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能传到边关来!可厉害死他了。

    “谢谢你救下哥哥。”文乐躬身行了个礼,说道,“若有什么需要,可随时来镇国府,镇国府欠你一个人情。”

    阿了似笑非笑地晃了晃自己的脚丫子,没搭腔往外走去。

    刚走一步,就让文钺喊住。

    “阿了,右手。”

    文乐一愣,看向阿了。只见那人不耐烦地伸出右手来,手心竟是傅家那传世的玉扳指。

    文乐猛地摸向自己脖颈,平日戴惯了,这冷不丁掉了,竟一点没发现。

    拿过玉扳指后,阿了轻哼着往外走去,文乐透过对方包裹的黑衣领口,隐约瞧见那锁骨上类似梅花一样的胎记。

    “他别的都好,就是手脚不听使唤,乐乐可别生气。”

    文乐有些后怕地把扳指戴好,摇摇头示意自己并不生气。

    文乐这头找到文钺,休息了几日,那一头,镇国将军带领着大军,也同样找到了匈奴部队驻扎的地方。

    数百条猎狗被绳子牵引着,身后跟着的是数以万计的铁骑。

    一旁的魏盛还想着再排兵布阵,镇国将军却拦住了他,说道:“偷袭可不讲这一说,你传令下去,可追可赶可杀,就是不可退,咱们这次必将那匈奴赶出草原才罢休!”

    魏盛点头,传令下去后,骑马奔赴最前列,看着那一个个猎犬流着口水,森森白牙看着极为 人。

    这少将军年纪不大,诡计多端,有谋;孤身一人前往敌营,有胆;为自己亲哥赴汤蹈火,有义。

    如此人物,当是天生就长在这片荒凉土地上的将军才是。

    令牌往下,猎狗的牵引绳也丢到了一旁。

    铁骑上的士兵们拿着银枪,上头刻着镇国府的将徽。军旗上刻画着南,也刻画着文。文家军,是南朝那抵御万敌的坚固城墙。

    而如今,匈奴却看到,那城墙,竟是朝着他们扑过来了!

    阿斯知道消息后,从军营中走出,上了马匹,快速叫人组织好军队迎战。

    瞧着人群中年过六旬,却依旧勇猛的镇国将军,大喝一声说道:“无耻南朝狗!你两个孙子都在我手!讲究香火后代的南朝,如今竟是丢弃自己孙儿性命不顾?!”

    镇国将军手一顿,旁边扑上来的匈奴士兵高举着刀,劈向镇国将军的胸腹。

    魏盛举着银枪,将那士兵捅了一个对穿,直接抬起那人,砸向旁边冲上来的杂兵们。

    “将军!”

    听到魏盛的声音,镇国将军才回过神来,一边迎战一边吼道:“我镇国府先烈,世世代代皆与匈奴抗战,马革裹尸。只要这草原上,还有一个南朝人在抵御匈奴,我镇国府文氏的血脉,便是千秋万代!不死不灭!”

    镇国将军的声音很大,士兵们都听得清清楚楚。老兵血泪纵横,刀枪无眼,身上到处是伤,却执着地砍杀着匈奴。新兵热血沸腾,被激励得恨不得立马就百步穿杨,取了那阿斯的头。

    “阿斯将军好大的口气!就凭你想要我文乐的命?”文乐骑在马上,穿着一身不合身的白色衣物,手里不知道是从哪儿抢过来的大刀,已经卷了刃。

    思竹眼睛尖,一眼瞧见了文乐,喊道:“少爷!!”

    大毛毛打了个响鼻,叼着一把银枪,高高抬起马蹄,直接将前方两个匈奴踩死。众多棕色的马匹中,它红色的毛发格外明显。

    文乐丢开大刀,踩着匈奴的脑袋飞过去,在毛毛身上坐稳后,手拿银枪,往后一戳,如同糖葫芦串儿似的,将三个匈奴的串成了一串。

    “击溃匈奴!在此一举!南朝儿郎!浴血奋战!”

    文乐举着银枪,头发披散着,一身白衣已染得不像是白衣,倒像是他洞房时穿的嫁衣,血红血红的。

    那会儿是幸福。

    这会儿是勇猛。

    都是文乐喜欢的感受。

    刀枪触碰声十分清脆,毛毛听从文乐的指挥。盔甲把它包裹得严严实实,它不像一般马匹那般容易受惊,哪怕置身于战场,也能从容不迫地完成主人的所有安排。

    文乐目标极其明显,瞥见因仅剩一只手而懦弱躲在后方的乌孙烈,勾起了嘴角。

    乌孙烈似有所感,扭头就瞧见了文乐的脸。

    明明只是一个十六七的少年,竟是将他冷汗都给激了出来,仓皇逃命。

    人的两条腿可跑不过马匹的四条腿。

    文乐见到距离将近,拍拍毛毛的脑袋,一脚踏在脚蹬上飞身过去,直接一枪戳穿了乌孙烈的另一只手臂。

    乌孙烈痛苦地吼叫一声,连连后退,抖着仅剩的手说道:“绕、绕了我!饶了我!”

