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逢知已得钱谦益书信相劝,又见郑军势大,反复考虑之后回赠了一把扇子给郑成功,未拒绝,也未答应,也没有对郑军发起攻击,更没有将郑军大举云集崇明岛这一消息向江宁报告,而是采取观望的态度。
马逢知如此,钱谦益多年的心血算是没有白费。
第688章 明黎南定条约
“强盗,这完全是一帮强盗、土匪!不谈了,绝对不能再谈了,真要答应了明人的条件,咱们就是国家民族的罪人,是要被打在历史耻辱柱上永不能翻身的,是要被万千国人唾骂至死的!”
“范某虽一介儒生,可也知礼仪廉耻,明人欺我太甚,威逼要胁我竭国力讨他欢心,是可忍孰不可忍!黎大人,请回禀主公,谈判破裂,明人要求我们满足不了,请主公点齐都城优兵禁旅,请皇上颁旨,谕令天下子民,与明人拼了!”
“国破山河在!我安南大黎千万人民,便是尽数死绝了,也不能让明人欺辱得逞!”
“皇上啊,主公啊!臣无能啊,这条约真不能签啊,臣万死也不能签啊!”
“……”
南定府城,安南谈判使团驻地内,副使范永锦悲愤欲绝,在他看来,和他们谈判的这帮大明官员哪有个天朝上国大臣的气度,完全就是一群无赖和强盗的组合体。
悲愤之余,范永锦请求正使黎珠立即停止与明人谈判,使团撤回,请都城备城!
范永锦的强硬行为得到了使团大部分安南随员的支持,一致跪求黎珠速速回返。
望着跪了一地的随从和官员们,黎珠唉声叹气。他何尝要留在这里受明人的欺压,然而形势比人强。根据现在的局面来看,如果不能尽早与明军签定议和条约,对于大黎朝和郑主来说无疑都是一件不明智的事情。
相对贪婪无度的明军,高平的莫氏和南方的阮氏才是大黎朝真正的大敌。明军贪婪不假,索求无度也是真,可他们终究要的不过是钱财和粮食,而那莫家和阮家却是要大黎朝的命,要郑家的命啊!
黎珠不担心明军真的能打到升龙府去,也不担心各地起事的汉人能翻了大黎朝的天。但是这条约一日不达成,明军就一日牵制着郑军,而在明军的援应下,各地起事的汉人掐断了都城和各省联系,阻断汛道和粮道,到处袭击郑军,使得大黎朝除了都城和北方寥寥两省,处处告急。这等于掐住了升龙的脖子,令整个都城呼吸不得,也让大黎中央对地方的指挥调度失灵。
眼下高平的莫氏军队被挡在北干,南方的阮氏军队也被郑根拼命拦截在香山县一带,可明眼人都知道,南边也好,北边也好,都是在苦苦支撑,毕竟因为和明朝的战争已使大黎伤筋动骨,明军一日不退,都城的优兵禁旅就一日不敢远调,各省又都糜烂,战事久拖下去,大黎很可能就此垮台。
想到郑主接连发来的催促签约密函,黎珠苦笑一声,他知道郑主是要自己背下这个黑锅,顶下这个千古骂名。因为如果不能赶在阮氏和莫氏军队兵临升龙府前签约,那就什么都迟了。郑主真要倒了台,他如何有脸见死去的先主!
罢了,我之名声与国家相比不值一提,今日便让我黎珠做回大越军民的罪人吧!
签约,必须马上签约,明人要银子,给他们!要粮食,给他们!要人,也给他们!只要大黎不倒,只要郑主还在,这些总归还能回来!
