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加令人哭笑不得的一幕是,名为骑兵的骁骑团一营无马作战,变成了步兵,而英军却是有数十人的骑兵,协同小队一起作战。

    “该死,我们的人装备的都是卡宾枪,虽然对付英军也够用了,可是却不能插上刺刀,组成阵型防备骑兵冲锋啊。”已经提拔成为营长,转调到骁骑团的蒙古裔军官脱喇哈赤满脸的不爽,自己明明是骑兵,现在反过头来两条腿站在地上,却要被英国人的骑兵打,这种憋屈是没法形容的。

    新普罗维登岛地形极为平坦,没有什么欺负,能够让脱喇哈赤利用的地形也没有。要是他们同样有战马,可以机动着在马上跟敌人对攻,当然如果是步兵团的机械化步兵,那么这些英国骑兵怎么死的都不知道。可是现在脱喇哈赤能打的牌却很少。

    “布置机枪阵地,挖壕沟特么的是来不及了,大伙注意保护好自己,机枪手掩护好我们的人。”明明是进攻的一方,但是担忧骑兵冲起来会给自己这边带来比较大的损失,到时候就算是赢了,损失人命太多,脱喇哈赤也是要担责的。这是没办法的事情,谁让大唐共和国什么都不缺就是缺人。

    于是,按照操典,重机枪手架设好了机枪,成掎角之势,后面的步兵们则干脆用行军包作为简单的掩体,趴伏在地上,将手中的枪指向敌人过来的方向。

    英军中尉埃尔文带领着他的部队也先一步发现了唐军,守卫新普罗维登岛的英军看到唐舰分兵,就知道唐人可能要选择更容易登陆的岛屿另一侧进行抢滩。埃尔文被紧急派了过来,遭遇唐军是很正常的事情。他发现唐军的时候,唐军实际上已经开始带着点紧张和慌乱地开始进行防御态势作战了,唐军先一步发现敌人的踪迹,自然是因为拥有完整作战体系的唐军,在展开部队之前就有侦察兵登岸进行活动了。而且他们是有对讲机的,作战部队会最先发现对手的踪迹。

    埃尔文也不是说进攻就能进攻的,实际上他看到唐军的人数还要多过他的部队一些,所以一时也有些摇摆,不知道是该攻击还是该防御。不过看到唐军所有人都是“步兵”,他也略微松了口气,他有五十多名骑兵,现在距离唐军只有三五公里,冲一下就到了唐军跟前了,看看能不能讨到什么好处。趁着这个机会,他也可以展开自己的火枪阵列,与唐军面对面的作战。

    没错,作为一名正统的英国陆军军官,排队枪毙是一个令他们执着而热情的项目。

    “轻骑兵,进行冲锋!”埃尔文命令他的骑兵队长带兵冲锋,自己则在后面给列兵们整队。

    另一头的脱喇哈赤也明显有些紧张:“一共是五十多骑,不算太多,但也不能算少。全体都给我听着,不要想着节省弹药,他们进入最大射程就给打,狠狠地打,不能放他们接近!”

    一营的士兵们本身就是骑兵,他们深知当骑兵接近步兵的时候会出现什么样的惨事,他们中一些老兵是从猎骑过来的,其中有人参加过通瓦战争和约库兹战争,骑在马上收割印第安人性命的事情他们都干过,决不愿看到当年一幕在自己身上重演。

    所以,当英军的轻骑兵冲起来的时候,所有的骁骑士兵都绷紧了一根弦,这个时候脱喇哈赤生怕有人提前开枪,顶不住压力的话,提前开火会造成火力浪费,之后换弹的工夫更可能造成火力空白,带来更大的危险。

    不过好在他的士兵们都已经习惯了部队的纪律,在军官们喊开火之前,即便有人有些发抖,都没有开枪。

    埃尔文看着那边的唐军士兵,突然觉得很有信心,他道:“真的不知道海军那些家伙是怎么败给这样的军队的。瞧啊,一群胆小鬼,他们居然趴在地上,面对我们英勇的战士们,他们居然没有胆量站直了身子,挺起胸膛,堂堂正正地面对我们。可耻的家伙们!可悲的家伙们!胜利必将属于我们不列颠!”

