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手,还是放在自己儿子手里,才比较心安。”李荣庆很是慈祥的一笑“咱李家是靠着一身硬骨头,加上有个好脑子,才在水梯子这块地方站住脚的。在街面上混事,要是光有骨头,光是不怕死,早晚就是个横死街头的结局,这样的人,也就不必要理会,没有什么大出息。倒是既有狠劲又有脑子的人,却要多加小心,能够当朋友,就别把他当仇人。”
他年纪虽然大,身体却是很好,下楼实际是没什么问题的。这时站在中间的楼梯上,用拐杖戳了戳楼板。
“津门这地方是宝地,能养人,可是也有一个顶坏的毛病,太好面子。大家活着,仿佛都是为了面子活,谁要是丢了脸,就仿佛比丢了命还重要。可是爹看来,这天下最要紧的,就是自己的命,要是连命都没了,留着虚名又有什么用?那些关公调,是糊弄下面那些小喽罗的,做掌柜的自己心里得有个数。想当初林大人在广州禁烟,老百姓都觉得是好事,给自己涨了脸了,可结果呢?阿尔比昂人的战船一来,什么面子都没了。做人要务实一点,别学那些讲面子的毛病,只要对咱有好处的事,就去做,对咱们有用的人,就去交,别考虑那些虚名。”
李秀山恭敬地问道:“爹,您都听见了?”
“是啊,都听见了。这个小子心眼挺活啊,没跟你通气,就敢借你的名字吓人,有点道行。如果他只是有把子硬骨头,我也懒得理他。津门这地方什么都缺,就是不缺不怕死的。哪年抢码头,油锅里都得炸死几个不要命的,没必要记。可是既有胆略,又有谋略的,我们就不能等闲视之。这样的人,能交一个是一个,能不得罪,千万别得罪。你有什么想法,瞒不了爹,可是爹要说一句,要成大事者,切不可因小失大。”
李秀山尴尬的一笑,搀着老父亲继续下楼,边走边道:“爹,您说的儿子记下了,那按您的意思是?”
“派点人,扫听着他干什么,真要是有什么动静,咱心里也得有数,知道该怎么招待。你现在是军官了,街面上的事,爹能替你办的,就替你办了。真到需要你出面的时候,你也要想好该如何与他相处,这个事本来就是你有错在先,若是真结了大仇,就更糊涂。这点小过失,好在不难弥补,两下也没有死仇。只要能给他帮点忙,化敌为友的事,在津门也不算少见。跟这样的人交朋友,有好处。再说曹帮带你不管怎么看不上,他也是你的上司,该给的面子,一定要给。谁也不知道哪片云彩有雨,多个朋友多条路,多个冤家多道墙。人生在世,多给自己留几条路,总是没错的。”
赵冠侯并不清楚,自己随意玩的小把戏,已经引起了李荣庆的关注,于他看来,辛各庄这种事,于上一世他的人生经历中,实在算不得什么,根本就没什么可在意的。
可是其他人,显然并不这么看,第二天刚一放亮,锅伙里就有人举着早点过来,连带着伺候他的事,锅伙里也都抽好了签,不再需要跤场那边来人。
飞刀李四是个才具平庸之人,锅伙里的军师刘雄,也并没有多少才干。这两人手段不行,小鞋坊这些年处境尴尬,李四的账目还不怎么清楚,锅伙已经有维持不下去的危险。
像是赵冠侯这种有谋略,有手段又有骨头的年轻人,于这帮混混看来,就是锅伙的希望。现在站笼里把不少大混混都站死了,津门正好处于一个群龙无首的阶段,若是有这么个人出来带着自己干,说不定小鞋坊就能横扫津门江湖,从此成为这片风水宝地最大的势力。
有几个胆大的人,已经在试探着赵冠侯的态度,只要他有这个想法,就又人想要炸伙。武力逼着李四与刘雄交帐,趁早换了主人。
赵冠侯却没有这种心思,他前世里,和许多大的帮派头目有过接触,也见过一些地下帝国的威风。对比起那些可以与所在国家正规力量叫板的团体,这个小小的锅伙,是养不住他这条大龙的。只要他想要,这个团体的首脑,随时可以拿过来,根本就用不着拿刀动枪的搞成大新闻。
