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希尖刻地打断了我的追忆。

    “但奥菲的恋人捅死了她爸爸……”

    “朱丽叶的恋人捅死了她哥哥。”

    “奥菲后来发疯落水而死了……”

    “朱丽叶后来自尽了。”

    “……我输了。”

    有一个热爱莎士比亚的文学男青师父,作再多的争辩也是徒劳。

    我只能努力自强,不让自己成为男人的牺牲品了……

    这次订婚宴的主角自然不是我,但与我却有着极密切的关系。

    女方克莉丝特是我除真希之外的另一个死党——伊丽莎(没错,就是那位总爱穿把半个胸部甩在外面的大红色礼服的疯狂姑娘)的宝贝妹妹;而男方尼尔,是我们boss年少的小侄子。boss一直有让他继承彭格列的打算,这也是这场订婚仪式如此盛大的原因之一。

    而最糟的一点,也是我最不想面对的一点——尼尔在半年前还是我的恋人。

    这听起来很像贵族小姐们哭哭啼啼读着的伤感爱情小说,但现实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儿 。

    现实只是,尼尔和克莉丝特格外兴趣相投。用师父的话来说,他俩是“同一个圈里放出的两只纯白羔羊”。而我呢,“是条披着羊皮的小母狼”。

    所以,故事的结局就是两只白羊欢快地奔跑在草原上,母狼孤独地迈向撒哈拉大沙漠 。

    so perfect。

    说实话,我当时确实挺受挫。如果败给了同伴中真希、爱玛甚至伊丽莎这样顽强的姑娘,我倒还心服口服,但克莉丝特是个供人捧在手心疼爱的小天使。她和黑手党的世界压根沾不上边,伊丽莎正是为了保护这个不经人事的小妹妹,才选择了加入boss组建的地方自卫团。

    但尼尔却对她一见钟情。

    上帝和我们开了一个了不得的玩笑,我也只能耸着肩苦笑了。

    后来的事情很简单。尼尔对我进行了一番深刻的忏悔,附赠了一番对克莉丝特深沉的表白,让我彻底明白了他对她的爱比天高比海深,和我对爸爸的爱有上一拼。

    ……所以我干脆地鼓励他去追求小克莉了。

    这件事我没有对任何人提起,直到他俩情投意合出双入对乃至谈婚论嫁,真希才一脸惊愕地看着我问:“……奥菲,你和尼尔,分了?”

    “嗯,分了啊。”

    我点点头,伸手指着眼前一对小白羊。

    “你看,可般配了不是。尼尔是个善良的家伙,确实不适合我这种阴险的女人。”

    “没见过谁这么诋毁自己的,你那哪儿叫阴险,你只是像雾守大人一样卑鄙无耻。”

    “……不,我还是阴险吧。”

    “……”

    ——半年前,我和死党插科打诨地逃避自己被甩的事实。

    ——半年后,我和死党抱着电话机,用各种卑鄙无耻的手段要挟别人参加我前男友的订婚仪式。

    这已经不是伤感小说或者荒诞小说的范畴了。

    这简直是一部精神病人日记。

    虽然仍有些介怀,但我还是真心希望这场宴会不要变成他俩最后的晚餐。

    如我和真希所说,我的爸爸——哦不,师父非常讨厌尼尔和克莉丝特。尼尔还在和我交往的时候,他就公然放话,如果有一天尼尔成为彭格列的二代boss,他一定杀了他然后叛变。为此,boss的青梅竹马、岚之守护者g和他狠狠干了一架,报废了几平方公里的设施。

    更不要提后来尼尔还甩了我。

    师父知道这件事的时候,对我说的第一句话就是:

    『奥菲,你说我是不是要把叛变的计划提前一点儿?』

    我扯着嘴角回答他:

    『至于么,您不就是丢了个女婿么。』

    他收起笑容,严肃地告诉我:

    『我不是因为你和他分手而生气。我本来就不喜欢那种天真又软弱的小孩。我生气的是,居然不是你甩他,而是他甩你……』

    我用力地扶住了额头……

    有这种不安定因素存在,我实在没法放心这场风口浪尖的订婚仪式。

    直觉告诉我,师父会毁了它。

    十二月一日的早上,这个直觉得到了最完美的应验。

    那天一大清早我便起身换了正装,一贯的黑色西服短裙自然是不能穿的,毕竟这不是一个葬礼。虽然师父也许会把它变成葬礼。

    “哦dear你这样不行,看起来像纺织厂的女工,虽然你确实没克莉丝特可爱,但也没必要这么自暴自弃去衬托人家吧……”

    真希见我随意把白色小礼服往身上扯,又随手一笼头发绑成马尾,实在看不下去了,交替使用着日语英语意大利语朝我抱怨起来。

    “又不是我订婚,认真打扮做什么。”

    “听起来可真酸。”

    真希从床上翻身跳下来,拉开自己的抽屉翻找着,抽出一条淡紫色的绸带来扔给我:“喏,这个送你。配你的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