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孟旸把手中那个白色的小皮盒递给乔孟笛,他依旧板着面孔,面对姐姐的嗔怪不吭一声。

    刚刚把戒指盒递给姚池玥的那个乖巧姑娘,她左边的同伴凑到她耳边说——

    “这弟弟,是舍不得他姐姐嫁人还是怎么地?”

    “应该是吧,想不到他还挺重感情!诶,你别说,他长得真帅啊。”

    “是哦,小狼狗,是你喜欢的款呢!”

    “那你的款呢?”

    “我的款——”那人定了定,然后向姚池玥扬了扬下巴,“我喜欢大表姐那样的!”

    “啊!你什么时候弯了?”

    “你太不关心我了吧,我就没有直过好么!”

    “不过也是,像我姐这样的人,大家都会喜欢她吧。”

    “那可不一定,你看他们——”

    姚池雪顺着表姐的目光,看到他们家的那帮男人,目光都在看着乔孟笛。……

    这时,在众人的注目下,乔孟笛边打开盒子边说,“我也有戒指给姐姐。”

    她的脸还红着,不过她顾及不了那么多了。

    她们不像男女订婚时那样,只有男方给女方订婚戒指。

    互送订婚戒,这也是女女结亲过程中的小浪漫。

    这个场景,是乔孟笛在穿书之前,还没恋爱过的她就已经早早设想好的。

    “好。”姚池玥说着,将左手自然而然地伸出来。

    乔孟笛买的是一枚透明的钻戒,她觉得无色更适合姚池玥。

    帮对方戴戒指的时候,她有一些紧张。

    姚池玥的手温比她的手凉,好在,戒指的大小很合适。

    “好看。”姚池玥的目光从手背上挪到到乔孟笛那红潮尚未褪尽的脸。

    “你喜欢就好啦。”

    乔孟笛语带娇憨。

    这时候,大家又再次鼓掌。

    礼成之后,林邻凤站起来说:“我们在金鹭饭店略备了薄宴,请大家务必赏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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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爪爪】

    -完-

    第14章 要不要去我房间

    看看

    金鹭饭店,是鹭州有名的老牌饭店。

    这家饭店菜品的价格不算最贵,但味道却有口皆碑,而且以席位难以预定闻名。

    不过这对林邻凤来说不算什么难事,因为她父亲就是这家饭店的前主人。

    订婚仪式结束的时候正好挨近午餐时间,一听说订婚宴安排在金鹭饭店,大家都表示要去。

    乔孟笛想换衣服,在众人殷切的目光中,姚池玥留下来等她。

    眼看着大部分人在林邻凤的带领下都陆续地离开了客厅,乔孟笛问:“姐姐要不要去我房间里看看?”

    “去看你换衣服?”

    乔孟笛不太习惯姚池玥这种一本正经的玩笑。

    本来她也是可以反驳的,毕竟,她并没有特指去房间看什么,是眼前这个曾说过“我不喜欢女人”的人自己故意想歪。

    但乔孟笛并不想反驳,反而顺着对方的话说,“如果你想看的话,也不是不可以。”

    “行,那走。”

    两个人就一起上了楼。

    她们身后有一道复杂的目光,是还没有离开乔孟旸。

    他开始搞不懂他这个姐姐了,现在乔孟笛就是一副恋爱中的女人所特有的样子。

    这几天,“前阵子乔孟笛绝食拒婚是幻觉”这种想法时不时跳到他的脑海,乔孟旸觉得女人的变化也未免太快。

    “管他的,她高兴,总比她哭丧着被逼嫁好。”他摇摇头,打算不再管他多变的姐姐。

    #

    虽然不到五桌人,但林邻凤却定了一个贵宾级的中型宴会厅。

    在鹭岛,能预定到金鹭酒店贵宾宴会厅的,一定都是显赫人物。

    那宴会厅对着饭店的花园,花园又挨着公园,视野无可挑剔一级好。

    秋天正是吃螃蟹的好时节,而鹭州螃蟹做得最好的,金鹭饭店称第二,就没人敢称第一了。

    乔孟笛和姚池玥到达宴会厅的时候已经开席,大家正吃得开心。

    全然没人理会楼下花园里聚集着的那好几百号吵吵嚷嚷的年轻人。

    乔孟笛和姚池玥刚刚在给她们预留的座位上坐下时,楼下忽然传来那群年轻人非常亢奋的尖叫声,他们就像被同时打了一大筒鸡血,那尖叫声此起彼伏,有的喊到了声嘶力竭的程度。

    “像是有明星来这儿入住,真是吵!”

    说话的人,正是早前帮姚池玥拿戒指盒的乖巧姑娘。

    乔孟笛觉得她的眉眼和姚池玥又七八分像。

    “大约吧,每次鹭州有什么娱乐活动,金鹭酒店都是明星们入住的首选。”

    搭话的这个人,乔孟笛也是第一次见。

    楼下的尖叫声依旧此起彼伏,姚池玥的脸上并没有波动,就好像她的双耳能够自动过滤掉那些聒噪的声音。

    事实是,她又不由自主地想起刚刚在乔孟笛房间里的那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