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叶城主那神奇的脑回路居然也能撩汉?
他到底懂不懂自己说了什么啊!
李寻欢可以叫叶孤城的名字,反过来自然也一样。叶孤城单方面做了决定,非常自然的开口:“嵩山派知道我们在这里,也许还会有人跟来。若想后面的路顺利,寻欢,我们得快点走了。”
李寻欢根本没注意听他说了什么,全部心思都被那极为自然的一声“寻欢”吸引。真的太自然了,好像他已经念过无数次这个名字,李寻欢看看身边依旧冷脸的叶孤城,忍不住笑了。
刚才的话有哪里好笑吗?叶孤城莫名其妙,转头看过来:“笑什么?”
李寻欢摇摇头,笑着看他:“没什么。只是觉得我惹的这些麻烦最后却要城主来收拾,实在是过分。”
叶孤城被看的不自在,扭开头说道:“有我在,你不必为这些忧心。”想了想李寻欢那心软的性子,又说:“你没有惹麻烦。”
麻烦是费彬搞出来的,他已经被杀了。
身边人白衣翩然,骑在马上始终腰背挺直,阳光镀在他身上,显出特别的英气勃发。人人都说白云城主是一座冰山,李寻欢看着他,却怎么都看不出冰冷,看到的只有温暖。
叶孤城的情感确实很淡,但当他愿意将一个人放在心上,哪怕他自己还没有意识到,他所给出的赤诚和纯粹也足够让任何一个人为之心动了。
李寻欢扪心自问,觉得既非圣人,自己怎么可能抵挡得住,又为什么要抵挡呢?
他的视线一直跟着叶孤城,叶孤城忍了好一会儿,还是等不到他去看别的东西,终于忍不住回头,李寻欢这才笑着说道:“城主对我这么好,如果想要我做什么,我一定不会拒绝。”
在李寻欢专注的视线下,叶孤城莫名觉得有种不自在,不由转开头:“不必。”
李寻欢还在看他:“无论什么,我都会答应哦。”
叶孤城这次想了想,还是说:“不必。”
李寻欢失笑,摇了摇头说道:“我这话随时有效,城主可以先记着,无论你想要什么,我都会答应。”
刚才那种让人紧张的气氛没有了,叶孤城松了口气,又有些莫名其妙的失落。他也没多想,迅速回答:“我记住了。”接着像是转移话题似的,很快又说:“寻欢,我们这就回家了。”
李寻欢脸上流露一丝怀念:“好,回家。”见叶孤城还在等什么,又笑着叫了他一声“孤城”。
叶孤城满意了,这才驾马前行。
这一次,他们两总算太太平平走了三日。为了避免遇到认识的人,他们在一个小镇上买了马车,让李寻欢坐在车里。身边没有下属,他们也不想雇不熟悉的人,叶孤城就向卖车的师傅请教了几句,亲自赶着车上路。除了刚开始颠簸了几里路,很快也赶的有模有样。
他的乌鞘剑交给李寻欢放在车里,路上遇见过几波江湖人,有人直接忽略他们,飞快擦肩而过,也有人注意到他那一身冷肃气质,对他车夫的身份感到怀疑。
在中原这段时间,叶孤城对江湖上的虚伪做派已经失去耐心,每每遇见拦路的,总免不了会动手。李寻欢不再劝他少杀人,这一路都是别人在主动招惹,李寻欢自己只是个浪子,无所谓这些人的挑衅,但叶孤城一向霸道惯了,又凭什么要为了这些人而仁慈?
好在三天后又下起雨,叶孤城穿上蓑衣,戴上斗笠,终于成功隐形在芸芸众生之间。
烟雨朦胧,就算面对着面都不一定看得清,李寻欢也不再躲在车厢里,掀开车帘一边,探出头想和叶孤城做个伴。叶孤城侧头看看他,往后靠了一些,将他推回去,又将车帘也拉上。
系统啧啧:“你别这么不解风情啊。”
叶孤城没理它,扭头对车帘后的人说:“外面湿气重,把斗篷穿上。”
李寻欢听话穿上了,叶孤城还是没放他出来,只是将车帘开了个缝,两人就着这一处缝隙说话。
行至驿站,叶孤城将马车停在门口,让李寻欢先进去,自己再去栓马。约过了一刻钟,叶孤城再回来时,就看到李寻欢已经叫了酒菜,正等他一起用。
天气不好,远行的人不多,驿站也没几个客人。叶孤城扫了眼楼梯后面坐着的几个大汉,在李寻欢对面坐下。
酒杯是李寻欢自己寻来的,这里的管事端了两盘不冷不热的牛肉上来,就不知道躲到哪里偷懒去了,李寻欢在后厨转了一圈,只找到两只像样点的杯子。
他倒是无所谓直接用酒坛,可叶孤城肯定不能接受这样的方式。
“这家驿站真不像要做生意的样子。”李寻欢说道。他的话被那几个大汉的喧哗掩盖,叶孤城只听到几个字,不由往楼梯那边又看了眼。
那几个大汉身材健硕,却只是普通的苦力工,身上没有半点功夫,又喝多了酒,一点没感觉出叶孤城身上的凛冽,自顾自划拳喝酒,根本没将新来的两个“公子哥”放在眼里。
李寻欢摇了摇头,凑到叶孤城耳边说:“时间还早,我们用了饭还是继续赶路吧。”
叶孤城自然同意,他可不想住在这样不周到的驿站,睡潮湿的房间,和一群醉汉比邻。正好下一个镇子不远,他们很快重新上路,果然赶在宵禁前进了城。
作者有话要说: 看到有宝贝儿说到林诗音,这妹子确实……唉,如果按原剧情,没人点醒她,她肯定对李寻欢死心,嫁给龙啸云。
对李寻欢死心挺好,探花这样的人做兄弟行,做老公就算了。
他需要一个足够强势的爱人,不会被他伤到,也不会让他被伤到。同时他还得足够喜欢这个人,如果被不喜欢的人管东管西,就算为他好,他也不会听,容易搞成强取豪夺,虐恋情深。
另外,看原著总觉得李寻欢这个人有种孤独感,就算后来有了阿飞,这种孤独感依旧在。表妹,兄弟,都不能懂他内心。偏偏他又不像陆小凤,多情也无情,是个真正的浪子,他的心太软,其实非常需要爱。
咱们城主这样的,刚刚好~~
第26章 我得看着你(捉虫)
马车停在客栈门口,李寻欢跳下车,回头看看身边人,笑着问:“今晚还要和我睡一间房?”