打定主意后,黎珠再也不与范永锦解释什么,以总统大臣的名义下令立即重启与明军的谈判。
在黎珠的强压下,升龙的郑主又不置一词,范永锦与一些主战的官员只好无奈的服从。
明黎谈判在中断一天后重启。经过数天的无休止争吵和老套的武力威胁后,黎珠代表安南黎朝与赵自强签订《明黎南定条约》,条约全文内容如下:
兹因大明监国殿下、黎朝君主,欲以不和之端解释,止肇衅,为此议定设立永久和约。是以大明监国殿下特派钦差大臣、五军都督府左都督赵自强,远征军副都督卢光祖;黎朝君主特派全权大臣黎珠;公同各将所奉之上谕便宜行事及敕赐全权之命互相较阅,俱属善当,即便议拟各条,陈列于左:嗣后大明、大黎永存平和,所属明黎人民彼此友睦,各住他国者必受该国保佑身家全安。
自今以后,大黎朝君主恩准大明人民带同所属家眷,寄居大黎沿海之南定、海阳二处港口,贸易通商无碍;且大明监国殿下派设领事、管事等官住该二处城邑,专理商贾事宜,与各该地方官公文往来。
因黎朝将大明大长公主一行强留境内,吓以死罪,今大明监国殿下准以白银四百万两赎罪,并立即将公主一行护送交还大明,如有怠慢,大明天兵必将再讨还伸理。
凡大明商民在黎贸易,向例全归额设行商,亦称公行者承办,今大黎君主准以嗣后不必仍照向例,乃凡有明商等赴各该口贸易者,勿论与何商交易,均听其便;
因大明为索还公主及朝臣,兴发大军伸求讨理,劳师顿众,死伤颇多,今酌定水陆军费白银一千二百万两,黎朝君主、副王郑氏准为偿补。念黎朝百姓不易,大明监国殿下准以先期交付三百万两,余下五年分期交纳。年例定额不足者,由黎朝备以稻米代偿。倘有按期未能交足之数,则酌定每年每百两加息十两。双方议定,安南稻米价格为每石(120斤)一两银,条约期内,此价格永久不变。条约期满,再行议定。
又议,凡系大明汉人,无论本国、属国军民等,今在黎朝所管辖各地方被禁者,黎朝当即释放。凡系大明汉人,前在黎朝所据之邑居住者,或与明人有来往者,或有跟随及俟候明人者,均由黎朝君主俯降御旨,誊录天下,恩准全然免罪;且凡系黎朝境内汉人,为大明伸求讨理事被拿监禁受难者,亦加恩释放。死难者,由黎方给予丧葬抚恤银两。凡往海阳、南定投明之在黎汉人,黎方一律不得刁难阻拦。原在安南汉人武装,如社兵、保安队等,黎方可以解散,命汉人归家自养,但地方需保留一定规模汉人社兵,以免有滋事寻仇者。
另黎方自条约签订日起即向大明提供工矿人力,计每年十万人。所输人力皆以16岁以上,40岁以下青壮充任,不得以老弱充任,一经发现,一人罚以百人。大明允诺保证这些工人人身安全,工满三年,即放还回籍,并酬以银钱。黎方输送工矿人力,为期十年。十年期满,由明方在安南自行招募,黎方不得阻挠。
议定大明住黎朝之总管大员,与黎朝大臣无论京内、京外者,有文书来往,用照会字样;明朝属员,用申陈字样;大臣批复用札行字样;两国属员往来,必当平行照会。若两国商贾上达官宪,不在议内,仍用禀明字样为着。
俟奉黎朝君主允准和约各条施行,并以此时准交之三百万两白银、五万石稻米、三万劳工交清,大明水陆军士当即退出清化、山南、南定、广宁、鸿基等处,并不再行拦阻黎朝各省商贾贸易。
以上各条均关议和要约,应候大臣等分别奏明大明监国殿下、黎朝君主各用。亲笔批准后,即速行相交,俾两国分执一册,以昭信守;惟两国相离遥远,不得一旦而到,是以另缮二册,先由黎朝便宜行事大臣等、大明钦奉全权都督大臣各为君上定事,盖用关防印信,各执一册为据,俾即日按照和约开载之条,施行妥办无碍矣。
条约签订后,安南黎朝皇帝黎维祺和副王郑主即行用印,令各部、地方准备赔款钱粮人力。在收到安南方面首批送来的白银三百万两和三万石稻米后,赵自强即命水师统制官吴远拉远回国。同钱粮稻米一起回国的是条约正文。
大长公主和永历朝臣、徐应元等人则随后被北方镇守丁文左送至都城,黎朝皇帝黎维祺出面召见,双方言谈数语,即由赴都城的明军接回海阳。赵自强领远征军诸将以大礼参拜,水师准备快船数艘护送公主一行至雷州。
黎珠因此约回都城后便被群起攻击,士子官员齐骂此人为卖国贼,朝议之时,更有御史弹劾,致使黎珠当殿吐血,不得不请辞致仕。郑主念其劳苦,准致仕。副使范永锦因其在谈判时的强硬表现得到了黎朝上下认可,接替黎珠统制大臣一职,参与中枢。明军退出后,郑主即调兵对付北面莫氏,南方阮氏。明军保持中立,不再参与安南内战。
广州,先期得报安南方面已经签约的周士相大喜,总计一千六百万两白银的赔款让军帅府底气大增,有源源不断的赔款、稻米及输送入粤的安南人力,周士相对于北伐信心更足。郑军方面已于日前通报广东,延平王已率大军北上,此时当在长江外海,随时入江夺取南京。
周士相组织北伐军,目的就是为了前往南京捡取国姓爷兵败的果子,可此时国姓已入江口,北伐军却尚未北上,从时间上看,郑军如果进展顺利,最多一月就能拿下南京,一旦郑军夺取南京,那周士相谋划许久的算盘便落空。北伐军诸将也强烈请求立即北伐,好与郑军抢夺南京。延平不肯拥唐,令得太平军内对于郑军颇是敌视。
第689章 想做皇帝的女婿?呸!