    经过他的鼓舞,英军士气大振,埃尔文更加相信,他能够取胜了。骑兵的冲锋似乎也更加凶悍了,在他们的眼中那群唐人因为害怕,只能趴在地上,那么接下来即便军刀砍不死,步枪射不死,他们也会被马蹄踩死。也因为唐军全体都是趴着的,骑兵们也根本不用自己的短骑枪射击了,他们抽出马刀,叫喊着冲过来。

    直到英军轻骑兵进入到千米之内,大唐军官们才几乎整齐地命令机枪手和士兵们开火。机枪密集的枪声与卡宾枪简短的枪声交织成一团,间隔还有一些士兵操纵着掷弹筒这类小型重火力开火,几乎是瞬间原本气势汹汹的英国人被这种火力集中在准星内,枪声炮声混成一团,立即就将他们打懵了。

    接连有骑兵从马上中弹摔下来,还有掷弹筒发出的榴弹爆炸,直接把一匹马掀到了半空里,上面的骑兵重重地摔在了地上。

    这种可怕的攻击,直接让原本自以为必胜的英军骑兵们产生了迟疑,他们有些人甚至出现了勒马的动作,而这更令冲锋彻底混乱掉了。此时骑兵们实际上只距离唐军称不上阵地的阵地四五百米了,冲过去的话,也许他们能够杀死几个唐军士兵。

    此时,两颗火箭弹又从唐军的阵地里打了出来,火箭筒是唐军的制式装备,不过装备量比较少,因为造价高一些,而且唐军还拥有不错的炮兵提供直射火力,火箭筒用的不算多。

    两颗火箭弹炸飞数名骑兵后,彻底使得骑兵们混乱了,他们不再冲锋,而是四散奔逃,从冲锋到现在,已经有三十几名英军骑兵伤亡,这种事情在他们之前都是无法想象的。

    后面的埃尔文已经彻底惊呆了,他原本以为这场战斗会是一场光荣的,欧洲式的较量,自己的骑兵将对手冲散后,列兵们排着整齐的队形,吹着军乐,打着小鼓,迈着整齐的步伐,来到对方跟前,然后开火作战。可是,唐军的火力强悍到了他没有办法理解的程度。

    “这……唐军难道能一个人操作四五支枪么?”站在这么远的地方,埃尔文看不太清楚那边发生了什么,不知道那密集枪声中有一大半是机枪贡献的,在他看来,火枪还是装填一发,然后花个十几秒时间再装填打一发的东西,扣动扳机之后,几十发子弹打出来这种事情,到底是什么鬼。

    脱喇哈赤看到英军骑兵的崩溃,终于哈哈大笑起来,“还害得老子担心了一下,你们这群没本事的,早该把脖子洗干净了给老子拿马刀砍。”

    “一连、二连,跟着我,冲锋!”即便已经是营长了,脱喇哈赤还是有些基层军官的习性,比如身先士卒战斗。这跟他最早来自一个冷兵器时代军队有关,也跟他的民族特质有关。在大唐陆军中,并不是很排斥骑兵的主官带队冲锋,因为骑兵这个兵种,更加强调勇气和冲击力,军官身先士卒作战会带动士气。

    没有马,骁骑团的士兵们还有两条腿,事实证明也许是骑兵的缘故,他们两条腿跑得也比一般步兵快。其实跑起来之后,脱喇哈赤就有电后悔了,因为他这时候想到,如果自己命一连二连分开来,从两翼包夹敌人,然后利用射程和火力优势直接射击,也许效果更好,损失更小。

    现在部队已经冲起来了,他想要再分兵包夹两翼,已然是不可能了。

    不过也许是刚才将骑兵打得太惨,这时候看到唐军冲起来,英军的列兵们也动摇了,他们原本稳固的火枪线列出现了瑕疵,埃尔文仍勉力维持,他叫道:“打一排枪,然后我们反冲锋,没有人比得过我们不列颠英勇步兵!”

