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牵着马辔往前走。他走得很慢,可是并没有停下来,纵然死亡就在前面等着他,他也绝下会停下来。因为他知道,他要是后退,会有比死亡更可怕的事情在等着他。
不管他走得多慢,路总有到尽头的时候,那座他花重金所购的宅子已经呈现在他眼前,而他的家人就住在这座不大不小的宅院之内。
他停住了脚步,如同走到了鬼门关前,豆大的汗珠从额头上滚了下来。
他原本早已没了家人,他的家人早已丧生在匈奴人和鲜卑人的马刀之下,直到他遇到了魏公,他才感觉到了家的温暖。
然而,魏公终究不是他的家人,哪怕对他恩宠有加,然而魏公终究只是魏公,是他在这世上最尊敬的人,却无论如何不是他的家人。即便北地军营能给他家的温暖,那里终究不是他的家。
他的家,就在面前这座宅院内,虽然不算金碧辉煌、气势恢宏,倒也大方、干净,每次他回家的时候,他都深深的感觉到这个家的温暖,那种温暖从脚底一直涌到心底、涌到头顶,从每一个毛孔之中涌出来,四体通泰。
因为,这个家里,有他的家人,真正的家人——一个美到极致、贤惠到极致的女人,一个刚刚会叫父亲的儿子。
间谍的生涯很苦,很危险,很枯燥,很冷血无情,哪怕是贵为中郎将,也不能免于这种感觉。
他手中的长剑,斩杀过无数的反叛者,也斩杀过敌军的间谍,还斩杀过试图对魏公不利的士族之人——谁让魏公不高兴,他便让他彻底消失。
他的血是冷的,心也是冷的,唯一的温暖,是对魏公的报恩之心。
直到两年前,他从流亡的难民之中,救出了婉儿——他的妻子,他最爱的女人,从此他的心变暖了,暖洋洋的。
他视他若珍宝,而她则视他为生命,他们互相相爱着,爱得病入膏肓,无可救药,乃至结合,生子……
魏公、婉儿、儿子,是他生命之中并重的三个人,不分厚薄,直到有一天,有人要他做出选择。
魏公说过,选择了间谍这个行业,你便不能有自己的恩怨情仇,不能有爱,不能娶妻生子,除非你退出这个职业。
可是他在遇到婉儿之后,早已将这段话忘到九霄云外,但是终究不敢直接向魏公汇报此事,他终究是怕看到魏公失望的眼神,所以他将婉儿的母子安顿在许都城中的一处不显眼的宅院内。
许都城中,人口过十万,形形色色的人都有,他认为不会有人会关注这个与世无争的宅院,不会有人关注这对与世无争的母子,然而他错了。
错了的代价,便是他要在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三个人之间做出抉择,要么婉儿母子死,他便可拒绝做出任何背叛魏公的事情,要么背叛魏公,则婉儿母子可活。
这是那个老胖子要他做的抉择。
那个老胖子,看起来斯斯文文的,如同做学问的经学学士,满脸人畜无害般的笑容,可是狠起来却如同蛇蝎一般,令人不寒而栗。
他只是给了他两根手指头,一截婴儿的,一截女人的,虽然不是他的妻子和儿子的,却足以令他战栗和屈服。
他这辈子,没怕过谁,哪怕是凶狠如饿狼般的鲜卑人和匈奴人,哪怕是面对刀山火海,面对死亡,他都没恐惧过,而这一次,他却对着那个笑得灿烂无比的老胖子却心头涌起一股无边的寒意,从头凉到脚。
他知道,这个老胖子人称“毒士”,乱国毒士,连当今天子都敢祸害,甚至为了一己之安危,不惜令整个大汉天下陷入战乱,这世上没有什么事,是这个老胖子不敢做的。
于是,他屈服了……
魏公自出道以来,未尝一败;魏公是神仙再世,无人可伤他;魏公武勇过人,无人可挡……他为自己找了无数的理由来欺骗自己,结果便是他最终还是出卖了魏公。
所有近期提供给魏公的情报都是假的,都是经过那个老胖子的授意之后提供的,为的是麻痹魏公,让其做出错误的判断。
不管如何,他终究是个叛徒!
