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萌轻车熟路地翻找电视柜的抽屉,又去了一趟洗手间,临走前简单交代道:“新毛巾和牙刷我已经放好了,远哥说衣服穿他的,你将就将就。”她飞快地说着,眼看着时间不早了,“我先撤了。”

    钟恺凡笑意温和,“谢谢。”

    李萌反倒有点好意思,“客气了,应该的。”

    说完,她换上自己的鞋,轻手轻脚地离开了。防盗门发出清脆的落锁声,钟恺

    凡单手抄在裤兜里,手指触碰到一个冰凉的金属,他拿出来一看,是林远给他的那把钥匙。

    这么多年了,他们俩兜兜转转,最终还是回到与当年合租差不多大的房子里,心里感慨万分。

    来的时候,钟恺凡手里还拿了一叠肖时雨再三交代的卡片纸,此时他把那叠纸轻轻地放在茶几上,客厅灯光明亮,他看清了卡片。

    那不是普通的纸,呈半透明状,放在鼻息处,能闻见淡淡的樱花气息。

    应该是肖时雨和同学们特意挑出来的。

    钟恺凡坐在沙发上,一张一张看着,发现每张纸印花都不一样,有的印着银杏,有的印着枫叶,甚至还有细碎的雪花图案。他想起肖时雨见到林远时,喜极而泣的模样,明明是那么会表达的小姑娘,见了偶像一句话也说不全。原来喜欢一个明星也能这么认真,他看了都替阿远觉得感动。

    抬头看向墙上的挂钟,已经转点了,钟恺凡揉了揉眼角,准备去洗漱,不过他不怎么熟悉阿远住的地方,先去找件睡觉穿的t恤。

    推门进了主卧,衣橱在左手边,双人床铺得整齐,床头放了一条腊肠狗的枕头,钟恺凡看了想笑。视线挪开之际,他简直被另一侧的鞋架给震惊了。

    鞋都快摆满半面墙了,钟恺凡走了近些,发现这些鞋大多都很新,有限量版aj,adidasoeego白鞋,斯凯奇熊猫鞋,还有几双是维特萌联名,各大品牌都有,款式基本在市面上少见,需要留意才能买得到。最多的还属帆布鞋,匡威,vans,颜色各异,高帮、低帮都有。

    钟恺凡拿起那双最经典的黑白款vans帆布鞋,这双显然穿得最多,鞋头蹭得有点脏,他又忍不住吐槽:“你特么是蜈蚣变的啊?这么多鞋?”

    第178章 是为了我吗?

    幸好东西摆放得有条理,否则钟恺凡又要怼林远,他见了林远乱扔东西就有气。

    钟恺凡朝衣橱走过去,发现里面空荡荡的,只塞了几个枕头和被子。

    没找到衣服,钟恺凡想起这房子是三室一厅,林远平时经常换造型,应该有专门的衣帽间,他朝另一个房间走过去,果然找到了。

    衣服按色系、季节、款式挂放整齐,不过样式新潮又夸张,钟恺凡挑了半天,觉得没有一件能穿,不是这里破了个洞,就是那里袖子宽大。

    最后,钟恺凡实在挑花了眼,随手掏了件灰色的t恤,哎,这件总算正常点,圆领,应该是他排练时经常穿的。他撇了撇嘴,就这么着吧。

    搁物架上的墨镜、手表、高定装饰品排得很整齐,钟恺凡走近了些,有不少是奢侈品,价格不菲,他真是想不明白,林远把鞋柜子搬到卧室里,贵重的物品反倒放在衣帽间。

    看样子,他还挺宝贝他那些鞋的。

    钟恺凡想笑,找到一条运动风的裤子,直接往洗手间去了。

    凌晨两点多时,钟恺凡听见客厅传来门铃声,他本来已经睡着了,想到林远把钥匙给了自己,他迷迷糊糊起身,睡眼惺忪地去给他开门。

    眼睛都没来得及睁开,林远跟猴子似的往钟恺凡身上跳,防盗门发出沉闷的‘哐啷’声,钟恺凡下意识地接住了他,被他吻得晕头转向。

    气息紊乱间,钟恺凡说:“我好困。”

