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就是这里没法律,洪涛说的,就是神说的,比法律还管用,惹烦了他,烧死都是轻的。其次就是这里的条件是比较落后,但是发展非常快,有很多东西他们居然都没见过。最后就是这里对他们而言,从学术方面确实是天堂,没有了教会的限制,他们做任何医学研究都不会被禁止,更不用躲着。只要穿上印着红十字的白袍子,所有人都会为他们提供方便。

    留下可以活着、好好活着继续自己的研究。不留下,哪儿也去不了,搞不好还得被烧死。三十名被洪涛骗来的医生没一个选择后者的,不管是不是心甘情愿,反正都乖乖的去当赤脚医生了,分成几个组,出去寻找病人,继续试验这种神奇的药粉。洪涛答应他们,只要在这里试验成功,就可以把它送回神圣罗马帝国去,可以救成千上万人,其中说不定就有他们自己的亲属。

    第104章 斯万的牛仔国

    一直等到七月份,斯万终于被罗有德派出去的通讯兵给叫了回来,模样有点小惨,浑身都是灰蒙蒙的,衣服破破烂烂,不过精神头还不错,看见洪涛之后还知道咧嘴笑呢,这就说明他一点都不累。

    “北边没法去了,全是戈壁滩和沙漠,走出去几十公里看不到一个人,白天热死、晚上冻死,到处长着扎人的玩意,毒虫遍地,咬死了我十多个人。陛下,您说是我不是到了世界尽头?过去之后真的还有您说的一眼望不到边的大平原吗?”斯万连澡都没去洗,就拉着洪涛钻进军营的帐篷,把他自己画的地图打开放在桌上,向洪涛开始诉苦,顺便又质疑了一下洪涛的安排。当初洪涛走的时候,告诉他一直向北走,穿过沙漠就是大草原,那里是骑兵的天下。

    “屁的尽头,我的意思是让你把北边都探索出来,你倒好,不带拐弯的一头扎向北面了,两边是啥都不知道。我说你小子是不是看见我建国了心里着急啊,怕拖久了我不分给你土地,想赶紧找到你自己地方,然后就不给我干活了?我可和你说清楚啊,不管有没有自己的土地,该干的活儿还得干,包括我也一样。建设这里只是要把这里当个基地用,太阳城气候、资源、地势都不适合大规模建设,别以为我是自己顾自己,丢下你们不管了。”洪涛以他自己的贼心眼揣摩了一下斯万的心思,最终得出一个结论。

    “嘿嘿嘿……我不是没当过国王嘛,着急想试试啥滋味。您都当过皇帝了,当然不着急,要不您让我当几天这里的国王,过过瘾呗。”结果洪涛真的说中了,斯万就是想去找他自己的领地,还得先下手为强,要找块好地方先占上。

    “瞅你那点出息,这玩意有借用的吗?以后尽量少说这种没用的废话,我不在意,不见得别人不在意。先去休息休息,过两天我带你去找,老将出马一个顶俩,保证能找到,找不到我把这里让给你!”斯万真不是个合格的国王,他就是当兵打仗的坯子,思想太直、性格也直、说话更直。

    “啊!您也去!要不您给我画个图,我自己找去吧……您看您年纪越来越大了,路上也不好走,吃不好、睡不好的,我怕累着您。”一听说洪涛要跟着自己一起去找领地,斯万比看见沙漠还怵头,找尽了理由不想洪涛去。

    “你要是不想和我一起走,那咱俩就分两路,你走陆路我出海,然后到我指定的海边汇合。现在马上从我面前消失,我看见你就烦,没心思规划线路了。”就算知道斯万的性格,不在意他的废话,但是让别人如此讨厌,洪涛心里也不痛快,眼睛立刻又变成三角的了,这是要发飙的前兆。

    “明白!明白!您一定要给我找个好地方,赶明儿我要是有了女儿,就嫁给大鼠当媳妇,咱俩当亲家。”斯万也觉得如此当面讨厌洪涛不太合适,自己能不能有块好领地,全靠洪涛一念之差,适当的还得拍拍马屁。

