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为了复仇,先是藏了一段日子,随后以亡命的姿态接连干掉了议员父子以及当地黑帮的头目,最后设下了一个死局,与井察局长同归于尽。枪弹、毒药,心跳起爆装置……以及莫尼卡,他的天使。

    爆炸之后,他应该是被炸的粉身碎骨,事实上在爆炸前,他也吃下了足够致命的安眠药。而后他的灵魂,却因为不知名的原因,穿透了时空的壁垒,来到了这个时代,与眼前这具躯体的主人,合二为一。

    自己,穿越了。

    不管什么科学不科学,事情就是这么发生了,更为重要的是,自己现在所处的时代,也不属于任何一个已知的历史时代。

    他并不是一个优秀的学生,事实上,在莫尼卡收留他以前,他始终是一个社会上的烂仔。后来接受的学习,也多半是和杀人有关,历史只能算是初步了解,谈不到精通。

    但是他却可以确认一点,他所学过的地球中国正常历史上,宋之后是元,元之后是明,再后为清。可是在这个时空里,时间出现了拐点,元朝并没出现,而是宋金对峙了极为漫长的时间,以至于让人认为始终就会这么对峙下去。

    直到两百多年前,在这具躯体的记忆里,金国出现了一位雄才伟略,千古一帝般的英主,挥师下江南,攻灭宋室,形成一统。

    然则,通过记忆,他至少可以确定,现在自己所处的时代,就是大金天佑帝二十三年,至于换算成公元纪年……见鬼,只有上帝才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

    他只能确定,自己所处的城市是距离京师二百四十里的津门。

    由于有着运河的关系,九河下梢的津门富豪商贾陆续云集,如今已是金国北方的经济重镇。而自己现在的位置,就是津门的县衙门外八字墙。两边的木笼里,站的全是津门的混混,自己这一世的名字,叫做赵冠侯,身份与那些同样站在笼子里的难兄难弟一样,都是津门地下社会的从业者:混混。

    这群烂仔算是这片土地上的独特生物,百万人口的大城市中的一群混世魔王。他们与自己前世所知的地下力量有所区别,虽然属于地下世界,但是在绝大多数的时候,混混们同样畏惧法律,不敢触犯人命大案。

    收取商人的保护费,同时也用自己的方式,来维持秩序。但是另一方面,他们欺行霸市,于官府和商人而言,都是真正的毒虫。

    金国的官府,极有后世某些专家学者所推崇的皿煮政府态势,只要火不烧到自己头上,大抵是不肯管事的。于普通百姓多有威能,对上这些恶棍泼皮,则束手无策。

    他们不犯死罪,是不能问斩的,若说发配,往往要惊动刑部,给刑曹们增加许多工作强度,那些京官心烦之下,说不定哪一天就手滑,把县官也请到刑部聊聊。

    大家都信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大道,于混混多半是不管的,若是有苦主闹的烦了,就发一支签票,让衙役把人捉来,不问青红皂白,当堂打一顿板子,算是给事主出气,自己也落个清净。

    能做混混的,扛打是基本功,一顿板子下来,实际没什么妨碍,一边挨打一边问候主官列祖列宗也是常有之事。金国官员百姓都尊崇祖宗,为保上辈清誉,通常还是不管为妙,也就由得这些混世魔王嚣张下去。

    大金国前几年在高丽与扶桑开战,兵精将勇,指挥有方,加之粮饷充足,器械精良,战事自是大胜特胜。大军一路高歌猛进,杀的扶桑倭寇狼奔豕突。

    三军奋勇,将士用命,部队从高丽的国都,一路猛冲猛打,先是冲过了鸭绿江,接着又冲过了山海关,若不是倭人眼见我大金天兵威武,自己万难追及,主动提出议和。怕是那十几万大军,就要冲到京师,天子多半又要到热河木兰围场巡幸一番。

    倭人腿不如金兵快,船沉的没有金兵多,就只好乖乖认怂,同意议和。为了表示忏悔臣服之心,只象征性的要了两万万两白银做军费,又要了几块租界,上赶着给金国人当佃户,可见倭人短视胆怯,不值一提。