虽说前世记得清楚,国姓终会在南京大意战败,但随着自己这个本不应出现的历史蝴蝶扇动,南京之役的结局到底如何,周士相也是没有十分把握的。万一郑军在南京大胜,那么对于刚刚在广州成立的唐王政权可是一个不小的打击,因为倘若国姓在南都另拥宗室监国,凭借南都在天下人心目中的政治份量及高皇帝孝陵之存在,唐王这个监国在法理上就会被压制,到时周士相也难保国姓和他会不会因为拥唐或拥某宗室再来一次争夺帝位续承的内战。
桂永智从厦门回来时,就曾委婉提醒过周士相,延平之所以不肯附议拥唐,怕便是有取南都另立他人的念头。一直以来周士相都没有将这个提醒当回事,因为他知道郑军会在南京大败。惨败的郑成功有何资格另立宗室?到时自己挥师夺取南京,郑成功无处落脚只能响应自己拥唐。但现在看来,自己许是过于迷信前世印象了,郑军进展太过迅速,世上事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若真的让郑军取了南都,当真是凭空添了大麻烦。
论军事实力,太平军或许陆战能强些,可在水上,郑军可就是庞然大物。太平军以两三百战船就能欺压安南,令得安南郑氏以举国之力讨大明欢心,况郑军两三千艘战船呢。若郑军照太平军的安南之战依样画葫芦,秀才的老巢广东便瞬间糜烂了。
郑军夺取南京的后果让周士相着急了,他想马上北伐,但这几天广州城中发生的事情却让他恼火,也让他必须着手加以解决。这件事一日不解决,他便一日不能北伐,因为这件事不仅关系到他在唐王政权中的政治权力,更关系到他对唐王政权的掌控。
这件事其实是周士相自己引起的。唐王监国典礼之后,周士相考虑到永历将长乐大长公主下嫁自己,这公主又是绍武帝的女儿,而绍武帝虽有种种不是,但毕竟是殉国天子,且兄长是隆武帝,嫡弟又是唐王,所以他这个女婿于情于理都当为这个死去的丈人正名,而不是继续沿用永历时期的唐庶人称之,这怎么也说不过去。
周士相授意丁之相这个绍武旧臣给唐王上了追尊绍武帝的奏章。奏章内容为承认绍武帝的皇帝地位,并上绍武帝谥号,将绍武帝灵位从唐国宗庙迁到太庙,并在奉先殿奉祀,在广州附近立绍武帝衣冠陵。
唐王看到丁之相这个奏章后,由于绍武帝嫡弟的身份,内心自然是愿意给兄长平反的。但这么做,就等于要他和永历政权划清界限,从此各走各道,而唐王一直声称代永历监国,为永历之臣,他又大量启用永历朝官,现在突然反口不认永历,定然会惹来轩然大波。
唐王怕引起纷争又碍于兄弟悌爱之情,既不敢赞同这个提议,可也不反对。周士相这边示意丁之相上了奏章后,也借口军不干政,冷眼旁观。次辅连城壁知道这件事后,感觉此事可以利用,说不定能从周士相手中争来一些权利,便将此事告知张孝起。于是以张孝起为首一群永历官员出头反对,和以宋襄公、袁廓宇、丁之相为首的周党在朝堂上针锋相对,互不让步。
看着殿上群臣争执一片,唐王无奈宣布罢朝,改日再议。张孝起等人散朝后立即前往都察院,找到左都御史郭天叙和右都御史马安民。这两人一个是崇祯朝的礼部主事,一个则是原清朝的惠州知府,都是投诚之后被周士相启用的,可不知张孝起和二人说了什么,二人竟然一致答应反对替绍武平反事。
马逢知如此,钱谦益多年的心血算是没有白费。
第688章 明黎南定条约
“强盗,这完全是一帮强盗、土匪!不谈了,绝对不能再谈了,真要答应了明人的条件,咱们就是国家民族的罪人,是要被打在历史耻辱柱上永不能翻身的,是要被万千国人唾骂至死的!”