叶孤城点头,正直道:“我得看着你。”
李寻欢失笑,也就随他了。
两位锦衣公子,玉冠、腰带无一不精巧,怎么看都不像没钱的样子,住店却只开一间房。客栈小二打量他们好几眼,心里揣摩着他俩的关系。
如今江湖势大,有些门派特别不拘小节,两个男人在一起也没什么稀奇。朝廷中也盛行男风,达官贵人都以“交朋友”为风雅。小二不懂这些有什么风雅的,但凭借自己不多的见识,自以为摸清了两位客人的关系。叶孤城给赏钱足够大方,小二也乐意周到服务,为了这一晚他能过的更舒坦些,还专门给他赠送了一盒软膏。
这种东西看起来和普通伤药差不多,效果也大体差不多,只不过更加温和,闻起来带着淡淡的幽香。若是风月老手,只需要看到那盒子上的桃花,闻到这股香气,必然能知道这是做什么用的。可叶孤城于风月上的事情一知半解,拿着那盒子左右看看,根本不知道里面的东西和一般药膏有什么区别,随意收进袖中。
系统忍不住冒出来:“城主,你就不好奇他为什么送你这个?”
他到底懂不懂自己说了什么啊!
李寻欢可以叫叶孤城的名字,反过来自然也一样。叶孤城单方面做了决定,非常自然的开口:“嵩山派知道我们在这里,也许还会有人跟来。若想后面的路顺利,寻欢,我们得快点走了。”
李寻欢根本没注意听他说了什么,全部心思都被那极为自然的一声“寻欢”吸引。真的太自然了,好像他已经念过无数次这个名字,李寻欢看看身边依旧冷脸的叶孤城,忍不住笑了。
刚才的话有哪里好笑吗?叶孤城莫名其妙,转头看过来:“笑什么?”
李寻欢摇摇头,笑着看他:“没什么。只是觉得我惹的这些麻烦最后却要城主来收拾,实在是过分。”
叶孤城被看的不自在,扭开头说道:“有我在,你不必为这些忧心。”想了想李寻欢那心软的性子,又说:“你没有惹麻烦。”
麻烦是费彬搞出来的,他已经被杀了。
身边人白衣翩然,骑在马上始终腰背挺直,阳光镀在他身上,显出特别的英气勃发。人人都说白云城主是一座冰山,李寻欢看着他,却怎么都看不出冰冷,看到的只有温暖。
叶孤城的情感确实很淡,但当他愿意将一个人放在心上,哪怕他自己还没有意识到,他所给出的赤诚和纯粹也足够让任何一个人为之心动了。
李寻欢扪心自问,觉得既非圣人,自己怎么可能抵挡得住,又为什么要抵挡呢?
他的视线一直跟着叶孤城,叶孤城忍了好一会儿,还是等不到他去看别的东西,终于忍不住回头,李寻欢这才笑着说道:“城主对我这么好,如果想要我做什么,我一定不会拒绝。”
在李寻欢专注的视线下,叶孤城莫名觉得有种不自在,不由转开头:“不必。”
李寻欢还在看他:“无论什么,我都会答应哦。”
叶孤城这次想了想,还是说:“不必。”
李寻欢失笑,摇了摇头说道:“我这话随时有效,城主可以先记着,无论你想要什么,我都会答应。”
刚才那种让人紧张的气氛没有了,叶孤城松了口气,又有些莫名其妙的失落。他也没多想,迅速回答:“我记住了。”接着像是转移话题似的,很快又说:“寻欢,我们这就回家了。”
李寻欢脸上流露一丝怀念:“好,回家。”见叶孤城还在等什么,又笑着叫了他一声“孤城”。
叶孤城满意了,这才驾马前行。
这一次,他们两总算太太平平走了三日。为了避免遇到认识的人,他们在一个小镇上买了马车,让李寻欢坐在车里。身边没有下属,他们也不想雇不熟悉的人,叶孤城就向卖车的师傅请教了几句,亲自赶着车上路。除了刚开始颠簸了几里路,很快也赶的有模有样。
他的乌鞘剑交给李寻欢放在车里,路上遇见过几波江湖人,有人直接忽略他们,飞快擦肩而过,也有人注意到他那一身冷肃气质,对他车夫的身份感到怀疑。
在中原这段时间,叶孤城对江湖上的虚伪做派已经失去耐心,每每遇见拦路的,总免不了会动手。李寻欢不再劝他少杀人,这一路都是别人在主动招惹,李寻欢自己只是个浪子,无所谓这些人的挑衅,但叶孤城一向霸道惯了,又凭什么要为了这些人而仁慈?