    林远稍微松了松手,站稳后才说:“好吧,今天先放过你。”说着,他推着钟恺凡的肩膀往卧室走。

    钟恺凡睡迷糊的时候特别听话,林远见他重新躺下,面容舒缓而英挺,不自觉地笑了。可能是这些年习惯了白天倒黑夜,他的生物钟已经不太听使唤,明明忙着比赛,长时间没合眼,节目全部收官以后,他的精神仍处于异常兴奋状态,可能需要调节一下。

    林远去了浴室洗漱,出来时发现茶几上放着一叠卡片纸,好像是时雨要求签名的卡片。他穿着黑色运动款大裤衩,光着膀子,脖子上搭了一条厚厚的浴巾,遮住了大半个背,动作迅速地擦着头发。他记得钟恺凡睡眠很浅,听见声响就醒了,反正是夏天,头发一会儿就干了,就没用吹风机。

    卧室的灯还亮着,光线很柔,钟恺凡眉峰如山峦,闭上眼的时候,睡眼舒缓,看上去没有平时那么严肃,很像他少年时期的模样。

    书桌放在靠窗的位置,书架上零零星星摆放着他之前拍过的封面杂志样刊,也有一些粉丝送的相册、手办、其他书籍。林远没拧开台灯,人虽然是坐着的,左脚跟却踩在椅子上,坐姿看上去吊儿郎当,就着昏暗的灯光,他找出一只马克笔,飞快地写签名。

    也不知是不是笔触与纸张的摩挲声吵醒了恺凡,他听见钟恺凡说:“你还在倒腾什么?赶紧睡觉。”

    林远头都没回,语气轻快:“等一下,还有十来张。”

    钟恺凡闭眼蹙眉,声线沉闷:“明天再写不行吗?”

    “明天还有明天的事。”林远想着最近自己终于能休息几天了,答应粉丝的事情还是尽快完成,不要一拖再拖,真正忙起来哪儿还记得这些事。

    钟恺凡微微睁开眼,灯光昏黄,他看见一个瘦削的背影,短头乱糟糟的,勾着背,肩上胡乱搭着一条白毛巾,膝盖暴露在空气里,与周围色差鲜明,整个人像一幅电影剧照,泛着胶片风的质感。让人想起即将出港的捕鱼少年,好像无论天气如何,都不能阻止他出海。

    困意散了点,钟恺凡起身朝他走过去,单手撑在书桌上,俯身对他说:“眼睛会写坏的。”说着,他伸手要去开灯。

    林远下意识地拽住钟恺凡的t恤,语气急促:“开什么灯啊,快完了。”

    钟恺凡瞧见他字迹

    流畅而潇洒,已经写了几十张签名,忍不住有点乐:“哎,我记得你以前的字跟小学生一样。”

    林远没好气地说:“什么小学生啊,我这签名专门儿找人设计的,就这个最简单。”末了,连他自己都忍不住笑了,“别的造型太复杂,我学不会。”

    钟恺凡凑近了些,闻见他发梢清新的洗发水味,还冒着热腾腾的气息。

    林远说:“别挨我那么近,好热。”签完最后一张,他侧过脸,一下子撞见恺凡清澈的眼眸,心跳仿佛都静止了。

    钟恺凡收回视线,语气淡然,“还有稿纸吗?”

    林远咽了咽口水,伸手从书架上扯出一张a4白纸,“怎么了?”

    钟恺凡握着他的手,那只马克笔最终停留在洁白的纸上,手腕变动之间,林远只觉自己的手有点不听使唤,恺凡温热的呼吸喷洒在他耳旁,就连写了什么也瞧得不太真切,心跳有点狂。

    “好了。”钟恺凡稍稍松开了手。

    林远定眼一看,瞧见白纸上落着‘林远’和‘钟恺凡’这几个字,中间还空了一个字的距离。不得不说,恺凡的字写得真好看,笔力遒劲而潇洒,起笔稳,收尾利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