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对一般人,他可以拿出一笔钱来算做慰问,可是与赵冠侯交谈后,他又觉得眼前人是个奇才,不可以江湖草莽对待,拿出钱来,是对这个豪杰的污辱,未免不够朋友,一时反倒是觉得有些不知该如何自处。

    赵冠侯反过来倒是安慰起孟思远“孟先生,您就不用这么客气了,您是做大事的人,想要实业兴国,机器救国,这都是好事。我不过是个混饭吃的锅伙头,干我们这行的,十个有八个是残废,就是早晚的事。我这手指头掉的,也没什么大不了,不用往心里去。我今天来,是想请您见一个人,新建陆军哨官李秀山。他是我的朋友,听闻孟先生的遭遇,深表同情,愿意尽力帮您。我想,有他帮忙,夺回您的传家之宝就更有把握一些。只是不知道孟东家是什么想法,今天又有没有时间?”

    “有,当然有时间。地方由赵壮士来选,派人通知我一声就好,孟某定然准时参加。”孟思远将赵冠侯一直送到大门处,又命下人取了个包袱过来“我一个关外的朋友,送来几根野山参,这两棵参就算是孟某的一点心意,给壮士补一补身体。”

    赵冠侯也不推辞,坐了洋车,直奔水梯子李家,至于这两根人参,他也想好了下处,回头送给苏瞎子,算是自己娶寒芝姐,给老丈人的孝敬。

    李秀山在军营告了假,一直待在家里,见了赵冠侯之后十分亲热,拉着他去拜见自己的父亲李荣庆。与孟家不同,李家虽然也是大户,但是始终保留着江湖习气,家里的下人也显的野性剽悍,总有些身带刺青,面目凶恶之人,在前院走来走去。

    李荣庆为人豪爽,见了赵冠侯,就连称赞着他是少年英雄,未来前途不可限量,乃至于日爹骂娘的,骂起了庞家的八辈祖宗。

    “我在津门混了一辈子,还没见过这么霸道的主,九河下梢这地方,是讲规矩的。出来混事,不能乱了江湖规矩,黑了人家的当物,转过脸来不认账,津门娃娃的脸,都让他给丢光了。李某不能坐视不管,水梯子的人马,我都给你准备好了,什么时候说声打,咱们立刻带上人,跟他庞家见个高下。他庞金标别看在高丽杀过东洋人,我李某眼里,还没他这号人物,就算他那当老公的叔叔来了,我也不在乎。”

    李秀山在父亲面前,表现的很像一个乖巧懂事的孩子,并没有多少话,这时也只是劝着父亲“年纪大了,气大伤身,您老还是稳重为上。外面的事,自有儿子去办,保证不会让咱自己的兄弟丢了人。冠侯,你今后可一定要多来,否则我爹生气,备不住叫上车,就到小鞋坊去骂人了。”

    孟家送的礼物是人参,而李家送的见面礼,则带有着自己的特色:四两印度大土。

    “听说苏瞎子好抽这个。我是军人,不吃烟,家父倒是也有这口嗜好,加上家里做这生意,所以大土这东西,你别跟我客气。我估摸着,苏瞎子抽上这公班土,比跟他亲爹重逢都高兴。晚上的饭局,你是主角,我只是摇旗呐喊,不会抢了你的风头。”

    赵冠侯心中有数,不管李秀山怎么说,今晚上的饭局,他肯定是要想办法出风头,和孟思远拉上关系。可是这也不能算过错,毕竟现在李秀山手头人多枪多,光是水梯子李家,就能动员起好几百混混来,自己只能联结他,却是不好得罪。

    等洋车到了胡同外面,却见胡同里一片狼籍,苏家门口,有一些被撕碎的彩绸,还有踩烂的纱灯,仿佛是刚经历过一场风暴。等回到自己的家里,姜凤芝揽着苏寒芝的肩膀劝着什么,苏寒芝则大哭不止。孙美瑶则靠在山墙上冷眼旁观,一语不发。

    一问之下才知,就在他出去后不久,庞金标那边派了人过来,正式来下聘礼。按说娶个小妾,是没那么多说道的,到婚礼当天,派顶轿子过来接人就好。可是庞金标似乎对这个新人挺在意,竟是按着娶媳妇的规矩来的。

    侯兴带着锅伙的人,正好在外面闲逛,当下发一声喊,就与庞金标的人打起来。锅伙人多,庞家的人并没防备到打架,吃了大亏,被打的逃了回去,连带带来的绸子都被撕碎了。可是这么一闹,苏寒芝大觉脸上无光,在胡同里都抬不起头来,那些邻居妇人,也在背后说了不少难听的闲话,让她无地自容,窝在赵冠侯这痛哭起来。

    苏瞎子那里倒是无所谓的态度,尤其听说有四两公班土,就更是眉开眼笑“这土是好东西,我得拿到烟馆里,让含烟替我点上泡。她点的泡,最是地道。”