比起这些江湖上的小事,他现在真正的大事,是培养改造苏寒芝。他立志要把这个温柔善良的小家碧玉,打造成一个优秀的新时代女性,所用的方法,则是这个时代一个常见的金手指:写小说。
第二十章 侠盗罗平
本来写小说算是他为自己考虑的一个赚钱金手指,可是思忖再三之下,他却还是放弃了用小说赚钱的想法。究其原因,总结起来还是两个字:身份。
如果自己想要赚到钱,肯定是要写出一定名气,到了那个时候,自己想要隐身幕后就不可能。等转到台前时,自己的混混身份,必然会成为一大障碍。没人会相信,一个混迹于市井,以卖弄武力,吃打讹要为生的混混,有能力写出这么多小说来,到时候恐怕又会惹出无数的麻烦。
再者,他也不是非要写小说不可,虽然在这个时代发大财并不容易,但是以他的能力,要想过上一份衣食无忧的生活还是不难的,这个靠写作赚钱并且出名的机会,他还是想留给苏寒芝。
最近苏瞎子的行为越发反常,经常三天两头不回家,后来听说是在三等小班里包了一个纪女,整天就住在那里。偶尔回家来看看,也会给苏寒芝留下一两左右的碎银子作为零花,北大关那边,却也不见他出摊算命。
往日里他从没有过这么宽余的时候,见到苏寒芝只是要钱,绝不会给钱,更别说一两银子这种巨款,肯定是要拿去孝敬给烟馆,几时会拿给闺女。
有人问起来,他只说自己交上了好运,与人合伙做生意即将发大财,再不做这江湖营生。至于是和什么人合伙,做什么生意,即使是苏寒芝也问不出来。如果不是知道他确实是个瞎子,而且素来胆小怕事,苏寒芝都要怀疑自己的父亲是不是学了那传说中的梁山好汉。
对于这些反常举动,赵冠侯很是有些不安,只是手里掌握的情报太少,推敲不出真正的原因。所能做的,就只有加强自身力量,让苏寒芝快速成长起来,有了属于自己的基础,惟有如此,才有可能决定自己的命运。
随着他的“惩罚”越来越频繁,苏寒芝的进步也异常明显,她心灵手巧,对于语言方面也有着过人的天赋。现在已经能用鹅毛笔,在记事本上写出较为工整的文字。
赵冠侯斜着身子,看着她在那里低头书写,阳光落在她白皙的颈上,泛起洁白反光,只觉得这是上天给自己最好的礼物。他在对待女人的问题上,比起过去的赵冠侯不能同日而语,也毫不介意施用手段,如果不是身体原因,他甚至不介意把苏寒芝直接吃下去,免得再生其他变数。
苏寒芝初时对他的亲昵也是用力反抗的,但人的接受底线,总是在逐渐变化。既考虑到可能有个不要脸的洋婆子存在,她就只好任他胡闹一下。再后来,这个底线一退再退,就被占去无数手口便宜,只是死守住自己最后的防线而已。
无意中,苏寒芝抬起头来,却正对上赵冠侯那热情的目光,想起方才他的手在自己身上作怪时的情景,心内一阵乱跳“别胡闹了,时候不早了,一会凤芝他们该来了,让他们看见不像话。”
“我知道。但是我这不是胡闹,而是很正经的亲热,咱们是要做夫妻的,做夫妻不能亲热,又叫个什么夫妻了?姐,等我的腿好了,就跟师父提亲,他要是不乐意啊,我们就来个先斩后奏……”
苏寒芝在他身上轻轻打了一记“谁和你先斩后奏,那不要脸的事,我可干不出来。成亲就得名媒正娶,随便就……那样了,跟那些不正经的男女,不就一样了?你放心吧,只要你能正经做事,有个好前途,我爹也不会反对咱的事的。我岁数也不小了,不嫁人,还能当一辈子老姑娘?总归是你的,跑不掉。”
她袒露了心扉之后,害羞的低下头去,将写好的东西放到赵冠侯手里“你看看,这样写成不成?”
赵冠侯只看了两页,姜凤芝就风风火火的跑进来,天气炎热,她跑了一头大汗,高耸的胸脯在剧烈的起伏着。进屋里先是抄起茶壶灌了几口水,接着就劈手去夺那个本子
“我看看,给我看看。侠盗罗平……这个故事写完了吧?昨天看的时候就没写完,弄的我一宿觉都没睡好。”
苏寒芝笑着向后张望“丁师兄呢?他没来?”
