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大汉围住一个小瘦子,小瘦子还穿着官府衙役的服饰,虽然有些奇怪,行人却并没发现不妥,没看人家小瘦子自己都没开口求救吗?
于是,傅大春就这么顺顺利利的被人劫走,顺利的几乎让人以为在做梦。
与此同时,项央从一个酒馆吃完丰盛的午餐,摸着滚圆的肚子心满意足的回到衙门后院,就要开始日常的练功,一个捕快就拿着一封书信走进后院,递给项央,说是有个小孩子送来的。
项央向那个捕快道了声谢,接过信封,本想拆开,却想到一些电视剧中下毒的桥段,犹豫一番。
他可从来不认识什么小孩子,更没有什么亲戚朋友需要给他写信的,这信里面不会有什么猫腻吧,比如刚一打开,就喷出什么毒粉之类的?
想得多,项央挠了挠头,更加犹豫,不过很快想到方法。
拔出雁翎刀,将信封平放在刀身上,离自己足有三尺多远,然后手腕一抖,将信封荡起,抛到空中,等下落后,以一个极为精准的角度切在信封的顶口处。
就想庖丁解牛一样,刀尖划过信封,便分割成两段,内中的信件却完好无损,在空中飘飘荡荡的下落,然后就落到项央的手上。
这一手光有力道没有巧劲是万万做不到的,也表现出如今项央的刀法的确不俗。
没毒,没有暗算,这让项央有些窘迫,还好没人看见,不然自己这副蠢样被别人看见了,怕不是得笑掉大牙。
不过等摊开信件,扫视过后,项央的脸色突兀变化,由原本的单纯无害,变成阴沉的吓人,一双丹凤眼更是眯成一道狭缝,有寒光从中透出。
“要想救傅大春,立马一人到城西废刀场,若是多带一个人,立马撕票。”
很简单的几句话,却表明傅大春已经被人绑走,如果这不是恶作剧,那么绑人的匪徒为什么不向傅大春的家人索要赎金,反而通知自己一人前往呢?
唯一的解释,那帮人的目的不是为了赎金,而是为了自己,想要用傅大春来胁迫自己做某些事,或者想要对付自己。
项央遍数自己最近做过的事,发现没有和人结怨,唯一可能对他心怀怨恨的,就是被自己一掌打成重伤的雄二。
而巨熊帮的势力在安远县城的确不小,要人有人,要钱有钱,想要无声无息的绑走一个不会武功的少年,的确很容易。
“巨熊帮?先等等看,若是到了未时大春还没回县衙,就一定出事了。”
项央缓缓将雁翎刀归鞘,心内并无多少担忧或者焦虑,显示出极为强大的心理素质,脸色也平静许多,看不出情绪到底如何。
持刀坐在小院中央的石凳上,此时正值七月末,太阳很毒,天气闷热,项央却丝毫汗水都没有,全真内力在体内流淌,仿若溪水,驱除所有的燥热。
过了大约半个时辰的时间,项央起身到县衙前面的正堂寻找傅大春,结果一无所获,确认了傅大春的确不在县衙,而且很有可能被人绑走。
“看来要走一趟了。”
项央将信件收好,和王英打了个招呼便离门而去,直奔城西的废刀厂。
第七十二章 刀厂中
城西的废刀厂原本是属于安远县县衙的产业,每年大约出产上千柄武器,包括刀枪剑戟,斧钺钩叉之类的,既能装备自身,又能赚取钱财充盈府库。
不过武器的销路一般也只是江湖中人和府兵,当饱和之后,刀厂就连年亏损,不得已,县衙只能放弃,将它低价卖出。
项央手持雁翎刀,朝着废刀厂走去,心里思考待会儿到了那里究竟要怎么做。
在他穿越来此后,傅大春算是他唯一的朋友,两人的感情也很深。
他为了自己的事情,数次让傅大春打探消息,包括巨熊帮的,钱孚的,傅大春都没推辞,帮了他不少,这就是兄弟。
现在兄弟有难,需要用到他了,项央肯定不会坐视不管,所以才会急匆匆的赶往刀厂,至少也要保证现在的傅大春是安全的。
但同时,项央又是一个自私的人,这种自私是人性都有的,而他项央无限放大的一种性格,很不讨喜,甚至让人厌恶,却很真实。
项央很明确自己接下来要做的,尽可能的救出傅大春,却绝不会将自己置于险地,这是他自己内心的一个衡量标准。
而且项央现在有这个自信,安远只是小县城,一掌被他秒杀的雄二都是强者,他不认为有人能威胁到他的安全。