    赵冠侯冷哼一声“庞金标倒是挺急的,这边的事刚有个眉目,他那边就想要讨老婆了?我在这等着他,看看他,能有多大本事,在我眼前把人娶走。”

    他边说边取出了那支燧发手枪,将弹药和通条放在面前,仔细的检查起枪的情形。姜凤芝本来在安慰着苏寒芝,可这时见他整顿枪械的样子,觉得日光照射下,这个师弟的身影,变得渐渐高大起来,让她有些恍惚,竟舍不得错开眼睛。

    第四十四章 昔日里有个三大贤(上)

    庞宅之内,庞金标在房间里来回踱着步,如同一头笼中猛狮,虽然不曾以爪牙伤人,但是气势依旧让人望而生畏。

    他四十出头的年纪,生的高大魁梧,标准的武夫身材。相貌极是威猛,称的起仪表堂堂,在脸上,有两道明显的伤疤,显的格外狰狞。

    这两道疤,乃是他在高丽,亲与东洋人白兵相击时留下的痕迹,也是他极为光彩的经历。当日高丽大战,金军水陆两师皆北,十数万大军一溃千里,几不成军。庞金标所部却保存了相对完整的建制,且主动为全军断后,初战摩天岭,次战大平山,顶着弹雨,驰驱于冰雪间,督队力战。坐马中炮毙,重新易骑,继续督战。

    在战斗中被围垓心,带领部下主动向扶桑军发起白兵冲锋,闯出重围后,因见友军尚在围内,转身复杀入扶桑军阵,冲开一路,护之而出,本部百人两次冲杀,仅剩二十余人,扶桑军战场遗尸亦过百数,堪称金兵在高丽打的难得的一场有骨气的硬仗。庞金标军功至伟,自己则是被亲随从死人堆里背出来,才侥幸拣了性命。

    当时他身上中了好几处刀伤,伤势异常严重,昏迷之中,只依稀觉得眼前有一白衣仙子绕着他飞来飞去,将那如同妖魔一般的扶桑兵尽数驱散,保住他的性命。到他做了管带,带队巡逻时,却在北大关那里,见到了那位仙子的化身。

    惊鸿一瞥之间,苏寒芝虽然一身荆钗布裙,却难掩其颜色。庞金标是见多了女人的,本人也并非酒色之徒,一般的美人,对他也没有太大吸引力。

    可是这女人的模样气质,像极了他梦中的仙女,他当即就发誓,不管这个女人是否有了男人,自己都要娶她。这是自己梦里的贵人,只要娶了她,自己就能飞黄腾达,官运亨通。

    以庞金标的势力,想要打听一个女人,也不是什么难事,很快就知道,她就是苏瞎子的姑娘,还没许人家。虽然他还有个正室,但是看她的身体,也熬不了多久。按庞金标的想法,先按着娶妻的规矩,把她做妾纳过来,等到妻子一死,就可以把人扶正。两下年龄差距是大了点,可是自己是朝廷命官,娶她个寒门之女,实际还是自己吃亏的。

    从聘礼到规格,他都给足了面子,从没想过仗势欺人,也不认为对方有什么立场拒绝,这应该是一件皆大欢喜的大好事。但是事情的发展,却超出他的意料,一伙混混居然敢不买他的面子,连上门下聘礼的人都被打伤了,这就是拿庞家不当做一回事。

    他大儿子庞玉堂因为元丰当被人用半根指头讹去一百大洋的事正在心烦,这时听了小鞋坊的地名,就一下子跳起来“爹,讹咱们元丰的,就是小鞋坊的混混。那帮人是有心和咱们作对,儿子这就叫上人,灭了他们小鞋坊。”

    “别胡闹!”庞金标厉声制止“小鞋坊这帮人,八成是九记孟家请出来的。他们两下里有来往,当初小鞋坊锅伙的寨主是飞刀李四,那个人没什么胆子,我也就没把他们放在心里。现在换的寨主,却是个敢玩命不怕死的,岁数又年轻。这样的人,正是为了成名,什么事都敢干的时候,他是有心和咱们庞家斗一斗了。”

    黑掉那枚五窍珠,是庞玉堂的主意,但是庞金标却也是点头同意的。那枚宝珠是有大用项的,准备等到老太后寿辰时,当寿礼送上去,若是能让太后高兴,自己的前程就有了希望。

    孟家吃了这种亏,肯定不会这么算了,是以这段时间,庞金标并没有闲着,而是上下奔走,找了自己的关系,也做了准备工作,不管孟家是打官司还是动武,他都有把握应对。他也没想过赶尽杀绝,只是现在还不是低头的时候,总得要先把孟家的气焰打下去,再找个机会和他们谈一次,交出一些好处,两下把事情解决才好。

    赵冠侯这混混手段,算是伤了他的面子,但是不伤根本,还不到让他阵脚大乱的地步。现在对他来说,还是苏寒芝的婚事,更让他觉得有点难以忍受。

    “这帮混混敢这么干,肯定是有防备,你现在带人去,不一定能拣到便宜。我让你没事的时候多读点兵书,你肯定是没听话,如果看过兵书就知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现在咱们要做的,是看明白他要干什么,又有什么靠山,什么布置,然后……就可以把他连根拔起!”