    “你丫的给我滚蛋!谁和你是亲家啊!你现在得管我叫叔叔,合算我儿子娶了你女儿,我他娘的还得降一辈儿。你再多说一个字儿,那块沙漠就归你了!”洪涛是真不想再和这个没心没肺的玩意聊下去了,抓起地图,揉成一团,照着斯万的后脑勺扔了过去。

    “你大爷的!还敢躲,我……”可惜斯万就好像脑袋后面长了眼睛,稍稍一歪头,让过了纸团,一猫腰就钻出了帐篷,都没给洪涛掏枪的机会。

    一周后,斯万又带着他的军队开拔了。这次还是向北,不过有了最终目的地,不再打算穿过北面的沙漠,而是下了高原之后向西,按照洪涛给的经纬度,直奔一条叫做格兰德河的河口,洪涛将率领船队在那里等他。

    这是洪涛做出的新计划,从陆地探索北美大陆距离太远了,不可能一直在后面建立补给点,工程量太大。如果换一种方式,由斯万带领骑兵从陆地上探索,自己带着船队沿着海边跟随,这样就解决了后勤补给的大问题。

    太阳城一共有九艘飞鱼级、三艘鲑鱼级,洪涛打算带走其中的多一半,组成一支海上探险船队。沿着墨西哥湾沿岸转一圈,一面给斯万做后勤支援,一面仔细测量测量这里的水文资料,顺便还能系统的训练训练这些印第安水手。他们虽然已经在捕鲸船上干了好几年,有了远航的能力,但是在海战问题上,还是纸上谈兵,很多东西得自己再教他们一遍,一路走一路演习。

    格兰德河,后世美国和墨西哥的界河,河南岸是墨西哥的奇瓦瓦、科阿韦拉、新莱昂、塔毛利帕斯四州,河北岸是美国的德克萨斯州。上上辈子洪涛来这条河里钓过鱼,那个在钓鱼比赛上认识的美国老头丹一家就住在拉雷多,可惜现在肯定还没那座城市。

    德克萨斯州靠着墨西哥湾这一面全是大草原,平的就像我国的内蒙古一样。而且这里的民风也和内蒙差不多,淳朴、彪悍、热情、保守、宗教味道重。西部牛仔就是德州的特产,不过电影里演的多是在当年西部大开发的年代,洪涛去的时候,已经看不到皮带上挂着两把转轮枪的牛仔了,但是那种味道还在,并且很浓。

    后世的德州牛仔骑马的还有,但是平时出门都换成了大功率皮卡和改装成各种各样的大摩托,其中以哈雷最多。如果你开车走在一眼望不到头的德州公路上,后面突然出现几辆嚎叫着的大摩托,上面的骑手有些须发苍白,却还穿着布满金属装饰的紧身皮衣。千万别故意躲开他们,也别用那种看小流氓的眼神看他们,否则原本热情的德州大叔瞬间就会变成狂暴的老牛仔,把你车砸了你都没地方哭去。

    这些大叔、大爷级别的骑手并不是摩托党,大多都是正经人,说不定哪位还是大学教授或者公司老板。他们只是热爱这种自由自在驰骋的感觉,别用穿戴来衡量一个人的好坏,以貌取人这个词儿在德州尤其不适用。

    当然了,现在还没有德克萨斯州,它既不属于墨西哥,也不属于美国。洪涛有意把这片富饶的土地纳入自己的王国里,可是看看地图,好像有点太大了,好东西不能自己全占,还是分了吧。分给谁呢?斯万最合适了,他喜欢马、爱马,想来对畜牧业也不会排斥。把这里给他,养马养牛随意,发展骑兵也是他的长项,正合适。

    最主要的是有了斯万在自己王国北面待着,洪涛就放心多了。这个孩子虽然说话不好听,性格也很古怪,但是洪涛认为他是最不会和自己翻脸的人之一,野心也并不大。说不定当上几年国王之后,他自己就烦了,更别说还要去侵略别人的土地。

    长途旅行,海船比骑兵快很多,路途越远越明显。洪涛一路走一路磨蹭,还经常把船队分成两拨,进行模拟海战,结果十天之后到了指定坐标点,岸上依旧是一片静悄悄,既没有火堆也没有浓烟信号,显然斯万的骑兵还在群山峻岭和热带丛林里蹒跚呢。