呼啦啦~
十数名带刀甲士,扬着明晃晃的兵器,出现在他的面前,阻挡了他的去路,那是曹军之中的精锐——虎卫军。
“贾先生说过,公孙白未死之前,你的家人都在我们的保护之中。”带头的虎卫军队率沉声道。
“我想见见我的妻儿,确认他们的安全,难道这也不行?”他双目喷火,怒声喝道。
那名队率长刀一摆,众虎卫军立即让出一条道来。
黑衣人冷哼一声,大步而入,直奔正中的厢房而去。
房门缓缓的被推开,他看到了一双冰冷的眼睛,刹那间如坠冰窖一般。
第381章 最紧要的事情
恰值阳春三月时节,草长鸢飞,万物复苏。
从中牟往濮阳的驿道上,一路春光明媚,花香鸟语。
叩嗒嗒~
一阵马蹄声自驿道远处响起,引得正在地里忙着耕种的百姓,不禁纷纷抬起头来,朝马蹄声传来的方向望去。
不一会,驿道口尘头大起,一片雪影如云涌现,惊得众百姓目瞪口呆。
白马,清一色的八尺白马,连绵不绝,似乎无穷无尽一般,马背上的甲士,清一色的雪白战袍,清一色的雪亮长刀,滚滚而来。
江南自来少马,这些百姓们平常连七尺高的马匹都难得一见,更不用说是八尺高的战马了,然而现在却突然见到如此多的八尺战马,而且还都是通体雪白的白马,众百姓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我的天哪,这是天兵天将下凡吗?”有人倒吸了一口凉气。
“乡巴佬,什么天兵天将,这是白马义从!”边上立即有人纠正道。
“是哩,山猫当过兵,不过是打败仗,哈哈……白马义从是什么兵马?”
众百姓这才想起他们之中,有一个叫山猫的农户,却是去年官渡之战时,趁着曹军大败之际,偷偷溜回老家的曹军逃兵。
“白马义从,那可是魏公麾下的第一神兵。看到了那些战马了,每匹都是龙驹,就算是虎豹见了也得绕道,否则只有挨踢的份;你看那些神兵神将,个个都是力大如牛,刀枪不入,人家站着不动给你拿刀砍,拿箭射,也杀不动啊;他们的主将,叫什么赵云和文丑的,更是以一当万,能在百步之外取敌将人头;你看到大旗下的那匹一丈高的红马没有,那是天马下凡,凡间的马匹都得向它称臣,据说一日之内能从河南到漠北跑一个来回,再看,再看……你看那马背上,神仙一般的人物,便是魏公,魏公可是实打实的神仙下凡,能呼风唤雨、撒豆成兵,那日在官渡之战,便是魏公手中羽扇一摇,鲁公麾下百万兵马便被吹得满天飞,老子就是一不小心被吹回来了的……”
那叫山猫的曹军逃卒,说的眉飞色舞,神乎其神,估计要是给他瓶二锅头,能吹个三天三夜。
希聿聿~
不管他走得多慢,路总有到尽头的时候,那座他花重金所购的宅子已经呈现在他眼前,而他的家人就住在这座不大不小的宅院之内。
他停住了脚步,如同走到了鬼门关前,豆大的汗珠从额头上滚了下来。
他原本早已没了家人,他的家人早已丧生在匈奴人和鲜卑人的马刀之下,直到他遇到了魏公,他才感觉到了家的温暖。
然而,魏公终究不是他的家人,哪怕对他恩宠有加,然而魏公终究只是魏公,是他在这世上最尊敬的人,却无论如何不是他的家人。即便北地军营能给他家的温暖,那里终究不是他的家。
他的家,就在面前这座宅院内,虽然不算金碧辉煌、气势恢宏,倒也大方、干净,每次他回家的时候,他都深深的感觉到这个家的温暖,那种温暖从脚底一直涌到心底、涌到头顶,从每一个毛孔之中涌出来,四体通泰。
因为,这个家里,有他的家人,真正的家人——一个美到极致、贤惠到极致的女人,一个刚刚会叫父亲的儿子。
间谍的生涯很苦,很危险,很枯燥,很冷血无情,哪怕是贵为中郎将,也不能免于这种感觉。
他手中的长剑,斩杀过无数的反叛者,也斩杀过敌军的间谍,还斩杀过试图对魏公不利的士族之人——谁让魏公不高兴,他便让他彻底消失。
他的血是冷的,心也是冷的,唯一的温暖,是对魏公的报恩之心。
直到两年前,他从流亡的难民之中,救出了婉儿——他的妻子,他最爱的女人,从此他的心变暖了,暖洋洋的。
他视他若珍宝,而她则视他为生命,他们互相相爱着,爱得病入膏肓,无可救药,乃至结合,生子……
魏公、婉儿、儿子,是他生命之中并重的三个人,不分厚薄,直到有一天,有人要他做出选择。
魏公说过,选择了间谍这个行业,你便不能有自己的恩怨情仇,不能有爱,不能娶妻生子,除非你退出这个职业。