    庞金标的手做了个用力下挥的动作“小打小闹的,那是街面混混的格局,打个腿断胳膊折,也没什么意思。要不就不做,要做,就要一下把他弄死。我已经派人去打探消息了,等把他们的虚实摸清楚,就能把他彻底解决。你去一趟津门县,跟那边疏通一下,等把人送过去的时候,让他们下死手。多送点钱,现在袁慰亭治津门混混,把这种人治死,他也不会说什么。”

    “爹,您放心吧,孩儿心里有数,这种事我办的多了,保证没差。”庞玉堂很有些得意,他嬉皮笑脸的凑上一步“爹,我那二娘的事您是怎么想的?她这可是丢您的脸,连带咱庞家的脸都丢了。要依儿子的看法,她不要脸,咱也就不给她脸,现在带人把她抬回家里,往床上这么一丢,就什么都齐了。将来访到她那个相好,大卸八块……”

    话音未落,庞金标猛的挥起了手,一记响亮的耳光落在儿子脸上,将庞玉堂打的退后数步,嘴角淌血。庞金标如同一头怒狮般瞪着自己的儿子“你给我记住了,对你二娘客气点!等你娘死了,她就是你娘。你在外面怎么惹祸,爹给你兜着,你要是敢对你二娘不恭敬,爹就饶不了你!她是神仙你懂么?是神仙!……”

    他想起下聘礼的人被人打的这么惨,略一犹豫,又吩咐着庞玉堂“你先别去衙门了,那边让管家去,你带几个人,去查查苏瞎子在哪,把他的行踪掌握好。她爹只要能掌握在咱们手里,还怕她能飞到哪去?”

    庞玉堂挨了一记耳光,颇有些胆怯的看着父亲,试探问道:“爹……您不是说,那是神仙么?咱……还能算计神仙?”

    “废话!你二娘是神仙,她爹又不是神仙,北大关摆摊算命的骗子,我恭敬他干什么。你先被动他,一起等我命令行事!”

    将庞玉堂打发出去,庞金标的心里,升起一股难言的不安。这个仙女,自己是志在必得的,可是突然出现的这个赵冠侯,难道真和她有什么私情?如果真是如此,他可以原谅苏寒芝,谁让她是神仙转世呢,但是绝不会饶恕赵冠侯。

    自己在高丽,杀东洋人都不眨眼,杀一个混混,也没什么大不了。他抽出腰间的佩刀,用擦刀布在刀身上反复擦拭,望着雪亮的刀锋,他已经想象出,这刀砍在那名混混的身上,所发出的那如同天籁般的声音。

    赵冠侯并不清楚,庞金标已经对他动了杀心,在他看来,这次自己可以搞到一大笔钱,就足以解决苏寒芝的婚事。如果再不成,那就借水梯子李家的势力,和他周旋一番,也未必就斗不赢。

    他选的地方,是津门以做鲁菜闻名的登瀛楼,孟家起自山东,在这里吃鲁菜,也有一番别样的乡情在里面。李秀山等到了地方,却发现除了三人以外,赵冠侯又请来了一位陪客。这人面向憨厚,人也没什么架子,见他来,就忙站起来打招呼

    “李老弟,你也来了,我正好在城里办公,被冠侯请过来,实在是腾不出工夫,要不然,我就先到你家,找你一起来了。快坐快坐,你这次能击毙孙美瑶,可是在大人面前立了功的,回去之后论功行赏,用不了多久,老哥就要让位了。”

    曹仲昆!

    李秀山此时,一点也不想见到这张憨厚的脸,虽然在军营里,自己不论是位置还是实权,都在这个挂名帮带之上。可是论品级,他依旧是压着自己。对于孟思远这个不了解新军内情的人而言,有曹仲昆在,对自己的关注必然会受到影响,随即他也明白过来,这个人,就是赵冠侯找来制约自己的。

    李秀山最大的王牌,并非是水梯子李家那些混混打手,而是新军里的影响。孟思远是商人,以后要想长期经营下去,不受干扰,找一个有力的靠山是必然之举,李秀山的新军,显然足够可靠。

    如果只有他和赵冠侯两人陪客,他有充足的把握,让孟思远把注意力集中在自己身上,虽然赵冠侯帮了孟思远的忙,为此还断了半根手指,可是最后落到最大实惠的人,还是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