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长达三尺多的三棱狼牙箭,虽然隔了一百多步的距离,但是却保持着恐怖的攻击力,一个个鲜卑士兵身着皮袍的精壮身躯被瞬间穿透,箭头透背而出,倒毙于马下,就是那些雄健的马匹,也承受不了这一箭之威,瞬间被秒杀。

    在这恐怖的弩箭之下,前面两排的骑兵几乎是瞬间被秒杀,无一活命,包括那名千夫长,一支千人的骑兵不过瞬间便被射倒了两三百人。

    “白马义从,他们是白马义从!”有人终于认出了前面那群跨骑白马的魔鬼,嘶声大吼。

    白马义从的凶名,威震草原,即便是凶悍的蒲头也一再叮嘱部曲一旦见到白马义从,不要与之交战。

    “同等兵力之下的汉军,尽可与之交战,但是白马义从除外,一旦遇上,你唯一要做的就是逃命!”这是一些鲜卑老兵对族人的忠告。

    当年公孙瓒不过率着二三十名白马义从,便击溃了近千人的鲜卑精骑,令鲜卑人如同乌桓人一样,对白马义从存在着深深的敬畏感。

    恐慌,如同瘟疫一般蔓延,剩下的数百名鲜卑骑兵如同受惊的兔子一般,再无战心,纷纷调转马头,拼命的狂奔而逃,直奔村口而去。

    等到他们疾奔出狭隘的村口时,才发现他们面对的是更加密集的汉人骑兵,那箭雨更加密集,刚刚冲出村口的上百人连哼都没哼一声,就淹没在那如同倾盆大雨般的弩箭之中,浑身插满箭镞,摔倒于马下。

    眼看前面有弩箭围堵,背后有穷凶极恶的白马义从滚滚而来,这群鲜卑骑兵终于崩溃了,有人自作聪明地喊道:“汉人不杀俘虏,我等降了吧!”

    哗啦啦!

    走投无路的鲜卑人,纷纷翻身下马,扔下武器,举手投降。

    两旁的汉军骑兵已然持着弩箭围了上来,将地上的鲜卑骑兵团团围住。

    “怎么办?”赵云望向公孙白。

    公孙白眼中杀机凛冽,脸上却露出春暖花开般的笑容,高声道:“告诉他们,我们汉人对待俘虏,都是很优待的,请他们交出武器,然后到村外挖上一个大坑,好掩埋他们的族人。”

    一名懂鲜卑语的将领刚刚翻译完,被俘的鲜卑人立即露出感激的神色,对着公孙白恭恭敬敬的跪拜了下去。

    村外,残余的五六百名鲜卑俘虏徒手奋力挖了一个大大的土坑,有人双手已经挖的血淋淋的,这些俘虏一边挖坑,一边不时交流着愤怒的眼神,或者窃窃私语着,大抵意思是一旦获得自由,一定要领大队人马前来复仇。

    土坑越挖越大,眼看已足够埋上千人,而死去的鲜卑骑兵不过四五百人,一名鲜卑百夫长终于忍耐不住了,恭声问道:“尊敬的汉人长官阁下,感谢您对我们鲜卑人的仁慈,只是这土坑已足够掩埋我们死去的族人,请问是否还要挖下去?”

    公孙白听完部将的翻译之后,脸上露出狰狞的笑容,猛地一挥手,高声喊道:“送他们上路!”

    嗬!

    弩箭如雨,正在挖坑的鲜卑俘虏们一个个惨叫着栽倒在土坑里,那名百夫长不甘的朝着公孙白怒声大吼。

    那名精通鲜卑语的将领正要翻译,公孙白已然摆了摆手道:“告诉他,本侯只说优待他们,没说不杀他们。不但管杀还管埋,本侯已经对他们很仁慈了,他们应该感谢本侯才是。”

    第116章 草原雄鹰

    蒲头嫡属千人抢粮队,在徐无城北,被汉军白马义从围截,无一生还,千具尸体被掩埋于大坑,死者人人被割掉阳物,千枚阳物被摆成九个大字:“犯强汉者虽远必诛”。

    慕容鲜卑部千人队,在无终城附近,被汉军墨云骑击杀,无一生还,人人被割去人头。

    厥居鲜卑部千人抢粮队,在俊靡城西,被汉军白马义从围攻,鲜卑人自知不敌,纷纷下马请降,依旧被斩首,无一生还。

    ……

    各地奔来的探马急报如云,不过短短三四天的时间,就有五只鲜卑千人抢粮队,被汉人逐一击杀。而且汉人残忍得令人发指,不留活口、斩杀俘虏、割人阳物或割取人头,如此凶残的行为令鲜卑人无不胆战心惊。虽然他们自己的残忍程度并不亚于汉人,但是在他们的心目中,汉人一向都是高大上的礼仪之邦,只要弃械投降,不但能保住性命,还管吃管住。汉人崇尚儒家文化,一向崇尚用仁义道德来感化他们这群夷狄异族。