    “上岸去放一把火,把河口北面的树林点了,然后找棵最大的树,把这个坐标刻上,再画上个老鼠头,这条河就归咱们墨西卡王国啦,河北边给他!”闲着也是闲着,在附近又转悠了几天,斯万还没出现,洪涛打算先把界桩标示好。大草原没自己的份儿了,格兰德河得归自己,河南岸也有一片草原,以后在这里养马不错。

    第105章 北美野牛

    这把火放得有点大了,烧了一下午非但没见小,反而向着西面和北面蔓延了开去。这时候洪涛才想起来,现在是旱季,那些树木虽然看着绿油油的,但实际上并不潮湿,被大火一熏烤,很快就成了好柴火。到了第二天早上,大火烧了一宿还是没灭,已经蔓延出去几十公里,浓烟升起几百米高。这下不愁斯万找不到目的地了,几十公里之外就能看到这个大烟柱。

    “嘟嘟嘟……嘟!”看了一上午大火,洪涛也无能为力,烧吧,反正明年还长,就当是给斯万烧荒了。刚想拿起鱼竿去岸边浅一点的地方给自己钓顿晚饭出来,桅杆上又响起了三短一长的警报。

    “我操!这是北美野牛群吧……我怎么把它们给忘了,真多啊!要是能全赶到河南岸就好了!”端起望远镜,都不用仔细找,洪涛就发现了敌情。阵势很大,铺天盖地的尘土就像来了几万骑兵,也不知道有多少头北美野牛被这场大火给惊动了,玩了命的往东北边跑去。

    北美野牛这种动物原本遍及中美洲和北美洲大陆,墨西哥谷地北面不太高的地方也有,但数量不多。可是在西部大开发的时候这些庞然大物差点被欧洲移民杀绝种喽,它的毛皮、肉都是好东西。

    在白人没来美洲之前,北美大陆上的印第安人都拿北美野牛当主要肉食来源,不过他们捕杀的数量非常有限,对小牛和母牛都保护得很好。可是欧洲移民一来,谁还管保护不保护啊,先扒了皮子卖钱、弄点肉补补身子吧。据说北美印第安人的数量锐减,不光有欧洲移民屠杀和疾病的原因,北美野牛消失也是重要原因之一,他们没食物来源了。

    “陛下,南边也来了,快看!它们在渡河!”叫洪涛陛下的,肯定都是原本金河国的人,这艘船的船长就是前几年留在这里的水手,他也和洪涛一样端着望远镜看热闹,只是没洪涛那么专心。四下扫视的时候,他发现了格兰德河南岸的树林里也有了动静,很快就有第一头北美野牛冲出树林来到河边,并且毫不迟疑的跳下河去向北岸泅渡,它的身后就和下饺子一样,一头又一头的野牛跟着冲进了河水。

    “估计是斯万他们到了!这么多野牛,狼群来了它们也不会如此玩命跑。走,上小船,我们顺着河上去看看。”洪涛转头看了一会,觉得这些野牛后面肯定有什么东西让它们受惊了。百分之九十是斯万的骑兵,也只有这些骑着马拿着枪的家伙能让这么多野牛如此惧怕,发了疯似的要逃过河。

    改装过的飞鱼级帆船,船底的外龙骨几乎消失了,桅杆也短了一些,低矮的干舷上还有两排缺口,这是把船桨伸出去的地方。这种新船型可以钻入比较浅的河流,就算没有风或者逆流,也能依靠划桨前进。

    小船顺着河流逆流而上,慢慢靠近了野牛渡河的地方,这些大家伙已经跑了半个多小时,后面还有源源不断的同伴跳下河,也不知道这一群有多少只,都没法数。

    “来来来,把长枪递给我,换全装弹,稳一点……停止划桨……”洪涛靠近野牛的渡河地点,可不是来迎接斯万的,他想来过过猎杀这种上吨重的猎物,这玩意在后世花钱也不让打,现在正好过过瘾。

    “咣……”加长枪筒、全装药的十毫米子弹威力惊人,洪涛这么大个子,一枪打完肩膀都发麻,后坐力太大。

    后坐力大,威力相应的也大,百十米外的一头野牛直接就栽倒在河岸边,脖子上出现了一个喷着血的小洞。洪涛再晚两秒开枪,它就能窜上河岸逃出生天了。这就是命啊,身前身后那么多野牛,怎么就单单打上它了呢?答案在洪涛这里。其实他并没有瞄某一头野牛,太多了瞄不过来,干脆就照着野牛们必走的那个坡道开火吧,打不着的几率估计只有百分之一。