“别理他,又犯什么驴病了,今天一上午就在那犯牛脾气,跟我又吵了一架,就仿佛我怕他似的。别说没成亲,就算成亲了,他也别想管着我。姑奶奶,可不受人这个气。”
姜凤芝气呼呼的说着,找了把椅子坐下,开始翻看起记事本上的故事。她原本不认识什么字,还是这段时间跟着赵冠侯学认字,倒是认识了一些,遇到不认识的,就去问苏寒芝或是赵冠侯,算是个囫囵吞枣。她自己甚至攒了一些钱,也买了两支铅笔以及一个记事本,歪歪扭扭的学着写字,还要跟赵冠侯学洋文。
丁剑鸣初时对于赵冠侯的故事也是很感兴趣的,但是最近,因为姜凤芝学洋文及书写的事,于赵冠侯的态度上,也有些冷淡。这种冷淡并不是太明显,如果不是赵冠侯自己就是个察言观色方面的好手,也是感觉不出来的。
当然,他不至于真的因此就和赵冠侯理论或是争执,可是基于男人是天的思路,他还是想要管住姜凤芝,让她和赵冠侯保持距离。他和姜凤芝的关系虽然没有确定,但是不出意外的话,将来也是要走到一起的。
这两人青梅竹马,彼此熟悉的很,对于这个女孩身上发生的变化,还是可以感觉的出来,这种变化,让他的感觉,很有些不放心,总觉得照这样下去,她的心思会不在自己这。
至少,一个女人认识太多字,没事再去看书,就会变的心眼活泛,不安于室。他娶老婆,是要在家收拾屋子,伺候他吃喝的,并不希望她变成那种在外面独当一面的女子。再者,她总是去听西洋故事,万一变的像那些洋鬼子女人一样,由着自己的心意去挑丈夫那还了得?
可是姜凤芝是有名的小辣椒,虽然是女儿身,却是个男人性子,对于丁剑鸣的约束很不耐烦,两人在赵家就小吵过几次,这回显然是闹的比较大。苏寒芝数落着她,让她去给丁剑鸣赔个不是,她却不耐烦的摇着头
“我才不去呢,他爱生气就生气,跟我有什么关系,才懒得理他。就算是我爹,也别想让我全听他的,何况是个师兄。别提他,提他心里烦,一会连饭都吃不下去了。姐,一会你教我认字吧,我现在也能写不少字呢。”
苏寒芝微微一笑“你找你师弟学去,我给你们去做饭,今天早晨我买了只鸡回来,一会就给它炖上。”
辛各庄那件事顺利解决,新娘子顺利的过了门,也压下了街巷间的非议。于了事的层面看,就要算最大的成功。赵冠侯虽然没去喝喜酒,但是那对新人上了门磕头道谢,还送了两包点心来,表示了心意。
与赵冠侯想的一样,事情一结束,马大鼻子的尾款付的就有点不痛快,但是苏瞎子突然富裕起来,苏寒芝的手里,也就宽松了许多。她虽然善于持家,但是在赵冠侯身上,也极舍得花钱,为了给他补身体,荤腥就一直没有断过。
这片贫民区里,就算一个月能吃上一顿白面,就已经得算是好日子。现在赵家天天不是炖肉就炖鸡,只要一做饭,一条胡同的人都闻着香味吃自己手里的窝头。
姜凤芝举着本子坐过去,也和赵冠侯不见外“师弟,你教教我写字吧。你上次教我那一百个字,我现在能记住三十一个,能写十九个,怎么样,够聪明的吧?那个剩下的,你还得再教我。不过你放心,我也不白跟你学,这个稿子,我明天就给你送到卡佩租界那边的报馆去,等着他们给咱寄番佛。”
苏寒芝一边忙和着弄吃的,一边笑道:“你别听他胡扯,这东西是写着玩的,就是卖给说书的先生,人家也未必肯要。还拿到卡佩的报馆去,简直就是自己找难看,到时候人家奚落你几句,你可要好好听着,不许和人家打架。”
姜凤芝理了理自己头上包的绢帕“我信的着冠侯师弟,姐,你是没看见。那天在状元楼,冠侯师弟谈笑自如,把那帮菜农收拾的服服帖贴。那个模样就像是戏台上的大都督周公谨,这样的人,怎么会胡说呢?再说这故事我也听了,确实好听啊,何况你这还写了一份洋文,说不定报馆的人一看,还把你招去做翻译呢。那个公理报是卡佩租界的报纸,听说连泰西人都看,说不定这个东西一发啊,姐姐就成名了。到时候连泰西人都知道你的名字,还要来小鞋坊看你呢。”
“这洋文和故事,都是冠侯写的,要是写,也是用他的名字才对,可是他非要让我来,还给我起个什么九河侠隐的绰号。这个绰号要是给姜大伯还合适,要是让人知道是我这么个大姑娘,不也羞死个人了。他啊,就是成心拿我开心呢,你别给他送,不丢这人。”
他年纪虽然大,身体却是很好,下楼实际是没什么问题的。这时站在中间的楼梯上,用拐杖戳了戳楼板。
“津门这地方是宝地,能养人,可是也有一个顶坏的毛病,太好面子。大家活着,仿佛都是为了面子活,谁要是丢了脸,就仿佛比丢了命还重要。可是爹看来,这天下最要紧的,就是自己的命,要是连命都没了,留着虚名又有什么用?那些关公调,是糊弄下面那些小喽罗的,做掌柜的自己心里得有个数。想当初林大人在广州禁烟,老百姓都觉得是好事,给自己涨了脸了,可结果呢?阿尔比昂人的战船一来,什么面子都没了。做人要务实一点,别学那些讲面子的毛病,只要对咱有好处的事,就去做,对咱们有用的人,就去交,别考虑那些虚名。”
李秀山恭敬地问道:“爹,您都听见了?”