    经此一事,大金皇帝觉得倭人虽然无用,但是金军也需再接再厉,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下次争取跑的整齐一些。于是委了一位名叫袁慰亭的大员在津门小站编练新兵,委了他一个兵备道的前程,权柄也给的极大,津门庶政事权,尽委其身,军民两政皆可过问。

    袁道台当年与其父进京等缺时,曾于津门吃过混混的苦头,对于这些毒虫深恶痛绝。一边练兵,一边开始对混混下手,以极为残酷的手段进行整顿。

    既然混混不犯死罪,不能用王法砍头,那就只好用私刑。这些名为站笼的木笼,并不能直接致人死地,也没有特定的目标。衙门只是派了人在街上宣传,只要自己承认是混混头领,锅伙里的寨主(注:津门此时混混组织称锅伙,头领称寨主),就有资格到里面去站一站。

    只要诚心改过,在站笼内大声认罪那些看守站笼的官兵就会把人放出来,用剪刀剪了混混头上的作为标志的假发辫,再去钻纪女的裤裆,这官司就算了结。

    靠着衙门大墙边上,站着十几个面目普通的纪女,穿着大花袄,红裤子,衙门每人每天给十个大子儿,从事此工作。钻裆的时候,混混需喊一声“娘,儿过来了。”纪女应一声“我的儿,你钻吧。”然后钻过裆去,就可以看做脱罪,转身回家没人会阻止。

    可是混混这种地下社会人员,在江湖上打混,靠的不是武力,而是一张面皮。既剪了辫子,又钻了妓女的裆,那还混个什么?从此以后,街面上没了你这号人物,还怎么做混混的营生。

    如今站在站笼里的,都是天津有名的大混混,各路锅伙的寨主,若是当众丢了面子,与杀了他们也没什么区别。是以只有挺死一途而已。这几天站死的大混混已经有十几个,剩下的还有咬牙硬挺着,没一个真的去钻裆。

    这种站笼,也成了一个身份的象征,只有够资格的混混,才能在这里站一下。事情的发展从一开始的整顿秩序,演变成了津门各路混混的义气之争,大家都以到站笼里赴死为能。

    各路混混锅伙里的头目,若是不敢来这里等死的,就会被看不起,虽然活着,也与死了无异。乃至于一些成名混混,即使不是寨主,也要到这里送死,维持自己的体面名声。

    等待死亡的人比处死的工具要多,就只好排队,笼子里站死一个,自己就过去朝那官兵一拱手“老架儿(注津门称官兵为老架儿,军官为老总),他不是土(死)了么,该我的个了,您老受累,把我弄进去吧。”再不然就是官兵点将,自己应卯,总之,笼子里从来没空过。

    这具身体原本的主人赵冠侯,事实上根本不是地下社会的头领,只是为了搏出位,在自己的组织中,混出个大名堂,主动过来站笼。

    等到把所有的信息消化之后,赵冠侯只觉得心里生起巨大的无力感……这种事,太愚昧了。

    前世做杀手,也是地下势力的一部分,他并不歧视混混,但是他歧视送死的人。尤其当这种愚行发生在自己身上时,他就更有一种含血喷天之感。

    这种笼子修的就是让人待不舒服,不管身体素质多好,在这种笼子里站不了一个小时,就没了力气。加上气温极高,日照以及出汗缺水,坚持的时间还要缩短,这个身体的前主人,不久前刚刚昏过去一次,然后被自己的灵魂吞噬了他的灵魂。事实上,他已经可以算是死了,自己如果不想点办法,那么坚持不了多久,刚刚活过来的自己就又要死去了。

    一阵阵叫骂声传过来,那些还有体力的混混,全在指天骂地的咒骂。这也是混混精神的一部分,要充好汉,就要把事情做足,在公堂上挨板子时,口内要不停叫骂,站笼内,也是一样。人在里面,嘴里不曾停顿,各路津门的混世魔王都与袁家祖宗八代的女性,都发生了些不足为人道的关系。