好在三天后又下起雨,叶孤城穿上蓑衣,戴上斗笠,终于成功隐形在芸芸众生之间。
烟雨朦胧,就算面对着面都不一定看得清,李寻欢也不再躲在车厢里,掀开车帘一边,探出头想和叶孤城做个伴。叶孤城侧头看看他,往后靠了一些,将他推回去,又将车帘也拉上。
系统啧啧:“你别这么不解风情啊。”
叶孤城没理它,扭头对车帘后的人说:“外面湿气重,把斗篷穿上。”
李寻欢听话穿上了,叶孤城还是没放他出来,只是将车帘开了个缝,两人就着这一处缝隙说话。
行至驿站,叶孤城将马车停在门口,让李寻欢先进去,自己再去栓马。约过了一刻钟,叶孤城再回来时,就看到李寻欢已经叫了酒菜,正等他一起用。
天气不好,远行的人不多,驿站也没几个客人。叶孤城扫了眼楼梯后面坐着的几个大汉,在李寻欢对面坐下。
酒杯是李寻欢自己寻来的,这里的管事端了两盘不冷不热的牛肉上来,就不知道躲到哪里偷懒去了,李寻欢在后厨转了一圈,只找到两只像样点的杯子。
他倒是无所谓直接用酒坛,可叶孤城肯定不能接受这样的方式。
“这家驿站真不像要做生意的样子。”李寻欢说道。他的话被那几个大汉的喧哗掩盖,叶孤城只听到几个字,不由往楼梯那边又看了眼。
那几个大汉身材健硕,却只是普通的苦力工,身上没有半点功夫,又喝多了酒,一点没感觉出叶孤城身上的凛冽,自顾自划拳喝酒,根本没将新来的两个“公子哥”放在眼里。
李寻欢摇了摇头,凑到叶孤城耳边说:“时间还早,我们用了饭还是继续赶路吧。”
叶孤城自然同意,他可不想住在这样不周到的驿站,睡潮湿的房间,和一群醉汉比邻。正好下一个镇子不远,他们很快重新上路,果然赶在宵禁前进了城。
作者有话要说: 看到有宝贝儿说到林诗音,这妹子确实……唉,如果按原剧情,没人点醒她,她肯定对李寻欢死心,嫁给龙啸云。
对李寻欢死心挺好,探花这样的人做兄弟行,做老公就算了。
他需要一个足够强势的爱人,不会被他伤到,也不会让他被伤到。同时他还得足够喜欢这个人,如果被不喜欢的人管东管西,就算为他好,他也不会听,容易搞成强取豪夺,虐恋情深。
另外,看原著总觉得李寻欢这个人有种孤独感,就算后来有了阿飞,这种孤独感依旧在。表妹,兄弟,都不能懂他内心。偏偏他又不像陆小凤,多情也无情,是个真正的浪子,他的心太软,其实非常需要爱。
咱们城主这样的,刚刚好~~
第26章 我得看着你(捉虫)
马车停在客栈门口,李寻欢跳下车,回头看看身边人,笑着问:“今晚还要和我睡一间房?”
叶孤城点头,正直道:“我得看着你。”
李寻欢失笑,也就随他了。
两位锦衣公子,玉冠、腰带无一不精巧,怎么看都不像没钱的样子,住店却只开一间房。客栈小二打量他们好几眼,心里揣摩着他俩的关系。
如今江湖势大,有些门派特别不拘小节,两个男人在一起也没什么稀奇。朝廷中也盛行男风,达官贵人都以“交朋友”为风雅。小二不懂这些有什么风雅的,但凭借自己不多的见识,自以为摸清了两位客人的关系。叶孤城给赏钱足够大方,小二也乐意周到服务,为了这一晚他能过的更舒坦些,还专门给他赠送了一盒软膏。
这种东西看起来和普通伤药差不多,效果也大体差不多,只不过更加温和,闻起来带着淡淡的幽香。若是风月老手,只需要看到那盒子上的桃花,闻到这股香气,必然能知道这是做什么用的。可叶孤城于风月上的事情一知半解,拿着那盒子左右看看,根本不知道里面的东西和一般药膏有什么区别,随意收进袖中。
系统忍不住冒出来:“城主,你就不好奇他为什么送你这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