“范某虽一介儒生,可也知礼仪廉耻,明人欺我太甚,威逼要胁我竭国力讨他欢心,是可忍孰不可忍!黎大人,请回禀主公,谈判破裂,明人要求我们满足不了,请主公点齐都城优兵禁旅,请皇上颁旨,谕令天下子民,与明人拼了!”
“国破山河在!我安南大黎千万人民,便是尽数死绝了,也不能让明人欺辱得逞!”
“皇上啊,主公啊!臣无能啊,这条约真不能签啊,臣万死也不能签啊!”
“……”
南定府城,安南谈判使团驻地内,副使范永锦悲愤欲绝,在他看来,和他们谈判的这帮大明官员哪有个天朝上国大臣的气度,完全就是一群无赖和强盗的组合体。
悲愤之余,范永锦请求正使黎珠立即停止与明人谈判,使团撤回,请都城备城!
范永锦的强硬行为得到了使团大部分安南随员的支持,一致跪求黎珠速速回返。
望着跪了一地的随从和官员们,黎珠唉声叹气。他何尝要留在这里受明人的欺压,然而形势比人强。根据现在的局面来看,如果不能尽早与明军签定议和条约,对于大黎朝和郑主来说无疑都是一件不明智的事情。
相对贪婪无度的明军,高平的莫氏和南方的阮氏才是大黎朝真正的大敌。明军贪婪不假,索求无度也是真,可他们终究要的不过是钱财和粮食,而那莫家和阮家却是要大黎朝的命,要郑家的命啊!
黎珠不担心明军真的能打到升龙府去,也不担心各地起事的汉人能翻了大黎朝的天。但是这条约一日不达成,明军就一日牵制着郑军,而在明军的援应下,各地起事的汉人掐断了都城和各省联系,阻断汛道和粮道,到处袭击郑军,使得大黎朝除了都城和北方寥寥两省,处处告急。这等于掐住了升龙的脖子,令整个都城呼吸不得,也让大黎中央对地方的指挥调度失灵。
眼下高平的莫氏军队被挡在北干,南方的阮氏军队也被郑根拼命拦截在香山县一带,可明眼人都知道,南边也好,北边也好,都是在苦苦支撑,毕竟因为和明朝的战争已使大黎伤筋动骨,明军一日不退,都城的优兵禁旅就一日不敢远调,各省又都糜烂,战事久拖下去,大黎很可能就此垮台。
想到郑主接连发来的催促签约密函,黎珠苦笑一声,他知道郑主是要自己背下这个黑锅,顶下这个千古骂名。因为如果不能赶在阮氏和莫氏军队兵临升龙府前签约,那就什么都迟了。郑主真要倒了台,他如何有脸见死去的先主!
罢了,我之名声与国家相比不值一提,今日便让我黎珠做回大越军民的罪人吧!
签约,必须马上签约,明人要银子,给他们!要粮食,给他们!要人,也给他们!只要大黎不倒,只要郑主还在,这些总归还能回来!