城西,一间占地约两亩的土地上,稀稀疏疏的立着四五间不相邻的屋子,红瓦有不少碎裂,墙壁黑一片,白一片,显得很是破败,这些原本都是刀长的工坊。
在外面,一个接一个的巨熊帮帮众,手持武器立在外面警戒,当项央出现在帮众的视线中时,一个看起来最为高大强壮的汉子冷着脸,将项央引入一间空旷带有霉味的房屋。
项央一进门,就细细的打量了眼里面的环境,这是观察地利,虽然他不认为自己会有危险,但有备无患,一旦要跑,也要找一个最容易逃跑的路线。
这是一个大约百米大小的屋子,空气中有一种发霉的味道,湿气很大,水泥地上坑坑洼洼的有不少痕迹,想来以前的打造器具都立在上面。
项央是从房屋正北门进来的,除了北门,在西侧也有一扇门,四周则有好几扇木头都被虫蚁啃噬干净的窗户,以他的神行百变,很容易翻过窗户外逃。
除了环境,房屋中还有十几个巨熊帮的帮众围在三人身后,傅大春则被绳子绑住,温顺的跪在三个人的面前。
当中的大汉身高体阔,满面凶煞,穿着一身褐色的锦缎衣服,乃是巨熊帮的帮主雄大。
雄大左侧,吴先生佝偻着腰身,捏着山羊胡子,一脸奸笑的看着直愣愣走进来的项央,冲着身边的雄大点了点头。
在雄大右侧,则是一个身穿紫衣,腰悬长剑的青年,长发披散,露出一双星眸,身高虽略逊色雄大,也是个英武的男子。
而当项央进入房屋后,身后的正北门突然被一群手持刀剑的巨熊帮帮众给围住,当真是前有狼,后有虎,成了瓮中之鳖。
纵然如此,项央也是面不改色,这些只不过是土崩瓦狗,随手可灭的渣渣,唯一让他忌惮的,只有那个腰悬长剑的紫衣青年,给他的感觉,比钱孚还要强大的多。
“巨熊帮的雄大雄帮主?今天你抓了我兄弟,就是想引我来这里,现在我来了,你打算怎么处理他?”
项央无视了身后不停移动,拿着刀剑朝自己摆oss的帮众,向前方走了几步,和雄大正面相对,开口说道,声音平和,听不出任何的畏惧与担忧。
雄大见状,眼前一亮,微微点头,即便是敌人,即便对项央很是不满,但却不得不赞一声,真是英雄出少年。
清俊的相貌,英挺的气质,还有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的气度,真真让他生出一种“使人有子如孙郎,死复何恨!”的感慨。
项大牛一个粗鄙的汉子,怎么能生出这样的儿子?真叫人羡慕。
于是,傅大春就这么顺顺利利的被人劫走,顺利的几乎让人以为在做梦。
与此同时,项央从一个酒馆吃完丰盛的午餐,摸着滚圆的肚子心满意足的回到衙门后院,就要开始日常的练功,一个捕快就拿着一封书信走进后院,递给项央,说是有个小孩子送来的。
项央向那个捕快道了声谢,接过信封,本想拆开,却想到一些电视剧中下毒的桥段,犹豫一番。
他可从来不认识什么小孩子,更没有什么亲戚朋友需要给他写信的,这信里面不会有什么猫腻吧,比如刚一打开,就喷出什么毒粉之类的?
想得多,项央挠了挠头,更加犹豫,不过很快想到方法。
拔出雁翎刀,将信封平放在刀身上,离自己足有三尺多远,然后手腕一抖,将信封荡起,抛到空中,等下落后,以一个极为精准的角度切在信封的顶口处。
就想庖丁解牛一样,刀尖划过信封,便分割成两段,内中的信件却完好无损,在空中飘飘荡荡的下落,然后就落到项央的手上。
这一手光有力道没有巧劲是万万做不到的,也表现出如今项央的刀法的确不俗。
没毒,没有暗算,这让项央有些窘迫,还好没人看见,不然自己这副蠢样被别人看见了,怕不是得笑掉大牙。
不过等摊开信件,扫视过后,项央的脸色突兀变化,由原本的单纯无害,变成阴沉的吓人,一双丹凤眼更是眯成一道狭缝,有寒光从中透出。
“要想救傅大春,立马一人到城西废刀场,若是多带一个人,立马撕票。”
很简单的几句话,却表明傅大春已经被人绑走,如果这不是恶作剧,那么绑人的匪徒为什么不向傅大春的家人索要赎金,反而通知自己一人前往呢?