“是啊,都听见了。这个小子心眼挺活啊,没跟你通气,就敢借你的名字吓人,有点道行。如果他只是有把子硬骨头,我也懒得理他。津门这地方什么都缺,就是不缺不怕死的。哪年抢码头,油锅里都得炸死几个不要命的,没必要记。可是既有胆略,又有谋略的,我们就不能等闲视之。这样的人,能交一个是一个,能不得罪,千万别得罪。你有什么想法,瞒不了爹,可是爹要说一句,要成大事者,切不可因小失大。”
李秀山尴尬的一笑,搀着老父亲继续下楼,边走边道:“爹,您说的儿子记下了,那按您的意思是?”
“派点人,扫听着他干什么,真要是有什么动静,咱心里也得有数,知道该怎么招待。你现在是军官了,街面上的事,爹能替你办的,就替你办了。真到需要你出面的时候,你也要想好该如何与他相处,这个事本来就是你有错在先,若是真结了大仇,就更糊涂。这点小过失,好在不难弥补,两下也没有死仇。只要能给他帮点忙,化敌为友的事,在津门也不算少见。跟这样的人交朋友,有好处。再说曹帮带你不管怎么看不上,他也是你的上司,该给的面子,一定要给。谁也不知道哪片云彩有雨,多个朋友多条路,多个冤家多道墙。人生在世,多给自己留几条路,总是没错的。”
赵冠侯并不清楚,自己随意玩的小把戏,已经引起了李荣庆的关注,于他看来,辛各庄这种事,于上一世他的人生经历中,实在算不得什么,根本就没什么可在意的。
可是其他人,显然并不这么看,第二天刚一放亮,锅伙里就有人举着早点过来,连带着伺候他的事,锅伙里也都抽好了签,不再需要跤场那边来人。
飞刀李四是个才具平庸之人,锅伙里的军师刘雄,也并没有多少才干。这两人手段不行,小鞋坊这些年处境尴尬,李四的账目还不怎么清楚,锅伙已经有维持不下去的危险。
像是赵冠侯这种有谋略,有手段又有骨头的年轻人,于这帮混混看来,就是锅伙的希望。现在站笼里把不少大混混都站死了,津门正好处于一个群龙无首的阶段,若是有这么个人出来带着自己干,说不定小鞋坊就能横扫津门江湖,从此成为这片风水宝地最大的势力。
有几个胆大的人,已经在试探着赵冠侯的态度,只要他有这个想法,就又人想要炸伙。武力逼着李四与刘雄交帐,趁早换了主人。
赵冠侯却没有这种心思,他前世里,和许多大的帮派头目有过接触,也见过一些地下帝国的威风。对比起那些可以与所在国家正规力量叫板的团体,这个小小的锅伙,是养不住他这条大龙的。只要他想要,这个团体的首脑,随时可以拿过来,根本就用不着拿刀动枪的搞成大新闻。
比起这些江湖上的小事,他现在真正的大事,是培养改造苏寒芝。他立志要把这个温柔善良的小家碧玉,打造成一个优秀的新时代女性,所用的方法,则是这个时代一个常见的金手指:写小说。
第二十章 侠盗罗平
本来写小说算是他为自己考虑的一个赚钱金手指,可是思忖再三之下,他却还是放弃了用小说赚钱的想法。究其原因,总结起来还是两个字:身份。
如果自己想要赚到钱,肯定是要写出一定名气,到了那个时候,自己想要隐身幕后就不可能。等转到台前时,自己的混混身份,必然会成为一大障碍。没人会相信,一个混迹于市井,以卖弄武力,吃打讹要为生的混混,有能力写出这么多小说来,到时候恐怕又会惹出无数的麻烦。