    文乐活了十六年,受了傅骁玉的儒家学说教导,唯一没学会的就是那宽恕。

    银枪挑了个枪花,文乐上前,在乌孙烈身上摸出了那银色臂环,扣在了自己的手臂上,说道:“我告诉过你了,有些物件儿贵重,命薄的人,他压不住。”

    话音刚落,银枪就利索地直接捅破了乌孙烈的脖颈。银枪的倒钩一拉,皮肉都绽开了。

    乌孙烈临死前还想逃,只能看着自己脖颈冒出的血,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最后瞳孔放大,死在了他帐篷前。

    文乐没多看一眼,收回银枪,骑着毛毛离去。

    这次偷袭十分成功。

    匈奴那约莫十五万的兵力,竟是经此战,杀死了近四万的兵,活掳了五千人。

    边关紧绷了许多年的弦似乎松了不少。

    文乐顶着一身的血腥气味,走在兵营里。

    洛桑受了点伤,躺在床上要死要活的。思竹在旁边给他熬药,听得烦了一脚就往他脑门上踹。洛桑嫌他脚丫子臭,又受伤动弹不得,气得直翻两个白眼。

    文钺那边,文乐已经叫人去接了。镇国将军叫了亲信魏盛去,应当不会出什么岔子。

    眼下,就剩一个事儿没做了。

    文乐深吸一口气,在镇国将军帐篷外头,把身上的盔甲卸了个干净。

    守卫士兵看得发楞,说道:“少、少将军?”

    文乐把银枪递给他,上下看看,啧了一声后,问:“你知道城里哪儿找荆条吗?”

    士兵面面相觑,说:“荆条?”

    文乐点头,说:“我要负荆请罪。”

    士兵:“......”

    “文乐!滚进来!”

    文乐吓得一哆嗦,摸着脖颈间挂着的玉扳指,虔诚地求了求傅家老祖宗,随后认命地掀开了面前的帘子。

    作者有话说:

    离小夫夫相见还有倒数三章

    第70章 鹿肉汤

    镇国将军到底还是年纪大了,这次战得漂亮,他也受了一点伤。

    军医给他上了药后,给了活血化瘀的药方子,刚准备出去,就被镇国将军叫住。

    “给文乐也看看。”

    军医点头,文乐就势跪坐在镇国将军脚榻下,乖顺地一点都不像今日在战场中举着银枪一枪一个小匈奴的少将军。

    文乐赤裸着上半身,可见胸前三道鞭痕,伤口有些化脓,看着格外吓人。

    军医拿着银针把那脓疱挑破了,悄不声地看了眼文乐,将红肿的脓疱挤干净,这才上了药。

    文乐到底是军营里出来的,傅骁玉那儿养出的撒娇性子都给丢了个干净。忍着疼,一声都不吭,扛着让那军医把药上完。

    镇国将军还怒着呢,可瞧着家里最小的嫡孙身上有伤,又有勇有谋,还是不忍心罚他。拍了拍他紧绷的后背,说道:“金林来了家书,要不要看?”

    文乐手死死扣着脚榻,疼得声音都发颤了,怕让镇国将军瞧出来,讨好似的笑笑,央着镇国将军说:“祖君,乐乐刚刚战场杀敌,手有点软,您替乐乐念念吧。”

    镇国将军权当他撒娇,伸手捏了捏他的脸颊,撕开家书信封,念到:“文乐,玉的夫君。知晓你一切都好,玉便放心许多。镇国府中的事情,玉帮衬着操持......家书家书,既是叫家书,写的倒是让人看了生分。从前是爱与玉闹的,如今去了边关,心野了,金林的糟糠妻,倒是叫你不受用了......”

    文乐听得脸红,也不管军医包扎的伤口,一把夺过信件往外跑去。

    “诶!少将军,还未包好呢!”军医喊道。

    文乐却头也不回,耳朵通红。

    军医发愣,问道:“镇国将军,这......”

    镇国将军难掩笑意,说道:“让你见笑了。哎这些年轻人,说些酸话可真让人受不住。”

    军医也笑,接了句话。

    镇国将军立马顺杆儿爬,问:“听说你家里还有个独女,你瞧瞧我大孙子文钺如何?”

    被士兵当宝贝似的护在马车里的文钺打了个大喷嚏。

    阿了摸了摸从魏盛身上顺来的小荷包,兴趣缺缺地靠在窗户上。

    回到了自己帐篷的文乐,先是将自己身上的伤包好了。随后换了衣服,梳洗了一番,等到头发都快干了,脸上的血色才堪堪降下去。

    文乐吃着思竹叫边关镇国府中的厨子做的鹿肉汤,碗里的肉没有半点土腥气,喝着舒服,汤沫都一并进了肚子。

    等到饭菜都撤了,文乐才小心翼翼地拿起了那信件看。

    前头与镇国将军念的没什么两样,文乐还是从头开始看,看到后头,耳朵又开始红了。

    那人可真是在金林呆久了,想他想得什么话都敢往信上写。

    文乐觉得又甜又酸的,想插上翅膀就往家里赶。

    他那勾人的夫人,铁定是写着信惦记着他,最好惦记他整宿整宿的睡不着,那才叫人内心舒坦。

    文乐暗骂自己不懂得心疼人,看向信的末尾。

    【......玉将要及冠了,于不夜城举办及冠礼。望夫早日归来,平安归来 玉,敬上。】

    傅骁玉要及冠了。

    文乐掰着手指算了算日子,就剩一月。

    原本两人是打算在傅骁玉及冠后成亲的,后头发生不少的事儿,文乐惦记傅骁玉,傅骁玉也惦记他,干脆两人就提前结了亲。

    文乐这段日子过得极快,算算自己也离开傅骁玉四月有余。

    这般忙碌,才暂时忘了思念却触不可及的爱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