可是他在遇到婉儿之后,早已将这段话忘到九霄云外,但是终究不敢直接向魏公汇报此事,他终究是怕看到魏公失望的眼神,所以他将婉儿的母子安顿在许都城中的一处不显眼的宅院内。
许都城中,人口过十万,形形色色的人都有,他认为不会有人会关注这个与世无争的宅院,不会有人关注这对与世无争的母子,然而他错了。
错了的代价,便是他要在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三个人之间做出抉择,要么婉儿母子死,他便可拒绝做出任何背叛魏公的事情,要么背叛魏公,则婉儿母子可活。
这是那个老胖子要他做的抉择。
那个老胖子,看起来斯斯文文的,如同做学问的经学学士,满脸人畜无害般的笑容,可是狠起来却如同蛇蝎一般,令人不寒而栗。
他只是给了他两根手指头,一截婴儿的,一截女人的,虽然不是他的妻子和儿子的,却足以令他战栗和屈服。
他这辈子,没怕过谁,哪怕是凶狠如饿狼般的鲜卑人和匈奴人,哪怕是面对刀山火海,面对死亡,他都没恐惧过,而这一次,他却对着那个笑得灿烂无比的老胖子却心头涌起一股无边的寒意,从头凉到脚。
他知道,这个老胖子人称“毒士”,乱国毒士,连当今天子都敢祸害,甚至为了一己之安危,不惜令整个大汉天下陷入战乱,这世上没有什么事,是这个老胖子不敢做的。
于是,他屈服了……
魏公自出道以来,未尝一败;魏公是神仙再世,无人可伤他;魏公武勇过人,无人可挡……他为自己找了无数的理由来欺骗自己,结果便是他最终还是出卖了魏公。
所有近期提供给魏公的情报都是假的,都是经过那个老胖子的授意之后提供的,为的是麻痹魏公,让其做出错误的判断。
不管如何,他终究是个叛徒!
呼啦啦~
十数名带刀甲士,扬着明晃晃的兵器,出现在他的面前,阻挡了他的去路,那是曹军之中的精锐——虎卫军。
“贾先生说过,公孙白未死之前,你的家人都在我们的保护之中。”带头的虎卫军队率沉声道。
“我想见见我的妻儿,确认他们的安全,难道这也不行?”他双目喷火,怒声喝道。
那名队率长刀一摆,众虎卫军立即让出一条道来。
黑衣人冷哼一声,大步而入,直奔正中的厢房而去。
房门缓缓的被推开,他看到了一双冰冷的眼睛,刹那间如坠冰窖一般。
第381章 最紧要的事情
恰值阳春三月时节,草长鸢飞,万物复苏。
从中牟往濮阳的驿道上,一路春光明媚,花香鸟语。
叩嗒嗒~
一阵马蹄声自驿道远处响起,引得正在地里忙着耕种的百姓,不禁纷纷抬起头来,朝马蹄声传来的方向望去。
不一会,驿道口尘头大起,一片雪影如云涌现,惊得众百姓目瞪口呆。
白马,清一色的八尺白马,连绵不绝,似乎无穷无尽一般,马背上的甲士,清一色的雪白战袍,清一色的雪亮长刀,滚滚而来。
江南自来少马,这些百姓们平常连七尺高的马匹都难得一见,更不用说是八尺高的战马了,然而现在却突然见到如此多的八尺战马,而且还都是通体雪白的白马,众百姓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我的天哪,这是天兵天将下凡吗?”有人倒吸了一口凉气。
“乡巴佬,什么天兵天将,这是白马义从!”边上立即有人纠正道。
“是哩,山猫当过兵,不过是打败仗,哈哈……白马义从是什么兵马?”
众百姓这才想起他们之中,有一个叫山猫的农户,却是去年官渡之战时,趁着曹军大败之际,偷偷溜回老家的曹军逃兵。
“白马义从,那可是魏公麾下的第一神兵。看到了那些战马了,每匹都是龙驹,就算是虎豹见了也得绕道,否则只有挨踢的份;你看那些神兵神将,个个都是力大如牛,刀枪不入,人家站着不动给你拿刀砍,拿箭射,也杀不动啊;他们的主将,叫什么赵云和文丑的,更是以一当万,能在百步之外取敌将人头;你看到大旗下的那匹一丈高的红马没有,那是天马下凡,凡间的马匹都得向它称臣,据说一日之内能从河南到漠北跑一个来回,再看,再看……你看那马背上,神仙一般的人物,便是魏公,魏公可是实打实的神仙下凡,能呼风唤雨、撒豆成兵,那日在官渡之战,便是魏公手中羽扇一摇,鲁公麾下百万兵马便被吹得满天飞,老子就是一不小心被吹回来了的……”
那叫山猫的曹军逃卒,说的眉飞色舞,神乎其神,估计要是给他瓶二锅头,能吹个三天三夜。
希聿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