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文倩看着散发着诱人香气的碧绿色粥体,没有半点迟疑。

    她拿起勺子,舀起小半勺荷叶粥,试探性的喝了一小口。

    她很害怕会像之前一样,又呕吐出来。

    因此这一小勺粥极少,其实只有1毛硬币的体积量。

    王文倩吃完以后,并没有呕吐,完全吞咽下去了。

    无法描述嘴里的美味,只觉得喝粥后齿颊留香,比最爱的薯片还要好吃。

    特别是那独特的荷叶清香,在喉咙口和鼻腔之间涤荡,呼吸间淡淡的荷叶香不断回旋,让人欲罢不能。

    “妈妈,这粥好好喝。”王文倩眨巴了几下眼睛,又舀了半勺,继续喝粥。

    一勺接一勺,王文倩干脆不用勺子,两只嫩白瘦小的手一齐捧起碗,直接扬脖倒着喝粥。

    胡媚心花怒放,随口提醒道“lice,慢点,没人和你抢,小心别呛了。”

    王文倩是含着金钥匙出生的,从小就是锦衣玉食的大小姐。

    别的小孩断奶离乳食品基本都是米粥之类的,她吃得却是慢火隔水炖的顶级马来官燕窝燕窝粥。

    从出生到现在,全部适合她年纪吃的美食,王文倩基本都吃过了。

    富贵家庭的子女大都有挑食的毛病。

    王文倩也不例外,要是她不喜欢吃的食物,她吃完第一口后,绝不会吃第二口。

    而且就算是再好吃的美食,她一般也是吃一半留一半,绝不可能全部吃完。

    这个浪费的坏毛病直到现在还没改。

    但是当下,王文倩却一改往日挑食毛病,一口接一口,大口大口喝粥,连平常不太喜欢的茶叶蛋,也吃的一干二净了。

    胡媚看在眼里,心里那份喜悦和激动无法表述。

    她从来没见女儿吃饭,吃得这么香。

    女儿的厌食症居然不药而愈了,而且好的这么彻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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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一十二章 胡媚的影响力(上)

    胡媚看在眼里,心里那份喜悦和激动无法表述。

    她从来没见女儿吃饭,吃得这么香。

    女儿的厌食症居然不药而愈了,而且好的这么彻底。

    胡媚好奇的端起自己那份荷叶粥,也开始品尝起来。

    粥一入口。

    咸香溢满口,鲜香入喉爽。

    这粥实在无比清爽,分外美味。

    胡媚也是吃货界的行家,吃得美食不计其数。

    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各种食材制作的美食,她几乎都有品尝过。

    但是这份粥是绝无仅有的。

    难怪女儿吃不停嘴。

    光是这粥熬出来的口感,就无可匹敌,根本不是普通粥能达到。

    美味席卷整个口腔。

    这粥软而不糜烂,入口格外滑柔,虽然加入荷叶,但是半丁点苦涩之味都没有。

    瘦肉香嫩,不柴不粘,越嚼越香。

    而荷叶的清香则是涤荡在齿缝间,带来前所未有的体验,仿佛给口腔做了一次彻底的清洁。

    喝完一口粥后,全身毛孔仿佛都通透了。

    就是这么微妙。

    仿佛此刻置身于一片碧叶连天的荷塘,和大自然做了一次全身心的交流。

    爽就一个字。

    这份荷叶粥,刷新了胡媚对粥的认识。

    怎么会好吃到这种程度。

    喝粥的时候,胡媚又剥了茶叶蛋,咬了一口。

    蛋白弹咸香,蛋黄沙滑软糯,毫无鸡蛋腥味。

    每一口都是吐气如兰。

    红茶的浓郁香气,在齿缝间弥久不散,彻底撩拨整个味蕾。

    不亏是彭如海亲自推荐,这家餐馆的美食,哪怕是一个普通的茶叶蛋,也是极品美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