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喉咙剧痛,发不出一点声音,指尖深深嵌入泥土,瞬间染血。

    疼意使他微微动容,微微给脑子打开了一缺口。

    他恨极星子,却从未想过让他死。

    极星子怎么可能会死,他能以一敌百,力战群英,原书中极星子只能被他打死,谁也动不了,谁也动不了的。

    何况还是死了这种天方夜谭的事。

    戈欢给自己鼓了一次又一次气,深呼吸一下又一下。

    他必须让自己大脑正常运行,恢复理智,恢复镇静。

    抛去杂念,聚神专心,就算极星子死,也是死在自己手里,而不是现在,而不是别人手里。

    他也必须确定里面的人到底是谁!

    戈欢下定决心,将灵虫放进自己怀里,起身走向牢狱,刚刚灵虫为自己演示了一遍,这门是有法术的,贸然撞上去,是会被弹开,而且会受伤。

    他不能硬撞。

    看了看四周,摸了摸墙壁,没什么机关,他找了半天,摸了半晌,仍没有进展。

    他越是思考,一颗心越恐慌得不得了,一眼都不敢往里看。

    只能找挽风了,可如果里面的的确确是极星子的话,挽风是要杀极星子的,以前就是,现在怎么可能放走。

    可他必须找挽风,这是他的地盘,只有他才能打开这牢门。

    没那么多时间浪费,他快速往回跑。

    边跑边想待会儿该怎么问挽风,不能直接说,他总感觉挽风和极星子隔着血海深仇,有着说不清的关系。

    其实他一直想问,就是不想提,不愿提极星子而已。

    第57章 小小挽风

    戈欢回到房间时, 挽风已经做好一桌子菜,摆好碗筷,在等他。

    “欢欢去哪儿, 这么久才回来,菜都凉了。” 挽风起身, 莞尔一笑,风情万种。

    “四周走走, 万妖渊挺大的, 有些地方我还没到过呢。”

    戈欢故作轻松,缓缓走到桌前坐下:“我们吃饭。”

    挽风也并未多问什么:“这个是你最爱吃的,欢欢,你尝尝,今天多加了点辣, 我发现你挺爱吃辣的,以前伤还没好的,是不能碰辣的, 想必欢欢忍很久了,现在可敞开了吃。 ” 挽风一手撩起袖子往戈欢碗里夹了点菜。

    可戈欢根本没胃口, 他端望一脸浅笑安然的挽风,突然开口道:“挽风, 你家人呢?”

    很明显,挽风脸色不自然了。

    “我没别的意思,挽风,只是你每次总聆听我, 我对你已经没有任何保留,而我却一点也不了解你,我想…”

    挽风笑道:“ 既然欢欢主动问起, 我自然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而后他放下筷子,郑重道:“我家人只有你,这里是我的家。”

    “不是,可是,你是圣灵妖。你们圣灵妖一族呢?你以前不是说你们圣灵妖是妖中贵族,极为高贵,你在开玩笑吗?挽风。” 戈欢有点坐不住了,竟和他心中猜测近了几分。

    “ 我和谁都可以开玩笑,唯独不会跟你。以前说得也并无错,圣灵妖的确妖中贵族,身份高贵,无妖敢与之匹配,可那只是以前,很久以前…”

    此刻,一向笑容盈盈的挽风脸上多了些藏不住的沧桑,恨意,怒意,痛楚。

    转瞬即逝。

    言语淡淡,极为轻巧,挽风无论何时,说什么话,都是如此。

    这次换戈欢静静聆听。

    一百年前,圣灵妖其实糜花鹿化为人形的一种,但这糜花鹿不是普普通通,有七彩鹿角,身份的象征,而且法力高强,擅长寒冰术,当初在妖界称霸一时,所以被尊称为圣灵妖。

    在挽风这一代,圣灵妖族已经在走下坡路,妖界大肆杀戮,都想雄霸妖界,而最大的阻碍便是圣灵族。

    许多妖类已经密谋联合多次绞杀圣灵妖,死伤惨重。

    他们不得不开始迁徙居所,辗转流落。

    挽风那时还是小妖,只过了不到五十年舒坦日子,便跟着族群颠沛流离,但他被保护得很好,不泯小孩子的顽皮贪玩,不谙世事,天真烂漫。

    在一次迁徙中,挽风被一只蝴蝶迷走了,反应过来,留他孤身在山林间游荡,一群狮子觊觎已久,发了疯地追赶他这只小小七彩麋鹿,已经团团围住了。

    那时挽风以为自己就要命丧于此,一位十七八岁俊朗男孩,他嘴里叼了个根草,手持一透明玉棍,只在空中轻轻使了一下,绿波还未散开,那群狮子就被吓走了。

    男孩摸了摸玉棍:“这样下去,以后你真成一把小破棍,我就不叫小雪,叫你小破得了。”

    回雪玉棍不服地抖了抖。

    男孩笑了笑,把玉棍往袖里一藏,转身离开了。

    男孩一路哼着小曲,一路欣赏着山林景色,倒也悠闲自在。他不求大富大贵,只求安然潇洒过一生,最好是混个侠客,劫富济贫之类的称号也不错。

    他还特惜命,以前是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跑,现在有了回雪玉棍,他是能打必然不放过一次耍帅的机会。

    可他越走越觉不对劲…像是什么东西在跟着自己?

    男孩矫健身影一闪,躲在了树后,眼睛偷瞟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