    普通火枪线列的战斗,在一百码内射击,平均射个两三轮也就结束了,阵型乱了就是步兵拿着上了刺刀的步枪肉搏,而并不是像普通人想象的排队枪毙就是互相放枪直到一方全都被枪毙。可是当埃尔文等着唐军进入一百码内的时候开枪呢,唐军在二百码的地方,突然开火。冲锋枪、卡宾枪的子弹横扫过来,直接将距离不算远的英军给打跪了,这下英军可就全乱了,第一排根本就没法完成排枪了。

    不仅如此,埃尔文也终于约束不住他的部队,英军开始溃逃。脱喇哈赤一见,也没必要让冲锋停下了,直接进入了追击模式,最终埃尔文率领的这支英军,伤亡达九十多人,接近了一半,剩余大部分被唐军俘虏,埃尔文本人则中枪受伤后被俘。

    第174章 东南三州

    脱喇哈赤率领的骁骑团一营漂亮地击败了阻挡他们前进的敌人,随后龙骧团的一个营、猎骑团的一个营也顺利登陆,投入到了作战中。英军并没有选择负隅顽抗,在伤亡惨重之后,英军指挥官选择投降,不过这个时候蒙塔格堡已经千疮百孔,几乎所有的英国驻军都十分狼狈。

    拿骚的居民极为害怕,躲在家中,知道枪声平息之后才敢出外查看。然后他们就看到一群黑发的东方人,开始在他们的街道上巡逻了。跟之前的彭萨科拉和圣奥古斯丁差不多,当地人并没有太多被侵略的自觉,实际上在欧洲,一块土地可能数易其手,一个人可能今天是西班牙人,明天是荷兰人,后天是普鲁士人,大后天变成英国人,大大后天又变成了英国人。这种事情经历多了,国家的概念也就淡了,反正不管统治者是谁,他们都需要生活下去,除了保命,其他的什么民族意识都是多余的。

    实际上,如果不是本族的统治者,轻徭薄赋,而且能够维持相对的和平,反而更受当地居民的欢迎。现在拿骚居民们还不能看出唐人如何,至少此刻唐军士兵没有闯进他们的家里,寻找什么年轻姑娘和朗姆酒,搜刮他们的财富。

    顺带一提,英国士兵们却有时候会做这样的事情。十八世纪的国家正规军纪律是件没保证的事情,所有的士兵都带有暴徒和劫匪的副职业。

    相继攻破几座英军堡垒后,刘放吾彻底掌控了巴哈马群岛,令刘放吾有些意外的是,英国皇家海军显然早就发现了唐人的战舰,一艘小型sloo-of-war本来在外海行动,遇上唐军就开火了,扬威号二话不说就把这艘小船击沉了,然后皇家海军极没有节操地抛弃了陆军,走得干净,预想中与皇家海军的海战并未爆发。

    倒是大唐海军因为要掩护本国陆军作战,没有工夫去追击他们。这让洪保多少有些可惜,不过据有复数个敌舰击沉击破记录的焦强说,一开始跟英军打还有点乐趣,后来就没什么意思了,利用装备优势简单地维持距离、机动、开炮,然后就刷了一堆的战果,真的好无聊的诶。

    不排除焦强有自己臭屁的因素,洪保倒是很想跟英军的一级战列舰对一阵。只是皇家海军的一级战列舰都在本土,北美并没有。

    相比几乎啥也没有的佛罗里达,巴哈马居然是要完善许多,英国人在北美的第一个殖民点就是巴哈马(正式成为殖民地是1717年)。这里的产出也比佛罗里达好一些,而且这里还是北美重要的贸易点和航海中转站,刘放吾将远征军的主基地,安在了新普罗维登岛上。