    赵冠侯尝试着喊了两声,发现自己的嗓子没问题,现在能依靠的,也就只有声音了。

    自己不能浪费这次机会。或许是靠着死去妻子的保佑,才有了这次穿越的机会,自己应该珍惜,而不是挥霍掉。他清了清嗓子,运起中气高唱起来“将身形来至在大街口,遵一声过往的宾朋听从头……”

    第二章 县衙卖打

    赵冠侯一边用不多的力气,唱着京剧,一边在心里感谢着已经升入天国的莫尼卡,为了讨她欢心,自己在上一世,进行过系统的京剧学习,并且有着不俗的造诣。在那个时代,京剧地位堪比保护动物,沦落到需要人关注保护的地步。何况他们并不住在内地,要学习这些东西,付出的努力要更多,但最终他还是成功了。包括一些华人社区的新年茶话会,他也可以与莫尼卡唱上几句,讨一个头彩。

    在现在这个时代,京剧地位远比另一世为高,其受众程度相当于流行歌曲加上影视的集合体。达官显贵,富商大贾甚至帝王将相中不乏京剧爱好者,名伶红角,可以出入宫禁,结交公卿。赵冠侯这个身体的前主人,虽然没有资格真正进班学戏,但是出于赶时髦等需求,也进行过这方面的训练,嗓音等先天条件,比自己前世还要出色,唱起来字正腔圆,有着半专业的水平。

    于一片纪念袁家祖宗的诚心忏悔中,这等京腔大戏如同鹤立鸡群一般引人注意。混混挨打时也有唱数来宝,或是莲花落之类,彰显风骨之表现。但只限于挨板子,这等站笼之内,骨气是讲不得的,能够骂几声,便已经算是难能可贵。这等平心静气唱流水,津门好汉就无此能力。

    初时那些咒骂者还在用自己所能想到的袁家女性亲朋为赵冠侯的演出伴奏,但到了后来,所有的声音都低了下去,就连那些生意人的吆喝,也都自发停止。若是谁再发出声音,包准会被人砸了摊子,偌大的八字墙外,只剩了那悠扬的唱腔。

    看守混混的乃是津门县的衙役以及十几个背着枪的巡防营官兵,对于那些精神菜花者,不闻不问,任他们随便乱骂。可是到了这个唱戏的身上,却忍不住来了兴趣,十余名士兵,全都凑到了赵冠侯的笼子附近。

    不独如此,就连那些纪女也都往这边看,一名背着金钩火绳枪的巡兵,挡着目光,将水递到赵冠侯面前,算是格外的恩典。毕竟这等恶劣环境下,多喝几口水,往往就是多一条性命。

    围观的人群里,也不时爆发出喝彩声,高喊几声好,有人扯着脖子喊道:“唱的好,这快赶上谭贝勒了,好样的!”。

    赵冠侯选择这种方式,目的也在于替自己吸引注意力,若是一语不发,或是学着那些人一起骂人,结局多半是被晒死在笼子里。他上一世就对骂人比较反感,除了显示的粗鄙之外,更重要的是软弱。

    骂人实际就是代表自己对别人无可奈何,只能骂些脏话自我安慰,如果骂人有用,还要杀手干什么。与其想着怎么出气,不如先想着怎么活下来,只有先吸引到足够多的关注,才有可能活着离开。

    津门这边对混混的认知,与他上一世不大一样。上一世的有活力社会组织分子,年轻时多半靠勇力,谁能持西瓜刀砍出一条街,便是组织里极出名的豪杰。如此混上几年不死,大抵就能成为一方头目。再后来就要靠机缘、钞票、脑力、靠山,才有可能洗白从青皮变成董事长。

    而这个时代津门混混,出来混江湖,靠的一是硬骨头,二是脸面,三是规矩。个人武勇,气力本事,反倒处于次要因素。在时下大金朝的津门江湖里,一个硬骨头的残废甚至比健全人更受混混尊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