唯一的解释,那帮人的目的不是为了赎金,而是为了自己,想要用傅大春来胁迫自己做某些事,或者想要对付自己。
项央遍数自己最近做过的事,发现没有和人结怨,唯一可能对他心怀怨恨的,就是被自己一掌打成重伤的雄二。
而巨熊帮的势力在安远县城的确不小,要人有人,要钱有钱,想要无声无息的绑走一个不会武功的少年,的确很容易。
“巨熊帮?先等等看,若是到了未时大春还没回县衙,就一定出事了。”
项央缓缓将雁翎刀归鞘,心内并无多少担忧或者焦虑,显示出极为强大的心理素质,脸色也平静许多,看不出情绪到底如何。
持刀坐在小院中央的石凳上,此时正值七月末,太阳很毒,天气闷热,项央却丝毫汗水都没有,全真内力在体内流淌,仿若溪水,驱除所有的燥热。
过了大约半个时辰的时间,项央起身到县衙前面的正堂寻找傅大春,结果一无所获,确认了傅大春的确不在县衙,而且很有可能被人绑走。
“看来要走一趟了。”
项央将信件收好,和王英打了个招呼便离门而去,直奔城西的废刀厂。
第七十二章 刀厂中
城西的废刀厂原本是属于安远县县衙的产业,每年大约出产上千柄武器,包括刀枪剑戟,斧钺钩叉之类的,既能装备自身,又能赚取钱财充盈府库。
不过武器的销路一般也只是江湖中人和府兵,当饱和之后,刀厂就连年亏损,不得已,县衙只能放弃,将它低价卖出。
项央手持雁翎刀,朝着废刀厂走去,心里思考待会儿到了那里究竟要怎么做。
在他穿越来此后,傅大春算是他唯一的朋友,两人的感情也很深。
他为了自己的事情,数次让傅大春打探消息,包括巨熊帮的,钱孚的,傅大春都没推辞,帮了他不少,这就是兄弟。
现在兄弟有难,需要用到他了,项央肯定不会坐视不管,所以才会急匆匆的赶往刀厂,至少也要保证现在的傅大春是安全的。
但同时,项央又是一个自私的人,这种自私是人性都有的,而他项央无限放大的一种性格,很不讨喜,甚至让人厌恶,却很真实。
项央很明确自己接下来要做的,尽可能的救出傅大春,却绝不会将自己置于险地,这是他自己内心的一个衡量标准。
而且项央现在有这个自信,安远只是小县城,一掌被他秒杀的雄二都是强者,他不认为有人能威胁到他的安全。
城西,一间占地约两亩的土地上,稀稀疏疏的立着四五间不相邻的屋子,红瓦有不少碎裂,墙壁黑一片,白一片,显得很是破败,这些原本都是刀长的工坊。
在外面,一个接一个的巨熊帮帮众,手持武器立在外面警戒,当项央出现在帮众的视线中时,一个看起来最为高大强壮的汉子冷着脸,将项央引入一间空旷带有霉味的房屋。
项央一进门,就细细的打量了眼里面的环境,这是观察地利,虽然他不认为自己会有危险,但有备无患,一旦要跑,也要找一个最容易逃跑的路线。
这是一个大约百米大小的屋子,空气中有一种发霉的味道,湿气很大,水泥地上坑坑洼洼的有不少痕迹,想来以前的打造器具都立在上面。
项央是从房屋正北门进来的,除了北门,在西侧也有一扇门,四周则有好几扇木头都被虫蚁啃噬干净的窗户,以他的神行百变,很容易翻过窗户外逃。
除了环境,房屋中还有十几个巨熊帮的帮众围在三人身后,傅大春则被绳子绑住,温顺的跪在三个人的面前。
当中的大汉身高体阔,满面凶煞,穿着一身褐色的锦缎衣服,乃是巨熊帮的帮主雄大。
雄大左侧,吴先生佝偻着腰身,捏着山羊胡子,一脸奸笑的看着直愣愣走进来的项央,冲着身边的雄大点了点头。
在雄大右侧,则是一个身穿紫衣,腰悬长剑的青年,长发披散,露出一双星眸,身高虽略逊色雄大,也是个英武的男子。
而当项央进入房屋后,身后的正北门突然被一群手持刀剑的巨熊帮帮众给围住,当真是前有狼,后有虎,成了瓮中之鳖。
纵然如此,项央也是面不改色,这些只不过是土崩瓦狗,随手可灭的渣渣,唯一让他忌惮的,只有那个腰悬长剑的紫衣青年,给他的感觉,比钱孚还要强大的多。
“巨熊帮的雄大雄帮主?今天你抓了我兄弟,就是想引我来这里,现在我来了,你打算怎么处理他?”
项央无视了身后不停移动,拿着刀剑朝自己摆oss的帮众,向前方走了几步,和雄大正面相对,开口说道,声音平和,听不出任何的畏惧与担忧。
雄大见状,眼前一亮,微微点头,即便是敌人,即便对项央很是不满,但却不得不赞一声,真是英雄出少年。
清俊的相貌,英挺的气质,还有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的气度,真真让他生出一种“使人有子如孙郎,死复何恨!”的感慨。
项大牛一个粗鄙的汉子,怎么能生出这样的儿子?真叫人羡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