    这是因为彭萨科拉距离新英格兰主战场略远,而东佛罗里达的圣奥古斯丁条件不佳,唐军已经决定将据点迁移到北侧的杰克逊维尔,而那里刚开始由英军俘虏们修建各种房屋和建筑。顺带一提,巴哈马被俘的英军之后也是这么一个下场,送到杰克逊维尔当民工。

    这样一来,港口设施完善、交通便利、居民能提供更多产出的巴哈马群岛,反而条件更好一些,还有一个不会正式提的原因,巴哈马后世是世界上著名的旅游之国,旅游是本国两大产业支柱,风景相当宜人,远征军自然也愿意在更漂亮一点的地方屯驻。

    按照大唐内阁的部署,占领的一系列东海岸土地,不会成为海外领,而会直接成为直辖州。佛罗里达半岛北至与美国佐治亚州的边界,西至查特胡奇·阿巴拉契亚河一线,将被称为佛州,比另一位面中佛罗里达州大一点,首府暂定为正在建设中的杰克逊维尔,更名新杭市。没错,你没有看错,最终穿越众们在想名字的问题上,还是妥协了,选择类似西方人的方法。

    从查特胡奇·阿巴拉契亚河一线往西到密西西比河,一直到北侧美国边界,这三十多万平方公里,而且多是肥沃平原的地区,被正式定为彭州,彭萨科拉作为首府,改名阜兴。其实大可以将彭州化为两三个州,不过暂时大唐仅控制了彭萨科拉一地,心急火燎地划分了几个州,完全没有这个必要。

    巴哈马群岛则自成一个州,成为大唐共和国面积最小的州,毓州。这个名字是因为此地风景实在太美,造化神奇,钟灵毓秀,才取了这么一个名字。地方只有一万平方公里左右,相当于一些大一点的城市,暂时首府还是在拿骚,更名为伊城。

    建制已定,内阁也有一套比较完整的发展方案。

    在十七世纪末十八世纪初期,巴哈马是海盗的乐园,诸如黑胡子等一批历史上赫赫有名的海盗船长们,都以巴哈马作为自己的母港。当地人也乐于为海盗们服务,来自十三殖民地的商人们来到拿骚,堂而皇之地购买贼赃(美剧《黑帆》就是讲述这一段时期的故事,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去看一下,比较还原史实)。后来英国人重新在巴哈马建立了秩序,驱赶了海盗,不过当地的经济仍旧比较落后,主要为来往的商船进行服务,以及少量的种植园存在。

    巴哈马跟夏威夷处于差不多的纬度,面积比夏威夷略大,另一时空中英国人在这里利用大量的农奴进行农业生产,棉花种植是其主要的产业。倒是,拥有了东南大陆上的土地,唐人并没有多少兴趣在这里开发农业,因为这里土壤层比较薄,土地很贫瘠,并不利于农业的发展。唐人有着典型的最优化处理的理念,加上现在占据的佛罗里达地区,大唐国土面积有一百多万平方公里,适宜搞农业的区域很多,没必要跟这个贫瘠的岛屿较劲。倒是巴哈马群岛附近水产潜力很大,在这里搞渔业,然后供应佛罗里达殖民地应该比较靠谱。

    另一时空巴哈马以无外汇管制,银行保密好,成为世界离岸金融中心,暂时大唐是不可能走到那一步,世界经济也没有发展到那一步。不过大唐却有心将巴拿马打造成为一座自由港,完全无关税进入,为往来商船提供服务,同时活跃岛上商贸,以此为基础,发展成为世界级自由港和商贸金融中心,也是很有机会的。

    因为这个原因,当地可能会出现更多种族移民的情况,大唐也会放开这里的移民政策,不再硬性追求华人比例。而像是彭州、佛州两地,当大唐有了条件后,会将大量的华人填充过来,占住这片精华之地,到时候白人、黑人、印第安人的比例会被极大稀释。白南甚至还考虑,如果有必要的话,可以将在大陆上的异族人,全都弄到巴哈马群岛,或者其他的岛屿型海外领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