打定主意后,黎珠再也不与范永锦解释什么,以总统大臣的名义下令立即重启与明军的谈判。
在黎珠的强压下,升龙的郑主又不置一词,范永锦与一些主战的官员只好无奈的服从。
明黎谈判在中断一天后重启。经过数天的无休止争吵和老套的武力威胁后,黎珠代表安南黎朝与赵自强签订《明黎南定条约》,条约全文内容如下:
兹因大明监国殿下、黎朝君主,欲以不和之端解释,止肇衅,为此议定设立永久和约。是以大明监国殿下特派钦差大臣、五军都督府左都督赵自强,远征军副都督卢光祖;黎朝君主特派全权大臣黎珠;公同各将所奉之上谕便宜行事及敕赐全权之命互相较阅,俱属善当,即便议拟各条,陈列于左:嗣后大明、大黎永存平和,所属明黎人民彼此友睦,各住他国者必受该国保佑身家全安。
自今以后,大黎朝君主恩准大明人民带同所属家眷,寄居大黎沿海之南定、海阳二处港口,贸易通商无碍;且大明监国殿下派设领事、管事等官住该二处城邑,专理商贾事宜,与各该地方官公文往来。
因黎朝将大明大长公主一行强留境内,吓以死罪,今大明监国殿下准以白银四百万两赎罪,并立即将公主一行护送交还大明,如有怠慢,大明天兵必将再讨还伸理。
凡大明商民在黎贸易,向例全归额设行商,亦称公行者承办,今大黎君主准以嗣后不必仍照向例,乃凡有明商等赴各该口贸易者,勿论与何商交易,均听其便;
因大明为索还公主及朝臣,兴发大军伸求讨理,劳师顿众,死伤颇多,今酌定水陆军费白银一千二百万两,黎朝君主、副王郑氏准为偿补。念黎朝百姓不易,大明监国殿下准以先期交付三百万两,余下五年分期交纳。年例定额不足者,由黎朝备以稻米代偿。倘有按期未能交足之数,则酌定每年每百两加息十两。双方议定,安南稻米价格为每石(120斤)一两银,条约期内,此价格永久不变。条约期满,再行议定。
又议,凡系大明汉人,无论本国、属国军民等,今在黎朝所管辖各地方被禁者,黎朝当即释放。凡系大明汉人,前在黎朝所据之邑居住者,或与明人有来往者,或有跟随及俟候明人者,均由黎朝君主俯降御旨,誊录天下,恩准全然免罪;且凡系黎朝境内汉人,为大明伸求讨理事被拿监禁受难者,亦加恩释放。死难者,由黎方给予丧葬抚恤银两。凡往海阳、南定投明之在黎汉人,黎方一律不得刁难阻拦。原在安南汉人武装,如社兵、保安队等,黎方可以解散,命汉人归家自养,但地方需保留一定规模汉人社兵,以免有滋事寻仇者。
另黎方自条约签订日起即向大明提供工矿人力,计每年十万人。所输人力皆以16岁以上,40岁以下青壮充任,不得以老弱充任,一经发现,一人罚以百人。大明允诺保证这些工人人身安全,工满三年,即放还回籍,并酬以银钱。黎方输送工矿人力,为期十年。十年期满,由明方在安南自行招募,黎方不得阻挠。
议定大明住黎朝之总管大员,与黎朝大臣无论京内、京外者,有文书来往,用照会字样;明朝属员,用申陈字样;大臣批复用札行字样;两国属员往来,必当平行照会。若两国商贾上达官宪,不在议内,仍用禀明字样为着。
俟奉黎朝君主允准和约各条施行,并以此时准交之三百万两白银、五万石稻米、三万劳工交清,大明水陆军士当即退出清化、山南、南定、广宁、鸿基等处,并不再行拦阻黎朝各省商贾贸易。
以上各条均关议和要约,应候大臣等分别奏明大明监国殿下、黎朝君主各用。亲笔批准后,即速行相交,俾两国分执一册,以昭信守;惟两国相离遥远,不得一旦而到,是以另缮二册,先由黎朝便宜行事大臣等、大明钦奉全权都督大臣各为君上定事,盖用关防印信,各执一册为据,俾即日按照和约开载之条,施行妥办无碍矣。
条约签订后,安南黎朝皇帝黎维祺和副王郑主即行用印,令各部、地方准备赔款钱粮人力。在收到安南方面首批送来的白银三百万两和三万石稻米后,赵自强即命水师统制官吴远拉远回国。同钱粮稻米一起回国的是条约正文。
大长公主和永历朝臣、徐应元等人则随后被北方镇守丁文左送至都城,黎朝皇帝黎维祺出面召见,双方言谈数语,即由赴都城的明军接回海阳。赵自强领远征军诸将以大礼参拜,水师准备快船数艘护送公主一行至雷州。
黎珠因此约回都城后便被群起攻击,士子官员齐骂此人为卖国贼,朝议之时,更有御史弹劾,致使黎珠当殿吐血,不得不请辞致仕。郑主念其劳苦,准致仕。副使范永锦因其在谈判时的强硬表现得到了黎朝上下认可,接替黎珠统制大臣一职,参与中枢。明军退出后,郑主即调兵对付北面莫氏,南方阮氏。明军保持中立,不再参与安南内战。
广州,先期得报安南方面已经签约的周士相大喜,总计一千六百万两白银的赔款让军帅府底气大增,有源源不断的赔款、稻米及输送入粤的安南人力,周士相对于北伐信心更足。郑军方面已于日前通报广东,延平王已率大军北上,此时当在长江外海,随时入江夺取南京。
周士相组织北伐军,目的就是为了前往南京捡取国姓爷兵败的果子,可此时国姓已入江口,北伐军却尚未北上,从时间上看,郑军如果进展顺利,最多一月就能拿下南京,一旦郑军夺取南京,那周士相谋划许久的算盘便落空。北伐军诸将也强烈请求立即北伐,好与郑军抢夺南京。延平不肯拥唐,令得太平军内对于郑军颇是敌视。
第689章 想做皇帝的女婿?呸!
