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线任务,阻止小连云寨聚合众贼,任务奖励,天幻秘境一年时间体验;

    支线任务一,击杀小连云寨寨主张广元,任务奖励,小李飞刀;

    支线任务二,击杀五名以上马贼首领,任务奖励,降龙十八掌。

    支线任务三,击杀魏野,任务奖励,七七四十九手烈风回旋刀;

    支线任务四?”

    一连串的提示让项央脸色不变,心内却是掀起一片波澜,这次任务要是全部完成,就是一次大爆。

    先说天幻秘境,这是项央头一次知道还有这么一种任务奖励,从字眼上来看,似乎是进入帮他提升功力的那种幻境空间一年时间,在此期间任何武功都可以修炼,提升,不过他也只是猜测,这个任务奖励他还是保留三分态度。

    除了这看似最为珍贵的奖励,还有几门武功,最让项央在意的当属小李飞刀。

    时至今日,项央走在博采众长的道路上,崎岖坎坷,但也一直前行,诸如一些少林绝技之类的功夫已经不能令他动容。

    但小李飞刀不同,在项央看来,这门武功不在于他的威力如何大,而是可能让他涉足神的运用与领域,这才是最重要的。

    “武功中有了神,才是真正开始修炼上层武道的起始,不然纵然真气外放,也还是在山脚打转,难以攀登更高峰。”

    项央已经有了心理准备,例不虚发的飞刀绝技到了他手中,可能不再有那种奇异的魔力,因为他不是李探花,但他会尝试真正剖析掌控这种特殊的力量。

    至于下一门降龙掌法,名声更大,号称掌法刚猛第一,真正的金系顶级神功掌法,历代使用者,萧风,洪七,郭静,都是一代大侠。

    不过名声大,不代表就更厉害,项央私以为,这门武功的上限和下限都是无限,就看使的人如何。

    上限如萧风,一套降龙掌挡者披靡,气盖千军,战神一样的人物,人与武功达到一个超凡的契合度,使出真是威力无穷,让人惊叹。

    下限,就可以看看历代丐帮帮主,除了上述三位,基本上没出什么顶尖高手就可以看出。

    而项央昨夜功力大进,重修七伤,参悟七气玄奥,觉得此门拳法练到大成也是威力滔滔,应该不次于降龙掌,相比之下,他对降龙掌的期待倒是不如小李飞刀。

    这也是项央自己按照如今的武学见识参考而来,降龙掌一个刚猛走到尽头,人环抱的大树,一掌拦腰拍断,威力强猛,的确是厉害。

    然而七伤拳拳劲多变,七层气劲之后,同样能将人环抱的大树内部纹落损坏,绿叶变黄,完全枯萎,外表也许不如降龙掌造成的声势震撼,但伤害未必逊色。

    当然,这是按照正常情况下来说,若是大成七伤遇到萧风的降龙掌,也得跪,这不是武功强,而是人强。

    最后一门七七四十九手烈风回旋刀,则是此世清江府名刀法,刀法既狂且猛,出招如风回旋,兼具快刀之能,极为厉害,万里独行的狂风刀法与之相比,远远不如。

    “不过为什么天书又要鼓捣我杀人?那些马贼倒算了,魏野现在看来也是自己人,帮我完成任务,岂能下此毒手?”

    项央无语摇头,不过他心中自有一杆秤,该杀的绝不手软,不该杀的绝不枉造杀孽,一门刀法而已,虽然厉害,但也不是不可或缺。

    鲁达看着项央应下,点点头,想了下,从自己书房一侧掏出一个折叠的小包裹。

    “这次任务凶险,而且只你一人,这人皮面具你拿上,可能对你有帮助。”

    项央闻言,倒是多了些兴趣,人皮面具?闻名已久,不曾得见,今天终于能一偿所愿。

    第二百七十七章 江湖人

    冷风如刀,通往建康的一条官道,淡如鹅绒的雪花随风飘零,染白了两侧荒野,使苍茫大地与远空一色,不分彼此。

    吱呀吱呀的车轱辘声音碾过,一个浑身穿着棉袍,手里拿着鞭子的老汉皱纹刻面,赶着满载柴火垛草的驴车缓缓前行。

    而柴火草垛堆积在一起的上面,一个青年四仰八叉,头枕双臂的躺在上面,双眼迎着降雪的惨白色天空,一动不动,似乎已经失去灵魂。

    青年五官普通,唯独肌肤细腻,身下还背着一个用布条裹住的长形武体,非刀即剑,显然是江湖中人。

    “聿聿,小哥,前面有一家酒馆,你要不要进去喝杯热酒,暖暖身子?”

    老汉拉住已经颇为疲惫的驴子,转而向着身后的青年问道,这青年很是大方,将他顺道送到建康就有一锭银子可赚,眼下见到有酒馆,热切之余开口关心道。

    “酒馆?也好,老人家有心了,多谢。”

    青年也不见如何动作,轻轻一跳,从高高的柴草垛上飞纵而下,轻盈落地,伸了伸懒腰,舒展下筋骨,一双眸子由无神渐渐变得光彩十足,凌厉骇人。

    青年随即向着老汉拱手道谢,大跨步往前方的酒馆而行,老汉笑着点头,也赶着驴车上前,准备给小黑驴喂些草料清水,休息一番。

    这人正是项央,只是此刻戴着人皮面具,面容不但如双十青年,便是相貌也是大变,英俊的脸孔变得普通,倒是让他对所谓的人皮面具暗暗称奇。

    据鲁达所言,人皮面具有两种,一种是真实的人皮制作,很是稀罕,戴在脸上难以分辨真假,还有一种叫就是他现在戴着的,用特殊材料做成的面具,虽然不如前一种,也是很难得。

    项央本来是没有必要戴上人皮面具隐藏身份的,毕竟到现在他在江湖上仍是无名之辈,谁也不认识他,只是到底是稀罕玩意,项央也是狗肚子存不住二两油,戴着臭美。

    “好用倒是好用,不过戴着的时间不能过长,不然就会紧贴肌肤,给脸上造成损伤,到底是什么做的,这么神奇?”

    项央摸了摸自己的脸,冰凉中细腻有弹性,和真皮并无不同,只是稍微硬了一些,有这材质,搞什么人皮面具,直接转行卖真人娃娃啊。

    暗自吐槽间,项央走到酒馆门口,听着里面吵嚷的声音,掀开厚厚的布帘,推开木门,一股酒气夹杂着热气涌来,倒是很暖和。

    酒馆内布置和县城的酒馆没什么不同,十几张桌子坐了五六卓,中央有一块垂钓的炭炉,热量便从此发出,上面还暖着一大坛子闻之欲醉的烧酒。

    “客官快快里面请,外面还是太冷了,不知您想点什么?小店的酱牛肉和盐焗凤爪是很有名的。”

    见到项央推门而入,一个肩膀上搭着白巾,脸上满是青春痘的年轻人佝偻着腰上前替项央拍了拍衣服上的积雪。

    “好,来上一壶烧酒,再来盘酱牛肉,对了,外面有个老汉,你帮我照料着,所需费用从我这出。”

    项央点点头,虽然是微笑,因为带着人皮面具,表情颇有些僵硬,甩出一枚银锭落到小厮手中,分量不重,但在这里的花费是绰绰有余。

    见到钱,从柜台处窜出一个香气袭人的身影,有些像是桂花的味道,淡红色的衣服显得很是风韵,头顶乌黑秀发中一根竹筷充当玉簪,是个年约三十多的妇人,不算漂亮,但很有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