    杀戮是能让人上瘾的,弹药铿锵有力的炸响、枪身粗暴的律动、目标鲜血四溅的场面,都能让人肾上腺素玩命分泌,然后使人进入一种半发狂状态,俗话叫杀红眼了。洪涛不小心也进入了这种状态,当坡道已经被野牛尸体堵住时,他的肩膀也彻底被后坐力征服了。肾上腺素的劲头一过,不光是疼,连抬胳膊都抬不起来了。

    拿出一根雪茄叼上,用左手哆哆嗦嗦的点上火,坐在船头休息了好一会儿,总算是从这种状态里解脱了出来。再看那一堆野牛尸体时,洪涛又觉得太残忍了,没意义啊!如果是别人这么干,自己肯定会制止的,就算制止不了,也得出言讽刺。怎么轮到自己身上时,反倒有一种快感了呢?人这个玩意,真是矛盾,不光思想矛盾,行为有时候也是相悖的。

    船上的大部分印第安水手对洪涛的半疯狂状态都有点战战兢兢,野牛原本也是他们的神灵,还是和他们生活息息相关的神灵。牛皮和牛肉都是他们最好的生活物品,衣服、帐篷、独木舟都离不开这种动物。以前每次出去捕杀野牛的时候,都要举行一种仪式,先感谢神灵的恩赐,才抱着感恩的心情去围捕几头。可是现在,这位神使一个人就干死了十多头,力量太强大了。到底是该把他当做英雄顶礼膜拜呢,还是当做别的什么玩意鄙视一下,他们一时半会儿还搞不太明白。

    “陛下您听,南边好像有枪声,我们是不是该返回了?”船上另外几个金河国出身的军官倒是比较习惯自己这位老皇帝的很多古怪行为,并不是很害怕。

    “嗯,返航吧,估计是斯万他们来了。这个家伙行军都不老实,没事追什么野牛群啊,害得我半个身子都动不了了,太可恨了!我必须惩罚他!”听到舰长的建议,洪涛立马就找到了一个替罪羊,把自己犯的错误扔到别人身上,好像心里就舒服多了,斯万就是个很好的背锅者。

    来的确实是斯万,他带着一百多骑兵,每人双马,日夜兼程,差点没累吐血,终于还是来晚了。当他远远的看到海边升起了巨大的烟柱,就知道自己的皇帝和老师又比他先到了一步。海军比骑兵速度快,这一点他自己也明白,但是他不甘心这位无德老师在即将属于自己的地盘上胡作非为。可是他又制止不了,结果这群野牛就成了他的出气筒,估计他每次开枪射击的时候,心里默念的都是洪涛的名字。

    “您好好的干嘛要放火啊,把我的树林都烧没了!”在河口被大火肆虐过的平地上扎好了营帐,斯万上了洪涛的旗舰,见面之后就开始埋怨。

    “哪儿是你的树林啊,要点脸不?我要不带着你来,你还在沙漠里晒太阳呢吧?别废话了,这片地方挺好,你自己驾船回去拉人过来建城吧,我也没劲儿了。看到没,为了不让野牛惊吓到我的船队,我的肩膀都抬不起来了,这笔账得算在你头上,从河口往北这一片地区归我的国家了。”这把火也没白放,烧出了一大片空地。在格兰德河的河口建立一座定居点是个不错的主意,以后从海上就可以对这里进行补给,还能沿着格兰德河上溯很远,对内陆进行探索。

    斯万没有洪涛那么鸡贼,一片草地算个屁,给了就给了。对于这片土地他非常非常满意,不用过多探索,站在桅杆顶上向北看,放眼望去全是绿油油的,要多平有多平,像找个小山包都不容易。另外斯万也动了动心眼,他觉得自己当了国王之后,得把那些野牛抓起来当牲口养着,连种地都省了。除了打仗和训练士兵之外,他啥也不会,有了这些野牛,至少不会把自己和自己的骑兵饿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