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深,这双眼,这辈子,没能专心看着你,余生,就让它,永远守着你吧。”

    沾血的勺子掉在地上,溅起一朵纯洁的花。

    金叶榆挖掉了自己的眼睛。

    今天天气很好,我把小金送走了

    第53章 逃避

    我进了戒毒所,在里面待了一年。

    金叶榆给我注射的那一管剂量够多,浓度也大,我当时已经被麻痹了神经,出现暂时性休克了,要是再晚一点,我就会死在那里了。

    可我还是被救了,被杜庭微。

    他总能发现我,在任何地方,在任何时间,他都能找到我,然后拯救我。

    即使我给他的答复,是一个不,他还是去找我了,在出租房,在百货商店,在原来工作的酒店,在应聘过的地方,以至于,最后在金叶榆家里。

    我不知道杜庭微看见一屋子的精液与鲜血,看到躺在地板上昏迷的我,以及跪在地上死去的金叶榆时,会怎么想。

    可我不敢问他,不敢看他,他也不敢见我,不敢爱我,我们都觉得彼此会因为自己而受到伤害,而变得伤心,所以不敢再去轻易触碰,只能一直站在平行线的两端,望着彼此,无法相交。

    我们不伦不类的那三条边随着金叶榆的死亡彻底崩塌,可剩下的两条线也变不成一个圆。

    爱情扎根在灵魂深处,它被我们全部的感情所滋养,甚至于仇恨和失望,不可思议,越是躲避,它就越发茁壮。

    我并不是因为金叶榆而放弃杜庭微,我没那么伟大,金叶榆死了就会永远守身如玉纪念他,本来我也已经跟他结束了,我做到不恨他,已经是极限,我放弃杜庭微,是因为我自己。

    在私人医院的时候我受到了很多莫名其妙的照顾,可他却一直不出现,我着急地问护士,护士说她也不知道,他从不在我清醒的时候出现,即使我强迫自己醒着,可也有被注射药物强行睡眠的时候,他就在那时候出现。

    我醒来后输液的手背就不会疼,哭过的眼睛也不会酸,小腿也被按的松软。

    而我不再期盼他出现,是从我第一次出现戒断行为开始的。

    我每天都莫名恶心,吃下去的清粥吐了一地,把床和衣服全部弄脏,胳膊上后背上全是鸡皮疙瘩,好难看。

    肚子疼的时候我脊柱弯曲,像海马一样,鼻涕和眼泪流了一脸,一会冷的把自己包成棉花,一会热的在水龙头下冲头。

    最难堪的,有时候就连大小便也会失禁,连和颜悦色的护士也嫌恶地不肯碰我。

    单纯这样,我还可以熬,熬到我病好,好了我就可以去找杜庭微,可毒哪有这么容易戒。

    我第一次出现意识混乱了,抓着护士跟她要毒品,甚至掐她,大夫都被我震惊,因为我最不像上瘾的人,可惜他高估我了。

    我本以为我只会出现生理上瘾,心理不会,而当我第一次出现那种行为的时候,我怕了,我原来根本就没有什么强大的意志力。

    金叶榆注射的时候我有一时是清醒的,所以我有那么一瞬间清醒地体验了那种致幻的快感,我有点上瘾了。

    自从出现这个行为后我就变的沉默寡言,我开始怕见到杜庭微,比去死还怕,我怕我会突然出现这种行为,会像金叶榆一样在不清醒地状态下伤到他,甚至杀掉他。

    精神混乱的时候人什么也做的出来,我怕我就是说一起去死,他也会答应。

    我不要,我不要这种结局,他就算再喜欢我我也不要,我不想悲剧发生在他身上,我们三人两个已经毁了,我想让他好过一点,忘掉我可能挺难,可总难不过死掉。

    我逃掉了,我知道这家私人疗养院是杜庭微为我准备的,可只要他在,他就会忍不住看我,看了就会心软,心软就会被我伤到。

    我去了一家很偏僻的戒毒所,虽然小,条件不好,但挺正规,不是强制性戒毒场所,是盈利性质的地方,交钱后不会出现电影那种黑暗情节。

    只有逃到这种地方,他才进不来,他才不会为我所害。

    戒毒所生活并不舒服,但其实也不赖,会让你遗忘很多令你痛苦的东西,也能体验一丝丝久违的轻松和愉悦。

    既然要替你抑制毒瘾,他就不会让你空闲下来,你要过着按部就班的生活,每日做单调的劳动,捡豆子,做塑料花,撕烟头,做彩灯,简单上手。

    有时候我们会比赛,赢了的人要把晚饭里绝无仅有的肉渣让给对方。

    我控制的很好,指导员说我是做的最好的,我一次瘾也没犯过。

    我有妙招,每次要犯瘾的时候我就告诉自己,这样很丑陋,杜庭微会讨厌,于是我就会慢慢平静下来,有几次幻觉严重了,我就拿笔在身上写满杜庭微,让自己犯浑时能看到。

    就这样大家都知道了杜庭微这样一个人,有人打趣我,问我是不是老婆的名字,我怕坏了杜庭微名声,于是就说,那是我亲哥的名字。

    他们就问我,搞半天你们是重组家庭啊,他们又问,重组家庭大多养狗,那你有狗狗吗?你哥这名真好听,狗狗叫什么名字。

    我说,有狗,中华田园犬,叫夏杜。

    他们吃着毛豆,点头认同,嗯,是挺下肚的。

    我身体比原来好多了,每天所里会强制锻炼,我有两块腹肌了,再这样下去,我就要成为京城猛1了,不知道会不会永久保持地位。

    我身上带着一颗珠子,大家没见过,那里装着金叶榆的一只眼球。

    他的尸体被处理了,做笔录的时候听警察说的,不是杜庭微处理的,是一位医生,他请求作为家属的杜庭微让他做入殓,杜庭微答应了,我猜他都不想看金叶榆一眼,巴不得别人带走。

    我入所里那天医生来找我,有钱人真的厉害,什么地儿都找得到,我太天真了,还以为躲在这里杜庭微找不到我,现在想想,他连小旅馆都找得到,能找不到这么大一个所,只是他不敢见我,我拒绝见他罢了。

    医生看起来很年轻,不像想象里张扬跋扈的样子,我很难把他同一个在电话里哭叫着争夺宠爱的小三联系在一起。

    他说自己已经32了,可我一点看不出来,我没教养地仔细看着,发现他眉眼居然有些像我,应该说,我像他,毕竟他生的比我早。

    他特别和气,说话暖暖的,不像当初电话里的那个声音,或许他也只是金叶榆后宫里的一个罢了,安分守己等宠幸那种,但金叶榆应该还是喜欢他多些,不然就不会总是带着一股消毒水味。

    他跟我说了金叶榆身后事,遗体因为不完整,就征得杜家意愿,火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