虽说前世记得清楚,国姓终会在南京大意战败,但随着自己这个本不应出现的历史蝴蝶扇动,南京之役的结局到底如何,周士相也是没有十分把握的。万一郑军在南京大胜,那么对于刚刚在广州成立的唐王政权可是一个不小的打击,因为倘若国姓在南都另拥宗室监国,凭借南都在天下人心目中的政治份量及高皇帝孝陵之存在,唐王这个监国在法理上就会被压制,到时周士相也难保国姓和他会不会因为拥唐或拥某宗室再来一次争夺帝位续承的内战。
桂永智从厦门回来时,就曾委婉提醒过周士相,延平之所以不肯附议拥唐,怕便是有取南都另立他人的念头。一直以来周士相都没有将这个提醒当回事,因为他知道郑军会在南京大败。惨败的郑成功有何资格另立宗室?到时自己挥师夺取南京,郑成功无处落脚只能响应自己拥唐。但现在看来,自己许是过于迷信前世印象了,郑军进展太过迅速,世上事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若真的让郑军取了南都,当真是凭空添了大麻烦。
论军事实力,太平军或许陆战能强些,可在水上,郑军可就是庞然大物。太平军以两三百战船就能欺压安南,令得安南郑氏以举国之力讨大明欢心,况郑军两三千艘战船呢。若郑军照太平军的安南之战依样画葫芦,秀才的老巢广东便瞬间糜烂了。
郑军夺取南京的后果让周士相着急了,他想马上北伐,但这几天广州城中发生的事情却让他恼火,也让他必须着手加以解决。这件事一日不解决,他便一日不能北伐,因为这件事不仅关系到他在唐王政权中的政治权力,更关系到他对唐王政权的掌控。
这件事其实是周士相自己引起的。唐王监国典礼之后,周士相考虑到永历将长乐大长公主下嫁自己,这公主又是绍武帝的女儿,而绍武帝虽有种种不是,但毕竟是殉国天子,且兄长是隆武帝,嫡弟又是唐王,所以他这个女婿于情于理都当为这个死去的丈人正名,而不是继续沿用永历时期的唐庶人称之,这怎么也说不过去。
周士相授意丁之相这个绍武旧臣给唐王上了追尊绍武帝的奏章。奏章内容为承认绍武帝的皇帝地位,并上绍武帝谥号,将绍武帝灵位从唐国宗庙迁到太庙,并在奉先殿奉祀,在广州附近立绍武帝衣冠陵。
唐王看到丁之相这个奏章后,由于绍武帝嫡弟的身份,内心自然是愿意给兄长平反的。但这么做,就等于要他和永历政权划清界限,从此各走各道,而唐王一直声称代永历监国,为永历之臣,他又大量启用永历朝官,现在突然反口不认永历,定然会惹来轩然大波。
唐王怕引起纷争又碍于兄弟悌爱之情,既不敢赞同这个提议,可也不反对。周士相这边示意丁之相上了奏章后,也借口军不干政,冷眼旁观。次辅连城壁知道这件事后,感觉此事可以利用,说不定能从周士相手中争来一些权利,便将此事告知张孝起。于是以张孝起为首一群永历官员出头反对,和以宋襄公、袁廓宇、丁之相为首的周党在朝堂上针锋相对,互不让步。
看着殿上群臣争执一片,唐王无奈宣布罢朝,改日再议。张孝起等人散朝后立即前往都察院,找到左都御史郭天叙和右都御史马安民。这两人一个是崇祯朝的礼部主事,一个则是原清朝的惠州知府,都是投诚之后被周士相启用的,可不知张孝起和二人说了什么,二人竟然一致答应反对替绍武平反事。