    即便是当年的公孙瓒,虽然打起仗来,像拼命三郎一般不死不休,但是只要你肯服软投降,也是不会为难你的。谁曾想到,这公孙瓒的儿子公孙白,简直就是个杀人不眨眼、吃人不吐骨头的魔王再世,赤裸裸的斩尽杀绝,不留后路。

    高大而粗壮的鲜卑王蒲头,目瞪口呆的听着探马的急报,久久无语,许久才问道:“汉人总共有多少骑兵?”

    “五千左右。”

    五千左右的兵马居然已全歼了他们五千人!

    蒲头的嘴角抽搐了一下,眼中怒意滔天:“区区五千人,不过是趁抢粮队落单而占便宜。传令下去,右北平郡内的抢粮队,即刻撤回俊靡城,没我的命令不得出城!”

    身旁的数十骑应诺疾奔而出。

    幽州北部,俊靡、犷平、厗奚、宁县、广宁等城已被鲜卑人所占。鲜卑人将近十万骑兵化整为零,分派千人四处抢粮,一旦满载而归,则送回所占城内囤积,待得抢到足够的粮草,再退回鲜卑境内。

    蒲头脸上露出狰狞的神色,冷笑道:“一旦抢粮队退回俊靡城,汉军则必然聚兵于俊靡城下,届时我再召集数万大军再聚而击之,斩杀公孙白,为我族人报仇!”

    众部落大人精神大振,一扫刚才的惊惧之色。

    以数十倍的兵力,再里应外合,白马义从就算是铁打的,也会被打趴。

    一名小将斜刺里纵马窜出,高声喊道:“父王何须如此麻烦,我听闻那公孙白年不满十八,能有多少能耐?不如让孩儿率八千兵马,寻而击之,取公孙白之人头,献于父王帐下!”

    众人抬头看时,却是蒲头之子阿古木郎,今年十九岁,身材八尺有余,好武勇,精骑射,号称年轻一代中少年第一勇士,每次角斗大赛必拿第一,最近又新与草原第一明珠阿依慕订婚,正是志得意满,目空一切的年纪。

    这次出征时,阿古木郎听说公孙瓒之子公孙白年纪被他还小一岁多,居然能征服三郡乌桓,斩杀数万人,心中自是大不服气,早就存了要和公孙白一较高下之心,现在听说公孙白残杀他的族人,自是勃然大怒,早已跃跃欲试。

    蒲头对这个爱子一直视若珍宝,脸上露出溺爱的微笑道:“阿古木郎,你是草原上的雄鹰,而公孙白不过一只狡猾的兔子,怎能与你相比?只是如今事关重大,不是好勇斗狠的时候,你只需跟随在父王身边,父王自然会给你一个击杀公孙白的机会。”

    阿古木郎少年心性,满脸的不服气,大声道:“若是仰仗父亲的威风,才能击杀这样区区一只张牙舞爪的野兔,孩儿何以能称为草原雄鹰?孩儿要用公孙白的人头,来让族人知道,谁才是真正的未来的草原之王,谁才能让鲜卑族继续雄霸草原,横扫天下。还请父王务必让孩儿出征!”

    蒲头神色愣了一下,不再说话。阿古木郎的话击中了他的心坎里去了。当年前任鲜卑王和连战死,理应由和连之子蹇曼继任王位,只是因为蹇曼年纪太小,所以他才捡了个便宜。但是如今蹇曼日益长大,已经年满十六周岁,关于王位的争夺又蠢蠢欲动了,不少部落在暗中支持蹇曼,使得鲜卑王族内暗流涌动,风云诡谲起来。

    如果自己的宝贝儿子真能斩杀公孙白的话,肯定能震慑不少鲜卑王族中人,取得更多的支持。草原民族,终究是以悍勇服人,谁的拳头大,谁就是老大。

    蒲头脸色阴晴不定,他虽然体格强健,那方面的能力也是天赋异禀,但是生儿子这方面的本事却不咋的,四十多岁了才生的这么一个宝贝儿子,还真不敢让他去冒险。

    他转过头来,问向身旁的弟弟步度根:“如何?”

    步度根低声道:“若能击杀公孙白,则阿古木郎的光芒在年轻一代将无人能及,即便是蹇曼也不行。”

    蒲头神色若有所动,正思虑间,头顶上突然传来一声唳叫,引得众人纷纷抬起头来,仰望苍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