再者,他也不是非要写小说不可,虽然在这个时代发大财并不容易,但是以他的能力,要想过上一份衣食无忧的生活还是不难的,这个靠写作赚钱并且出名的机会,他还是想留给苏寒芝。
最近苏瞎子的行为越发反常,经常三天两头不回家,后来听说是在三等小班里包了一个纪女,整天就住在那里。偶尔回家来看看,也会给苏寒芝留下一两左右的碎银子作为零花,北大关那边,却也不见他出摊算命。
往日里他从没有过这么宽余的时候,见到苏寒芝只是要钱,绝不会给钱,更别说一两银子这种巨款,肯定是要拿去孝敬给烟馆,几时会拿给闺女。
有人问起来,他只说自己交上了好运,与人合伙做生意即将发大财,再不做这江湖营生。至于是和什么人合伙,做什么生意,即使是苏寒芝也问不出来。如果不是知道他确实是个瞎子,而且素来胆小怕事,苏寒芝都要怀疑自己的父亲是不是学了那传说中的梁山好汉。
对于这些反常举动,赵冠侯很是有些不安,只是手里掌握的情报太少,推敲不出真正的原因。所能做的,就只有加强自身力量,让苏寒芝快速成长起来,有了属于自己的基础,惟有如此,才有可能决定自己的命运。
随着他的“惩罚”越来越频繁,苏寒芝的进步也异常明显,她心灵手巧,对于语言方面也有着过人的天赋。现在已经能用鹅毛笔,在记事本上写出较为工整的文字。
赵冠侯斜着身子,看着她在那里低头书写,阳光落在她白皙的颈上,泛起洁白反光,只觉得这是上天给自己最好的礼物。他在对待女人的问题上,比起过去的赵冠侯不能同日而语,也毫不介意施用手段,如果不是身体原因,他甚至不介意把苏寒芝直接吃下去,免得再生其他变数。
苏寒芝初时对他的亲昵也是用力反抗的,但人的接受底线,总是在逐渐变化。既考虑到可能有个不要脸的洋婆子存在,她就只好任他胡闹一下。再后来,这个底线一退再退,就被占去无数手口便宜,只是死守住自己最后的防线而已。
无意中,苏寒芝抬起头来,却正对上赵冠侯那热情的目光,想起方才他的手在自己身上作怪时的情景,心内一阵乱跳“别胡闹了,时候不早了,一会凤芝他们该来了,让他们看见不像话。”
“我知道。但是我这不是胡闹,而是很正经的亲热,咱们是要做夫妻的,做夫妻不能亲热,又叫个什么夫妻了?姐,等我的腿好了,就跟师父提亲,他要是不乐意啊,我们就来个先斩后奏……”
苏寒芝在他身上轻轻打了一记“谁和你先斩后奏,那不要脸的事,我可干不出来。成亲就得名媒正娶,随便就……那样了,跟那些不正经的男女,不就一样了?你放心吧,只要你能正经做事,有个好前途,我爹也不会反对咱的事的。我岁数也不小了,不嫁人,还能当一辈子老姑娘?总归是你的,跑不掉。”
她袒露了心扉之后,害羞的低下头去,将写好的东西放到赵冠侯手里“你看看,这样写成不成?”
赵冠侯只看了两页,姜凤芝就风风火火的跑进来,天气炎热,她跑了一头大汗,高耸的胸脯在剧烈的起伏着。进屋里先是抄起茶壶灌了几口水,接着就劈手去夺那个本子
“我看看,给我看看。侠盗罗平……这个故事写完了吧?昨天看的时候就没写完,弄的我一宿觉都没睡好。”
苏寒芝笑着向后张望“丁师兄呢?他没来?”
