游就是田雌凤、覃夫人沐浴的地方,下游则是那些男人。

    隔的并不远,虽然彼此看不见,但心理上还是会叫人觉得别扭。不过,一切都顾不上了,这山林中,危险随处可见,田雌凤和覃夫人并不愿走得太远。

    同样的,下游那些汉子们一个个渴得喉咙冒烟,山石那边田雌凤和覃夫人毫无风度地脱个精光,扑进山溪带洗带喝的时候,下游的那些汉子也是和身扑进河水,狂饮不止。每个人都是饮饱了,这才脱下湿淋淋的衣服扔上岸去,开始洗澡。

    叶小天和马千驷比起他们来稍显斯文些,却也不是有意保持风度。在这无尽的大山里跋涉上几天,再斯文的人也会变成野兽,只是一些昔日的习惯还没这么快得到转化而已。

    也就因为这些微的差别,他们两人是最后下水的,而且没有像那些人一样穷形恶像,又是最先上岸的。然后两个人就光着屁股蹲在岸边,开始洗衣服。

    衣服不洗是不成的,上边汗臭、泥土,腐败的树叶味道,还有为了防虫蛇涂抹的草汁,各种味道交织在一起实在难闻。照理说他们都不需要洗,反正只要一踏上前程,用不了多久又得那副模样。

    但是,一头沾满了松油和泥土的野猪,到了河边还知道冲进去撒撒欢儿洗个澡,何况是人。

    衣服洗完是湿的,不过河边还有不少经年累月河水冲刷之下比较平坦的石头,全被晒得滚烫,衣服铺上去用不了多久就能熨干,所以当那些土兵和头人终于心满意足地上岸洗衣服,河边蹲了一溜屁股时,叶小天和马千驷已经踱到了一旁林荫下。

    马千驷的神情有些消沉,他明明是马家二少爷,将来至不济也是一位土舍,而且论远近,将是仅次于土司马千乘的大土舍。以马千乘的为人秉性,绝不会欺压这个兄弟,现在他却要去寄人篱下,怎么开心得起来?虽然他与杨应龙的“女儿”有婚约,可投到岳父门下,无异于入赘,很光彩么?

    叶小天理解,但并不同情。他不是兼爱包容众生平等的圣人,自从他与马千乘交厚,把覃夫人母子当作潜在的敌人,就注定了他们之间是猎食者与被猎食者的关系,他不会浪费自己的怜悯心。

    “千驷老弟,你不必过于担心,杨天王不会坐视你母子从此远离故乡,寄居他处的。来日,杨天王一定会借兵给你,重返石柱!”

    马千驷有些沮丧地摇摇头,低声道:“母亲一直以为爹没甚么用,可我知道,大家肯听我娘的话,全是因为父亲。现在娘亲做了这样的事,爹一定不会原谅她。我们走了,只要阿爹或者阿兄回来,石柱上下必然拥戴,重返石柱?就算有我岳父出兵帮忙,也是……不可能了。”

    叶小天心道:“这小子,倒是一个明白人。可惜,昔年你母亲做了那么大的错事,马斗斛也原谅了你们,你们本来有机会过安稳日子的,但是你那不安份的母亲,终究还是把你领上了这条不归路……”

    叶小天咳嗽一声,没有再说话。刚刚他本就是装腔作势,虽然覃氏母子是他算计的目标之一,也不愿引这无辜的小子往错路上多走几步,至于他自己的选择或者他母亲的引领,就不关他的事了。

    这时,后边却响起一道清冽严肃的声音:“千驷,你以为娘愿意背井离乡?娘肯走,就是为了有一天扬眉吐气地回去,而娘所做的一切,还不是为了你?你怎么可以如此消沉!”

    叶小天和马千驷回过头去,就见覃夫人正向他们走来,覃夫人沐浴已毕,衣服也蒸干了,虽然衣服显得有些蔽旧,也未涂抹胭脂、佩戴首饰,倒是丽质天生,素颜之美,别具韵味。

    “娘……”马千驷唤了一声,覃夫人面寒如水,对马千驷道:“千驷,你跟娘过来!”覃夫人当先向林中走去,马千驷诧异了一下,还是举步追了上去。

    叶小天望着他们的背影,身旁一阵细碎的脚步声响,叶小天一扭头,就看见一朵天然去雕饰的清水芙蓉。

    田雌凤一头乌黑油亮的秀发在脑后俏皮地挽了个马尾,配着那张白嫩紧绷的俏脸,看起来倒似一个未满双十的少女。

    她负着双手,悠然踱到叶小天身边,叶小天的目光从她削肩处掠过去,看见草丛树荫外,隐隐还有一群光着屁股的汉子蹲在河边,不禁汗颜了一把。

    虽说覃夫人和田夫人是从林中直接过来的,但也就是她们了。若换成中原女子,断然不敢在这种情况下走过来。

    田雌凤在叶小天身边停住,只比他矮了半头的身材显得窈窕玲珑:“你猜,覃夫人把她儿子唤去,想说些什么?”

    叶小天悠然道:“嗯……儿啊,有些事,娘也是该告诉你的时候了。”

    田雌凤“噗嗤”一声笑,睨了叶小天一眼,笑盈盈地道:“你也知道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