“别理他,又犯什么驴病了,今天一上午就在那犯牛脾气,跟我又吵了一架,就仿佛我怕他似的。别说没成亲,就算成亲了,他也别想管着我。姑奶奶,可不受人这个气。”
姜凤芝气呼呼的说着,找了把椅子坐下,开始翻看起记事本上的故事。她原本不认识什么字,还是这段时间跟着赵冠侯学认字,倒是认识了一些,遇到不认识的,就去问苏寒芝或是赵冠侯,算是个囫囵吞枣。她自己甚至攒了一些钱,也买了两支铅笔以及一个记事本,歪歪扭扭的学着写字,还要跟赵冠侯学洋文。
丁剑鸣初时对于赵冠侯的故事也是很感兴趣的,但是最近,因为姜凤芝学洋文及书写的事,于赵冠侯的态度上,也有些冷淡。这种冷淡并不是太明显,如果不是赵冠侯自己就是个察言观色方面的好手,也是感觉不出来的。
当然,他不至于真的因此就和赵冠侯理论或是争执,可是基于男人是天的思路,他还是想要管住姜凤芝,让她和赵冠侯保持距离。他和姜凤芝的关系虽然没有确定,但是不出意外的话,将来也是要走到一起的。
这两人青梅竹马,彼此熟悉的很,对于这个女孩身上发生的变化,还是可以感觉的出来,这种变化,让他的感觉,很有些不放心,总觉得照这样下去,她的心思会不在自己这。
至少,一个女人认识太多字,没事再去看书,就会变的心眼活泛,不安于室。他娶老婆,是要在家收拾屋子,伺候他吃喝的,并不希望她变成那种在外面独当一面的女子。再者,她总是去听西洋故事,万一变的像那些洋鬼子女人一样,由着自己的心意去挑丈夫那还了得?
可是姜凤芝是有名的小辣椒,虽然是女儿身,却是个男人性子,对于丁剑鸣的约束很不耐烦,两人在赵家就小吵过几次,这回显然是闹的比较大。苏寒芝数落着她,让她去给丁剑鸣赔个不是,她却不耐烦的摇着头
“我才不去呢,他爱生气就生气,跟我有什么关系,才懒得理他。就算是我爹,也别想让我全听他的,何况是个师兄。别提他,提他心里烦,一会连饭都吃不下去了。姐,一会你教我认字吧,我现在也能写不少字呢。”
苏寒芝微微一笑“你找你师弟学去,我给你们去做饭,今天早晨我买了只鸡回来,一会就给它炖上。”
辛各庄那件事顺利解决,新娘子顺利的过了门,也压下了街巷间的非议。于了事的层面看,就要算最大的成功。赵冠侯虽然没去喝喜酒,但是那对新人上了门磕头道谢,还送了两包点心来,表示了心意。
与赵冠侯想的一样,事情一结束,马大鼻子的尾款付的就有点不痛快,但是苏瞎子突然富裕起来,苏寒芝的手里,也就宽松了许多。她虽然善于持家,但是在赵冠侯身上,也极舍得花钱,为了给他补身体,荤腥就一直没有断过。
这片贫民区里,就算一个月能吃上一顿白面,就已经得算是好日子。现在赵家天天不是炖肉就炖鸡,只要一做饭,一条胡同的人都闻着香味吃自己手里的窝头。
姜凤芝举着本子坐过去,也和赵冠侯不见外“师弟,你教教我写字吧。你上次教我那一百个字,我现在能记住三十一个,能写十九个,怎么样,够聪明的吧?那个剩下的,你还得再教我。不过你放心,我也不白跟你学,这个稿子,我明天就给你送到卡佩租界那边的报馆去,等着他们给咱寄番佛。”
苏寒芝一边忙和着弄吃的,一边笑道:“你别听他胡扯,这东西是写着玩的,就是卖给说书的先生,人家也未必肯要。还拿到卡佩的报馆去,简直就是自己找难看,到时候人家奚落你几句,你可要好好听着,不许和人家打架。”
姜凤芝理了理自己头上包的绢帕“我信的着冠侯师弟,姐,你是没看见。那天在状元楼,冠侯师弟谈笑自如,把那帮菜农收拾的服服帖贴。那个模样就像是戏台上的大都督周公谨,这样的人,怎么会胡说呢?再说这故事我也听了,确实好听啊,何况你这还写了一份洋文,说不定报馆的人一看,还把你招去做翻译呢。那个公理报是卡佩租界的报纸,听说连泰西人都看,说不定这个东西一发啊,姐姐就成名了。到时候连泰西人都知道你的名字,还要来小鞋坊看你呢。”
“这洋文和故事,都是冠侯写的,要是写,也是用他的名字才对,可是他非要让我来,还给我起个什么九河侠隐的绰号。这个绰号要是给姜大伯还合适,要是让人知道是我这么个大姑娘,不也羞死个人了。他啊,就是成心拿我开心呢,你别给他送,不丢这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